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银新机遇混合:开通电子直销与部分基金的转换业务并实施交易费率优惠公告

时间:2016年04月28日 09:07:39 中财网
中银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通电子直销
与部分基金的
转换
业务
并实施交易费率优惠公告





为进一步答谢新老投资者,方便个人投资者通过互联网投资中银
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本公司


)管理的开放式基金,
本公司决定

2016

4

28




本公司
电子直

平台
开通
旗下
中银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A

基金
代码:
002057

C

基金代码:
002058


转换
业务

并对部分交易
实行优惠费率。具体
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务开通范围


1

持有
中国银行、
工商银行、
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
中信银行、
邮储银行、
广发银行、
平安银行
、南京银行、
上海银行、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口银行、大连银行、
温州银行

光大银行、民生银行
任一银行

借记

,通过本公司
电子直

平台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后,自
2016

4

28


即可办理
本基金

电子直销
与部分基金

基金转换
业务。



2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中银基金官方网站(
www.bocim.com
)、中银基金官方微
信服务号、中银基金官方
APP
客户端









交易费率
优惠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与
中银机构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

002195
)之间的相互转换。

基金管理人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并另行公
告。



本基
A

(基金代码:
002057


C

(基金代码:
002058
)之
间不可相互转换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的补差两部分构成,
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
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当
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
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当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将持有的中银机构现金管理货币

002195

转换为中
银新机遇
A
时,由于中银机构现金管理货币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均为0,因此转换费实质为转
入基金的申购费,申购费率参照
2015

11

20
日公告的《
中银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开通电子直销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实施交易费率优惠公告》
中的申
购定投表格的折扣幅度享受优惠。若优惠后申购补差费率低于
0.6%
的,则按
0.6%
执行。


申购费率等于、低于
0.6%
或适用固定费率的,则执行原申购费率。



中银新机遇
A
转换至中银机构现金管理货币时,转换费为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不再实
施优惠。


鉴于
中银新机遇
C

中银机构现金管理货币的申购费均为
0
,由
中银新机遇
C
转换转
入中银机构现金管理货币

002195

时,申购补差费率为
0


转换费为仅为转出基金的赎回
费,不再实施优惠。由中银机构现金管理货币

002195

转为
中银新机遇
C
时,转换费

为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中银机构
现金管理货币

002195
)的赎回费为
0





、注意事项:


1

申购金额中已包含投资者应支付的申购费。



2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

上述费率如有调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
、具体
电子直销
开户要求及流程可参见本公司网站









信息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
http://www.bocim.com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38834788

400
-
888
-
5566


2
、中国银行


网站:
http://www.boc.cn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3
、建设银行


网站:
http://www.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4
、农业银行


网站:
http://www.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5
、招商银行


网站:
http://www.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6
、通联支付


网站:
www.allinpay.com



通联支付客服电话:
95156


7

银联电子支付


网站:
www.chinapay.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516







风险提示:


1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
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
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
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
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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