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新纶科技: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16年05月23日 17:01:06 中财网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码:2016 -69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
十一次会议决议,定于2016年6月8日(周三)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具
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三)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3日(周五)

(四)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监管部
门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16年6月8日(周三)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16年6月7日-6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8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http://wltp.cninfo.com.cn)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7日下午15:00至2016
年5月1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六)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
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2016年6月3日(周五)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
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
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25号创意大厦1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序号

议案内容

1

关于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锂电池铝塑膜软包项目专项并购贷款合同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5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上述议案作出决议时,均须就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
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
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
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登记手续,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年6月6日(周一),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25号创意大厦13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
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25号创意大厦14楼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 518052

联系人:阮征

联系电话:(0755)26993098

联系传真:(0755)26993313

电子邮箱:ruanzh@szselen.com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41

2.投票简称:“新纶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6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
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
程序:

(1)在投票当日,“新纶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
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
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
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序号

议案内容

委托价格

1

关于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锂电池铝塑膜软包项目专项并购贷款合
同的议案

1.00

100

总议案

100.00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
代表弃权。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表二: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7日下午15:00时,结束时
间2016为6年月8日下午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6年6月
8日召开的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对
全部议案行使以下表决权:

序号

议案内容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锂电池铝塑膜软包项目专项并购贷款合同
的议案









注:1、同意栏中用“√”表示。


2、对于在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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