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泛海控股: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16年05月09日 20:03:32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6-084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泛海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将截至2016年3月
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5海控01”)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深证函[2015]429号文《关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核准,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4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发行期为2015年9月24日。本期债券拟募集资金40亿元,
实际募集资金40亿元,票面利率7.6%。


截至2015年9月25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0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86,000,000.00元。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5]第310842号”验
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6年3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合计使用3,80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87,855,099.23元。


(二)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5
泛控01”)

根据2015年8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和2015
年8月31日公司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申请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5年11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625号文《关于核准泛海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自证监
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截止2015年12月23日,本公司共募
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250,000.00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4,750,000.00元。


2015年12月23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5]第311001号”

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6年3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合计使用1,494,750,000.00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


(三)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6海控01”)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深证函 [2015]564号文《关于核准泛海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
无异议函》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80亿元的公司债券。


由于本期债券发行跨年度,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并征得主管部门
同意,本期债券名称由“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二期)”变更为“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


本期债券发行日期为2016年 1月 21日至 2016 年 1月 22 日。本
期债券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63 亿元,实际募集资金63亿元,票面利率
7.30%。


截至2016年1月24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3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37,8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62,200,000.00元。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6]第310038号”验
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6年3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合计使用3,71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553,302,308.84元。


(四)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6
泛控01”)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16泛控
02”)


根据2015年10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和
2015年11月2日公司201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申请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16年1月27日,经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83号文《关于核准泛
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同意
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
成。


截至2016年3月8日止,公司首期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为22亿元,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
13,200,000.00元后,实际到位资金为人民币2,186,800,000.00元。上述发
行的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
[2016]第31016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16年3月24日止,公司第二期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为13亿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
7,800,000.00元后,实际到位资金为人民币1,292,200,000.00元。上述发行
的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6]
第31031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6年3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合计使用1,50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979,236,503.33元。



(五)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一期)(简称“首期非公开发行股
票”)

根据2015 年1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015 年3月3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2015 年
4月16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5 年10月9日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并经证监会以证监许可
[2015]3113号文《关于核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58,648,300股新股。


截至2016年1月13日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638,888,888股,发行价格为9.00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49,999,992.00元,扣除券商保荐承销费、审计费和股份登记费等发行
费用53,392,192.7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96,607,799.21元,
其中:股本人民币 638,888,888.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5,057,718,911.21
元。上述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
会师报字[2016]第31000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6年3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合计使用2,272,277,871.74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431,185,551.49元。


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前次募集资金

截止日原币余额

截止日人民币余额

备注

15海控01

187,855,099.23

187,855,099.23



15泛控01

0.00

0.00



16海控01

2,553,302,308.84

2,553,302,308.84



16泛控01、16泛控02

1,979,236,503.33

1,979,236,503.33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3,431,185,551.49

3,431,185,551.49



合计



8,151,579,462.89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092,285.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278,228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278,22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2016年:

1,248,22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2015年:

30,00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或截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募集后
承诺投

实际投资
金额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
金额

实际投资金
额与募集后




资金额

承诺投资金
额的差额

止日项目完
工程度)

1

北京市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偿还华能贵成信托有限公司贷款15
亿

北京市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偿还华能贵成信托有限公司贷款15
亿

150,000

150,000

149,475

未做承诺

未做承诺

149,475



不适用

2

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偿还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湖北省分公司贷款15亿

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偿还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湖北省分公司贷款15亿

150,000

150,000

150,000

未做承诺

未做承诺

150,000



不适用

3

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偿还
平安银行武汉分行贷款2亿

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偿还
平安银行武汉分行贷款2亿

20,000

20,000

20,000

未做承诺

未做承诺

20,000



不适用

4

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市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泛海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通海建设有限公司偿还中国信达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贷款
10亿元

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市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泛海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通海建设有限公司偿还中国信达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贷款
10亿元

100,000

100,000

100,000

未做承诺

未做承诺

100,000



不适用

5

北京市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偿还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分公司贷款11亿元

北京市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偿还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分公司贷款11亿元

110,000

110,000

110,000

未做承诺

未做承诺

10,000



不适用

6

沈阳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偿还对中
铁信托贷款2亿元

沈阳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偿还对中
铁信托贷款2亿元

20,000

20,000

0

未做承诺

未做承诺

0



不适用

7

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偿还平安银行武汉分行贷款10亿

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偿还平安银行武汉分行贷款10亿

100,000

100,000

22,000

未做承诺

未做承诺

22,000



不适用

8

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偿还招商银行王家湾支行贷款25

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偿还招商银行王家湾支行贷款25

250,000

250,000

250,000

未做承诺

未做承诺

250,000



不适用




亿

亿

9

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偿还中国
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
公司贷款6亿

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偿还中国
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
公司贷款6亿

60,000

60,000

60,000

未做承诺

未做承诺

60,000



不适用

10

北京市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偿还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分公司贷款30亿元

北京市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偿还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分公司贷款30亿元

300,000

300,000

36,000

未做承诺

未做承诺

36,000



不适用

11

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偿还中国
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
司贷款3亿元

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偿还中国
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
司贷款3亿元

30,000

30,000

3,000

未做承诺

未做承诺

3,000



不适用

12

大连黄金山投资有限公司偿还中融国
际信托有限公司贷款6亿元

大连黄金山投资有限公司偿还中融国
际信托有限公司贷款6亿元

60,000

60,000

0

未做承诺

未做承诺

0



不适用

13

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偿还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贷款8亿元

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偿还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贷款8亿元

80,000

80,000

80,000

未做承诺

未做承诺

80,000



不适用

14

武汉泛海城市广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偿还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贷款8亿


武汉泛海城市广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偿还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贷款8亿


80,000

80,000

0

未做承诺

未做承诺

0



不适用

15

泛海建设集团青岛有限公司偿还上海
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贷款7亿元

泛海建设集团青岛有限公司偿还上海
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贷款7亿元

70,000

70,000

70,000

未做承诺

未做承诺

70,000



不适用

16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华鑫国际
信托有限公司贷款4亿元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华鑫国际
信托有限公司贷款4亿元

40,000

40,000

0

未做承诺

未做承诺

0



不适用

17

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偿还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贷款8
亿

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偿还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贷款8
亿

80,000

80,000

0

未做承诺

未做承诺

0



不适用




18

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偿还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7.5
亿

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偿还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7.5
亿

75,000

75,000

75,000

未做承诺

未做承诺

75,000



不适用

19

武汉泛海国际居住区桂海园项目

武汉泛海国际居住区桂海园项目

150,000

150,000

53,838.90

未做承诺

未做承诺

53,838.90



44.39%

20

上海泛海国际公寓项目

上海泛海国际公寓项目

350,000

350,000

98,388.89

未做承诺

未做承诺

98,388.89



58.87%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不适用。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不适用。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不适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1、募集资
金用于武汉泛海国际居住区桂海园项目和上海泛海国际公寓项目建设,
项目尚未产生效益;2、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实现的效益体现
为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大大增强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同时为公司的
未来业务发展提供稳定的中长期资金支持,使公司更有能力面对市场的
各种挑战,保持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增长,并进一步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
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
异情况

不适用。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不适用。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不适用。


六、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5月9日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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