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首创股份:关于向合营公司通用首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展期的关联交易公告

时间:2016年05月13日 18:35:23 中财网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52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合营公司通用首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提供委托贷款展期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过去12个月累计向通用首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2次,
金额26,700万元人民币,本次委托贷款完成后,累计向通用首创水务投
资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3次,金额53,400万元人民币。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九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通用首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展期
的议案》。公司曾于2015年6月、12月分别通过招商银行北京建国路支行、平安
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合营公司通用首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首
创”)提供委托贷款展期5,700万元人民币、12,000万元人民币;并于2015年6
月、12月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分别向其提供委托贷款5,700万元人民币、
3,3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公司拟向通用首创提供上述委托贷款展期,委托贷款展期金额共计
26,700万元人民币,其中,拟于2016年6月通过招商银行北京建国路支行向其提
供委托贷款展期5,700万元人民币,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其提供委托
贷款展期5,700万元人民币;2016年12月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其提供
委托贷款展期15,300万元人民币。展期期限均为一年,年利率为5.22%。本次交
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因公司董事、总经理刘永政同时兼任通用首创董事长,公司副总经理李学军


同时兼任通用首创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通用首创成立于2003年,为公司与法国Veolia Eau - Compagnie Générale des
Eaux公司合资成立的外商投资性公司,双方股东各持有50%股权。通用首创注册资
本:31,860万美元;注册地:北京;法定代表人:刘永政;主营业务为中国城市
供水和污水处理项目的直接投资及运营管理等;通用首创截至2015年12月31日
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84,361.57万元,净资产为171,984.68万元,2015年1-12
月营业收入为0,净利润为257.63万元;截至201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资产
总额为384,852.52万元,净资产为170,724.51万元,2016年1-3月营业收入为
0,净利润为-594.46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通用首创提供委托贷款展期,委托贷款展期金额共计26,700万元人
民币,其中,拟于2016年6月通过招商银行北京建国路支行向其提供委托贷款展
期5,700万元人民币,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其提供委托贷款展期5,700
万元人民币,2016年12月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其提供委托贷款展期
15,300万元人民币;展期期限均为一年;年利率为5.22%(按照目前银行同期贷
款基准利率4.35%上浮20%计算);定价原则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本次委托贷
款将用于偿还通用首创银行贷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通用首创为公司的合营公司,本次委托贷款用于通用首创的日常经营活动,
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及战略规划,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通用首
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展期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刘永政按规定回


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10名董事审议并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独立董事事前审阅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认为:
公司本次向关联方通用首创提供委托贷款展期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贷款展期利率的
确定符合市场规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
意本次交易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向关联方通用首创提供委托贷款展期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履
行了回避表决义务;本次委托贷款展期利率的确定符合市场规则,定价公允,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交易。

(四)审计委员会的审阅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
通用首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展期的议案》,其中:关联委员刘永政按
规定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2名委员审议并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向关联方通用首创提供委托贷款展期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贷款展期利率的
确定符合市场规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
意本次交易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保荐人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通用首创提供委托贷款展期的核查意见
为:“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向通用首创提供委托贷款展期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过去12个月累计向通用首创提供委托贷款2次,金
额26,7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3%;本次委托贷款完
成后,累计向通用首创提供委托贷款3次,金额53,4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6%。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4、保荐人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3日


.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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