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浦银幸福: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年第1号)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6年第 1号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内容截止日: 2016年 03月 18日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基金募集申请核准文件名称:《关于核准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2]879号) 核准日期:2012年 7月 2日 成立日期: 2012年 9月 18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 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 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 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 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 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债券引 发的信用风险,以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 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其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 间。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为期 5 至 20个工作日的开放期,如此 轮替。即一年的封闭期结束之后每次打开申购与赎回业务办理时间达到 5 至 20 个工作日,自由开放期的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运作周期结束前公告说 明。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 合同。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 日为 2016年 3月 1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2015年 12月 31日(财 务数据未经审计)。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目录 第一部分绪言................................................................................................3 第二部分释义................................................................................................4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9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21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25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39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40 第八部分基金的封闭期与开放期 .................................................................41 第九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42 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 ...................................................................................53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财产 ...............................................................................66 第十二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 ........................................................................69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74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77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9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80 第十七部分风险揭示 ...................................................................................84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88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91 1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二十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13 第二十一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30 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132 第二十三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35 第二十四部分备查文件 .............................................................................136 2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一部分绪言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本招募说明书”)由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浦银安盛幸 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 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 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 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 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 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 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 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3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二部分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指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指《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指《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更新;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浦银安 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业务规则:指《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 则》; 发售公告:指《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 2004年 6月 1日起实 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立法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25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 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立法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4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信息披露办法》: 元: 基金合同当事人: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 注册登记业务: 注册登记人: 投资人: 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基金募集期: 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 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指人民币元; 指受本基金合同约束,根据本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 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指依照法律法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合法取得基 金份额的投资人;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 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 清算和结算、基金销售业务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指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 人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浦银安盛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的其他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 定可以投资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 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企 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投资于 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 5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合同生效日: 存续期: 封闭期: 开放期: 工作日: 天: 发售: 认购: 申购: 准的基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 不超过 3个月;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 条件,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向中国证监会 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 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 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一 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下一 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的一年,以 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 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 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 5至 20 个工作日的 期间,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封闭期结束前公 告说明。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 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 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 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基金合同》 关于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交 易场所的正常交易日; 自然日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按照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申 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指在基金存续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 的行为; 6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赎回: 巨额赎回: 基金转换: 转托管: 代销机构: 销售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定媒体: 基金账户: 交易账户: 开放日: 指基金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 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将其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 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指在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基 金赎回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之余额)与净 转出申请份额(基金转出申请总份额扣除转入申请总 份额之余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本基金总份额 20% 的情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 时有效的业务规则进行的本基金份额与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由同一注册登记人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 份额间的转换行为;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同一基金的基 金份额从一个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行为; 指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机 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的理财咨询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 销网点;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 联网网站; 指注册登记人为基金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 该注册登记人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 动情况的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 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 务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指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 7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日期;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 他业务申请的日期; T+n日:指 T日起(不包括 T日)的第 n个工作日; 基金收益:指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资产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 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和其他合法收入以及因运用 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基金资产总值是指本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及票 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债券的应计利息、基金应收 的申购基金款、缴存的保证金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 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总 数后得出的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其做出的不时修改和 补充; 不可抗力:指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任何事件和因素, 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 乱、火灾、政府征用和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 电、系统故障、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证券交易场 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以及其他突发事件。 8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981号 3幢 316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淮海中路 381号中环广场 38楼 成立时间:2007年 8月 5日 法定代表人:姜明生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207号 注册资本:2.8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持有 51%的股权;法国安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盛投资”)持有 39%的股 权;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资产”)持有 10%的股权。 电话:(021)23212888 传真:(021)23212800 客服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 网址:www.py-axa.com 联系人:徐薇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姜明生先生,董事长,本科学历。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信托投资公司业务 一部副总经理;招商银行总行信托投资部副总经理;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行长助理; 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主持工作);招商银行总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招商 银行上海分行党委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党委书记、行 长。2007年 4月加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任总行党委委员。 2007年 9月起任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副行长,2007年 10月至 2013年 3月兼任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上海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现兼任中国银联董事。自 2009年 11月起兼任本公 司董事长。2013年 12月起兼任本公司旗下子公司——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 9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Bruno Guilloton先生,副董事长,法国国籍 ,毕业于国立巴黎工艺技术学 院。于 1999年加盟安盛投资管理(巴黎)公司,担任股票部门主管。 2000年至 2002年,担任安盛投资管理(东京)公司首席执行官。2002年,任职安盛罗森 堡公司和安盛投资管理公司的亚洲区域董事。 2005年起,担任安盛投资管理公 司内部审计全球主管。 2009年起任安盛投资管理公司亚洲股东代表。现任安盛 投资管理公司亚太区 CEO。自 2015年 2月起兼任安盛罗森堡投资管理公司亚太 区董事。自 2009年 3月起兼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刘长江先生,董事。 1998年至 2003年担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基金托管部副 处长、处长,2003年至 2005年担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基金托管部总经理, 2005年至 2008年担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资产托管部总 经理、期货结算部总经理, 2008年起担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公司及投资银 行总部副总经理,2008年至 2012年 11月兼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公司及投 资银行总部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金融机构部总经理。 自 2011年 3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 廖正旭先生,董事,斯坦福大学理学硕士和纽约科技大学理学硕士。1999 年加盟安盛罗森堡投资管理公司,先后担任亚太区 CIO和 CEO,安盛罗森堡日本 公司 CIO。2010年任命为安盛-Kyobo投资管理公司 CEO。2012年起担任安盛投 资管理公司亚洲业务发展主管。自 2012年 3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2013年 12 月起兼任本公司旗下子公司——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郁蓓华女士,董事总经理,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自 1994年 7月起,在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工作,历任银行职员、招商银行宝山支行副行长、招商银行上 海分行会计部总经理、计财部总经理,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招 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副总经理。自 2012年 7月起担任本公司总经理。自 2013年 3 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2013年 12月起兼任本公司旗下子公司——上海浦银安盛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汪素南先生,董事。浙江大学计算机专业博士,高级工程师、国际注册内审 师。1996年 10月加盟浦发银行宁波分行,历任发展研究部、电脑部、分行营业 部总经理。2003年 10月调任至浦发银行总行,历任审计部执行审计官、首席审 计官助理、中小企业业务经营中心总经理。2014年 1月至今担任浦发银行总行 10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零售业务总监。2014年 3月起兼任浦发银行总行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总经理。 自 2014年 4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 金杰先生,董事。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先后就职于上海上菱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神光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 2011 年 5月进入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现任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资产管 理部总经理。自 2014年 9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 王家祥女士,独立董事。 1980年至 1985年担任上海侨办华建公司投资项目 部项目经理,1985年至 1989年担任上海外办国际交流服务有限公司综合部副经 理,1989年至 1991年担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建设部副经理,1991年至 2000年担任正信银行有限公司(原正大财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2000年至 2002 年担任上海实业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2年至 2006年担任上海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顾问。自 2011年 3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韩启蒙先生,独立董事。法国岗城大学法学博士。1995年 4月加盟基德律 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01年起在基德律师事务所担任本地合伙人。2004年起担 任基德律师事务所上海首席代表。2006年 1月至 2011年 9月,担任基德律师事 务所全球合伙人。2011年 11月起至今,任上海启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 2013 年 2月起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董叶顺先生,独立董事。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上海机械学院机械工程 学士。现任 IDG资本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合伙人及和谐成长基金投委会成 员。董叶顺先生拥有 7年投资行业经历,曾任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上海联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 MSN(中国)有限公司、 南通联亚药业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长。董叶顺先生有着汽车、电子产业近 20多 年的管理经验,曾任上海申雅密封件系统、中联汽车电子、联合汽车电子系统、 延峰伟世通汽车内饰系统等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职务。自 2014年 4月起 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霍佳震先生,独立董事。同济大学管理学博士。1987年进入同济大学工作, 历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同济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处处 长、副院长。现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院长,同济大学中德学院教席 教授。自 2014年 4月起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11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二)监事会成员 檀静女士,监事长,澳大利亚悉尼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和劳资关系硕士研究生,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2010年 4月至 2014年 6月就职 于上海盛融投资有限公司,曾先后担任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监事。 2011年 1 月起至今就职于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任行政人事部总经理、本部党支部书 记。自 2015年 3月起兼任本公司监事长。 Simon Lopez先生,澳大利亚 /英国国籍。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法学学士、 文学学士。2003年 8月加盟安盛投资管理公司(英国伦敦),历任固定收益产品 专家、固定收益产品经理、基金会计师和组合控制、首席运营官。现任安盛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区首席运营官。自 2013年 2月起兼任本公司监事。 陈士俊先生,清华大学管理学博士。 2001年 7月至 2003年 6月,任国泰君 安证券有限公司研究所金融工程研究员。2003年 7月至 2007年 9月,任银河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工程部研究员、研究部主管。 2007年 10月至今,任浦银安 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工程部总监,2010年 12月 10日起兼任浦银安盛沪深 300增强型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2年 5月 14日起兼任浦银安盛中证 锐联基本面 4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2年 3月起兼任本公司职工 监事。 朱敏奕女士,本科学历。 2000年至 2007年就职于上海东新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资产管理部任客户主管。2007年 4月加盟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市 场策划经理,现任本公司市场策划部经理。自 2013年 3月起,兼任本公司职工 监事。 (三)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郁蓓华女士,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自 1994年 7月起,在招商银行上海 分行工作,历任银行职员、招商银行宝山支行副行长、招商银行上海分行会计部 总经理、计财部总经理,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招商银行信用卡 中心副总经理。自 2012年 7月 23日起担任本公司总经理。自 2013年 3月起, 兼任本公司董事。2013年 12月起兼任本公司旗下子公司——上海浦银安盛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喻庆先生,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硕士和法务会计专业研究生学历,中国 12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人民大学应用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申银万国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总部 高级经理;光大证券有限公司(上海)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光大保德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副督察长、董事会秘书和监察稽核总监。2007年 8月起,担任本公 司督察长。 李宏宇先生,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 1997年起曾先后就职于中国银行、 道勤集团和上海东新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从事联行结算、产品开发以及基 金研究和投资工作。2007年 3月起加盟本公司,历任公司产品开发部总监、市 场营销部总监、首席市场营销官。自 2012年 5月 2日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兼首席市场营销官。 (四)本基金基金经理 薛铮先生,上海财经大学数量经济学硕士。 2006年 3月至 2009年 6月,先 后就职于红顶金融研究中心,上海证券有限公司从事固定收益研究工作。 2009 年 7月进入浦银安盛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固定收益研究员、固定收益基金经理助 理、货币基金基金经理等职务。 2011年 12月起担任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基金 (原增利分级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 9月起兼任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债券基 金基金经理。2012年 11月起,担任本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监。 2013年 5月起, 兼任浦银安盛 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 6月起,兼任浦银安 盛季季添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 7月起,兼任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基 金基金经理。2014年 12月起,兼任浦银安盛月月盈债券基金基金经理。薛铮先 生拥有 10年证券从业经验。薛铮先生从未被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 监管措施。 (五)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郁蓓华女士,本公司总经理兼董事,并任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李宏宇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市场营销官。 陈士俊先生,本公司金融工程部总监,公司旗下浦银安盛沪深 300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及浦银安盛中证锐联基本面 400指数基金基金经理并兼任本公 司职工监事。 吴勇先生,本公司权益投资部总监,公司旗下浦银安盛精致生活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消费 13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浦银安盛睿智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薛铮先生,本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监,公司旗下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浦银安盛 6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浦银安盛月月盈安心养老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本基金基金经 理。 黄列先生,本公司研究部总监。 蒋建伟先生,本公司旗下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浦银安盛 增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顾佳女士,本公司合规风控部总经理。 督察长、其他基金经理及基金经理助理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六)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一)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二)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三)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四)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五)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六)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七)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收益; (八)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九)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十一)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 施其他法律行为; (十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14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一)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 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 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 的行为发生。 (二)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员工管理和培训,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 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 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 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四)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概述 内部控制是指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基金管理人 的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 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有机系统。 内部控制是由为保障业务正常运作、实现既定的经营目标、防范经营风险而 设立的各种内部控制机制和一系列规范内部运作程序、描述控制措施和方法等制 度构成的统一整体。 内部控制是由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员工共同实施的合理保证。基 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要达到的总体目标是: 1、保证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 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 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基金管理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基金管理人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确保基金管理人成为一个决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高效、运作安全的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基金管理公司。 (二)内部控制的五个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 16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监控。 1、控制环境 控制环境是内部控制其他要素的基础,它决定了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基 调,并影响着基金管理人内部员工的内控意识。为此,基金管理人从两方面入手 营造一个好的控制环境。首先,从“硬控制”来看,本基金管理人遵循健全的法 人治理结构原则,设置了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组织结构,各部门有明确的岗位 设置和授权分工,操作相互独立。其次,基金管理人更注重“软控制”,基金管 理人的管理层牢固树立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优先的理念和实行科学高效的运行 方式,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加强全体 员工道德规范和自身素质建设,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基金管理人的各个部门、各个 岗位和各个环节。 2、风险评估 本基金管理人的风险评估和管理分三个层次进行:第一层次为公司各业务部 门对各自部门潜在风险的自我管理和检查;第二层次为公司总经理领导的管理 层、风险控制委员会、合规风控部的风险管理;第三层次为公司董事会层面对公 司的风险管理,包括董事会、合规及审计委员会、督察长和内部审计。 3、控制活动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各种预防性的、检查性的和修正性 的控制措施,把控制活动贯穿于基金管理人经营活动的始终,尤其是强调对于基 金资产与基金管理人的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实行独立运作,分 别核算;严格岗位分离,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明确授权控制;对重要业务部门 和岗位进行了适当的物理隔离;制订应急应变措施,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 4、信息沟通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清晰、有效的垂直报告制度和平行通报制度,以确保识别、 收集和交流有关运营活动的关键指标,使员工了解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基金管理人 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建立与客户和第三方的合理交流机制。 5、内部监控 督察长、合规风控部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公司内 部风险控制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各部 17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门必须切实协助经营管理层对日常业务管理活动和各类风险的总体控制,并协助 解决所出现的相关问题。按照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体系的设置,实现一线业务岗 位、各部门及其子部门根据职责与授权范围的自控与互控,确保实现内部监控活 动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展开。 (三)内部控制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 构和各级人员,并贯穿于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程 序,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四)内部控制机制 内部控制机制是指基金管理人的组织结构及其相互之间的制约关系。内部控 制机制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机制是基金管理人经营活 动得以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 从功能上划分,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机制可分为“决策系统”、“执行系统”、 “监督系统”三个方面。监督系统在各个内部控制层次上对决策系统和执行系统 实施监督。 决策系统是指在基金管理人经营管理过程中拥有决策权力的有关机构及其 之间的关系。执行系统是指具体负责将基金管理人决策系统的各项决议付诸实现 的一些职能部门。 执行系统在总经理执行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承担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基 金投资运作和内部管理工作。 监督系统对基金管理人的决策系统、执行系统进行全程、动态的监控,监督 的对象覆盖基金管理人经营管理的全部内容。基金管理人的监督系统从监督内容 划分,大致分为三个层次: 18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监事会——对董事、高管人员的行为及董事会的决策进行监督;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督察长——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对基金管理人的经营 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价; 3、合规风控部——根据总经理及督察长的安排,对基金管理人的经营活动 及各职能部门进行内部监督和检查。 (五)内部控制层次 1、员工自律和部门主管的监控。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位培训,签署 自律承诺书,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各项管理制度;保证良 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等。基金管理人的各部门主管在权限范 围之内,对其管理负责的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和控制,保证业务的开展符合国家 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基金管理人的规章制度,并对部门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 理负直接责任; 2、管理层的控制。管理层采取各种控制措施,管理和监督各个部门和各项 业务进行,以确保基金管理人运作在有效的控制下。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 效执行承担责任; 3、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监控和指导。所有员工应自觉接受并配合董事 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对各项业务和工作行为的检查监督。合理的风险分析和管理建 议应予采纳,基金管理人规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必须坚决执行。董事会对内部控制 负最终责任。 4、督察长、合规风控部负责对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的充分性、 合理性和有效性实施独立客观的检查和评价。 (六)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指规范内部控制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义务规则,是内部控制的 重要组成部分。内部控制制度制订的基本依据为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其他主 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分为四个层次: 1、《公司章程》——指经股东会批准的《公司章程》,是基金管理人制定各 项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管理规章的指导性文件; 2、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部控制原则的细化和展开, 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 19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是基金管理人在经营管理宏观方面进行内部控制 的制度依据。基本管理制度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批准后实施。基本管理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风险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监察 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固有资金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行 政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员工行为规范、纪律程序 和危机处理计划等; 4、部门规章制度以及业务流程——部门规章制度以及业务流程是在公司基 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 的具体说明。它不仅是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管理、监督的需要,同时也是避免工 作中主管随意性的有效手段。部门制度及具体管理规章根据总经理办公会的决定 进行拟订、修改,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实施的。制定的依据包括法律法规、证 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七)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维持、完善、实施和有效执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制度是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基金管理 人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完备,并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 的变化和业务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20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年 3月 30日 注册资本:742.62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汤嵩彥 电话:021-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 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发 钞行之一。 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 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 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 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 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 2014年《银行 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 19位,跻身全 球银行 20强;根据《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 500强公司”排行榜,交通银行 位列第 217位。2014年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评选的“最佳资产托管奖”。 截至 2015年 3月 31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达到人民币 6.63万亿元,实现 净利润人民币 189.7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 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 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 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 队伍。 21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二)主要人员情况 牛锡明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 牛先生 2013年 10月至今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 2013年 5月至 2013年 10月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2009年 12月至 2013年 5月任本行副董 事长、执行董事、行长。牛先生 1983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获学士学 位,1997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技术经济专业,获硕士学位, 1999 年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彭纯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彭先生 2013年 11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 2013年 10月起任本行 行长;2010年 4月至 2013年 9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05年 8月至 2010年 4月任本行执行董 事、副行长;2004年 9月至 2005年 8月任本行副行长;2004年 6月至 2004年 9月任本行董事、行长助理;2001年 9月至 2004年 6月任本行行长助理; 1994 年至 2001年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分行行长,广州分行行 长。彭先生 1986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刘树军先生,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 刘先生 2014年 4月至今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12年 5月至 2014 年 4月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2011年 10月至 2012年 5月任本行资产托管 部副总经理。2011年 10月前历任中国农业银行长春分行办公室主任、农行总行 办公室正处级秘书,农行总行信贷部工业信贷处处长,农行总行托管部及养老金 中心副总经理,本行内蒙古分行副行长。刘先生为管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 2015年二季度末,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132只。此外,还托 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 全国社保基金、信托计划、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金库宝资产保管、 QFII证券投资资产、RQFII证券投资资产、QDII证券投资资产、QDLP资金、证 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客户资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22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保 证资产托管部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风险的梳理、 评估、监控,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监控和管理,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 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 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全面性原则:通过各个处室自我监控和专门内控处室的风险监控的内部 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 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 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 立核算,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结构的设置上确 保各处室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 制中的盲点。 5、有效性原则:在岗位、处室和内控处室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形 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 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 6、效益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 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 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基金 托管人制定了一整套严密、高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 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项目开发 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保密工 作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守则》、《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资 23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料管理制度》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 工合理,技术系统完整独立,业务管理制度化,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有关 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基金托管人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指导、事中风控和事后检查措 施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的风险控制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 业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 券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 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 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 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应当及时通知基金 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基金托管人 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 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基金托管人须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须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 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24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1、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981号 3幢 316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淮海中路 381号中环广场 38楼 电话:(021)23212899 传真:(021)23212890 客服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 联系人:徐薇 网址:www.py-axa.com 2、电子直销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目前支持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借记卡、 中国建设银行借记卡、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兴业银行借记卡、中信银行借记卡、 广发银行借记卡、上海农商银行借记卡、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交通银行借记卡、 中国银行借记卡、光大银行借记卡、民生银行借记卡、平安银行借记卡、邮政储 蓄银行借记卡、上海银行借记卡、华夏银行借记卡) 交易网站:www.py-axa.com 客服电话: 400-8828-999;(021)33079999 (二)代销机构 1.场外代销机构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号 25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号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5)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客服电话:95594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热线: 95574 网址: www.nbcb.com.cn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26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8)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乐路 989号 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服电话: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1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服热线: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11)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 213号久事商务大厦 7楼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1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1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户服务电话: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户服务热线: 95548 网址: www.cs.ecitic.com (1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222号安联大厦 34层、28层 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客服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16)中泰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号证券大厦 2001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 www.zts.com.cn (17)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号写字楼 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1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28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客户服务电话: 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1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iticssd.com (2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187号大都会广场 43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服电话:95575 公司网站:www.gf.com.cn (21)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中大道 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栋 41层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avicsec.com (22)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号南半幢 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500号 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23)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号 C座 505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客户服务热线: 010-66045678 天相投顾网址: www.txsec.com 29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天相基金网网址:www.jjm.com.cn (2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热线: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2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1001A 1001B室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服电话:9555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2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户服务热线:95565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27)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号新天地大厦 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户服务热线: 400-88-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28)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户服务热线:95597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29)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号高德置地广场 18、19层 30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33 网址:www.wlzq.cn (30)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号恒生大厦 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3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号裕景国际 B座 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3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弄 37号 4号楼 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33)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号邮电新闻大厦 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服务热线:400-888-6661 网址:www.myfp.cn (3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号 3C座 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服务热线:400-1818-188 31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网址:www.1234567.com.cn (35)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 A座 04-08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服务热线:400-059-8888 网址:www.wy-fund.com (36)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号建威大厦 1208室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服务热线:400-001-8811 网址:www.zcvc.com.cn (3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 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 2号楼 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服务热线: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38)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号保利大厦 18楼 法定代表人:王莉 服务热线: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3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杨树财 服务热线:400-600-0686 网址:www.nesc.cn (40)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 20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32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服务热线:020-961303 网址:www.gzs.com.cn (41)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号乐成中心 A座 23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服务热线:400-786-8868-5 网址:www.chtfund.com (42)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号 1幢 9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客服电话:400-678-5095 网址:www.niuji.net (43)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季 客户服务热线: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44)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号五栋大楼 C座 702室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45)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 2405 法定代表人:华建强 客服电话:4008-955-811 公司网站:www.yitfund.com (46)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33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写字楼 2座 27层及 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客服电话:410-910-1166 公司网站:www.cicc.com.cn (47)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 层、8 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客服电话:4001022011 公司网站:www.zszq.com.cn (48)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客服电话:400-820-2819 公司网站:https://tty.chinapnr.com (49)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客服电话:400-067-6266 公司网站:m.leadfund.com.cn ,admin.leadfund.com.cn (50)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 号国睿大厦一号楼 B 区 4 楼 A50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1386 号文广大厦 15 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客服电话:021-22267995 公司网站:www.dtfunds.com (51)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34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站:www.yingmi.cn (52)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 602-11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 4 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客服电话:4000 178 000 公司网站:www.lingxianfund.com (53)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08 号北美广场 B 座 12 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站:www.noah-fund.com (54)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站:www.lufunds.com (55)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1 号楼 160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温特莱中心 A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董浩 客服电话:400-068-1176 公司网站:www.jimufund.com (56)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5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站:www.zlfund.cn www.jjmmw.com (57)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 418 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客服电话:0755-83999907 公司网站: www.jinqianwo.cn (58)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600号 32层 法定代表人:钱华 客服电话:4001962502 公司网址:www.ajzq.com (59)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2、场内代销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上证基金通”办理本基金 A类份额(基金代码: 519118)和 B类份额(基金代码: 519119)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申购与赎回,可办理“上 证基金通”业务的证券公司的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如果上海 证券交易所增加或减少具有“上证基金通”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请以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具体规定为准。 36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崔巍 电话:(010)50938856 传真:(010)50938907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天山路 600弄 1号同达创业大厦 22楼 负责人:刘正东 电话:(021)61132988 传真:(021)61132913 联系人:王伟斌 经办律师:李健、姜晔晨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黄靖婷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黄靖婷 五、其他服务机构及委托办理业务的有关情况 公司信息技术系统由信息技术系统基础设施系统以及有关业务应用系统构 成。信息技术系统基础设施系统包括机房工程系统、网络集成系统,这些系统在 公司筹建之初由专业的系统集成公司负责建成,之后日常的维护管理由公司负 37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责,但与第三方服务公司签订有技术服务合同,由其提供定期的巡检及特殊情况 下的技术支持。公司业务应用系统主要包括开放式基金登记过户子系统、直销系 统、资金清算系统、投资交易系统、估值核算系统、网上交易系统、呼叫中心系 统、外服系统、营销数据中心系统等。这些系统也主要是在公司筹建之初采购专 业系统提供商的产品建设而成,建成之后在业务运作过程中根据公司业务的需要 进行了相关的系统功能升级,升级由系统提供商负责完成,升级后的系统也均是 系统提供商对外提供的通用系统。业务应用系统日常的维护管理由公司负责,但 与系统提供商签订有技术服务合同,由其提供定期的巡检及特殊情况下的技术支 持。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委托服务机构代为办理重要的、特定的信息技术系统 开发、维护事项。 另外,本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发展战略的需要,委托资质良好的基金服务机构 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登记、估值核算等业务。 38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2]879号文批准,于 2012年 8月 15日起向社会公开募 集。截止到 2012年 9月 14日,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 本基金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 13,000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 1.00 元人 民币计算,本息合计募集基金份额总额浦银安盛幸福回报 A证券投资基金为 1,617,733,471.53份,浦银安盛幸福回报 B证券投资基金为 397,686,904.99份, 共计 2,015,420,376.52份,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户,归投资者所有。其中基金 管理人的基金从业人员认购持有的基金份额总额浦银安盛幸福回报 A证券投资 基金为 298,210.74份(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浦银安盛幸福回报 B证券投 资基金为 100,067.50份(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共计 398,278.24份(含 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 0.02%。 39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浦银安盛幸福回 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情况已符 合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本基金于 2012年 09月 18日得到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 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基 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在履行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后,无 需召开持有人大会,终止本基金合同,并根据第二十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 算: 1、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赎 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 5000万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 200人; 3、基金前十大持有人比例超过 90%的;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本基金已于 2013年 9月 18日开放了申购和赎回业务。 40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八部分基金的封闭期与开放期 一、基金的封闭期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 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 起的一年,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二、基金的开放期 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 工作日起5至20个工作日的首个开放期,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封闭期 结束前公告说明。本基金的开放日为在开放期内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 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 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基金合同》关于开放期的 时间要求。 三、封闭期与开放期示例 比如,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2 年8 月10 日生效,以开放期为 10个工 作日为例,则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即 2012 年 8 月10日至2013年8 月9日,由于 2013年8 月10日、2013 年8 月11日均为非工作 日,则第一个开放期为自 2013 年8 月12 日至2013 年8 月23日的10个工作日; 第二个封闭期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的一年,即 2013 年8 月24日至 2014年8 月23日,以此类推。 41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九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 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 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增减基金代销机构,并 予以公告。 若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交易业务的,投资人可以以 电话、传真或网上交易等形式进行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法详见销售机构公 告。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是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上海、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日。开放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或另行公告,但具 体业务办理结束时间不得晚于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间。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 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提前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自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 日起,本基金进入首个开放期,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每个封闭期 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下一个开放期。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最迟于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业务的 2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 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本基金申购与赎回的开始与结束时间。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约定的开放期之外的日期不接受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或者转换。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招募 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 42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的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交易时间结束前撤销,在交易时间结束后 不得撤销; 4、先进先出原则,即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对该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处理时,认购、申购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 先赎回,认购、申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5、基金管理人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 但最迟应在新的原则实施 2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予以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提出 基金投资人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申购或 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2、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时,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无 效。若申购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已缴付的申 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赎回时,当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指示基金托管人按有关规 定在 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 按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收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 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并在 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日提交的 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日起(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 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者场外申购时,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元,最低追加申购金额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