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菲达环保: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O一六年五月 目 录 会议议程 .................................................... 2 一、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4 二、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5 三、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9 四、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 23 五、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 24 六、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25 七、关于为衢州市清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32 八、关于为江苏海德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37 九、关于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金 融服务的议案 ............................................... 44 十、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15年5~12月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度计 划的议案 ................................................... 59 十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提案 ........................ 68 十二、监事年度报酬提案 ..................................... 69 十三、关于控股股东申请变更业绩补偿承诺的议案 ................ 70 十四、关于全面修订《章程》的议案 ........................... 73 十五、关于全面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4 十六、关于全面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5 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19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会议安排: 地点: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总部 主持人:董事长 舒英钢 一、宣布会议开始并致欢迎辞。 二、会议审议: 1、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董事会秘书 周明良); 2、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会秘书 周明良); 3、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董事会秘书 周明良); 4、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董事会秘书 周明良); 5、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财务总监 钟 民均); 6、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财务总监 钟民均); 7、关于为衢州市清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财务总监 钟民均); 8、关于为江苏海德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财务总监 钟 民均); 9、关于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 供金融服务的议案(财务总监 钟民均); 10、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15年5~12月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 年度计划的议案(财务总监 钟民均); 1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提案(董事会秘书 周明良); 12、监事年度报酬提案(董事会秘书 周明良); 13、关于控股股东申请变更业绩补偿承诺的议案(董事会秘书 周明 良); 14、关于全面修订《章程》的议案(董事会秘书 周明良); 15、关于全面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董事会秘书 周明 良); 16、关于全面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董事会秘书 周明良)。 三、股东讨论、表决,并确定计票人、监票人名单。 四、公布投票表决结果。 五、大会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六、会议闭幕。 二O一六年五月十九日 一、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于2016年4月19日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敬请审议。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19日 二、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推开以“湿式电除尘器”为核心的末端治理技术 和以“低低温电除尘器”为核心的协同治理技术;斩获巴西电力市场环保 设备首单,整个国外市场销售表现优于上年;收购衢州市清泰环境工程有 限公司、浙江衢州巨泰建材有限公司,拓展危废、医废、污水等治理领域, 以及静脉产业园发展模式;中标织金县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该项目为 公司首个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建成后,特许经营权期限为30年;采 用北京嘉博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复合微生物智能控氧发酵技术(中国专 利金奖、国家发明奖),投资建设、运营衢州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 无害化处理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多点多领域突破,新签销售合同总 额56.53亿元,再创新高。 报告期内,公司在科技创新方面成绩显著:新获专利技术14项;《低 低温电除尘器》荣获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省内首台(套)产品,《湿 式电除尘器》、《旋转电极式电除尘器》被浙江省经信委确认为浙江省首批 “制造精品”,菲达牌《旋转电极式电除尘器》被浙江省质监局确认为浙 江省名牌产品。同时荣获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浙江省“三名”培育试点企业等荣誉。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深化卓越绩效和精益管理,推行信息化建设,打 造先进厂房和生产线,建成日平均发电量达5480度的厂房屋顶太阳能光 伏发电站,荣膺首批“浙江制造”认证证书。 报告期内,公司向巨化集团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40,515,222股,发行价8.54元/股,共募集资金净额1,181,059,995.88 元,于2015年4月9日到账。 2015年度,公司决策机制科学,管控制度规范,上下同心,着眼未 来,稳健落子,勇于进取,为公司全面转型升级、科学持续发展开创了良 好的局面。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338,415.94万元、合并利润总额 11,169.97万元、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96.22万元,分别 较上年同期增长21.58%、43.10%、50.53%。报告期内,因资金回收同比 增长,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6.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 长100.4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为62.39%,母公司资 产负债率为55.27%,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9.35、10.91个百分点。 (一)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3,384,159,403.87 2,783,375,754.31 21.58 营业成本 2,818,859,424.05 2,351,777,360.10 19.86 销售费用 72,230,469.31 66,095,520.34 9.28 管理费用 290,120,798.79 216,300,413.50 34.13 财务费用 49,748,709.14 58,712,824.54 -15.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1,860,330.11 -423,463,141.28 100.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804,746,425.58 -24,758,870.15 -3,150.3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915,306,537.83 251,149,266.79 264.45 研发支出 101,433,044.61 83,501,272.63 21.47 1. 收入和成本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减(%)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环保行业 3,353,365,630.87 2,812,397,323.62 16.13 20.97 19.77 增加0.84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减(%)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环保产品 2,876,016,298.10 2,429,911,392.61 15.51 30.21 26.32 增加2.6个百分点 其他 477,349,332.77 382,485,931.01 19.87 -15.25 -9.89 减少4.77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减(%)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国外销售 230,249,648.80 193,598,310.65 15.92 -10.37 -14.62 增加4.19个百分点 国内销售 3,123,115,982.07 2,618,799,012.97 16.15 24.17 23.45 增加0.49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公司以环保产品为主,占整体营业收入的85.77%。环保产品的毛利 率为15.51%,运输、技术服务等其他的毛利率为19.87%。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主要产品 生产量 销售量 库存量 生产量比上 年增减(%) 销售量比上 年增减(%) 库存量比上 年增减(%) 环保设备 283 278 200 20.43 38.31 26.58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 成本构成 项目 本期金额 本期占总 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上年同期 占总成本 比例(%) 本期金额较 上年同期变 动比例(%) 情况 说明 环保设备 原材料 1,466,937,507.72 60.37 1,295,889,770.00 62.45 13.20 燃料动力 31,588,848.10 1.30 26,353,562.97 1.27 19.87 人工费用 200,467,689.89 8.25 145,463,367.30 7.01 37.81 制造费用 730,917,346.90 30.08 607,376,998.08 29.27 20.34 合计 2,429,911,392.61 100 2,075,083,698.35 100 17.10 其他 原材料 234,272,632.75 61.25 173,127,224.20 63.41 35.32 燃料动力 2,218,418.40 0.58 1,438,807.04 0.53 54.18 人工费用 2,371,412.77 0.62 1,328,129.58 0.49 78.55 制造费用 143,623,467.09 37.55 97,129,965.29 35.58 47.87 合计 382,485,931.01 100 273,024,126.11 100 40.09 主营业务成本较上期增加,主系业绩增长和江苏海德节能科技有限公 司、浙江衢州巨泰建材有限公司、衢州市清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并入所致。 其中原材料成本占60%左右,人工成本较上年增加较多,增幅37.81%。 2. 费用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同比变动(%) 销售费用 72,230,469.31 66,095,520.34 9.28 管理费用 290,120,798.79 216,300,413.50 34.13 财务费用 49,748,709.14 58,712,824.54 -15.27 所得税费用 22,822,197.18 20,702,377.62 10.24 合计 434,922,174.42 361,811,136.00 20.21 3. 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60,695,302.07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40,737,742.54 研发投入合计 101,433,044.61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3.00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592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15.62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40.16 4. 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同比变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860,330.11 -423,463,141.28 100.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804,746,425.58 -24,758,870.15 -3150.3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915,306,537.83 251,149,266.79 264.45 (1)变动分析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增长100.44%,主要系本期资金回收同比增 长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减少3150.34%,主要系本期投资设立浙江 菲达菱立高性能烟气净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菲达环保出资50%)、河南 豫能菲达环保有限公司(菲达环保出资40%)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增加264.45%,主要系本期向巨化集团公司 定向增发。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比例(%) 上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 额较上期期 末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货币资金 618,122,989.39 8.99 468,150,184.84 9.83 32.04 应收票据 133,284,114.70 1.94 100,788,948.30 2.12 32.24 应收账款 1,200,052,596.40 17.45 794,198,228.45 16.68 51.10 预付款项 271,626,151.21 3.95 165,628,860.11 3.48 64.00 其他应收款 116,854,243.15 1.7 78,331,517.04 1.65 49.18 存货 2,623,346,591.83 38.14 2,268,755,565.40 47.65 15.63 其他流动资产 320,526,652.26 4.66 240,313,794.03 5.05 33.3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500,000.00 0.07 4,500,000.00 0.15 0.00 长期股权投资 288,432,653.66 4.19 37,401,976.00 0.73 671.17 投资性房地产 32,214,988.77 0.47 33,287,505.90 0.7 -3.22 固定资产 569,851,191.58 8.28 325,047,522.68 6.83 75.31 在建工程 141,220,804.35 2.05 22,137,536.62 0.46 537.92 无形资产 382,195,021.30 5.56 195,359,813.64 4.1 95.64 商誉 139,187,526.51 2.02 1,799,586.07 0.04 7,634.42 长期待摊费用 9,947,452.06 0.14 8,899,188.95 0.19 11.78 递延所得税资产 26,938,545.25 0.39 16,655,045.56 0.35 61.74 短期借款 1,004,000,000.00 14.6 756,980,000.00 15.9 32.63 应付票据 323,270,672.00 4.7 208,168,100.00 4.37 55.29 应付账款 1,225,657,434.80 17.82 991,087,956.87 20.82 23.67 预收款项 1,440,415,350.99 20.94 1,057,913,131.12 22.84 36.16 应付职工薪酬 16,969,526.25 0.25 12,337,085.26 0.26 37.55 应交税费 55,626,710.82 0.81 23,448,421.41 0.49 137.23 应付利息 1,299,618.99 0.02 1,134,309.48 0.02 14.57 应付股利 23,753,155.00 0.35 24,135,323.31 0.51 -1.58 其他应付款 96,059,859.62 1.4 23,842,629.12 -0.12 302.89 其他流动负债 0 260,722,260.25 5.48 -100.00 长期借款 1,401,310.92 0.02 1,750,909.10 0.04 -19.97 预计负债 5,000,000.00 0.07 100.00 递延收益 97,996,954.57 1.42 54,118,455.61 1.14 81.08 30%以上差异变动说明详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中“二、报 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其他说明:无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股东资源,抓住行业发展契机,谨慎论证,大胆 迈进,积极在气、水、餐厨、固废等多方面多点布局,投资总额91,528.97 万元,同比增长858.39%。其中:江苏海德节能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度 实现经审计主营业务利润5,048.14万元,完成了2015年度经审计主营业 务利润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的业绩承诺。 (1)重大的股权投资 ① 浙江衢州巨泰建材有限公司(下称“巨泰公司”)、衢州市清泰环 境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清泰公司”) 依据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及201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5年4月完成向巨化集团非公开发行 140,515,222股份后,用募集资金159,505,356.13元、157,383,748.43元分 别购买巨泰公司100%股权、清泰公司100%股权,均已完成工商变更登 记。 巨泰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清泰公司注册资本6,500万元。 巨泰公司经营范围:溶解乙炔生产(凭有效《衢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 储存批准证书》经营)。建筑材料的销售;水泥的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 咨询;电石渣、硫酸渣、粉煤灰、氟石膏、磷石膏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法 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溶解乙炔气瓶 检验(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清泰公司经营范围: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具体类别详见《危 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4月16日止);医疗废物2000T/ 年(无害化集中处置)(有效期至2018年1月20日止)。环保设备销售; 环保工程技术咨询;污水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巨泰公司、清泰公司本期收益情况详见本节“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 析”。 本次收购详见于2014年8月13日披露的临2014-052号《浙江菲达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收购资产公告》。 ② 江苏海德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海德公司”) 本公司以16,450万元收购朱为民、王志华、陈勇、舒少辛四位自然 人持有的海德公司70%股权。报告期内,本公司累计支付收购款13,750 万元,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收购后,海德公司股权比例:本公司占70%、 王志华占15%,陈勇占7.5%,舒少辛占7.5%。 海德公司注册资本:7724.307591万元。 海德公司经营范围:节能减排技术的研究、开发、设计;热交换器及 其零部件、水处理设备、大气治理设备、焊接设备、焊割设备、自动化生 产线的制造、安装、销售;机械零部件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非募集资金。 海德公司主要产品与公司除尘器业务有协同效应,本期收益情况详见 本节“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本次收购详见于2015年2月17日披露的临2015-004号《浙江菲达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公告》。 ③ 河南豫能菲达环保有限公司(下称“河南公司”) 本公司与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出 资4,000万元、3,500万元、2,500万元,出资比例分别为40%、35%、25%, 共同设立河南公司。 河南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河南公司经营范围:环保工程的设计、安装及服务;环保工程承包; 节能环保咨询服务;环境监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非募集资金。 海南公司本期收益情况详见本节“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本次投资详见于2015年8月5日披露的临2015-043号《浙江菲达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④ 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巨化财务公司”) 本公司以1.8688亿元认缴巨化财务公司1.6亿元新增注册资本,占巨 化财务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8亿元的20%。截止披露日,已完 成变更登记。 巨化财务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 所列的为准。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非募集资金。 巨化财务公司本期收益情况详见本节“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本次投资详见于2015年8月21日披露的临2015-047号《浙江菲达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资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 公告》。 ⑤ 浙江南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南孔公司”)、浙江蓝基石环 保产业基金(暂定,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下称“蓝基石基金”) a、巨化集团、本公司、杭州拔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毛少君分别出 资290万元、200万元、270万元、240万元,出资比例分别为29%、20%、 27%、24%,共同设立南孔公司。南孔公司已完成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记,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服务:实业投资,受托企业资产管 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孔公司本期收益情况详见本节“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b、 蓝基石基金规模10亿元,首期出资额为1亿元,由南孔公司(普 通合伙人)、巨化集团、本公司、嘉兴拔萃展杭投资合伙企业分别出资100 万元、5000万元、3000万元、1900万元共同设立。蓝基石基金尚未注册 设立。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非募集资金。 本次投资详见于2015年8月21日披露的临2015-048号《浙江菲达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公告》。 ⑥ 织金菲达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下称“织金公司”) 本公司与贵州阳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分别出资6,300万元、2,700万 元,出资比例分别为70%、30%,共同设立织金公司。织金公司注册资 金9,000万元,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织金公司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 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 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环保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行管 理;垃圾处理;烟气处理;污水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及再生利用;环境 综合治理工程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服务及环保产业相关项目的开发投 资)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非募集资金。 织金公司本期收益情况详见本节“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本次投资详见于2015年12月16日披露的临2015-084号《浙江菲 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资设立新公司的公告》。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累计实际 投入金额 项目进 度(%) 资金来源 项目收益 大型燃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 技术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 5,166.05 15,794.30 34.33 募集资金 4,273.92 除尘设备配套高频电源及节 能控制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58.31 724.03 8.02 募集资金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研究中心 建设项目 1,064.43 1,066.54 17.10 募集资金 新建固废填埋场项目[注1] 424.03 467.98 41.49 非募集资金 污水处理装置扩能技改项目 [注1] 6,293.91 6,401.36 30.63 非募集资金 衢州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 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注2] 78.89 78.89 0.79 非募集资金 危险废物焚烧处理扩能技改 项目[注3] 736.43 3,402.24 非募集资金 注1:详见于2015年7月28日披露的临2015-037号《浙江菲达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注2:详见于2015年9月29日披露的临2015-063号《浙江菲达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为更有利于该项目的实施,清泰公司 以该项目资金与北京嘉博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出资4500万元、500 万元,出资比例分别为90%、10%,共同设立衢州市清源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下称“清源公司”),已完成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清源公司注 册资金5,000万元;经营范围:生物科技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清源公司本期收益情况详见本节“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注3:详见于2015年12月16日披露的临2015-085号《浙江菲达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五)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无。 (六)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元 公司名称 行业 主要产品或 服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诸暨菲达环保钢结 构设备安装有限公 司 制造业 除尘器等环 保设备 12,000,000.00 121,279,794.44 35,809,738.44 2,809,580.27 浙江菲达电气工程 有限公司 制造业 除尘器等环 保设备 30,000,000.00 186,778,063.34 61,262,719.00 11,994,024.56 沈阳菲达世纪电力 环保有限公司 制造业 烟气脱硫等 环保设备 2,000,000.00 320,794.79 5,782.84 -199,391.62 浙江菲达环境工程 有限公司 制造业 除尘器等环 保设备 10,000,000.00 216,545,662.00 30,197,685.08 -4,858,680.45 诸暨菲达环保装备 研究院 服务业 研发设计等 500,000.00 2,764,052.42 2,022,814.16 2,197,587.30 浙江菲达运输有限 公司 服务业 普通货物运 输 5,000,000.00 10,484,302.52 8,913,843.12 1,369,732.27 菲达印度有限公司 (Feida India Private 制造业 除尘器等环 保设备 USD 500,000.00 628,880.14 617,754.41 -324,517.76 Limited) 江苏菲达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 制造业 除尘器等环 保设备 40,000,000.00 100,991,716.26 30,000,555.08 -4,348,925.33 杭州菲达环保技术 研究院有限公司 制造业 除尘器等环 保设备 30,000,000.00 33,958,254.30 27,614,002.43 -47,934.63 江苏菲达宝开电气 有限公司 制造业 电力环保设 备等 60,000,000.00 277,965,468.33 106,602,784.93 14,632,948.20 诸暨辰通环境工程 有限公司 制造业 除尘器等环 保设备 15,000,000.00 230,205,500.48 91,680,101.08 -186,420.42 诸暨辰和环境科技 有限公司 制造业 除尘器等环 保设备 衢州市清泰环境工 程有限公司 制造业 污水处理等 65,000,000.00 255,814,008.02 81,451,283.46 13,587,771.76 衢州市清源生物科 技有限公司 制造业 污水处理等 13,600,000.00 19,645,412.12 13,386,181.50 -213,818.50 浙江衢州巨泰建材 有限公司 制造业 建材等 150,000,000.00 269,729,131.51 151,722,961.85 -10,592,199.76 江苏海德节能科技 有限公司 制造业 除尘器等环 保设备 77,243,075.91 341,894,327.50 98,619,238.85 15,426,363.34 浙江菲达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 制造业 垃圾焚烧尾 气处理等 50,000,000.00 147,139,312.45 42,842,703.20 98,736.14 杭州菲达物料输送 工程有限公司 制造业 粉粒料输送 设备等 5,000,000.00 27,252,479.44 7,581,813.47 481,102.29 浙江菲达脱硫工程 有限公司 制造业 烟气脱硫等 环保设备 80,000,000.00 670,216,539.97 206,079,135.67 15,909,966.63 诸暨华商进出口有 限公司 制造业 除尘器等环 保设备 40,280,000.00 210,373,035.24 60,583,801.93 1,756,320.29 (七)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无。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根据环保部规划院测算,“十三五”期间节能环保产业有望达到年增 速20%以上,预计“十三五”期间环保投入将增加到每年2万亿元左右, 总投资有望超过17万亿元。 环保行业细分产业发展阶段。市政污水处理、大气治理(脱硫、脱硝、 除尘)发展较早,已经接近产业发展的成熟阶段;包括城市垃圾、生产垃 圾等固废处理、工业废水处理和环境监测处于快速成长期,市场规模大, 成长空间大;包括农村污水治理、土壤修复、地下水修复、重金属污染防 治在内的环境保护、环境资源管理尚在导入期,而清洁工艺等专业环境服 务在国内尚在萌芽孕育状态中。 在产业升级的大背景下,环保产业的趋势在于环保产业结构调整: 1、环保服务业日益占据主导地位,环保产品比重下降; 2、环保服务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始全产业链整合,形成行业 高集中度;从“资金为王”的大投入、以资本加公共关系的模式,在2014 年进入环保企业并购年,平台型企业以并购做大,区域性企业以并购向全 国转移,业务单一型企业以并购向多元化进展。 3、从单一要素、单一环节的服务模式发展为提供一站式的整合模式, 即包括咨询、施工、金融、设备、工程设计、运营等产业链各环节在内的 产业发展模式。 (二)公司发展战略 “十三五”期间,公司将致力于环保装备技术水平提升、环境服务能 力提升,大成套能力提升,制造基地水平与国际接轨提升,从大气治理向 大气、水、固废、土壤等综合治理转型,努力朝着国内最佳、世界一流的 跨气、水、固废、重金属污染治理多领域环保大集团的目标迈进。 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正在编制当中。 (三)经营计划 1、大气治理领域大力发展环保岛大成套、EPC、BOT等业务。 2、建设好垃圾焚烧发电、固废填埋场、污水处理装置扩能技改、危 废焚心处理扩能技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重点工程项 目,培养人才,树立样板工程。 3、加强产业链间协作和配套生产,初步形成以业务板块为单位的产 业链协同配套。 2016年经营目标:争取实现营业收入35亿元,营业成本29.5亿元, 三项费用控制在4.2亿元。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因浙江神鹰集团有限公司自身经营原因,可能不能及时归还由本 公司担保的借款。 2、公司除尘、脱硫、脱硝等产品属于工程类项目,生产建设周期较 长,故付款周期长。随着新签销售合同的增长,应收账款亦随之增长。加 上2015年度集中投资、新上了一批扩能技改及BOT项目,公司流动资金 较为紧张。公司将积极通过及时回笼资金,增加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 合理配置资金等方式化解资金压力。 3、海外市场存在政治经济不稳定、技术壁垒及贸易保护主义等风险 因素,公司将通过审慎评估、技术进步、完善服务、降本增效等有效手段 力争防范、规避。 敬请审议。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19日 三、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以下为《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敬请审议。 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 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召开会议的次数 7 监事会会议情况 监事会会议议题 2015年3月11日召开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201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公司2014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 任报告书;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201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5年5月12日召开第六 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选举周立昶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 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2015年7月27日召开第六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与巨化集团公司签订《日常生产经营合同 书(草案)》的议案、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2015年8月19日召开第六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15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关于增资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议 案、关于投资设立浙江蓝基石环保产业基金与 浙江南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2015年10月27日召开第 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合法决策,依法运作。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监事 会对董事及其他高管人员2015年执行公司职务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 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管人员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 利益的行为。 (三)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进行了内部审计和监督,认为财务报告 如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公正、客观、合法的。 (四)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较原计划晚近一年,公司根据最新公布的国家大气 污染治理政策,对上述两项目的技术参数和建设方案进行调整,详见《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五)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1、依据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及2014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5年4月完成向巨化集团非公开发行 140,515,222股份后,用募集资金159,505,356.13元、157,383,748.43 元分别购买浙江衢州巨泰建材有限公司100%股权、衢州市清泰环境工程 有限公司100%股权,均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收购为关联交易。 本次收购有利于公司立足环保行业,通过内涵增长和外延扩张相结合 的方式,拓宽环保产业链,做大做强环保产业。 2、本公司以16,450万元收购朱为民、王志华、陈勇、舒少辛四位自 然人持有的江苏海德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公司”)70%股 权。报告期内,本公司累计支付收购款13,750万元,已完成工商变更登 记。收购后,海德公司股权比例:本公司占70%、王志华占15%,陈勇 占7.5%,舒少辛占7.5%。 本次收购不涉及关联交易。 鉴于海德公司在主营业务上与公司有很强的互补性和关联性,本次收 购后将会扩展公司在环保产业上的业务领域,并增强公司整体配套、集成 承包的业务能力。 (六)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公司与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合作协议》, 有效期一年。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利于公司拓宽融 资渠道、降低融资风险、控制贷款成本并获得便利、优质的服务,符合公 司和股东利益。 2、公司(含附属企业)与控股股东巨化集团公司(含附属企业,以 下简称“巨化集团”)签署《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有效期:2015年5 月29日至2018年5月28日。本次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本 着公平公允原则及参照市场价协定交易价格,决策程序合法,有利于规范 双方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行为,实现专业协作,控制成本,保障生产经营安 全与稳定,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3、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计划(2015年5~12月)定价合理,决策程序 合法,有利于双方专业协作、优势互补,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控制成本, 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保障生产经营安全与稳定,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4、公司以1.8688亿元认缴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6亿元新增 注册资本。本次增资价格以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益评估价值 为依据,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竞价确定,体现了公平公允的原则; 本次增资有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风险防御能力与新业务拓展能力,保 障公司转型升级战略的实施,提升核心竞争力与综合实力;本次增资决策 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5、公司与巨化集团等合资设立浙江蓝基石环保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浙江南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合法,有助于公司强强 联合、群策群力,以更高的起点谋划全局,推动公司转型升级,促进公司 全面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关联董事、股东回避了上述关联议案的表决,决策程序合法;信息披 露及时、真实、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 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认为公 司内部控制总体设计合理,执行有效,并对董事会做出的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无异议。 敬请审议。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5月19日 四、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5年度实 现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3,962,231.70元,按母公司净利润 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3,687,494.50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0,274,737.20元。加上年初转入的未分配利润238,619,514.98元,减去报 告期向全体股东派发股利54,740,467.2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64,153,784.98元。 公司以总股本547,404,6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 1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54,740,467.2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 209,413,317.78元结转入下一年度。 敬请审议。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19日 五、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 成立于1983年12月,是由一批我国资深注册会计师投资创办的全国性 大型专业会计中介服务机构。天健事务所拥有包括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 批准的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证券期货相关的资产评估业务、中国人 民银行和财政部批准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等20多项执业资格,按承办 上市公司家数排名,位居全国第一。 天健事务所从2000年开始已连续十六年从事公司的外部审计工 作,勤勉尽责,对公司的组织架构和经营状况较为熟悉,能够独立、客 观、公正地为公司开展审计业务。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与财务报告 审计费用为180万元。现提议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的2016年度内部 控制与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相关费用。 敬请审议。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19日 六、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本着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提议将公司募投项 目“大型燃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技术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和“除尘设备 配套高频电源及节能控制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146,225,359.83元变更用途,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3]80号《关于核 准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浙江菲 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股票63,444,725股,发行价11.85元/股,共募集资金 751,819,991.25元,减除发行费用19,035,142.8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32,784,848.40元(以下简称“2013年募集资金”)。2013年募集资金于2013 年3月19日到账,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验证并出具了 天健验〔2013〕50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2013年募集资金295,848,639.00 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32,960,723.83元,2015年度使用募集 资金62,887,915.17元;剩余2013年募集资金为40,178,354.87元(包括累 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3,256,278.67元,不包括 注销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的存储余额 14,133.20元,不包括当时已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 截止目前,除按规定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其余募集资 金均存放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内。 2、募集资金管理及专户余额情况 2013年3月,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诸暨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等四家银行分别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有关情况详见于2013年3月27日 披露的公告2013-011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14年8月,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之后,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签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书》, 聘请保荐人担任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 规定,2014年9月,公司、保荐人与各开户行分别签署了新的《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有关情况详见于2014年9月26日披露的公 告2014-065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履行协议情况良好,无违法违 规事项发生。 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3年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已使用金额 存储余额(注1) 承诺投资项目 1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诸暨支行 1211024029245247019 460,084,848.40 157,943,019.46 13,458,920.46 大型燃煤锅炉 微细粉尘减排 技术装备产业 化建设项目 2 浙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杭州 分行 3310010010120100551731 90,330,000.00 7,240,251.02 14,137,145.04 除尘设备配套 高频电源及节 能控制器产业 化建设项目 3 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绍兴 诸暨支行 577902839710118 62,370,000.00 10,665,368.52 12,582,289.37 大气污染防治 工程研究中心 建设项目 4 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杭州 玉泉支行 7332510182600057686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0(销户,注2) 偿还银行贷款 项目 合计 732,784,848.40 295,848,639.00 40,178,354.87 注1:“存储余额”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2:详见于2016年1月4日披露的公告2016-001号《浙江菲达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于2016年1月25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5亿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于2016年1月 23日披露的公告2016-005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明细如下: 项目名称 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单位:万元) 大型燃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技术装备产 业化建设项目 25,000 除尘设备配套高频电源及节能控制器产 业化建设项目 8,000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2,000 合计 35,000 截至2016年3月31日,2013年最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号 承诺投资项目 初始存放金额 已使用金额 投入进度 (%) 存储余额 1 大型燃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 技术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 460,084,848.40 174,839,191.23 38.00 36,600,865.56 2 除尘设备配套高频电源及节 能控制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90,330,000.00 7,240,251.02 8.02 4,173,061.77 3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研究中心 建设项目 62,370,000.00 13,863,312.52 22.23 29,452,120.59 4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100.00 0(销户) 合计 732,784,848.40 315,942,754.77 - 70,226,047.92 经预计,大型燃煤项目尚需投入设备61,700,000元,尚需基建投入 71,848,567.50元,另扣除项目铺底流动资金91,000,000元,预计将产生 62,052,298.06元项目余额;除尘设备配套高频电源及节能控制器产业化建 设项目将产生84,173,061.77元的余额。 (二)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大型燃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技术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是公司为 应对《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而实施的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项目总投资69,145.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47,912.00万元。本 项目是公司为实现产品结构优化,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发挥公司在电 袋复合式和旋转电极式除尘器开发、制造加工方面的优势,通过建立电袋 复合式和旋转电极式除尘器研发生产基地,实现电袋复合式高效除尘器和 旋转电极式除尘器系列产品的产业化。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年产15 台套电袋复合除尘器和15台套旋转电极式电除尘器的生产规模。 本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7,483.92万元,预计尚需投入224,548,567.50 元,预计剩余募集资金为62,052,298.06元(包含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的金额及利息)。 2、“除尘设备配套高频电源及节能控制器产业化建设项目”投资规模 11,298.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9,033.00万元。项目产品为高频电源及 节能控制器,属于节能环保产品,主要为燃煤电厂、钢铁、冶金、造纸、 水泥、轻纺、化工等领域除尘设备配套,如电除尘器、高效电袋复合除尘 器、旋转电极式电除尘器等除尘设备。项目完成后,公司将增年产540 套高频电源与540套节能控制器的生产能力。 项目已累计投资金额为724.02万元,目前尚余募集资金为 84,173,061.77元(包含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利息)。高频电源 项目至今售出约250套,创造经济效益约200万元;节能控制器至今售出 1200套左右,创造经济效益约500万元。并且项目建设过程中部分技术 成果正在申请相关科技奖项。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及原因 (一)变更“大型燃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技术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 情况及原因 1、近年来公司为与国际先进制造水平接轨,通过外延式并购、信息 化建设、机器换人、精益管理生产及协同制造联盟等手段,促使公司生产 能力进一步提升,在一定程度上耽误了该项目的设备投资进度,延缓了项 目的建设进程。 2、2014年公司通过资本化运作,收购了诸暨辰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和诸暨华商进出口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均具有良好的生产制造设备,对公 司生产能力提升形成了有益补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电袋复合除尘器和 旋转电极式电除尘器相关部件的生产任务,从而对母公司自身的生产需求 有所下降。 3、为提高产品设计效率和实现大批量定制生产,公司一直在强化信 息化建设,推广产品的标准化、模块化设计。同时,根据产品部件的制造 加工特点,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实现从单机生产向连续化生产转变,通 过“机器换人”提高工艺装备能力,提升加工精度和生产速度,并有效提 高生产设备效率,一定程度上降低对大型机械生产设备的相关投资需求。 4、公司积极培育、孵化当地中小企业实现协同制造模式,建立形成 紧密的协同制造体系。公司自行加工核心部件,其他部件通过外协分包加 工。目前公司拥有稳定的外协制造体40多家,为公司承担30%左右的制 造任务。通过协作分包,不仅分流了公司自身的加工任务,降低了生产压 力,减少了对生产设备的直接投资,更有利于公司专注于前沿技术和高端 市场,提升核心竞争力。从而极大降低了对于公司自身相关项目建设的需 求。 (二)变更“除尘设备配套高频电源及节能控制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情况及原因 1、除尘设备配套高频电源行业,产品同质化严重,其品牌塑造周期 较长,导致高频电源市场集中度较高,竞争激烈,行业利润率下降,因此 企业在推广高频电源时,面临较大投入和预期回报不明的风险,为此企业 决策不单独销售高频电源模块,仅为公司内部除尘器整机做配套,有助于 降低风险,实现资产保值,为募投项目结余了部分资金。 2、电除尘器电源技术更新换代快,高频电源市场容量已接近整体饱 和,行业内各技术公司或者国外各高端厂商纷纷推出脉冲电源。出于竞争 压力、未来增长空间等角度,公司内部决定暂停高频电源研发优化及对外 推广投入,加大投入研发下一代除尘器配套脉冲电源技术,因此高频电源 项目未持续性投入。 三、 募集资金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分析 1、大气污染治理设备制造业垫资生产模式下营运资金需求较大 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除尘器、气力输送设备、烟气脱硫设备、电控设 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安装服务;主要产品为电除尘器、烟气脱 硫设备、布袋除尘器、垃圾焚烧烟气处理设备及电控设备等,并为上述产 品提供安装服务。公司从事的大气污染治理设备制造行业具有较为显著的 垫资生产特点,即行业内厂商在获取客户订单并与之签订销售合同时,一 般只收取部分客户预付款,其后需要以大量自有资金垫付生产过程中的各 项支出。 公司产品属于工程类项目,产品生产建设周期较长,从接收订单组织 生产到安装验收完毕,新建类项目一般1-2年,改造类项目为3个月左右。 公司事先需要垫付大量的流动资金来进行原材料采购和组织生产,因此存 货占用公司大量的营运资金。最近三年(2013年-2015年)公司存货金额 分别为138,634.61万元、226,875.56万元和262,334.66万元,占流动 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5.04%、55.12%和49.65%,存货金额呈快速增长态势。 同时,公司改造项目的客户一般在合同订单签订时预付合同金额10% 作为预付款项,在公司生产过程中会根据合同约定支付30%的款项,项目 验收合格后,再支付50%的合同金额,剩余的10%合同金额会作为质保金 在项目运行一年后支付给公司。公司国内客户主要为五大发电集团和各地 电力分公司,客户信用良好,但是付款周期长。应收账款占用了公司大量 的运营资金,最近三年,公司的应收账款分别为65,741.30万元、 79,419.82万元和120,005.26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比例 分别为21.36%、19.29%和22.71%,应收账款增长迅速。 公司的存货和应收账款占用了公司大量的营运资金。未来,随着公司 销售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合同订单的增加,公司需准备更多营运资金用以 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 2、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最近三年,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变化情况及偿债能力如下: 项 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总额(万元) 687,830.15 476,125.53 346,031.39 负债总额(万元) 429,145.06 341,563.86 215,758.12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62.39% 71.74% 62.35% 项 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负债合计 0.0004 -0.12 -0.04 公司需要充足的流动资金来满足投资项目的运营与管理,同时满足公 司业务不断发展的需要。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62.39% (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较高,同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负债 的比例较低,给公司带来了较大的偿债压力。公司运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可以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综上所述,受国家环保政策的支持与鼓励,环保行业在未来几年有良 好的发展前景,公司作为国内大气污染物环保装备设备生产的龙头企业, 发展前景广阔,公司需要营运资金作为基础支持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 司的资产负债率较高,偿债压力较大,本次变更剩余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 动资金有利于减轻公司的偿债压力,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提高公司资金 使用效率。 敬请审议。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19日 七、关于为衢州市清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全资子公司衢州市清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清泰公司”) 因污水处理装置扩能技改项目建设需要,向工商银行衢化支行申请项目贷 款,现已通过信贷审批:总金额为13,500万元,期限8年,从2017年开 始,每年分别还贷1,100万元、1,200万元、1,200万元、1,500万元、1,800 万元、2,000万元、2,200万元、2,500万元。 为保障该项目的顺利建设运营,现提议为清泰公司上述13,500万元 项目贷款提供全程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首笔贷款发放之日起 八年。 附:清泰公司营业执照、财务报表。 敬请审议。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19日 八、关于为江苏海德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于2015年2月收购了江苏海德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海德 公司”)70%股权,鉴于原有互保关系退出、原用于担保抵押的固定资产 于收购前剥离、执行项目垫资大等实际情况,为保障海德公司经营业务的 正常运作,公司于2015年为其提供了人民币12,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额度担保,具体如下: 1、6,000万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综合授信额度的担保, 担保期限:自2015年7月27日至2016年7月26日。 截止2016年3月底已经使用授信:贷款3000万元,保函2354.9987 万元,开具银行承兑汇票362.25万元,共计5717.2487万元。 2、6,000万元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综合授信额度的担保, 担保期限:自2015年10月15日至2016年9月28日。 截止2016年3月底已经使用授信:开具保函193.7628万元,开具银 行承兑汇票2560.305万元,共计2754.0678万元。剩下的授信额度主要用 于开具银行保函。 海德公司开具的保函有效期较长,短的将近两年,长的三年以上,且 2016年海德公司新的订单需要新的授信额度开具保函,现提议继续为海 德公司在上述两家银行总金额12,000万元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至 2017年9月28日。 持有海德公司其余30%股权的王志华、陈勇、舒少辛三位股东及其 配偶已签署《反担保函》,就本次担保承担的保证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附:1、反担保函;2、海德公司营业执照、信用等级、财务报表。 敬请审议。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19日 九、关于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 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巨化财务公司”)是巨化集团 公司(以下简称“巨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系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员会批准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主要在其核准的经营范围 内依法为巨化集团的成员单位提供全面、可靠的金融服务,并通过资金集 中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为建立广泛而密切的金融业务合作关系,依据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 原则,巨化财务公司与本公司拟就双方合作关联交易事项签署《金融服务 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一、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巨化集团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江城路849号 法定代表人:胡仲明 注册资本:9.66亿 营业执照注册号:330000000046411 公司类型:国有企业 经营范围:国内、外期刊出版(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许可证》, 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 有效期至2016年4月13日)。化肥,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 制毒化学品),化学纤维,医药原料、中间体及成品(限下属企业),食品 (限下属企业)的生产、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金属材 料、建筑材料、矿产品、包装材料、针纺织品、服装、文体用品、工艺美 术品、煤炭的销售,发供电、按经贸部批准的商品目录经营本集团产品、 技术和所需原材物料的进出口业务,承办“三来一补”业务,承接运输和 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安装,广播电视的工程设计安装、维修,实业投 资,经济信息咨询,培训服务,劳务服务,自有厂房、土地及设备租赁, 汽车租赁,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装饰、装潢的设计、制作,承办各类 文体活动和礼仪服务,城市供水及工业废水处理(限分支机构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名称: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巨化中央大道230号。 法定代表人:汪利民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092327448G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性质: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巨化集团持有巨化财务公司43.75%的股权,为第一大股东。 未经审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巨化财务公司总资产30.92亿 元,净资产9.07亿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79亿元,净利润0.39 亿元。 (二)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巨化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巨化财务公司为巨化集团的控股子公 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巨化财务公司为本 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巨化财务公司拟与本公司就关联交易事项的权利和义务协商一致并 履行相关程序后签署《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金融服务主要内容: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巨化财务公司账户上的日存款余额最 高不超过2.5亿元; 巨化财务公司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 供不超过5.0亿元授信额度(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及其他各类 授信); 巨化财务公司承诺将凭借其丰富的融资经验和专业技术人才优势, 根据乙方要求协助乙方加强债务风险管理,并在项目融资、银团贷款安排 等方面提供服务,并按优惠费率收取费用; 其他结算、财务顾问等金融服务业务。 (二)定价主要政策:存款利率按不低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 存款基准利率计息;贷款利率在同期同档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贷 款优惠应不低于其他金融机构能够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优 惠条件,同时也不低于巨化财务公司能够给予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 司同等信用级别的其他客户的优惠条件,除利息外,巨化财务公司不收取 其他费用;开立承兑汇票免收保证金,贴现利率在同期同档银行贴现基准 利率的基础上,贴现优惠应不低于巨化财务公司能够给予与本公司及本公 司控股子公司同等信用级别的其他客户的优惠条件,同时也不低于巨化财 务公司能够给予其他客户的优惠条件。 (三)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未遵守本协议的规定,并因此使对 方遭受损失时,均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一方未遵守本协议 的规定是由于对方未遵守有关合同的规定所致,则该方应免于承担本协议 项下的赔偿责任。 (四)协议生效条件: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由本公司及巨化 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自2016年6年18日起至2017年6月17日止。有效 期满之日前15日,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展期协议。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当前国家经济政策和金融形势下,企业融资及融资成本存在较大的 压力。巨化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 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巨化财务公司的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 受到中国银监会和浙江银监局的严格监管,同时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管理办法》,巨化财务公司设置了一系列的风险内控手段。依据公平合理、 诚实信用的原则,本公司与巨化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定 价政策符合一般商业条款原则,不会影响本公司资金的运作和调拨。本公 司可充分利用巨化财务公司所提供的内部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 降低结算成本,控制贷款成本,并获得便利、优质的服务,有利于公司的 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附:1、巨化财务公司营业执照、财务报表; 2、《金融服务合作协议》。 敬请审议。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19日 金融服务合作协议 本协议由下述双方于 签署: 甲方: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 (1) 甲方系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愿意在其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依法为其所在企业集团内的 成员单位提供全面、可靠的金融服务,并通过资金集中管理以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 (2)乙方为甲方所在企业集团的成员单位,愿意选择甲方为办理信贷、 结算、投行等业务的金融机构之一。 为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作协议如下: 1、建立广泛而密切的金融业务合作关系 1.1双方为致力推动全面新型的合作伙伴关系而共同努力,在各自的 业务范围内积极寻求广泛而密切的业务合作,共同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1.2 双方一致同意以积极、务实、渐进的精神,稳步推进各项业务的 合作。 1.3 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依据公平合理、诚 实信用的原则开展业务合作。 2、金融服务合作内容 2.1 存款业务 (1) 存款业务内容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单位协定存款、单位 通知存款等。 (2) 存款利率按不低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存款基准利率计息。 (3) 乙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在甲方账户上的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2.5 亿元。 2.2 贷款业务 2.2.1 授信额度 甲方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拟向乙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0 亿元授信额度(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及其他各类授信)。 2.2.2 贷款利率 (1) 贷款利率在同期同档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向乙方及其控 股子公司提供的贷款优惠应不低于其他金融机构能够给予乙方及其控股 子公司的优惠条件,同时也不低于甲方能够给予与乙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同 等信用级别的其他客户的优惠条件。 (2) 除利息外,甲方不收取其他费用。 2.2.3 贷款的取消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乙方有权根据其实际需要就贷款事 项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可根据自身运营情况自行决定并另行与乙方及其 控股子公司签署贷款合同,并有权取消贷款总额度内的任何未使用的贷款 额度,乙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需支付任何形式的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费 用。 2.3 票据业务 (1) 甲方应在其提供的授信额度内为乙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 12 个月内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服务。 (2) 开立承兑汇票免收保证金。 (3)贴现利率在同期同档银行贴现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向乙方及其控 股子公司提供的贴现优惠应不低于甲方能够给予与乙方及其控股子公司 同等信用级别的其他客户的优惠条件,同时也不低于甲方能够给予其他客 户的优惠条件。 2.4 担保业务 (1) 在甲方提供的授信额度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双方另行 签署的担保协议的条款与条件为乙方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交易提供担保。 (2) 如乙方要求,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为乙方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交 易提供担保。 2.5 结算服务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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