[董事会]亚泰集团:第十届第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33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第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届第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在公司总部 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6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 实际出席董事12名,董事王广基先生、李玉先生、马新彦女士分别 委托董事柳红女士、黄百渠先生、安亚人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 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448,616,264.81元。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 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4,861,626.4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 利润607,836,951.84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合计为1,011,598,050.82 元。 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影响,公司所在区域水泥产品需求不足,公司 水泥产品销价、销量有所下降,2015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亏损,综合 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未来发展。本方案 尚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 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16年的经营需 要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 意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2015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执业经验丰富,信誉度高,其在为公司提供2015年度财 务审计过程中,能够充分与公司管理层、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进行沟通,严格按照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恰当的审 计程序,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较好地完成了2015年度审计工作。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高效性,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 期为一年,201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为3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具体内容刊载于2016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具体内容刊载于2016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 、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 、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16年4月28日《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 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资的议案: 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影响,公司所在区域水泥产品需求不足, 公司水泥产品销价、销量有所下降,公司2015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亏 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决定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资进行调整,以2015年度工资为基础下调10%。 本次调整后,公司总裁年薪为税前108万元,副总裁级、总会计师、 总经济师、总工程师年薪为税前81万元,本次工资调整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高级管理人员工资的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工资调整事宜的审核符合《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投资决策权事宜 的议案: 2015年4月27日,公司第十届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 续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投资决策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授权公司 经营班子决定不超过5,000万元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事宜,授 权期限自2015年5月1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止。 董事会授权后,公司经营班子能够在授权范围内积极履行职责。 因此,董事会决定继续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决定不超过5,000万元(包 括5,000万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43%)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事宜,授权期限自2016年5月 1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综合授信即将到期,同意公司继续在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4亿元,以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9,000万股股权质押,期限3年。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为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分别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 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2,200万元、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吉林 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别在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6,500万元、6,500万元、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为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分别在公主岭农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各8,000万元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为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长春分行申请的人民币30,000万元基本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 1,076,781万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4.90%, 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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