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东吴产业: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年1号)
东吴新产业精选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 6 年 1 号 基金管理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一、绪言 ................................ ................................ ................................ ............................. 4 二、释义 ................................ ................................ ................................ ............................. 4 三、基金管理人 ................................ ................................ ................................ ................. 7 四、基金托管人 ................................ ................................ ................................ ............... 16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19 六、基金的募集 ................................ ................................ ................................ ............... 43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44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45 九、基金的投资 ................................ ................................ ................................ ............... 53 十、基金的业绩 ................................ ................................ ................................ ............... 66 十一、基金财产 ................................ ................................ ................................ ............... 67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 值 ................................ ................................ ................................ ... 68 十三、基金的收益分配 ................................ ................................ ................................ ... 73 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 ................................ ................................ ................................ ... 74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75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76 十七、基金的风险揭示 ................................ ................................ ................................ ... 81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83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86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00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12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113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16 二十四、备查文件 ................................ ................................ ................................ ......... 116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 201 1 】年【 6 】月【 2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吴新产 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 许可 【 2011 】【 1021 】号)的核准进行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9 月 28 日正式生效 。 本基金于 2015 年 8 月 7 日更名为东吴新 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东吴新产业精选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 《招 募说明书》 ” 或 “ 本《招募说明书》 ”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 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 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 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 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 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基金运作风险,等等。此外, 本基金以 1 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 1 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 金合同》。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 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 买者自负 ” 原则,在投资 者 做 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3月2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2015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 《基金法》 ”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信 息披露办法》 ” )、其他有关规定及《东吴新产业精选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 简称 “ 本基金合同 ” 或 “ 基金合同 ”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东吴新产业精选 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 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 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金管理人解 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对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 对本《招募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 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取得依基金合同所发售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 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 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东吴新产业精选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东吴新产业精选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东吴新产业精选 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指《东吴新产业精选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东吴新产业精选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 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 12 年 1 2 月 28 日经第十 一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 次 会议通过,自 20 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2 月 17 日修订通过, 2013 年 3 月 15 日公布, 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2.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 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3.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 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 他组织 18.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 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1.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 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 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3. 直销机构:指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 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 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 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6. 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 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 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7.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东吴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28. 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 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基 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 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3.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36.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37.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 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 《业务规则》:指《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 守 40.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2.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 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 基金转换:指基 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 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4.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5.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 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 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 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7. 元:指人民币元 48.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 日基金份额总数 52.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3.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54. 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基金合同由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金 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 用、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 所非正常 暂停或停止交易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 名称: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279 号 (200135) 3.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279 号 (200135) 4. 法定代表人: 王炯 5. 设立日期: 2004 年 9 月 2 日 6.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 【 2004 】 132 号 7.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国内合资) 8. 注册资本: 1 亿元人民币 9. 联系人: 钱巍 10. 电话:( 021 ) 50509888 11. 传真:( 021 ) 50509884 12.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1 - 0588 (免长途 话费)、 021 - 50509666 13. 公司网址: www.scfund.com.cn 14. 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 出资额 ( 万元 ) 占总股本比例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000 70 % 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 3000 30% 合 计 10,000 100% 15 、简要情况介绍: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 固定收益部、绝对收益部、权益投资部、 专户业务事业部、 研究策划部、集中交易室、营销管理部、北京营销中心、上海营销中心、广州营销中心、 苏州分公司、产品策略部、总经理办公室(下设二个二级部门,分别为综合管理部与 行政 事务部)、人力资源部、基金事务部、信息技术部、北京办事处、财务管理部和监察稽核部、 风险管理部等 20 个职能部门。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范力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苏州团市委常委、办公室主 任兼事业部部长,苏州证券公司投资部副经理、办公室主任、人事部总经理;东吴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经纪分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东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裁、副董事长。现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 书记、董事长、总裁。 陈辉峰先生,副董事长,大学学历 ,高级国际商务师,中共党员。历任上海轻工国际 (集团)有限公司五金分公司总经理、上海轻工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兰生股 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营运管理部总经理。现任 上海东浩兰生国际服务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经理。 王炯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苏州市统计局综合平衡处科 员,东吴证券总裁办公室主任、机构客户部总经理、总裁助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 务副总经理。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冯恂女士,董事,博士研究生,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东吴 证券研究所研究员,国 联证券研究所所长、总裁助理兼经管总部总经理、副总裁,东吴证券总规划师兼研究所所 长,现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规划师兼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 冯玉泉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东吴证券苏州石路营业部 总经理、东吴证券客户资产存管中心总经理、风险管理总部总经理、合规副总监兼风险合 规总部总经理。现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全卓伟女士,董事,硕士研究生,历任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综合处、规划 发展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企业改革处副处长。现任上海东 浩兰生国际服务贸易(集 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上海东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贝政新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苏州大学商学院财经学院讲 师、副教授。现任苏州大学商学院财经学院教授。 袁勇志先生,独立董事,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苏州大学管理学院教师、苏州大学 人文社科处处长、苏州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现任苏州大学出版社副总编。 陈如奇先生,独立董事,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历任新疆人民银行巴州 中心支行科员,新疆农业银行巴州及自治区分行科长、处长,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处长、副 行 长,交通银行广州分行行长,交通银行香港分行总经理等职。 2 、监事会成员 顾锡康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苏州电 子计算机厂工程师、室主任,苏州人民银行科技科硬件组组长,苏州证券电脑中心经理、 技术总监,东吴证券技术总监兼信息技术总部总经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 监事会主席。 王菁女士,监事,本科学士学位,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东吴证券经纪分公司财务 经理、东吴证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沈清韵,员工监事,本科,学士学位,中共党 员。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高 级审计员,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现任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兼风险管 理部总经理。 3 、高管人员 范力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苏州团市委常委、办公室主 任兼事业部部长,苏州证券公司投资部副经理、办公室主任、人事部总经理;东吴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经纪分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东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裁、副董事长。现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 书记、董事长、总裁。 王炯先生,总经理,硕士研究生、经济师,中共 党员。历任苏州市统计局综合平衡处 科员,东吴证券总裁办公室主任、机构客户部总经理、总裁助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军女士,督察长,大学,会计师、审计师,中共党员。历任苏州市审计局财政、金 融审计处科员、副处长,东吴证券财务部总经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公 司总裁助理等职务,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 、基金经理 现任基金经理: 戴斌先生, 1982 年生,博士,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专业毕业。自 2007 年 1 月起加入东 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直从事证券投资研 究工作,曾任研究部宏观经济、金融工程研究员、 产品策划部产品设计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 现任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 其中自 2013 年 12 月 24 日担任东吴新产业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 5 年 8 月 19 日起担任东吴配 置优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4 年 12 月 12 日起担任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混 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 年 5 月 27 日起担任东吴移动互联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担任东吴新趋势价值线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任壮, 2011 年 9 月 28 日至 201 3 年 06 月 05 日。 刘元海, 2011 年 10 月 26 日至 2015 年 5 月 29 日 。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王炯 公司总经理; 杨庆定 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 陈宪 研究策划部总经理; 戴斌 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 ; 王立立 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兼研究策划部副总经理 。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基金管理人应严格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 投资; 6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 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 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0 、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 、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13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16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 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8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19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 托管人追偿; 22 、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23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 托管人; 24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5 、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6 、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 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27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理念、策略及 限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 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信息披露办法》、《运作办法》、《销售办 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以下《基金法》及有关法规禁止的行为 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承销证券; (6)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7)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8)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9) 向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 票或者债券; (10) 买卖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11)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2)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限制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 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 ,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对倒、对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 市场秩序; (9) 在公开信息披露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0)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 当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风险管理的理念 (1) 风险管理是业务发展的保障; (2) 最高管理层负最终责任; (3) 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是前提; (4) 制度建设是基础 ; (5) 制度执行监督是保障; 2. 风险管理的原则 (1) 健全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 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各风险控制机构和 人员具有并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监 察和稽核; (4)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同时强化 监察稽核部对各部门的监察稽核职能; (5) 防火墙 原则:公司基金投资业务和公司自有资金投资业务应在空间上和制度上适 当隔离,投资决策和交易清算应严格分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 应对其相应行为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过失处罚措施。 (6) 适时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且随着公司经营战略、 经营方针、经营管理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 的改变而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 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 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部负责监察公司的 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 1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 2 )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总裁领导下的专门委员会之一,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协助 经营管理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内控制度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制定公司的 业务风险管理政策,主持重大业务的可行性论证,协助经营管理层处理其他有关内部控制 方面的重大事项。 ( 3 )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按季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独 立的风险管理报告和风险管理建议。 ( 4 )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负责公司内控机制与制度的建立、监察、评估和建议。 ( 5 )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 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 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4.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 1 )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 有 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是独立的,并得到 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 2 )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 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 减少和防范风险。 ( 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 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 4 )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建立了评估风险的委 员会,使用 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 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 策。 ( 5 )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 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 6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 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 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 失。 ( 7 )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 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5.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 1 )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 2 )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 2004 年 09 月 17 日 组织形 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12 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 (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 年 10 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部设在北京。中国建设银行于 2005 年 10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 股票代码 939) ,于 2007 年 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 股票代码 601939) 。 2015 年 6 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 182,192 亿元,较上年末增 长 8.81% ;客户贷款和垫款总 额 101,571 亿元,增长 7.20% ;客户存款总额 136,970 亿元,增长 6.19% 。净利润 1,322 亿元,同 比增长 0.97% ;营业收入 3,110 亿元,同比增长 8.34% ,其中,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 6.31%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增长 5.76% 。成本收入比 23.23% ,同比下降 0.94 个百分点。资本充 足率 14.70% ,处于同业领先地位。 物理与电子渠道协同发展。总行成立了渠道与运营管理部,全面推进渠道整合;营业 网点“三综合”建设取得新进展,综合性网点达到 1.44 万个,综合营销团 队达到 19,934 个、 综合柜员占比达到 84% ,客户可在转型网点享受便捷舒适的“一站式”服务。加快打造电子 银行的主渠道建设,有力支持物理渠道的综合化转型,电子银行和自助渠道账务性交易量 占比达 94.32% ,较上年末提高 6.29 个百分点;个人网上银行客户、企业网上银行客户、手机 银行客户分别增长 8.19% 、 10.78% 和 11.47% ;善融商务推出精品移动平台,个人商城手机客 户端“建行善融商城”正式上线。 转型重点业务快速发展。 2015 年 6 月末,累计承销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2,374.76 亿 元,承销金额继续保持同业 第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只数和新发基金托管只数均列市场第 一,成为首批香港基金内地销售代理人中唯一一家银行代理人;多模式现金池、票据池、 银联单位结算卡等战略性产品市场份额不断扩大,现金管理品牌“禹道”的市场影响力持 续提升;代理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代理中央非税收入收缴业务客户数保持同业第一, 在同业中首家按照财政部要求实现中央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上线试点。“鑫存管”证券客户 保证金第三方存管客户数 3,076 万户,管理资金总额 7,417.41 亿元,均为行业第一。 2015 年上半年,本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业界广 泛认可,先后荣获国内外 知名机构授予的 40 多项重要奖项。在英国《银行家》杂志 2015 年“世界银行 1000 强排名” 中,以一级资本总额继续位列全球第 2 ;在美国《福布斯》杂志 2015 年全球上市公司 2000 强 排名中继续位列第 2 ;在美国《财富》杂志 2015 年世界 500 强排名第 29 位,较上年上升 9 位; 荣获美国《环球金融》杂志颁发的“ 2015 年中国最佳银行”奖项;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 予的“年度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奖”和“年度社会责任最佳民生金融奖”两个综合大奖。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 券保险资产市场 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 QFII 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监督稽核处等 9 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 210 余人。自 2007 年起,托 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 工作手段。 2. 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信贷部、 总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总行个人银行业 务部、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内部审 计等工作, 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 总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 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信贷二 部、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部和中国建设银 行北京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 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投资托管业 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 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 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 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 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 QFII 、企业年金等产品在 内的托管业务体系, 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5 年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556 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 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自 2009 年至今连续五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 佳托管银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 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 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 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 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 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 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 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 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 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 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 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 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 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 —— 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 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 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 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 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 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 监督流程 ( 1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 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 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 2 )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 等 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 3 )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 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 4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 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 1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279 号( 200135 )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279 号( 200135 ) 法定代表人: 王炯 联系人: 钱巍 直销电话:(021)50509880 传真:(021)50509884 客户服务电话:400 - 821 - 0588 (免长途话费)、( 021 ) 50509666 网站: www.scfund.com.cn (2)网上交易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 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ww w.scfund.com.cn 2 、代销机构 (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人:刘峰 电话:( 010 ) 85108226 传真:( 010 ) 85109219 客服电话: 95599 公司网址: www.abchina.com (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100005 )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100005 )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杨 菲 传真:( 010 ) 66105662 客服电话: 95588 公司网址: www.icbc.com.cn (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张静 传真:( 010 ) 66275654 客服电话: 95533 公司网址: www.ccb.com (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曹榕 电话: 021 - 58781234 传真: 021 - 58408483 客服电话: 95559 公司网址: www.bankcomm.com ( 5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100005 )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100005 )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李慧 电话:( 010 ) 85238670 传真:( 010 ) 85238680 客户服务电话: 95577 公司网址: www.hxb.com..cn (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 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 (0755)83198888 传真: (0755) 83195049 客服电话: 95555 公司网址: www.cmbchina.com ( 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郭伟 电话: 010 - 65557048 传真: 010 - 65550827 客服电话: 95558 公司网址: http://bank.ecitic.com ( 8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人:杨成茜 电话: (010)57092619 传真: (010)57092611 客服电话: 95568 公司网址: www.cmbc.com.cn ( 9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 294 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宁波银行大楼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电话:( 0574 ) 89068340 传真:( 0574 ) 8 7050024 客服电话: 96528 ,上海地区 962528 公司网址: www.nbcb.com.cn ( 1 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电话: 021 - 38637673 客服电话: 40066 - 99999 (免长途费) 0755 - 961202 公司网址: www.pingan.com ( 1 1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华海广场 1 号楼 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 196 号 法 定代表人:邢增福 联系人:林波 电话: 0577 - 88990082 传真: 0577 - 88995217 客服电话: 0577 - 96699 公司网址: www.wzbank.cn ( 1 2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 25 号 办公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 25 号 法定代表人:叶文君 联系人:王淑华 电话: 0535 - 6699660 传真: 0535 - 6699884 客服电话: 4008 - 311 - 777 公司网址: www.yantaibank.net ( 1 3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 东吴北路 143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联系人:项喻楠 电话: 0512 - 69868389 传真: 0512 - 69868370 客服热线: 96067 公司网址: www.suzhoubank.com ( 14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洪武北路 5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洪武北路 55 号 法定代表人: 夏平 联系人: 张洪玮 电话: 025 - 58587036 传真: 025 - 58587038 客服热线: 96098,4008696098 公司网址: www.jsbchin a.cn ( 1 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 号商旅大厦 18 - 21 层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 0512 - 65581136 传真: 0512 - 65588021 客服电话: 0512 - 33396288 公司网址: www.dwzq.com.cn ( 1 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 021 - 23219000 传真: 021 - 23 219100 客服电话: 021 - 95553 公司网址: www.htsec.com ( 1 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电话: 010 - 66568430 传真: 010 - 66568536 客服电话: 4008 - 888 - 888 公司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 18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wan Hongyuan Securities Co ., Ltd.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330 亿元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邮编 :200031 )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 021 - 33389888 传真: 021 - 33388224 客服电话: 95523 或 4008895523 电话委托: 021 - 962505 国际互联网网址 : www.swhysc.com 联系人:黄莹 ( 19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wan Hongyuan Securities (Western) Co., Lt d.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邮 编 :830002 )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 010 - 88085858 传真: 010 - 88085195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00 - 0562 网址: www.hysec.com 联系人:李巍 ( 2 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权 唐 电话:( 010 ) 65183880 传真:( 010 ) 65182261 客服电话: 400 - 8888 - 108 公司网址: www.csc108.com ( 2 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 - 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 - 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 、 18 、 19 、 36 、 38 、 39 、 41 、 42 、 43 、 44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 020 - 87555888 传真: 020 - 87555305 客服电话: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址: w ww.gf.com.cn ( 2 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 26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 0755 - 82130833 传真: 0755 - 82133952 客服电话: 95536 公司网址: www.guosen.com.cn ( 2 3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 63 号中山国际大厦 12 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标志商务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联系人:钟康莺 电话: 021 - 68634518 传真: 021 - 68865680 客服电话: 400 - 888 - 1551 公司网址: www.xcsc.com ( 2 4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 8 号 6 楼、 7 楼 办公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 8 号 6 楼、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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