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信银行: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A股证券代码:601998 A股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编号:临2016-30 H股证券代码:998 H股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向中国烟草总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事宜已于2016年1月完成。本行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联席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17年12月31日止。中信 证券委派周宇和郑淳两位保荐代表人、中金公司委派周政和石芳两位保荐代表 人负责本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和持续督导工作。 2015年5月26日,本行召开了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A股 类别股东会及201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行现已与中信证券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了《关于非公开发 行优先股之保荐协议》,聘请中信证券及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 股项目的联席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本行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 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因此,中金公司未完成的对本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建 投证券承接,持续督导期至2017年12月31日止。中信证券及中信建投证券关于 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持续督导期为本行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挂牌当年剩 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由于工作安排变动,中信证券委派马小龙和 戴佳明两位保荐代表人负责本行的保荐和持续督导工作,周宇和郑淳不再负责 本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中信建投证券委派张帅和闫明庆两位 保荐代表人负责本行的保荐和持续督导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保荐代表人马小龙、戴佳明、张帅、闫明庆简历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7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马小龙、戴佳明、张帅、闫明庆简历 马小龙,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执行 总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主要项目有:五洲交通改制和IPO、卧龙电气改制辅导 和上市推荐、广州控股2004年增发、中国银行改制及A股IPO、交通银行A股IPO、 北京银行IPO、中国银行次级债、深发展非公开发行、深发展重大资产重组、深 发展混合资本债、招商银行A+H配股、中国银行A+H配股、中国银行可转债、中 国银行A+H优先股、深发展吸收合并平安银行、中国银行金融债、北京银行非公 开发行、平安银行非公开发行、北京银行金融债、中国银行2012年信贷资产证券 化、徽商银行A股IPO等项目。 戴佳明,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执行 总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主要项目有: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IPO、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配股、四川双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等项目。 张帅,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副总裁。 曾主持或参与的主要项目有:中信银行2015年非公开发行、中核钛白非公开发行、 大唐集团并购财务顾问、皇氏集团重大资产重组,泰禾集团非公开发行及公司债、 连云港公司债等项目。 闫明庆,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监。曾 主持或参与的主要项目有:交通银行非公开发行、北京银行非公开发行、岭南园 林IPO、贵阳银行IPO(在会审核)、华联综超非公开发行、燕京啤酒公开增发、 中核钛白非公开发行、皇氏集团并购重组、石基信息非公开发行、华联综超公司 债券、华夏银行次级债券、贵阳银行次级债券、信达地产公司债券、中银2014 年第一期信贷资产证券化等项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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