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招商银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A股简称:招商银行 H股简称:招商银行 公告编号:2016-015 A股代码:600036 H股代码:0396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3月 28日发出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8日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表决监事9名,实际表决监事8名, 董咸德外部监事因公务未参加表决,总有效表决票为8票,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招商银行第十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和外部 监事候选人名单的议案》; 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仍由9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监事、外部监 事、职工监事各3名。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拟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第 十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候选人名单为: 股东监事候选人3名:傅俊元、吴珩、温建国。 外部监事候选人3名:靳庆军、丁慧平、韩子荣。 3名职工监事将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本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上述候选监事的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将提交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8票 反对: 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招商银行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会对 《招商银行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如下审核意 见: 1、《招商银行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招商银行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本公司报告 期内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招商银行2016年第一 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28日 附件:候选监事简历 傅俊元先生,1961年5月出生。2000年3月至2015年9月担任本 公司非执行董事,2015年9月起担任本公司股东监事。管理学博士, 高级会计师。1996年10月至2006年9月历任中国港湾建设(集团) 总公司总会计师,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06年9 月起任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执行董事、财务总监,同时兼任中交财务有限公司董事 长,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吴珩先生,1976年8月出生。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研究生毕业, 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2000年3月至2005年3月历任上海汽车 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固定收益部经理, 2005年3月至2009年4月历任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财 务会计科科长、执行总监助理兼财务会计科经理,2009年4月至2015 年5月任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财 务总监,期间兼任华域汽车系统(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 年5月至今任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总经理。 温建国先生,1962年10月出生。2010年6月至2013年5月担 任本公司股东监事。大学学历,会计师。曾任秦皇岛港务局财务处副 处长、处长,秦皇岛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07年7月至 2009年7月任秦皇岛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2009年7 月至今任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兼任河北港口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河北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 靳庆军先生,1957年8月出生。2014年10月起担任本公司外部 监事。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法学硕士学位。1987年8月至1993年 10月历任香港、英国律师行、中信律师事务所律师,1993年10月至 2002年8月任信达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2002年9月至今任北京市 金杜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兼任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律 师学院兼职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硕士联合导师,深圳国际仲裁院、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南部非洲仲裁基金会仲裁员,深圳证券期货业 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美国华盛顿上诉法院中国法律顾问。同时担 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金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天津长荣印刷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景顺长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时代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西安达刚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曾任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2年获评年 度中国十大律师、年度中国证券律师。 丁慧平先生,1956年6月出生。瑞典林雪平大学企业经济学博士。 现任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企业竞争力 研究中心主任,杜肯大学商学院荣誉教授。兼任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香港联交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京投银泰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 联交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山东鲁能泰山电缆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香港联交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韩子荣先生,1963年7月出生。吉林财贸学院商业经济专业本科, 经济师,注册会计师。1985年8月至1992年10月任工商银行长春分行 信贷员,1992年10月至1997年9月任深圳市审计局审计师事务所所长 助理,1997年10月至2008年10月任深圳市融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 人,2008年10月至2012年10月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2 年10月至今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成都银行、海南银行独 立董事。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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