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名城:关于康盛投资参与设立定增资产管理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16-043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康盛投资参与设立定增资产管理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资管计划名称:安信基金-招商银行-西藏康盛定增1号资产管理计划。 2、公司投资金额:公司控股子公司康盛投资人民币10亿元。本次定增资 管计划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其中招商银行出资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参与A类份额,康盛投资出资不超过10亿元参与B类份额。安 信基金为资管计划的资产管理人。 3、投资目标:挖掘优质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机会,力争获取资产稳定增值。 4、投资范围:本资管计划主要投资于A股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的股票,也 可以投资于银行存款、货币基金。 5、本资产管理计划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 6、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大名城”) 名城金控集团旗下控股子公司西藏康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盛投资”) 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安信基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基金管 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监会令第83号,以下简称“《试点 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基金 管理公司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2012年修订)》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共同签署《安信基金-招商银行-西藏康盛定增1号资产管理计划资 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管计划”)。 本资管计划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存续期不超过36个月,安信基金 为资产管理人。主要投资于A股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的股票。该资管计划设A 类和B类份额,A类份额、B类份额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得超过2:1。A类份额不 超过20亿元,招商银行认购资管计划的A类份额;B类份额预计不超过10亿元, 康盛投资认购资管计划的B类份额。 (二)决策审批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金控集团对外投资范 畴和额度内。 本次投资不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康盛投资为名城金控集团旗下重要的证券投资平台,主要投资领域涉及股票 投资、上市公司战略投资、新三板投资。本次康盛投资认购定增资管计划的B 类份额,为资管计划的B类份额委托人。 公司名称 西藏康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拉萨市柳梧大厦3楼305室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鲍金林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伍仟万元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实业投资、资产管理、融资理财咨询、信 托理财咨询、委受托理财咨询、商务咨询、信息咨询、 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咨询、金融服务咨询、劳务 服务(不包括劳务派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活动]。 经营期限 2015年4月1日至2035年3月31日 股东结构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名城金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康盛投资70%股权,上海康橙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 有康盛投资30%股权 三、资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为挖掘优质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机会,力争获取资产的稳定增值,康盛投资、 招商银行以及安信基金共同设立本资管计划。 本定增资管计划由康盛投资、招商银行和安信基金共同设立,其中招商银行 认购资管计划A类份额,成为资管计划的A类份额委托人;康盛投资认购资管计 划B类份额,成为资管计划的B类份额委托人;安信基金为资管计划的资产管理 人;招商银行上海分行为资管计划的资产托管人。资产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资产管理计划的名称 安信基金-招商银行-西藏康盛定增1号资产管理计划。本资管计划的资产管 理人是安信基金,资产托管人是招商银行上海分行。 (二)资产管理计划的类别 股票类。 (三)资产管理计划的运作方式 开放式。 (四)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目标 挖掘优质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机会,力争获取资产的稳定增值。 (五)资产管理计划的存续期限 资产管理计划的存续期限自本计划成立之日起不超过36个月。 (六)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要求 初始资产净值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不得超过50亿元人民币。 (七)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初始销售面值 第i期A类份额和第i期B类份额的初始面值均为人民币壹元。 (八)分级与资产收益分配 1、本资管计划分为两类份额:A类份额和B类份额,两类份额分别设有不 同的代码,分开募集。A类份额具有较低预期收益和较低预期风险特征,按约定 的A类份额预期年化收益率计算预期收益(下称“预期收益”),补足义务人及/ 或连带补足义务人按照《补足合同》的约定为A类份额委托人的本金及A类份额 预期收益提供补偿。B类份额具有较高预期收益和较高预期风险特征。委托财产 在先后扣除应由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承担的税费及资产管理业务费用、A类份额委 托人本金及预期收益后、余下的按照B类份额委托人各自出资的比例分配给B 类份额委托人。 2、分级比例 本资管计划募集设立及其存续期内,A类份额、B类份额的份额配比原则上 不得超过2:1。A类份额预计不超过20亿份,按照初始面值计算的金额预计不超 过人民币20亿元,招商银行认购资管计划的A类份额,成为资产管理计划的A 类份额委托人。B类份额预计不超过10亿份,按照初始面值计算的金额预计不 超过人民币10亿元,康盛投资认购资管计划的B类份额,成为资产管理计划的 B类份额委托人。 (九)资管计划份额的销售方式 本资管计划由资产管理人安信基金自行销售。 (十)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销售对象 投资本计划的投资者在初始销售期间的认购金额不低于100万人民币,且能 够识别、判断和承担相应投资风险的自然人、法人、依法成立的组织或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其他特定客户。 (十一)资管计划的备案 本资产管理计划初始委托资产金额合计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但不得超 过50亿元人民币;资产委托人人数不得超过200人。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 外。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手续办理完毕,资产管理 合同生效。 (十二)资管计划财产的投资范围 本资管计划主要投资于A股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的股票。也可以投资于银行 存款、货币基金。以上投资不受比例限制。 (十三)相关补足约定 本资管计划A类份额委托人招商银行、B类份额委托人康盛投资、大名城以 及安信基金,共同签署《安信基金-招商银行-西藏康盛定增1号资产管理计划补 足合同》,约定康盛投资及大名城作为补足义务人及/或连带补足义务人,当满足 一定条件时,将承担补足资金义务。康盛投资及大名城承诺按照上述补足合同及 本资管计划的约定,为B类份额委托人的补足义务承担连带差额补足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康盛投资此次参与定增专项基金的设立,是名城金控迈向大资管平台的坚实 一步。名城金控通过与金融机构的合作,进一步拓宽名城金控平台所需的资金来 源,同时通过专业团队挖掘优质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机会,向具有行业前景和良 好成长性的上市公司项目进行投资,力争获取资产的稳定增值,为上市公司创造 最大价值。 五、风险提示 1、未来资管计划管理人的投资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将直接影响投资资产价 值,进而影响本资管计划的收益水平。 2、资管计划的投资范围包含了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股票,其存在锁定 期,故委托财产存在到期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的风险。 3、公司将根据该定增资管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1、《安信基金-招商银行-西藏康盛定增1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2、《安信基金-招商银行-西藏康盛定增1号资产管理计划补足合同》; 3、《安信基金-招商银行-西藏康盛定增1号资产管理计划承诺函》。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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