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军工分级: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年第1号)
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二〇一 六 年第 一 号)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二、释义 ................................ ............................ 7 三、基金管理人 ................................ ..................... 14 四、基金托管人 ................................ ..................... 25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31 六、基金份额的分类与净值计算规则 ................................ ... 51 七、基金的募集 ................................ ..................... 56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 ................. 56 九、基金的上市交易 ................................ ................. 58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6 0 十一、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转托管及其他业务 ......................... 71 十二、基金份额的配对转换 ................................ ........... 73 十三、基金的投资 ................................ ................... 75 十四、基金的业绩 ................................ ................... 88 十五、基金的财产 ................................ ................... 89 十六、基金资产的估值 ................................ ............... 91 十七、基金的收益分配 ................................ ............... 96 十八、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97 十九、基金份额折算 ................................ ................ 100 二十、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107 二十一、基金的信息披露 ................................ ............ 108 二十二、风险揭示 ................................ .................. 114 二十三、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20 二十四、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123 二十五、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41 二十六、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54 二十七、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56 二十八、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58 二十九、备查文件 ................................ .................. 159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 201 4 年 2 月 28 日【 2014 】 236 文 注册 。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 4 年 4 月 4 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 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 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 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 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 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 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 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 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 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 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 本基金特有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富国军工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 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富国军工B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预 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 内容截止至 201 6 年 4 月 4 日,基金投资组合报 告和基金业绩表现截止至 201 6 年 3 月 3 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富国中证军 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 了 富国中证 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的投资目标、策略、 风险、费率等与投资 人 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 投资决策前 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富国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 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 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 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 基金或本基金 : 指 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 、 基金管理人:指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4 、 基金合同 :指 《 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对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 托管协议 :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富国中证军工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及对该 托管 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 指《 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 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的更新 7 、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指《 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 告》 8 、 法律法规 : 指中国现 行 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 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 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 经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 并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 出的修订 10 、 《 销售 办法》:指 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 的 《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 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 《信息披露办法》:指 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 施的 《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 《运作办法》 : 指 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29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 的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 中国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 、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 法律主体,包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 、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 、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 并存续 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 并存续 的企业法人、事业 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 、 投资 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的合称 20 、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 和 招募说明书 合法 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1 、 基金销售业务:指 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 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 、 销售机构 : 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3 、 直销机构:指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 、 代销机构 :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 售业务的机构,以及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会员单 位。其中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必须是具有 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 的、可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 单位 25 、 基金销售网点 : 指直销机构的直销 中心 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6 、 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 人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 销售业务的 确认、 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等 27 、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 富 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或接受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 机构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 28 、 开放式 基金账户 : 指 投资者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在中国证券 登记 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注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 、 用于 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 、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 人 开立的、记录投资 人 通过该销售机 构 办理基金交易业务而引起的 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 、 深圳证券账户: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31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指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 金管理人向 中国证监会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2 、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 ,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的日期 33 、 基金募集期 : 指 自 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4 、 存续期 :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5 、 工作日 :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6 、 T 日 : 指 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 投资 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申请 的 工 作日 37 、 T+n 日 : 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 含 T 日 ) 38 、 开放日 : 指 为投资人 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或其他 业务的 工作日 39 、 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0 、 《 业务规则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 资基金上市规则》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实施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以及销售机构业务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和实施细则 41 、 认购 : 指在基 金募集期 内 ,投资 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 、 申购 : 指 基金合同生效后 ,投资 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 、 赎回 : 指 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规 定的条件要求 将 基金份额 兑换为现金 的行为 44 、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5 、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46 、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 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7 、 富国军工份额:指本基金的基础份额。投资人在场外认 / 申购的富国军工 份额不进行基金份额分拆;投资人在场内认购的富国军工份额将在基金发售结束 后进行基金份额自动分离;投资人在场内申购的富国军工份额,可选择进行基金 份额分拆,也可选择不进行基金份额分拆 48 、 富国军工 A 份 额:指富国军工份额按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自动分离或分 拆的稳健收益类基金份额 49 、 富国军工 B 份额:指富国军工份额按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自动分离或分 拆的积极收益类基金份额 50 、 每份富国军工 A 份额的本金:除非基金合同文义另有所指,对于富国军 工 A 份额而言,指 1 . 000 元 51 、 巨额赎回 :指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 ,富国军工份额 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 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 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 开放 日 全部基金 份额 (包括富国军工 A 份额、 富国军工 B 份额和富国军工份额) 的 1 0% 52 、 元 : 指人民币元 53 、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 余额 54 、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项 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5 、 基金资产净值 :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6 、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7 、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指 在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基础上,根据基金合同给 定的计算公式得到的基金份额估算价值,按基金份额的不同,可区 分为富国军工 A 份额参考净值、富国军工 B 份额参考净值。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是对基金份额价值 的一个估算,并不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获得的实际价值 58 、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 资产 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 (参考) 净值的过程 59 、 标的指数: 指 中证军工价格指数 60 、 日 / 天:指公历日 61 、 月:指公历月 62 、 指定媒体 :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体 63 、 场外:指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而通过自身的柜台或者其他交 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基金销售 机构和场所 64 、 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 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业务的场所 65 、 注册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 系统,通过场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66 、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 登记结算系统,通过场内会员单位认购、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67 、 上市交易:基金存续期间投资人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 卖本基金相关份额的行为 68 、 系统内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 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 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 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69 、 跨系统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 券登记结算系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70 、 自动分离:指投资人在场内认购的每 2 份富国军工份额在发售结束后按 1 : 1 比例自动转换为 1 份富国军工 A 份额和 1 份富国军工 B 份额的行为 71 、 配对转换:指本基金的富国军工份额与富国军工 A 份额、富国军工 B 份 额之间按约定的转换规则进行转换的行为,包括分拆和合并 72 、 分拆: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 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 2 份富国 军工份额的场内份额申请转换成 1 份富国军工 A 份额与 1 份富国军工 B 份额的行 为 73 、 合并: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 1 份富国 军工 A 份额与 1 份富国军工 B 份额申请转换成 2 份富国军工份额的场内份额的行 为 74 、 富国军工 A 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除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年度外,富 国军工 A 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3% ”,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最近一次定期份额 折算基准日 次日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 准利率为准。基金合同生效日 所在年度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基金合同生效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 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 +3% ”。每份富国军工 A 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 均以 1 . 00 元为基准进行计算,但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富国军工 A 份额持有 人的本金及该等约定应得收益,如在基金存续期内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 下,富国军工 A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的风险 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75 、 不可抗力:指 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事 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概况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法定代表人: 薛爱东 总经理: 陈戈 成立日期: 1999 年 4 月 13 日 电话:( 021 ) 20361818 传真:( 021 ) 20361616 联系人: 范伟隽 注册资本: 1 . 8 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截止于 20 1 6 年 4 月 4 日 ) :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 . 775% 申万 宏源证券 有限公司 27 . 775% 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 27 . 775% 山东省 国际信托 股份 有限 公司 16 . 675%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 会负责制定基金投资的重大决策和投资风险管理。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公司日常 运作的风险控制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 管规则,防范和化解运作风险、合规与道德风险。 公司目前下设二十三 个部门、三个分公司和二个子公司,分别是:权益投资 部、固定收益投资部、固定收益专户投资部、固定收益研究部、 量化投资部、海 外权 益投资部 、权益专户投资部、养老金投资部、权益研究部、集中交易部、董 事会办公室、综合管理部、机构业务部、零售业务部、营销管理部、客户服务部、 电子商务部、战略与产品部、监察稽核部、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信息技术 部、运营部、北京分公司、成都分公司、广州分公司、富国资产管理(香港)有 限公司、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负责权益类基金产品的 投资管理;固定收益投资部:负责固定收益类公募产品和非固定收益类公募产品 的债券部分(包括公司自有资金等)的投资管理;固定收益专户投资部:负责一 对一、一对多等非公募固定 收益类专户的投资管理;固定收益研究部:负责固定 收益类公募产品和非固定收益类公募产品的债券部分的研究管理等; 量化投资部 : 负责公司有关量化投资管理业务;海外权益投资部 : 负责公司在中国境外(含香 港)的权益投资管理; 权益专户投资部:负责社保、保险、 QFII 、一对一、一对 多等非公募权益类专户的投资管理;养老金投资部:负责养老金(企业年金、职 业年金、基本养老金、社保等)及类养老金专户等产品的投资管理;权益研究部: 负责行业研究、上市公司研究和宏观研究等;集中交易部:负责投资交易和风险 控制;董事会办公室: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 工作职责,暂与综合管理部合署办公; 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董事会日常事务、公司文秘管理、公司(内部)宣传、信 息调研、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机构业务部:负责年金、专户、社保以及共同基 金的机构客户营销工作;零售业务部:管理华东营销中心、华中营销中心、华南 营销中心(广州分公司)、北方营销中心(北京分公司)、西部营销中心(成都分 公司)、华北营销中心,负责共同基金的零售业务;营销管理部:负责营销计划的 拟定和落实、品牌建设和媒体关系管理 , 为零售和机构业务团队、子公司等提供一 站式销售支持;客户服务部:拟定客户服务策略,制定客户 服务规范,建设客户 服务团队,提高客户满意度,收集客户信息,分析客户需求,支持公司决策;电 子商务部:负责基金电子商务发展趋势分析,拟定并落实公司电子商务发展策略 和实施细则,有效推进公司电子商务业务;战略与产品部:负责开发、维护公募 和非公募产品,协助管理层研究、制定、落实、调整公司发展战略,建立数据搜 集、分析平台,为公司投资决策、销售决策、业务发展、绩效分析等提供整合的 数据支持;监察稽核部:负责监察、风控、法务和信息披露;信息技术部:负责 软件开发与系统维护等;运营部:负责基金会计与清算;计划财务部:负责公司 财务 计划与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资源规划与管理;富国资产管理(香港) 有限公司:证券交易、就证券提供意见和提供资产管理;富国资产管理(上海) 有限公司:经营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业务。 截止到 201 6 年 3 月 31 日 ,公司有员工 328 人,其中 61. 9 % 以上具有硕士以上 学历。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薛爱东先生,董事长,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交通银行扬州分行监 察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会计部经理、证券部经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扬 州营业部总经理,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托管组组长,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黑 龙江管理总部总经理兼党委书记、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公司机关党委 书记兼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陈戈先生,董事,总经理,研究生学历。历任国泰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 究所研究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研究部总经理、总经理 助理、副总经理, 2005 年 4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麦陈婉芬女士( Constance Mak ),董事,文学及商学学士,加拿大注册会计 师。现任 BMO 金融集团亚洲业务总经理( General Manager, Asia, Internat ional, BMO Financial Group ),中加贸易理事会董事和加拿大中文电视台顾问团的成员。 历任 St. Margaret ’ s College 教师,加拿大毕马威 (KPMG) 会计事务所的合伙 人。 方荣义先生,董事,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历任北京用友电子财务技术有限公司研究所信息中心副主 任,厦门大学工商管理教育中心副教授,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 ( 深圳市 中心支行 ) 会计处副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处处长,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深圳监管局财务会计处处长、国有银行监管处处长,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裴长江先生,董事,研究生学历。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 任上海万国证券公司研究部研究员、闸北营业部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申银万国 证券公司闸北营业部总经理、浙江管理总部副总经理、经纪总部副总经理,华宝 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监,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Edgar Normund Legzdins 先生,董事,本科学历,加拿大特许会计师。现任 BMO 金融集团国际业务全球总裁( SVP & Managing D irector, International, BMO Financial Group )。 1980 年至 1984 年在 Coopers & Lybrand 担任审计工作; 1984 年加入加拿大 BMO 银行金融集团蒙特利尔银行。 蒲冰先生,董事 , 本科学历,中级审计师。现任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自营业务部副总经理。历任山东正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评估部员工,山 东省鲁信置地有限公司计财部业务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计财部业务经 理,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合规审计部副总经理。 张克均先生,董事,研究生学历。现任申 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战略规划总部 总经理。历任福建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电脑部副经理、计划部副经理、证券部副经 理、杏林支行副行长;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证券营业部副经理、经理、 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兼厦门夏禾路证券营业部经理、经纪总部总经理。 黄平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学历。现任上海盛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局主席。历任上海市劳改局政治处主任;上海华夏立向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上海盛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总裁。 伍时焯 (Cary S. Ng) 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学历,加拿大特许会计师。 现任圣力嘉学院 (Seneca College) 工商系会计及财务金融科教授。 1976 年加入加 拿大毕马威会计事务所的前身 Thorne Riddell 公司担任审计工作,有 30 余年财 务管理及信息系统项目管理经验,曾任职在 Neo Materials Technologies Inc. 前 身 AMR Technologies Inc., MLJ Global Business Developments Inc., UniLink Tele.com Inc. 等国际性公司为首席财务总监 (CFO) 及财务副总裁。 李宪明先生,独立董事,研 究生学历。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高级合伙人。历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师。 2 、监事会成员 岳增光先生,监事长 , 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 公司纪委书记、风控总监。历任山东省济南市经济发展总公司会计,山东正源和 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室主任,山东鲁信实业集团公司财务,山东省鲁信投资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沈寅先生,监事,本科学历。现任申银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总 部总经理助理及公司律师。历任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 组长;上海 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夏瑾璐女士,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蒙特利尔银行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 历任上海大学外语系教师;荷兰银行上海分行结构融资部经理;蒙特利尔银行金 融机构部总裁助理;荷兰银行上海分行助理副总裁。 仇夏萍女士,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 经理。历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杨浦支行所任职;在华夏证券有限公司东方路 营业部任职。 孙琪先生,监事,本科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T 副总监。历任杭 州恒生电子股份公司职员,东吴证券有限公司职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统 管 理员、系统管理主管、 IT 总监助理。 唐洁女士,监事,本科学历, CFA 。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策略研究员。 历任上海夏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研究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助理、助理 研究员。 王旭辉先生,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东营销中心 总经理。历任职于郏县政府办公室职员,郏县国营一厂厂长,富国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客户经理、高级客户经理。 陆运天先生,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部电 子商务总监助理。历任汇添富基金任电子商务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深 电子商务经理。 3 、督察 长 范伟隽先生,督察长。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 所项目经理,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主任科员、副处长。 2012 年 10 月 20 日开始 担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 、经营管理层人员 陈戈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林志松先生,副总经理。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工商管理硕士。曾在漳州商 检局办公室、晋江商检局检验科、厦门证券公司投资发展部工作。曾任富国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稽察员、高级稽察员、部门副经理、经理、督察长。 2008 年开始担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陆文佳 女士,研究生学历, 13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支行职员、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上海营销总部投资顾问、总监助理、市场部总监助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 助理、市场部总经理、市场总监、公司副营销总裁。 李笑薇女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13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现任富 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基金经理。历任国家教委外资贷款办公室项目官 员,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 Barra 公司( MSCIBARRA)BARRA 股票风险评估部高级研 究员,巴克莱国际投资管理公司 (BarclaysGlobal Investors) 大中华主动股票 投资总监、高级基金经理及高级研究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与海外投资 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兼量化与海外投资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 朱少醒先生,研究生学历, 16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基金经理。历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开发主管、基金经 理助理、基金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兼研究部总经理兼基 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兼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 5 、本 基金基金经理 ( 1 )现任基金经理: 1 ) 王保合先生,博士。 自 2006 年 7 月开始从事证券行业工作。曾任富国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富国沪深 300 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2011 年 3 月起任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2013 年 9 月起任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4 年 4 月起任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4 月起任富国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国有企业 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5 月起任富国中证全指证券公司 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兼任量化 投资总监。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2 ) 张圣贤先生,硕士。 自 2007 年 7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 究所有限公司分析师;自 2015 年 3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 金经理助理; 2015 年 6 月起任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国 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自 2015 年 8 月起任富国中证工业 4.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 证体育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 2 )历任基金经理: 章椹元 先生 自 2014 年 4 月 至 2015 年 5 月 任 本 基金基金 经理 。 6 、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 公司总经理陈戈先生,主动权益及固定收益 投资副总经理朱少醒先生和量化与海外投资副总经理李笑薇女士。 列席人员包括:督察长、集中交易部总经理以及投委会主席邀请的其他人员。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7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 资金 ,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 季度、半年度 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 按照规定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或 基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 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行 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 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 7 ) 违法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 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按时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 ( 8 ) 除按基金管理人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 资; ( 9 )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 1 0 )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 1 1 )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 1 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 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 1 3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 1 4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 从业 人员形象; ( 1 5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 、承销证券; 2 、 违反规定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 中国证监会 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 、法律 、行政 法 规 和 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六)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 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按时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 动 ;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 体系 和内部控制制度 1 、风 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 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包括 以下内容: ( 1 )建立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组 织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与技术系统,设定风险管理的时间范围与空间范围 等内容。 ( 2 )识别风险。辨识组织系统与业务流程中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存在的原因。 ( 3 )分析风险。检查存在的控制措施,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引起的后 果。 ( 4 )度 量风险。评估风险水平的高低,既有定性的度量手段,也有定量的度 量手段。定性的度量是把风险水平划分为若干级别,每一种风险按其发生的可能 性与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进入相应的级别。定量的方法则是设计一些风险指标, 测量其数值的大小。 ( 5 )处理风险。将风险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对于那些级别较低的风险, 则承担它,但需加以监控。而对较为严重的风险,则实施一定的管理计划,对于 一些后果极其严重的风险,则准备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 6 )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要监视及评价其管理绩效,在必要 时加以改变。 ( 7 )报告与咨询。 建立风险管理的报告系统,使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会、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监管部门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寻求咨询意见。 2 、内部控制制度 (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①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 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②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持高度 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③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 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④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 稳固的基础上,内部 风险控制与公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 2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①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基金管 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有独立董事参加的风险委员会,负责评价与完善公司的内部 控制体系;公司监事会负责审阅外部独立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确保公司财务报 告的真实性、可靠性,督促实施有关审计建议。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 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总经理办公会、投资决策 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等委员会,分别 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风险管理的 重大决策。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组织、指导公司监察与稽核工作,监督、检查基金 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和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情况。当发现公司及公司管理 的基金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重大经营风险或者隐患等情形时,督察长应当及时向 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应当密切跟踪后续整改措施,并将处理情况向董事会 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②风险评估 公司内部稽核人员定期评估公司及基金的风险状况,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 投资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可能 性及影响程度,并将评 估报告报总经理办公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 ③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 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 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 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 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制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 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 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完 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④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 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 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⑤监督与内部稽核 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 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 行。内部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监察稽核报告提 交全体董事审阅并报会及中国证监会。 3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 1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 管理层的责任; ( 2 )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 基金管理人 的发展不断完善内 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 、 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 2004 年 09 月 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12 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 (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 年 10 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 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中国建设银行于 2005 年 10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 牌上市 ( 股票代码 939) ,于 2007 年 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 股票代码 601939) 。 2015 年 6 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 182,192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8.81% ;客户 贷款和垫款总额 101,571 亿元,增长 7.20% ;客户存款总额 136,970 亿元,增长 6.19% 。净利润 1,322 亿元,同比增长 0.97% ;营业收入 3,110 亿元,同比增长 8.34% , 其中,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 6.31%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增长 5.76% 。成本收 入比 23.23% ,同比下降 0.94 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 14.70% ,处于同业领先地位。 物理与电子渠道协同发展。总行成立了渠道与运营管理部,全面推进渠道整 合;营业网点“ 三综合”建设取得新进展,综合性网点达到 1.44 万个,综合营销 团队达到 19,934 个、综合柜员占比达到 84% ,客户可在转型网点享受便捷舒适的 “一站式”服务。加快打造电子银行的主渠道建设,有力支持物理渠道的综合化 转型,电子银行和自助渠道账务性交易量占比达 94.32% ,较上年末提高 6.29 个百 分点;个人网上银行客户、企业网上银行客户、手机银行客户分别增长 8.19% 、 10.78% 和 11.47% ;善融商务推出精品移动平台,个人商城手机客户端“建行善融 商城”正式上线。 转型重点业务快速发展。 2015 年 6 月末,累计承销非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2,374.76 亿元,承销金额继续保持同业第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只数和新发基金 托管只数均列市场第一,成为首批香港基金内地销售代理人中唯一一家银行代理 人;多模式现金池、票据池、银联单位结算卡等战略性产品市场份额不断扩大, 现金管理品牌“禹道”的市场影响力持续提升;代理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代 理中央非税收入收缴业务客户数保持同业第一,在同业中首家按照财政部要求实 现中央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上线试点。“鑫存管”证券客户保证金第三方存管客户 数 3,076 万户,管理资金总额 7,417.41 亿元,均为行业第 一。 2015 年上半年,本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业界广泛认可,先后荣 获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 40 多项重要奖项。在英国《银行家》杂志 2015 年“世 界银行 1000 强排名”中,以一级资本总额继续位列全球第 2 ;在美国《福布斯》 杂志 2015 年全球上市公司 2000 强排名中继续位列第 2 ;在美国《财富》杂志 2015 年世界 500 强排名第 29 位,较上年上升 9 位;荣获美国《环球金融》杂志颁发的 “ 2015 年中国最佳银行”奖项;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年度最具社会责任 金融机构奖”和“年度社会责任最佳民生金融奖”两个综合大奖。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 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 QFII 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 处、监督稽核处等 9 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 员工 210 余人。自 2007 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 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 信贷部、总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 、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 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 建设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 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 信贷二部、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 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 务 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 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 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 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 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 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 户、 QFII 、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 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5 年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556 只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 国建设银行自 2009 年至今连续五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 佳托管银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 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 、严格监察,确保业务 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 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 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 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 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 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 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 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 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 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 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 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 —— 基金监督子系 统”,严格按照现行法 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 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 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 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 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 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 收到 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 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 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 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 监会。 4.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 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16 - 17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16 - 17 层 法定代表人: 薛爱东 总经理:陈戈 直销网点: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 588 号宝地广场 A 座 23 楼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 95105686 、 4008880688 (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传真: 021 - 20361544 联系人:林燕珏 公司网站: www.fullgoal.com.cn 2 、 场外 代销机构 ( 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人代表 : 王洪章 联系电话 : ( 010 ) 66275654 传真电话: 010 - 66275654 联系人员: 张静 客服电话: 95533 公司网站: www.ccb.com ( 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人代表 : 姜建清 联系电话 : ( 010 ) 95588 传真电话: ( 010 ) 95588 联系人员: 杨先生 客服电话: 9 5588 公司网站: www.icbc.com.cn ( 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人代表 : 刘士余 联系电话 : ( 010 ) 85108227 传真电话: ( 010 ) 85109219 联系人员: 曾艳 客服电话: 95599 公司网站: www.abchina.com ( 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法人代表 : 田国立 联系电话 : ( 010 ) 66594946 传真电话: ( 010 ) 66594946 联系人员: 陈洪源 客服电话: 95566 公司网站: www.boc.cn ( 5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人代表 : 牛锡明 联系电话 : ( 021 ) 58781234 传真电话: ( 021 ) 58408483 联系人员: 张宏革 客服电话: 95559 公司网站: www.bankcomm.com ( 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人代表 : 李建红 联系电话 : ( 0755 ) 83198888 传真电话: ( 0755 ) 83195109 联系人员: 曾里南 客服电话: 95555 公司网站: www.cmbchina.com ( 7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文化大厦 法人代表 : 常振明 联系电话 : ( 010 ) 65550827 传真电话: ( 010 ) 65550827 联系人员: 常振明 客服电话: 95558 公司网站: bank.ecitic.com ( 8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办公地址 : 上海市北京东路 689 号 法人代表 : 吉晓辉 联系电话 : ( 021 ) 61618888 传真电话: ( 021 ) 63604199 联系人员: 唐小姐 客服电话: 95528 公司网站: www.spdb.com.cn ( 9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法人代表 : 李国华 联系电话 : ( 010 ) 68858057 传真电话: ( 010 ) 68858057 联系人员: 王硕 客服电话: 95580 公司网站: www.psbc.com ( 10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法人代表 : 吴建 联系电话 : 010 - 85238667 传真电话: 010 - 85238680 联系人员: 郑鹏 客服电话: 95577 公司网站: www.hxb.com.cn ( 11 ) 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 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 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人代表 : 肖遂宁 联系电话 : ( 0755 ) 22197874 传真电话: ( 0755 ) 22197874 联系人员: 蔡宇洲 客服电话: 95511 - 3 公司网站: www.bank.pingan.com ( 12 )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 号 办公地址 :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 号 法人代表 : 廖玉林 联系电话(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