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南方航空: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
01300000466621125630524617253.jpg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233号203房) 2016 年公司债券(第 二 期)发行公告 (面向合格投资者) 牵头主承销商 / 簿记管理人 /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htsec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广发证券LOGO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财务顾问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发行人 ” 或 “ 公司 ” )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90 亿元(含 190 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 本 次债券 ” )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5]2581 号文核准 。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 30 亿元,已于 2015 年 11 月 24 日完成发 行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 50 亿元, 已于 2016 年 3 月 7 日完成发行 。本 次 发行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 司债券(第 二 期)(以下简称 “ 本期债券 ” ),基础发行规模 25 亿元,可超额配 售不超过 25 亿元 。 2 、本期债券发行 面值为人民币 25 亿元,每张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共计 2 , 5 00 万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 / 张。 3 、 经 联合信用评级 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 A A ,本 期债券 的 信用等级为 A A A 。本期债券 发行前 ,发行人最近一期 期 末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合计 495 .7 3 亿 元; 发行人 2013 年度、 2014 年度和 2015 年合并报表中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8.95 亿元、 17.73 亿元和 38 .5 1 亿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为 2 5.06 亿元( 2013 年 、 2014 年 和 2015 年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债券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 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 、本期债券无担保。 5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 , 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 调整 票面 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规模为 人民币 25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 过 25 亿元 。本期债券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票面利率将 根据网下询价簿记 1 3 、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 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 中国南方航空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 二 期) 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 2016 年 5 月 2 3 日 ( T - 2 日)的《 证券时报 》上。有 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http://www.sse.com.cn )查询。 1 4 、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 司、南方航空 指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 受托管理人、 簿记管 理人、 国信证券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指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广 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指 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的统称 银河证券 指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 指 发行人本次在境内分期公开发行的本金总额不超过 190 亿 元人民币的 “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 券 ” 本期债券 指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 二 期)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的公开发行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机构、中国 证券登记公司 上海分 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承销团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合格投资者 指 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 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发行公告中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 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一、 本期债券 发行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 二 期)(简 称为 “16 南航 0 2 ” )。 2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 25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25 亿元。 3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 行。 4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 5 年期 ,附第 3 年末发行人 调整 票面利率选择权和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 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 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9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 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 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登记机构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 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0 、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 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 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 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 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 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1 、发行首日及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 2016 年 5 月 2 5 日,起息日为 2016 年 5 月 2 5 日。 12 、 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5 月 2 5 日 (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 计利息)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5 月 2 5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 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 。 13 、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 21 年 5 月 2 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若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5 月 2 5 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4 、兑付登记日:兑付债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5 月 2 5 日之前的第 3 个交易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债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5 月 2 5 日之前的第 3 个交易日。 15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 16 、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 5 、信用评级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 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 1 6 、债券拟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1 7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簿记管理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8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 、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 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2 0 、发行对象: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 上海分公司 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 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 1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 销。 2 2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贷 款 和补充运营资金。 2 3 、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监管银行 :公司 已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 划转与本息偿付。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兰天支行 , 账户名称: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账户号码: 441165853018800002938 。 2 4 、新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 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参与 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 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 的相关 规定执行。 2 5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 6 、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 - 2 日( 5 月 2 3 日 )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信用评级报告 T - 1 日( 5 月 2 4 日) 簿记建档,确定票面利率 T 日( 5 月 2 5 日 )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发行起始日 簿记管理人向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或《网下认购协议》 T+ 2 日( 5 月 2 7 日 ) 发行截止日 合格投资者在当日 15:00 前将认购款划至簿记管理人专用收 款账户 T+ 3 日( 5 月 30 日) 披露发行结果公告 簿记管理人向发行人划款、发行结束 注: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 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 合格 投资者 本次发行询价对象为在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 上海分公司 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 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 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2.50 % - 4.00 % 。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根据向合格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预设范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 4 日( T - 1 日),参与询价的投资 者必须在 2016 年 5 月 2 4 日 ( T - 1 日) 09 :00 - 12 :00 之间将《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 二 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 “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 ,见附件)传真至 簿记管理人 处。 (四)询价办法 1 、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询价和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 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应注意: ( 1 )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 2 )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 ( 3 )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 4 )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并为 100 万元( 1,000 手, 10,000 张)的整数倍; ( 5 )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 购利率时申购人新增的投资需求,非累计。 2 、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16 年 5 月 2 4 日 ( T - 1 日) 09 :00 - 12 :00 之间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 以下文件传真至 簿记管理人 处: ( 1 )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 ( 2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3 )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 4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 身份证复印件。 簿记管理人 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申购传真: 1 、 010 - 6602 - 5282 ; 2 、 010 - 6602 - 5241 ; 3 、 010 - 8800 - 5028 ; 4 、 010 - 6602 - 5260 ; 5 、 010 - 8800 - 5027 。 咨询电话: 1 、 010 - 8800 - 5066 ; 2 、 010 - 8800 - 5079 ; 3 、 010 - 8800 - 5024 。 投 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 簿记管理人 处,即构成投 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3 、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的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 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16 年 5 月 2 5 日 ( 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http://www.sse.com.cn )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 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 发行对象为在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 上海分公司 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 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 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为 5 年期, 附第 3 年末发行人 调整 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 择权, 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25 亿元 ,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25 亿元, 如本期债券 基础规模 最终认购不足,认购不 足 25 亿元的部分全部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 式购入。 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000 手( 100 万元),超过 1,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 100 万元)的整数倍,每一合格投资 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 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 / 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3 个交易日,即 2016 年 5 月 2 5 日 ( T 日)至 2016 年 5 月 2 7 日 ( T+ 2 日)。 (五)申购办法 1 、凡参与本期债券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 上海分公司 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 2016 年 5 月 2 4 日( T - 1 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 、欲参与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 合格投资者的认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 。簿记管理人 向合格投 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 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1 6 年 5 月 2 4 日( T - 1 日) 09:00 - 12 :00 之间将以下资 料传真至 簿记管理人 处: ( 1 )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 2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 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 3 )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 身份证复印件; ( 5 ) 簿记管理人 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 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 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 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 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原则上按照价格优先的原 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根据时间、长期合作等因 素配售 。经发行人、主承销商及配售对象协商,可对根据上述配售原则确定的配 售结果进行调整。 (七)缴 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16 年 5 月 2 7 日 ( T+ 2 日) 15:00 前足额划至 簿记管理人 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 合 格投资者全称 和 “ 南航 公司债券认购资金 ” 字样,同时向 簿记管理人 传真划款凭 证。 收款单位: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港支行 账号: 4000029129200281834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102584002910 联系人: 吴华星 联系电话: 0 10 - 88005040 传真电话: 0 10 - 88005099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未能在 2016 年 5 月 2 7 日 ( T+ 2 日) 15:00 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 视为违约申购, 簿记管理人 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 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期债券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 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 二 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谭万庚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 233 号 203 房 电话: 020 - 8611 3527 传真: 020 - 8613 4114 联系人: 杨斌 (二) 牵头 主承销商、 簿记 管理人 、债券受托管理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电话: 0755 - 8213 0833 传真: 0755 - 8213 3436 项目负责人: ZHOU LEI ,柯方钰 项目经办人: 李阳敏、何牧野、傅晓军、郭路、于涌涛、纪远亮、尉文佳、 吴华星、周科、白雪原 (三)联席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 - 6 层 电话: 010 - 6656 8061 传真: 010 - 6656 8704 项目负责人:周一红、许进军 项目经办人:侯强、陈曲 (四)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电话: 010 - 8802 7267 传真: 010 - 8802 7190 项目负责人:肖霞、陈辞 项目经办人:姚科拿、林淑贤 (五) 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 - 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 - 4316 房) 电话: 020 - 8755 5888 传真: 020 - 8755 7978 项目负责人:陈洁怡、刘煜明 项目经办人:梁戍、米捷 (以下无正文) 01300000466621125630524617253.jpg 1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授权经办人)签字及加盖公章后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 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不可撤销的要约。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 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 办公电话 办公地址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申购信息 1 2 3 4 5 合计 重要提示 申购利率( % ) 申购金额(万元) 3.00% 5,000 3.10% 3,000 3.20% 1,000 合计 9,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低于3.00%,该认购申请表无有效申购金额;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3.00%,但低于3.1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5,000万元,有效 申购总额为5,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3.10%,但低于3.2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3,000万元,有效 申购总额为8,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3.2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 9,000万元。 6、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簿记建档,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 传真:010-66025282、010-66025241、010-66025260、010-88005027、010-88005028。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