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华商新趋势:(原华商中证500)基金份额“确权”登记指引

时间:2016年05月24日 11:47:32 中财网


华商新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华商中证
500



基金份额“确权”登记指引





华商新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
代码
166301
)由

华商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

本基金
将于
2016

6

6

起关闭场内份额
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
场内
基金份额,

统一转登记至本基
金管理人
开立的
中登场外基金账户上

截至
2016

6

6



有本
基金
场内
份额
余额的
投资人,需
根据本指引

对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此
过程即为“确权”

,确权
完成

,基金持有人
方可在场外

相关
基金
份额
进行

回及其他交易




华商基金将于
2016

6

13
日起,为投资人办理本基金的确权业务,办理
流程如下:


一、 确权对象


截至
2016

6

6



持有
华商新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场内


份额
余额的
持有人




二、 确权时间


2016

6

13
日起

投资者
可在开放式基金业务
受理时间内办理基金确权
申请(基金分红权益登记日除外)。



三、 确权
受理机构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中海国际中心
9



电话:
010
-
58573768


传真:
010
-
58573
780


邮箱:
services@hsfund.com


四、 确权流程


投资者申请
确权必须先
到可开立中登基金账户

本基金
销售机构
(具体见

指引

五:本基金销售机构名单



办理开户,已拥有中登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
需再办理开户手续。

投资者
开立的中登基金账户所用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需与



原场内购买本基金所用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保持一致。



(一)投资者向受理机构提交确权申请资料:
1、个人投资者
1)投资者
有效身份证明
原件或
本人签名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备注“确
权”

,
需与场内购买本基金所用证件一致
);
2)如通过代销机构开立
中登基金账户,

需提供
投资者本人签名的
中登基
金账

及交易账

原件或
复印件(
可以

代销交易系统页面截图
打印


代销出具的
账户开立流水凭证
/
书面证明



2、机构投资者
1)机构投资者有效证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社会信
用代码证等,需与场内购买本基金所用证件一致,并
备注“确权”);
2)如通过代销机构开立中登基金账户,

需提供
机构投资者加盖
单位
公章

中登基金账

及交易账

原件或
复印件
(可以从代销交易系统页面截
图打印或用代销出具的账户开立流水凭证
/
书面证明)

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
本公司
对投资者
提交的
确权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后,
依据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投资者场内份额登记信息,

投资者持有

场内基金
份额办理确权

确权成功后,基金持有人原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将转
登记至

开立的中登场外基金账户上。

本公司收到投资者申请资料,即认为此申
请是投资者真实意思的表示,若因投资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
不及时等原因导致的确权无法完成,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权遵从谨
慎原则,如
投资者身份
不能被核实
,则不予确认。



(三)
受理
机构对确权申请的受理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接受了
确权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
T
日交
易时间内受理的确权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

T+1
个工作
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
确认。

投资者可于
T+2
个工作日起到办理确权所提供的中登基金账户所在销售机

,或通过本公司网站、客户服务中心进行确权确认结果查询,成功
确权

基金
份额可通过
该销售机构办理赎回和其他相关业务。



(四)
自本基金场内份额转登记至确权专用账户起,在投资者办理确权登记



之前,如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则未办理确权手续的基金份额及其相应的权益份
额,将以分红再投资方式进行处理,分红后的基金份额将继续托管在确权专用账
户,直至投资者办理确权登记。

分红期间暂不办理确权业务。



(五)我公司
直销中心可支持办理中登基金账户
的开户业务
,直销开户流程
可参考
http://www.hsfund.com/list/5100/1.shtml
。其中通过直销开立账户

办理确权
的投资者,可自行登录我公司网上交易办理基金赎回等业务。



五、 本基金销售机构名单
(一)直销机构: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其他销售机构




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
行、北京银行、南京银行、温州银行、乌市商行、国泰君安、中信建投、国信证
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万宏源、长江证
券、安信证券、民生证券、华泰证券、山西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东兴证券、
东吴证券、信达证券、东方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州证券、东北证券、
国联证券、浙商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国海证券、中原证券、国都证券、
东海证券、国盛证券、申万宏源西部、齐鲁证券、世纪证券、华福证券、华龙证
券、中金公司、财通证券、
华鑫证券、中投证券、
国融证券
、联讯证券、江海证
券、国金证券、华宝证券、长城国瑞、开源证券、天相投顾、新兰德、诺亚正行、
众禄基金、天天基金、好买基金、数米基金、长量基金、同花顺、北京展恒、利
得基金、万银财富、北京钱景财富、联泰资产、泰诚财富、汇付金融、凯石财富、
陆金所资管、大泰金石、盈米基金、奕丰金融、金牛理财、大连网金金融、中信
期货。



我公司对本指引具有最终解释权




如有疑问,投资者

致电
4007008880

010
-
58573300
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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