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泰达瑞利:A类份额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时间:2016年05月11日 15:04:08 中财网
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份额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5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瑞利债券A类

基金主代码

00038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泰达宏利瑞利债券A类半年度开放一次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11月1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

申购起始日

2016年5月13日

赎回起始日

2016年5月13日



注:本基金暂不开放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定两类开放期,
分别为半年度开放期和年度开放期。半年度开放期仅开放瑞利A的申购和赎回,本次为半年度开
放期,具体期间为2016年5月13日、2016年5月16日、2016年5月17日。2016年5月13日
开放瑞利A的申购和赎回,2016年5月16日至2016年5月17日仅开放瑞利A的申购,不接受
赎回,且在任一开放日末瑞利A份额等于或超过瑞利B份额的7/3倍,则该半年度开放期结束。

投资者可根据上述规定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对于具体
办理时间,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年度开放期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代销机构申购瑞利A,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通过直
销中心申购瑞利A,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最低金额为10 万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
为1000 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网上直销和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mfcteda_BJ)进行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瑞
利A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泰达宏利网上交易相


关费率》关于网上交易各银行卡交易限额的说明。


3.2 申购费率

瑞利A在申购时不收取基金申购费用。瑞利A的年销售服务费为0.35%。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在2016年5月13日提出的对于瑞利A的申购申请,如果注册登记机构对瑞利A的有效申购
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瑞利A的份额余额小于或等于瑞利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经确认
有效的瑞利A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如果注册登记机构对瑞利A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
进行确认后,瑞利A的份额余额大于瑞利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在经确认后的瑞利A的份
额余额不超过瑞利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的范围内,对有效申购申请按比例进行成交确认。


在2016年5月16日和2016年5月17日提出的对于瑞利A的申购申请,如果注册登记机构
对瑞利A的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瑞利A的份额余额小于或等于瑞利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
倍,则经确认有效的瑞利A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如果注册登记机构对瑞利A的有效申
购申请进行确认后,瑞利A的份额余额大于瑞利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在经确认后的瑞利
A的份额余额不超过瑞利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的范围内,对有效申购申请按比例进行成交确
认。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
点后两位,单笔赎回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
(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一次将持有人在该交
易账户保留的剩余基金份额全部赎回。


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
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瑞利A 在赎回时不收取基金赎回费用。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 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暂不开通转换业务。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柜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七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网上直销平台: https://etrade.mfcteda.com/etrading/

电话:010-66577619、010-66577617

传真:010--66577760

联系人:于贺

支持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网上直销的银行卡和第三方支付有:农行卡、建行卡、民生银行卡、招
商银行卡、中国银行卡、兴业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交通银行卡、浦发银行卡、快
钱支付和汇付天下“天天盈”、支付宝账户。


泰达宏利微信公众账号:mfcteda_BJ,支持民生银行卡、招商银行卡、支付宝账户、快钱支付和
汇付天下“天天盈”账户。


客服电话:400-698-8888或010-66555662

客服信箱:irm@mfcteda.com



7.1.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
务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
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湘财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
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
部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
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
限公司。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在每个交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通过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等媒介公布本基金上一个交易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人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泰达宏利瑞利债券A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698-8888或010-66555662)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及更新。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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