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启迪桑德: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6-074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 合计发行不超过34,246万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49,984.04万元(含本数), 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对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条件进行修订,公司于2016年5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 议案》、《关于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非公开 发行方式认购)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和查阅,公司就本次预案修订涉及的主要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机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30.82元/股。为此,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格为27.7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除息后的交易均价的9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本次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公司在收到中国证监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后6个月内,若上述价格高于或等于本次 股票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七十,则向认购对象发出《缴款 通知书》,公司启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工作;反之,若上述价格低于本次股票发行期 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七十,则不向认购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 公司不启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工作。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 案(修订稿)的议案》做相应调整。 二、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穿透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穿透至自然人、国资管理部门、有限公司、股份公司、 年金计划、全民所有制企业后,涉及认购主体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 称 产品名称 委托人 涉及认购主 体数量 备注 启迪投资 - - 1 最终穿透至启迪科服1家单 位 启迪绿源 - - 1 最终穿透至启迪科服1家单 位 西藏清控 - - 1 最终穿透至清控资产1家单 位 金信灏海 - - 8 最终穿透至西藏卓华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南通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北京睿达创新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清控金信资本管 理(北京)有限公司、北京高 鸿新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 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 齐汇沣通达股权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等7家单位和安黎明1 名自然人 启迪金控 - - 4 最终穿透至苏州丽欣百骏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启迪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协信投资有限公 司、广东中惠集团有限公司等 4家单位 桑德控股 - - 1 最终穿透至桑德集团1家单 位 嘉实基金 中国石油化工集 团公司企业年金 计划 - 1 最终穿透至中国石油化工集 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1个认 购对象 投资者名 称 产品名称 委托人 涉及认购主 体数量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企业 年金计划 - 1 最终穿透至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1 个认购对象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企业 年金计划 - 1 最终穿透至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1 个认购对象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企业年金 计划 - 1 最终穿透至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1个认 购对象 山西焦煤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企业 年金计划 - 1 最终穿透至山西焦煤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1 个认购对象 中国中信集团公 司企业年金计划 - 1 最终穿透至中国中信集团有 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1个认 购对象 马钢企业年金计 划 - 1 最终穿透至马钢企业年金计 划1个认购对象 东风汽车公司企 业年金计划 - 1 最终穿透至东风汽车公司企 业年金计划1个认购对象 山西潞安矿业(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年金计划 - 1 最终穿透至山西潞安矿业(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计 划1个认购对象 红塔烟草(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企业 年金计划 - 1 最终穿透至红塔烟草(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1 个认购对象 国家开发投资公 司企业年金计划 - 1 最终穿透至国家开发投资公 司企业年金计划1个认购对 象 南昌铁路局企业 年金计划 - 1 最终穿透至南昌铁路局企业 年金计划1个认购对象 嘉实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企业年金 计划 - 1 最终穿透至嘉实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1个认 购对象 中国银河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企业 年金计划 - 1 最终穿透至中国银河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1 个认购对象 中国南方电网有 限责任公司企业 年金计划 - 1 最终穿透至中国南方电网有 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1 个认购对象 河北钢铁股份有 限公司唐山分公 - 1 最终穿透至河北钢铁股份有 限公司唐山分公司企业年金 投资者名 称 产品名称 委托人 涉及认购主 体数量 备注 司企业年金计划 计划1个认购对象 国家开发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企业 年金计划 - 1 最终穿透至国家开发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1 个认购对象 广东省粤电集团 有限公司企业年 金计划 - 1 最终穿透至广东省粤电集团 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1个 认购对象 嘉实元隆成长股 票型养老金产品 中国石油化 工集团公司 企业年金计 划 1 最终穿透至中国石油化工集 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1个认 购对象(重复计算) 嘉实基金元寿六 号资产管理计划 - 14 包括潘永伟1名自然人及融 世智慧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对 应张琦等13名自然人,合计 最终穿透至14名自然人 汇添富基 金 中国太平洋人寿 股票定增策略产 品(寿自营)委托 投资资产管理计 划 中国太平洋 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 1 最终穿透至中国太平洋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家单位 中国太平洋人寿 股票定增策略产 品(个分红)委托 投资资产管理计 划 中国太平洋 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 个分红(现 金)产品 1 最终穿透至中国太平洋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家单位 (重复计算) 中国人民健康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汇添富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组合 中国人民健 康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 1 最终穿透至中国人民健康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1家单位 中国人民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汇添富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绝对收益组合 中国人民人 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 1 最终穿透至中国人民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1家单位 全国社保基金四 一六组合 - 1 最终穿透至全国社保1家单 位 汇添富-启迪桑德 定增计划3号资 产管理计划 海通创新证 券投资有限 公司 1 最终穿透至海通创新证券投 资有限公司1家单位 汇添富-北大基金 北京大学教 1 最终穿透至北京大学教育基 投资者名 称 产品名称 委托人 涉及认购主 体数量 备注 会-添富专户40号 资产管理计划 育基金会 金会1家单位 汇添富-江海证券- 添富牛专户68号 资产管理计划 江海证券有 限公司 1 最终穿透至江海证券有限公 司1家单位 汇添富-启迪桑德 定增计划2号资 产管理计划 黄萍 1 最终穿透至黄萍1名自然人 邦信资产 - - 1 最终穿透至东方资产管理公 司1家单位 启迪桑德 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 划 - - 1 最终穿透至启迪桑德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1家单位 合计 - - 58 - 经公司核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穿透至自然人、国资管理部门、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年金计划、全民所有制企业后共计58名认购主体(剔除重复计算),未超过200 人。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 案(修订稿)的议案》做相应调整。 三、增加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6年4月25日,公司与各发行对象分别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2016 年5月12日,公司与各发行对象分别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主 要增加了认购价格部分的定价原则,修订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 细则》等规定的定价基准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依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 基准日为甲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根据前述规定,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确定为27.74元/股。 如果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乙方 认购价格及认购数量将做出相应调整。 具体调整公式为: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o,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 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o-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o/(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时:P1=(Po-D)/(1+N)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在收到中国证监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后6个月内,若上述价格 高于或等于本次股票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七十,则向乙方 发出《缴款通知书》,甲方启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工作;反之,若上述价格低于本次 股票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七十,则不向乙方发出《缴款通 知书》,甲方不启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工作。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 案(修订稿)的议案》做相应调整。 综上,本预案(修订稿)与2016年4月28日公告的前次预案相比较,本次修订对前次 预案的修订不涉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和决议有效期限等发行方案相关内容的修正,也 未减少原预案披露的章节,而是修订、补充、更新了相关信息。请投资者在阅读和使用时, 以本次披露的报告全文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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