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大成月添利: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年1期)

时间:2016年05月05日 21:05:01 中财网

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016年1期)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


重 要 提 示

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2年8
月27日证监许可【2012】1155号文核准募集,基金合同于2012年9月20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是理财债券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和普通债券型
基金,属于预期风险收益水平较低的品种。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3月20日(其中人员变动信息以公告日
为准),有关财务数据和基金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目 录

重 要 提 示 ........................................................................................................................................... 2
目 录 ..................................................................................................................................................... 3
一、绪 言 ............................................................................................................................................. 4
二、释 义 ............................................................................................................................................. 4
三、基金管理人 ..................................................................................................................................... 9
四、基金托管人 ................................................................................................................................... 24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7
六、基金份额的分级 ............................................................................................................................ 44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45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46
九、基金的投资 ................................................................................................................................... 54
十、基金的业绩 ................................................................................................................................... 64
十一、基金的财产 ............................................................................................................................... 67
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 68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71
十四、基金收益与分配 ........................................................................................................................ 74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5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76
十七、风险揭示 ................................................................................................................................... 82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 85
十九、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87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111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27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128
二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 129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30
二十五、备查文件 .............................................................................................................................. 130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其
他有关规定及《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取得依基金合同
所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
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
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
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或本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大成月添利


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
会议通过,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
政区和台湾地区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
登记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


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基金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者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大成基金管理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
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
售业务的机构

24、直销机构:指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
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7、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基金投
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
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8、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大成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29、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0、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基金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交易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1、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期结束后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备案条
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收到其书面确认的日期

32、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3、基金募集期限: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

34、运作期起始日:对于每份认购份额的第一个运作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
于每份申购份额的第一个运作期起始日,指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于上一运作期到期日
未赎回的每份基金份额的下一运作期起始日,指该基金份额上一运作期到期日后的下一工作


35、运作期到期日: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
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对应的次一个月的月
度对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第二个运作期到期日为基金合同生效
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对应的次二个月的月度对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
作日) ,以此类推

36、月度对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对
申购份额而言,下同)在后续日历月中的对应日期,若该日历月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
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37、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8、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9、日:指公历日

40、月:指公历月

41、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申请工作日

42、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43、开放日:指为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4、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5、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间,基金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6、申购:指在基金存续期内,基金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7、赎回:指在基金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卖出基金份额
的行为

48、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49、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
售机构的操作

50、巨额赎回: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
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
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情形

51、元:指人民币元

52、基金收益: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
用后的余额

53、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4、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55、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数值

56、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7、摊余成本法:指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
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58、每万份基金净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收益

59、七日年化收益率:指以月结转份额方式将最近七个自然日(含节假日)的每万份基
金净收益折算出的年收益率

60、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
有人服务的费用


61、基金份额分级:指本基金分设三类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B 类基金份额和E
类基金份额。三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
收益率

62、A 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3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63、B 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64、E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3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
售渠道或销售方式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基金份额类别

65、基金份额的升级:指当投资者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某级基金份额达到上一级基金
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者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该级基金份额全部
升级为上一级基金份额。其中,E类基金份额不适用于基金份额的升级

66、基金份额的降级:指当投资者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某类基金份额不能满足该类基
金份额最低份额要求时,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者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该类基金份额全部
降级为下一类基金份额。其中,E类基金份额不适用于基金份额的降级

67、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的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68、《业务规则》:指《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投资者共同
遵守

69、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设立日期:1999年4月12日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股东为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50%)、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持股比例2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三家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肖剑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

刘卓先生,董事长,工学学士。曾任职于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6月,任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8年8月,
任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2年4月,任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
长;2012年11月至今,任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4年12月15日起任大成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靳天鹏先生,副董事长,国际法学硕士。1991年7月至1993年2月,任职于共青团河
南省委;1993年3月至12月,任职于深圳市国际经济与法律咨询公司;1994年1月至6
月,任职于深圳市蛇口律师事务所;1994年7月至1997年4月,任职于蛇口招商港务股份
有限公司;1997年5月至2015年1月,先后任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方总部研究部研究
员,南方总部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资产管
理总部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零售交易业务总部副总经理。


罗登攀先生,董事、总经理,耶鲁大学经济学博士。具注册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
险管理师(FRM)资格。曾任毕马威(KPMG)法律诉讼部资深咨询师、金融部资深咨询师,
以及SLCG证券诉讼和咨询公司合伙人;2009年至2012年,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
划委专家顾问委员,机构部创新处负责人,兼任国家“千人计划”专家;2013年2月至2014
年10月,任中信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执委会委员。2014年11月26日起任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3月起兼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
年10月起兼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周雄先生,董事,金融学博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EMBA)。1987年8月至1993年4月,任厦门大学财经系教师;1993年4月至1996年8
月,任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经理;1996年8月至1999年2月,任人民日报社事业
发展局企业管理处副处长;1999年2月至今任职于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历任副总裁、
总裁,现任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


孙学林先生,董事,博士研究生在读。具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现任中国
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二部董事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2012年6月起,兼任
镇江银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黄隽女士,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
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助理,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品金融研究所副所长。


叶林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教研室主任,
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家社会科学重点基地中国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教授。


吉敏女士,独立董事,金融学博士,现任东北财经大学讲师,教研室主任,东北财经大
学金融学国家级教学团队成员,东北财经大学开发金融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金融
业产业组织结构、银行业竞争方面的研究。参与两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三项国家社科基金、
三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多项省级创新团队项目,并负责撰写项目总结报告,在
国内财经类期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


金李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英国牛津大学商学院终身教职正教授(博士生导师)
和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金融系联合系主任,院长助理,北京大
学国家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曾在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任教十多年,并兼任哈佛大学费正清东
亚研究中心执行理事。


监事会:

陈希先生,监事长,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专业研究生,高级经济师。2006年被亚洲风
险与危机管理协会授予“企业风险管理师”资格。2007年起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常务副总裁(至2012年7月)、党委委员;2010年7月起,兼任吉林省国家生物产
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吉林省国家汽车电子产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2012年6月起,兼任镇江银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7月起至今,任中
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蒋卫强先生,职工监事,经济学硕士。1997年7月至1998年10月任杭州益和电脑公
司开发部软件工程师。1998年10月至1999年8月任杭州新利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电子商务


部高级程序员。1999年8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信息技术部系统开发员、金
融工程部高级工程师、监察稽核部总监助理、信息技术部副总监、风险管理部副总监,现任
风险管理部总监。


吴萍女士,职工监事,文学学士。1991年至1992年任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国际业务
部会计。1993年至1998年任日本三和银行深圳分行单证部、信贷部主任。1999年至2009
年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审计部经理、高级经理。2010年6月加入大成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历任计划财务部高级会计师、总监助理,现任计划财务部副总监。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杜鹏女士,督察长,研究生学历。1992年-1994年,历任原中国银行陕西省信托咨询
公司证券部驻上交所出市代表、上海业务部负责人;1994年-1998年,历任广东省南方金
融服务总公司投资基金管理部证券投资部副经理、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资产管
理部经理;1998年9月参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筹建;1999年3月起,任大成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督察长。2009年3月—2015年7月兼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钟鸣远先生,副总经理,金融学硕士。曾任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资金计划部职员,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研究
员,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投资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
收益总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2014年3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公
司助理总经理。2014年11月起兼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月起任大成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肖剑先生,副总经理,公共管理硕士。曾任深圳市南山区委(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深
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广聚投资控股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人民政
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处长、处长。2015年1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公
司副总经理。


温智敏先生,副总经理,哈佛大学法学博士。2000至2002年就职于Hunton &
Williams美国及国际律师事务所,2002至2006年任中银国际投行业务副总裁,2006至2009
年任香港三山投资公司董事总经理,2009至2014年任标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
中国投行业务主管。2015年4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任首席战略官,2015年8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周立新先生,副总经理,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新疆精河县党委办公室机要员、新疆精
河县团委副书记、新疆精河县人民政府体改委副主任、新疆精河县八家户农场党委书记、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团委副书记及少工委主任、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主任、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企业及江苏省铁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负
责人、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燃气战略管理部项目经理。2005年1月加入大成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历任客户服务中心总监助理、市场部副总经理、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客户
服务部总监兼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公司助理总经理,2015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2、本基金基金经理

杨雅洁女士,经济学硕士,证券从业年限7年。2009年8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曾任固定收益部宏观利率研究员。2013年1月14日至2014年1月10日任大成债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4年1月11日起任大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3月21日起任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22日起
任大成景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2)历任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姓名

管理本基金时间

陶铄

2012年9月20日至2014年4月4日

王立

2013年2月1日至2015年5月25日





3、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公司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设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1名,其
他委员2名。名单如下:

钟鸣远,公司副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张翼,固定收益部副总监,固
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王立,固定收益部总监助理,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
成景兴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
理,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四)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和、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
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
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
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
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
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


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
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
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承担赔偿
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
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
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5、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运作办法》,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以下《基金法》、《运作办法》禁止的行为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交易;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11)故意损害基金投资者及其他同业机构、人员的合法权益;

(12)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信息披露不真实,有误导、欺诈成分;

(15)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4、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
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5、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
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
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
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基金经理的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被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
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
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七)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本基金管理人为加强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公司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大
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


公司内部控制是指公司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在充分
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


形成的系统。公司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科学完善的内
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部分组成。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公司管理层对内部
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


1、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
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
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公司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涵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包
括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的设置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财产、
自有资产与其他资产的运作相互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成本控制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
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
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订或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4、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控。


(1)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控制环境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公司治
理结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2)公司管理层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
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
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3)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禁止不正当关
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4)公司的组织结构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操
作相互独立。公司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
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5)依据公司自身经营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

1)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
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2)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3)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
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4)风险管理部主要负责对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等进行风险测
量,并提出风险调整的建议;对投资业绩进行评价,包括整体表现分析、业绩构成分析以及
业绩短期和长期持续性检验;对将要展开的新业务和创新性产品的投资做全面的风险评估,
提出风险预警等工作。



(6)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各级人员具备与其
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7)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
防范和化解风险。


(8)建立严谨、有效的授权管理制度,授权控制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


1)确保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职权,建立健全公司
授权标准和程序,保证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


2)公司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和各级人员在规定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


3)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采取书面形式,明确授权书的授权内容和时效。


4)公司适当授权,建立授权评价和反馈机制,包括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的反馈和评
价,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及时修订或取消授权。


(9)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公司资产与基金财产、不同基金的资产之间和其他委
托资产,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


(10)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投资和交易、交易和清
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的重叠。重要业务部门和岗位进行物理隔离。


(11)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


(12)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


(13)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制度,设置督察长和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公司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并根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适时改进。


5、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公司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投资管理业务的性质和特点严格制定管理
规章、操作流程和岗位手册,明确揭示不同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采取控制措施。


(2)研究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研究工作保持独立、客观。



2)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


3)建立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度,根据基金合同要求,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
选库。


4)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通畅的交流渠道。


5)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


(3)投资决策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
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等要求。


2)健全投资决策授权制度,明确界定投资权限,严格遵守投资限制,防止越权决策。


3)投资决策有充分的投资依据,重要投资有详细的研究报告和风险分析支持,并有决
策记录。


4)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在设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


5)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包括投资组合情况、是否符合基金产品特征和
决策程序、基金绩效归属分析等内容。


(4)基金交易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基金交易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基金经理不得直接向交易员下达投资指令或者直接进
行交易。


2)建立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


3)交易管理部门审核投资指令,确认其合法、合规与完整后方可执行,如出现指令违
法违规或者其他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相应部门与人员。


4)公司执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不同投资者的利益能够得到公平对待。


5)建立完善的交易记录制度,及时核对并存档保管每日投资组合列表等。


6)建立科学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7)根据内部控制的原则,制定场外交易、网下申购等特殊交易的流程和规则。



(5)建立严格有效的制度,防止不正当关联交易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投资
涉及关联交易的,在相关投资研究报告中特别说明,并报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批准。


(6)公司在审慎经营和合法规范的基础上力求金融创新。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周密考
虑金融创新品种或业务的法律性质、操作程序、经济后果等,严格控制金融新品种、新业务
的法律风险和运行风险。


(7)建立和完善客户服务标准、销售渠道管理、广告宣传行为规范,建立广告宣传、
销售行为法律审查制度,制定销售人员准则,严格奖惩措施。


(8)制定详细的登记过户工作流程,建立登记过户电脑系统、数据定期核对、备份制
度,建立客户资料的保密保管制度。


(9)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
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10)公司配备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信息的组织、审核和发布。


(11)加强对公司及基金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对
出现的失误提出处理意见,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2)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在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其内容。


(1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原则,严格制定信息
系统的管理制度。


信息技术系统的设计开发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软件工程标准的要求,编写完整的技术资
料;在实现业务电子化时,设置保密系统和相应控制机制,并保证计算机系统的可稽性,信
息技术系统投入运行前,经过业务、运营、监察稽核等部门的联合验收。


(14)通过严格的授权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门禁制度、内外网分离制度等管理措施,
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15)计算机机房、设备、网络等硬件要求符合有关标准,设备运行和维护整个过程实
施明确的责任管理,严格划分业务操作、技术维护等方面的职责。


(16)公司软件的使用充分考虑到软件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和可扩展性,具备身
份验证、访问控制、故障恢复、安全保护、分权制约等功能。信息技术系统设计、软件开发


等技术人员不得介入实际的业务操作。用户使用的密码口令定期更换,不得向他人透露。数
据库和操作系统的密码口令分别由不同人员保管。


(17)对信息数据实行严格的管理,保证信息数据的安全、真实和完整,并能及时、准
确地传递到会计等各职能部门;严格计算机交易数据的授权修订程序,并坚持电子信息数据
的定期查验制度。


建立电子信息数据的即时保存和备份制度,重要数据异地备份并且长期保存。


(18)信息技术系统定期稽核检查,完善业务数据保管等安全措施,进行排除故障、灾
难恢复的演习,确保系统可靠、稳定、安全地运行。


(1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
办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制度、会计工
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20)明确职责划分,在岗位分工的基础上明确各会计岗位职责,禁止需要相互监督的
岗位由一人独自操作全过程。


(21)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
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基金会计核算与公司会计核算相互独立。


(22)采取适当的会计控制措施,以确保会计核算系统的正常运转。


1)建立凭证制度,通过凭证设计、登录、传递、归档等一系列凭证管理制度,确保正
确记载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


2)建立账务组织和账务处理体系,正确设置会计账簿,有效控制会计记账程序。


3)建立复核制度,通过会计复核和业务复核防止会计差错的产生。


(23)采取合理的估值方法和科学的估值程序,公允反映基金所投资的有价证券在估值
时点的价值。


(24)规范基金清算交割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及时准确地完成基金清算,确保基金财
产的安全。


(25)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和业绩考核制度,强化会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26)制订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财会部门妥善保管密押、业务用章、
支票等重要凭据和会计档案,严格会计资料的调阅手续,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散失和泄密。


(27)严格制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运作管理办法,自觉遵守国家财税制度和
财经纪律。


(28)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公司
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
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
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29)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管理层负责,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公司保证监察
稽核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30)明确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配备充足的监察稽核人员,严格监
察稽核人员的专业任职条件,严格监察稽核的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31)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
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32)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
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

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
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
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
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
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
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
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
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
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报告,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
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
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


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
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
立,2004年9月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内设养老金管理中心、技术保障处、营运中心、委托
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境外资产托管处、综合管理处、风险
管理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140余名,其中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
师、律师等专家10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
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共321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管
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
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
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
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


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
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
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
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
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
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
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1、直销机构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法定代表人:刘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王为开

公司网址:www.dcfund.com.cn


大成基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5558(免长途固话费)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深圳设有投资理财中心:

(1)大成基金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电话: 0755-22223523、0755-22223555、0755-22223556

联系人:肖成卫、 白小雪

传真:0755-83195235/83195245/83195232

邮编:518040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客服电话:95599

电话:010-85109219

传真:010-85109219

网址:www.abchina.com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66

联系人:王娟

电话:010-66594909

传真:010-66594942

网址:www.boc.cn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服电话: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077278

传真:0755-83195049

网址:www.cmbchina.com

(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电话:010-89937369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廉赵峰

联系电话:010-89937369

传真:010-65550827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5)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华海广场1号楼

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196号

法定代表人:邢增福

联系人:林波

电话:0577-88990082

传真:0577-88995217

客户服务热线:96699、浙江省外0577-96699

网址: www.wzbank.cn

(6)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杭州庆春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联系人:严峻

联系电话:0571-85108309

客服电话:95398

公司网站:www.hzbank.com.cn


(7)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410号

法定代表人:王金山

联系人:董汇

联系电话:010-85605588

传真:010-66506163

客服电话:96198

网址:www.bjrcb.com

(8)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华普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广鸿

联系人:滕克、李佳程

联系电话:0532-68629926

客服电话:96588(青岛)、400-66-96588(全国)

网址:www.qdccb.com

(9)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981号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客服电话:021-962999

电话:021-38576666

传真:021-50105124

联系人:施传荣

网址:www.shrcb.com

(10)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法人:郭志文

联系人:遇玺

联系电话:0451-86779018

传真:0451-86779007


客服电话:95537

公司网址:www.hrbb.com.cn

(11)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网址:www.guodu.com

(1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服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联系人:芮敏祺、朱雅崴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161

网址:www.gtja.com

(1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服电话: 95565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0755-82960167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1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77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1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44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服电话:95575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网址:www.gf.com.cn

(1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服电话:95536

联系人:周杨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网址:www.guosen.com.cn

(17)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
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刘毅

客户电话:400 600 8008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18)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客服电话:4008096096

联系人:张煜

联系电话:023-63786633

网址:www.swsc.com.cn

(19)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球金融中心57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联系人:刘闻川

电话:021-68778075

传真:021-68868117

网址:www.cnhbstock.com

(2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客服电话:4008 001 001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www.essence.com.cn

(2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联系人:夏中苏

电话:0591-38281963

传真:0591-38507538

网址:www.xyzq.com.cn

(22)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


办公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2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服电话:95553、400-888-8001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602722

网址:www.htsec.com

(24)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电话:022-28451991


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ewww.com.cn

(25)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客服电话:95571

联系人:徐锦福

电话:010-57398062

传真:010-57398058

网址:www.foundersc.com

(26)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程宜荪

电话:010-58328373

传真:010-58328748

联系人:冯爽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27)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0层

法定代表人:陈亮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网址:www.sywg.com

(2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2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新源广场2号楼22-29楼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客户电话:95503

联系人:胡月茹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网址:www.dfzq.com.cn

(3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888-8788、95525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31)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服电话:0532-96577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www.zxwt.com.cn


(32)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曾小普

联系人:周欣玲

电话:0791-86281305

传真:0791-6282293

网址:www.gsstock.com

(33)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杨光裕

客户服务热线:0755-33680000、400-6666-888

联系人:高峰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网址:www.cgws.com

(3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6-7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张智

电话:021-64716089

客服电话:95345

网址:www.stocke.com.cn

(35)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服电话:95511转8

联系人:吴琼

电话:0755-22626391

传真:0755-82400862


网址:www.pingan.com

(36)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3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客服电话:021-63340678

联系人:陈敏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2878783

网址:www.ajzq.com

(37)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联系人:刘婧漪

电话: 028-86690057

传真:028-86690126

网址:www.gjzq.com.cn

(38)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邮政编码:570206)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楼(邮政编码:518034)

法定代表人:陆涛

客服电话:4008-888-228

联系人:马贤清

电话:0755-83025022

传真:0755-83025625

网址:www.jyzq.cn

(39)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5、6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5、6楼

法定代表人:宋志江

客服电话:400-188-3888


联系人:李琳

电话:0755-82707857

传真:0755-23613751

网址:www.chinalions.com

(40)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客户联系电话:0571-96336、(上海地区:962336)

联系人:乔骏

电话:0571-87925129

传真:0571-87925100

网址:www.ctsec.com

(41)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客服电话:021-962518、4008918918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63608830

网址:www.962518.com

(42)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客服电话:400-888-1551

联系人:钟康莺

电话:021-68634518-8503

传真:021-68865938

网址:www.xcsc.com

(43)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客服电话:400-888-8100(全国)、96100(广西)

法定代表人:刘峻

联系人:覃清芳

电话:0771-5539262

传真:0771-5539033

网址:www.ghzq.com.cn

(44)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客服电话:95396

联系人:林洁茹

联系电话:020-87322668

传真:020-87325036

网址:www.gzs.com.cn

(4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路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服电话:010-84588888

联系人:顾凌

电话:010-60838696

传真:010-84865560

网址:www.cs.ecitic.com

(4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服电话:4008-888-888

联系人:宋明

联系电话:010-66568450

传真:010-66568990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47)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

法定代表人:余政

客服电话:4006198888

联系人:赵明

联系电话:010-85127622

联系传真:010-85127917

公司网址:www.mszq.com

(48)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联系人:尹伶

传真:010-66045527

网址:www.txsec.com

(4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联系人:张茹

联系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网址: www.ehowbuy.com

(5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人代表: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3798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51)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021-20835785

传真:021-20835879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52)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法人代表:陈柏青

联系人:徐昳绯

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8533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53)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中关村金融大厦(丹棱soho)1008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魏争

网站:www.qianjing.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6885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3层

法定代表人:刘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5239

联系人:范瑛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负责人:王玲

电话:0755-22163333

传真:0755-22163390

经办律师:靳庆军、冯艾

联系人:冯艾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俞伟敏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俞伟敏




六、基金份额的分级

(一)基金份额等级

本基金根据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金额,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
售服务费用,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设A 类、B 类和E类基金份额,三
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90021,B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91021,E类基金份
额的基金代码为001497。


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份额等级进行调整并
公告。


(二)基金份额等级的限制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等级,不同基金份额等级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但依据
招募说明书约定因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交易而发生基金份额自动升级或者降级的除外。


份额类别

A类基金份额

B类基金份额

E类基金份额

首次申购最
低金额

1,000元

500万元(但已持有本基金
B类份额的投资者可以适用
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人
民币1,000元)

0.01元

追加申购最
低金额

1,000元

1,000元

0.01元

销售服务费
(年费率)

0.30%

0.01%

0.30%



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申购各级基金份额的
最低金额限制及规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开始调整之日前2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三)基金份额的自动升降级


1、若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500万份时,本
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A 类基金份额升级为B 类基金份额。


2、若B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500 万份时,本基金的
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B 类基金份额降级为A 类基金份额。


3、因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交易,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之间可以发
生基金份额自动升级或者降级,而E类基金份额不可以与其他两类基金份额发生升级或降级

4、投资者在提交申购等交易申请时,应正确填写基金份额的代码(A类、B 类、E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不同),否则,因错误填写基金代码所造成的认/申购等交易申请无效的后
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相关法规和《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
同已于2012年9月20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
基金。


(二)基金类型及存续期限

基金类型: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1)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起(即第一个运作起始日),
至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次一个月的月度对日(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
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一工作日起,至基
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对应的次二个月的月度对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
延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



其中,月度对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对
申购份额而言,下同)在后续日历月中的对应日期,若该日历月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
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例 1: (后续日历月中存在对应日期):如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为2012 年 2月2日,
则该日次一个月的月度对日为 3月2日。


例 2: (后续日历月中不存在对应日期):如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为 2012 年 1月31
日,则该日次一个月的月度对日顺延至3月1日。


(2)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

每个运作期到期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
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工作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在基金份额对应的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管理人办理该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的
结转。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运作期到期日申请赎回的,基金管理人按照“八、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与转换”的约定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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