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国南方航空股份:建议委任非执行董事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 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公告 建議委任非執行董事 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一日,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 事」)會(「董事會」)已收到本公司控股股東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公司(「南航 集團」)作出有關建議委任非執行董事的動議,擬於本公司將於二零一六年五月 二十七日(星期五)下午二時正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提交 新增議案,以獲本公司股東批准。 根據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董事會以董事 通訊、簽字同意方式一致決議批准於股東週年大會提交的新增議案以供審議。建 議提呈的新增決議案的格式及程序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規定。 根據南航集團的推薦建議,董事會擬提名王昌順先生為第七屆董事會非執行董事 (「建議委任」),並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提呈有關決議案,以供批准。 王昌順先生的個人簡歷如下: 王昌順,男,漢族, 58歲,中共黨員,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畢 業,博士研究生。現任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公司總經理、黨組副書記。 1976年2月 參加工作。曾任民航烏魯木齊管理局航空氣象安全監察處副處長、處長,新疆航 空公司副總經理(民航烏魯木齊管理局副局長)、黨委常委,新疆航空公司黨委 書記、副總經理(民航烏魯木齊管理局副局長)。2000年11月任中國南方航空股 份有限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 2001年4月兼任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副 董事長;2002年9月任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黨組成員兼中國南方航 空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黨委副書記; 2004年8月任中國民用航空總 局副局長、黨委委員; 2008年3月任中國民用航空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副部長 級); 2011年10月任中國航空集團公司總經理、黨組副書記, 2012年1月兼任中國 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014年1月任交通運輸部副部長、黨組成員。 2016 年2月任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公司總經理、黨組副書記。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 如王昌順先生獲委任為非執行董事,彼將與本公司訂立服務合約,而彼等的任期 直至第七屆董事會的年期屆滿為止。根據《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薪 酬管理方法》,王昌順先生將不會從本公司領取薪酬,其將在南航集團領取薪酬 並由南航集團進行績效考核。董事薪金的進一步詳情於日期為二零零九年五月十 四日及二零一一年十月十四日的本公司通函內披露。 於本公告日期,除上文所披露者外,王昌順先生 (i)於過往三年內並無於其他公開 上市公司出任任何董事職務; (ii)與本公司任何董事、監事、高級管理層、主要 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關係;及 (iii)概無於《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第 XV部定義的股份中擁有任何權益。 概無任何其他有關建議委任的事宜須敦請本公司股東垂注,亦概無任何其他資料 須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51(2)(h)至(v)條的任何規定 予以披露。 載有(其中包括)建議委任的進一步詳情的補充通函及股東週年大會補充通告將 盡快寄發予股東。 承董事會命 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秘書 謝兵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州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一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包括非執行董事袁新安及楊麗華;執行董事譚萬庚、張子芳 及李韶彬;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寧向東、劉長樂、譚勁松、郭爲及焦樹閣。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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