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资源ETF: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年第1号)

时间:2016年05月25日 15:04:11 中财网

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年第 1号

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年第 1号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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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年第 1号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 2011年10月 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29号文核
准。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根
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但
不限于: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属于
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高
风险、高收益的开放式基金。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主要
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上证自然资源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
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
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
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
责。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 6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 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
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 6个月的最后 1日。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6年 4月 1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数据截止日为 2016年3月 31日(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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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年第 1号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4
第二部分 释义 ...............................................................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9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19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19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38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38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交易 .................................................... 39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9
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 ........................................................ 46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 55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财产...................................................... 55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56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61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63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5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65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70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72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74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87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98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98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99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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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年第 1号

第一部分 绪言
《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办法》”)以及《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是根
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
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
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
金合同。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
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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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9、《基金法》:指 2003年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自 2004年 6月 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 3月 15日颁布、同年 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

实施细则》定义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

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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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年第 1号

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
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指定及非交易过户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4、直销机构: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

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7、登记业务: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登记结算业

务实施细则》定义的基金份额的登记、托管和结算业务
28、登记机构: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9、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34、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

额的行为,投资人可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申请认购
37、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38、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购回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39、申购、赎回清单:指由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用以公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等信息的文

40、申购对价:指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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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41、赎回对价:指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

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42、组合证券:指本基金标的指数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证券
43、标的指数: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的上证自然资源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

的变更
44、完全复制法:一种跟踪指数的方法。通过购买标的指数中的所有成份证券,并且按
照每种成份证券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确定购买的比例以构建指数组合,达到复制指数的目的
45、现金替代:指申购、赎回过程中,投资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用于替
代组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46、现金差额:指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资产净值与按当日收盘价计算的最小申购、赎
回单位中的组合证券市值和现金替代之差;投资人申购、赎回时应支付或应获得的现金差额
根据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现金差额、申购或赎回的基金份额数计算

47、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指本基金申购份额、赎回份额的最低数量,投资人申购、赎
回的基金份额应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48、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交易时间内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申购、
赎回清单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算并发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简称
IOPV

49、预估现金部分:指为便于计算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申购赎回代理券商预先冻结申请

申购、赎回的投资人的相应资金,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布的现金数额
50、元:指人民币元
51、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

用后的余额
52、收益评价日:指基金管理人计算本基金收益率与标的指数收益率差额之日
53、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4、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55、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所得数值
56、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7、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58、联接基金:指将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采用开放
式运作方式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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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发售代理机构: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在本基金认购期间代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机


60、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代理办理本基金申购、
赎回业务的证券公司,又称为代办证券公司

6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
政区和台湾地区

62、不可抗力: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任何事件和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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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29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29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成立时间: 1998年7月13日
注册资本: 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韩强
联系电话: (0755)8316 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文批准设
立。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9%;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有股份
25%;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2%;上海
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份2%。注册
资本为2.5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
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两大总部和二十六个直属部门,分别是:权益投资总部、固定收益总部以及宏观策
略部、交易部、指数与量化投资部、特定资产管理部、年金投资部、产品规划部、营销服务部、
客户服务中心、市场部、养老金业务部、战略客户部、机构-上海、机构-南方、券商业务部、
零售-北京、零售-上海、零售-南方、互联网金融部、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
务部、信息技术部、基金运作部、风险管理部和监察法律部。

权益投资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权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权益投资总部下设股票投资
部(含各投资风格小组)、研究部。股票投资部负责进行股票选择和组合管理。研究部负责完
成对宏观经济、投资策略、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的研究。固定收益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
固定收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固定收益总部下设现金管理组、公募基金组、专户组、国际组
和研究组,分别负责各类固定收益资产的研究和投资工作。

市场部负责公司市场和销售管理、销售组织、目标和费用管理、销售督导与营销培训管理、
推动金融同业业务合作与拓展、国际业务的推动与协作等工作。战略客户部负责北方地区由国
资委和财政部直接管辖企业以及该区域机构客户的销售与服务工作。机构-上海和机构-南方分
别主要负责华东地区、华南地区以及其他指定区域的机构客户销售与服务工作。养老金业务部
负责养老金业务的研究、拓展和服务等工作。券商业务部负责券商渠道的开拓和销售服务。零
售-北京、零售-上海、零售-南方负责公司全国范围内零售客户的渠道销售和服务。营销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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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营销策划、总行渠道维护和销售支持等工作。


宏观策略部负责为投委会审定资产配置计划提供宏观研究和策略研究支持。交易部负责执行
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指数投资部负责公司各类指数投资产品的研
究和投资管理工作。特定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权益类特定资产专户和权益类社保投资组合的投
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年金投资部负责公司所管理企业年金等养老金资产的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

产品规划部负责新产品设计、新产品报批、主管部门沟通维护、产品维护以及年金方案设计等
工作。互联网金融部负责公司互联网金融战略规划的设计和实施,公司互联网金融的平台建设、
业务拓展和客户运营,推动公司相关业务在互联网平台的整合与创新。国际业务部负责公司国
际业务的规划管理、资源协调和国际业务的产品线研发,会同博时国际等相关部门拟定公司国
际业务的市场策略并协调组织实施。客户服务中心负责零售客户的服务和咨询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专门负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项会务工作;股东
关系管理与董、监事的联络、沟通及服务;基金行业政策、公司治理、战略发展研究;与公司
治理及发展战略等相关的重大信息披露管理;政府公共关系管理;党务工作;博时慈善基金会
的管理及运营等。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战略规划研究、行政后勤支持、会议及文件管理、公司文
化建设、品牌传播、对外媒体宣传、外事活动管理、档案管理及工会工作等。人力资源部负责
公司的人员招聘、培训发展、薪酬福利、绩效评估、员工沟通、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工作。财务
部负责公司预算管理、财务核算、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等工作。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系统开发、
网络运行及维护、IT系统安全及数据备份等工作。基金运作部负责基金会计和基金注册登记等
业务。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
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投资决
策、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监察,并向公司管理层和有关机构提供独立、
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


另设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沈阳分公司、郑州分公司和成都分公司,分别负责对驻京、
沪、沈阳、郑州和成都人员日常行政管理和对赴京、沪、沈阳和郑州处理公务人员给予协助。

此外,还设有全资子公司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境外子公司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


截止到 2016年 3月31日,公司总人数为 431人,其中研究员和基金经理超过94%拥有硕士
及以上学位。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
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张光华先生,博士,董事长。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研室副主任,计划处处长,中国人
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广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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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银行行长、党委副书记,招商银行副行长、执行董事、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在招商银
行任职期间曾兼任永隆银行副董事长、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
限公司董事长、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 8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


熊剑涛先生,硕士,工程师,董事。1992年 5月至 1993年4月任职于深圳山星电子有
限公司。1993年起,历任招商银行总行电脑部信息中心副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电
脑部副经理、经理、电脑中心总经理、技术总监兼信息技术中心总经理;2004年1月至 2004
年 10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任接管组成员;2005年 12月起任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分管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信息技术中心,兼任招商期货
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纪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4年 11月起,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江向阳先生,董事。2015年 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共党员,南开
大学国际金融博士,清华大学金融媒体EMBA。1986-1990年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信息与情报
学系,获学士学位;1994-1997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2006
年,就读于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获国际金融博士学位。2015年 1月至 7月,任招商
局金融集团副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历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党办副
主任兼新闻办(网信办)主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巡视员;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处长、
副专员;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副处长、处长;中国农业工程研究设计院情报室干部。


王金宝先生,硕士,董事。1988年7月至 1995年 4月在上海同济大学数学系工作,任
教师。1995年 4月进入招商证券,先后任上海澳门路营业部总经理、上海地区总部副总经
理(主持工作)、投资部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股票销售交易部总经
理(现更名为机构业务总部)、机构业务董事总经理。2002年 10月至 2008年 7月,任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监事会监事。2008年 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第四届至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陈克庆先生,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11年起历任世纪证券北京投资银行部副总经
理(主持工作)、投资银行总部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业务部副总经理,华
西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2014年 5月起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任职
投资投行事业部投资银行处处长。


杨林峰先生,硕士,高级经济师,董事。1988年 8月就职于国家纺织工业部,1992年
7月至 2006年 6月任职于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任华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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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所上市公司)董秘、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2006年 7月就职于上海市国资委直
属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任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2007年 10月至今,出任上海盛业股权
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 7月至2013年 8月,任博时基金管理有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2013年 8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顾立基先生,硕士,独立董事。1968年至 1978年就职于上海印染机械修配厂,任共青
团总支书记;1983年起,先后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主任;招商局
蛇口工业区免税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际招商局贸易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蛇口招商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香港海通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2008年退休。2008年 2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兼职教授;2008年 11
月至 2010年 10月,兼任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 6月至今,兼任中国
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监事会主席;2011年 3月至今,兼任湘电集团
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3年5月至 2014年 8月,兼任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ECNL)
董事;2013年 6月至今,兼任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1月起,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南峰先生,学士,独立董事。1969年起先后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酒泉卫星基地、四川
大学经济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工作,历任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研究院、深圳特区人行办公室主任,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
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1994
年至 2008年曾兼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10年退休。2013年 8月起,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何迪先生,硕士,独立董事。1971年起,先后在北京西城区半导体器件厂、北京东城
区电子仪器一厂、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社科院美国研究所、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布鲁津斯
学会、标准国际投资管理公司工作。1997年 9月至今任瑞银投资银行副主席。2008年 1月,
何迪先生建立了资助、支持中国经济、社会与国际关系领域中长期问题研究的非营利公益组
织“博源基金会”,并担任该基金会总干事。2012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
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车晓昕女士,硕士,监事。1983年起历任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助教、讲师、珠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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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年第 1号

券有限公司经理、上海浦东发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现任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董事总经理。2008年 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
会监事。


余和研先生,监事。1974年 12月入伍服役。自 1979年 4月进入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工
作,先后在办公室、农村金融研究所、发展研究部、国际业务部等部门担任科员、副处长、
处长等职务;1993年 8月起先后在英国和美国担任中国农业银行伦敦代表处首席代表、纽
约代表处首席代表;1998年8月回到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在零售业务部担任副总经理。1999
年 10月起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工作,先后在总部国际业务部、人力资源部担任总经理;
2008年 8月起先后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办事处、北京办事处担任总经理;2014年
3月至今担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控股的长城国富置业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长城
环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 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赵兴利先生,硕士,监事。1987年至 1995年就职于天津港务局计财处。1995年至 2012
年 5月先后任天津港贸易公司财务科科长、天津港货运公司会计主管、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5月筹备天津港(集团)
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2011年 11月至今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部长。2013
年 3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郑波先生,博士,监事。2001年起先后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总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08年 7月起,任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黄健斌先生,工商管理硕士。1995年起先后在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2005年加入博时基金
管理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
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总部董事总
经理、年金投资部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兼任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2016年 3月 18日至今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员工监事。


严斌先生,硕士,监事。1997年 7月起先后在华侨城集团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2015年 5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张光华先生,简历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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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王德英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5年起先后在北京清华计算机公司任开发部经理、
清华紫光股份公司 CAD与信息事业部任总工程师。2000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
任行政管理部副经理,电脑部副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公司代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
理,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董良泓先生,CFA,MBA,副总经理。1993年起先后在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中技上
海投资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管理工作。2005年 2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研究部总
经理兼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
经理兼高级投资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邵凯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1997年至 1999年在河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从事
投资管理工作。2000年 8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助理、债券组
合经理、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
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社保组合投资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
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徐卫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3年起先后在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中国证监会、
摩根斯坦利华鑫基金工作。2015年 6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孙麒清女士,商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供职于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2002年加入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监察法律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督察长,兼任
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万琼女士,硕士。2004年起先后在中企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基金工作。2011
年加入博时基金,历任投资助理,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博时上证超大盘 ETF基金及联接基金
基金经理(2015年 6月 8日至今)、博时上证自然资源 ETF及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 6
月 8日至今)、博时标普 500ETF基金及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10月 8日至今)。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胡俊敏女士,2012年 4月 10日至 2013年 9月 12日;方维玲女
士,2013年9月13日至2015年 10月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江向阳、邵凯、黄健斌、李权胜、欧阳凡、魏凤春、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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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邵凯先生,简历同上。

黄健斌先生,简历同上。



李权胜先生,硕士。2001年起先后在招商证券、银华基金工作。2006年加入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研究员兼基金经理助理、特定资产投资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
副总经理、博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股票投资部成长组
投资总监。现任股票投资部总经理兼价值组投资总监、博时精选股票基金基金经理。


欧阳凡先生,硕士。2003年起先后在衡阳市金杯电缆厂、南方基金工作。2011年加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特定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助理。现任特定
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兼社保组合投资经理。


魏凤春先生,经济学博士。1993年起先后在山东经济学院、江南证券、清华大学、江
南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公司工作。2011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投资经理。现
任宏观策略部总经理兼博时抗通胀增强回报(QDII-FOF)基金、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基金的基
金经理。


王俊先生,硕士,CFA。2008年从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历任研究员、金融地产与公用事业组组长、研究部副总经理。现任研究部总经理兼
博时主题行业混合(LOF)基金、博时国企改革股票基金、博时丝路主题股票基金的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申请并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
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
券投资;
6、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7、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
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8、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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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开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2、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

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6、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代表基金签订的重大合同及其他

相关资料;
17、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

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应承担赔

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

管人追偿;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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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部,监察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
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
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
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
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批准公司风险管理系统文件,即
负责确保每一个部门都有合适的系统来识别、评定和监控该部门的风险,负责批准每一个部
门的风险级别。负责解决重大的突发的风险。


(3)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按季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独立的风险管理报
告和风险管理建议。


(4)监察法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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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
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5)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
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


(6)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
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
控和降低风险。


3、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
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
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
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
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评估风险的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
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
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对可能出现的各
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
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
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
控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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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 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 2005年 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939),于 2007
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5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 18.35万亿元,较上年增长9.59%;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

10.49万亿元,增长10.67%;客户存款总额 13.67万亿元,增长5.96%。净利润 2,289亿元,
增长0.28%;营业收入 6,052亿元,增长6.09%,其中,利息净收入增长4.65%,手续费及
佣金净收入增长4.62%。平均资产回报率1.3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27%,成本收入
比26.98%,资本充足率15.39%,主要财务指标领先同业。

物理与电子渠道协同发展。营业网点“三综合”建设取得新进展,综合性网点数量达1.45
万个,综合营销团队2.15万个,综合柜员占比达到88%。启动深圳等8家分行物理渠道全面转
型创新试点,智慧网点、旗舰型、综合型和轻型网点建设有序推进。电子银行主渠道作用进
一步凸显,电子银行和自助渠道账务性交易量占比达95.58%,较上年提升7.55个百分点;同
时推广账号支付、手机支付、跨行付、龙卡云支付、快捷付等五种在线支付方式,成功实现
绝大多数主要快捷支付业务的全行集中处理。


转型业务快速增长。信用卡累计发卡量8,074万张,消费交易额2.22万亿元,多项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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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继续保持同业领先。金融资产1,000万以上的私人银行客户数量增长23.08%,客户金融
资产总量增长32.94%。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累计承销5,316亿元,承销额市场领先。资
产托管业务规模7.17万亿元,增长67.36%;托管证券投资基金数量和新增只数均为市场第一。

人民币国际清算网络建设再获突破,继伦敦之后,再获任瑞士、智利人民币清算行资格;上
海自贸区、新疆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区主要业务指标居同业首位。


2015年,本集团先后获得国内外各类荣誉总计122项,并独家荣获美国《环球金融》杂
志“中国最佳银行”、香港《财资》杂志“中国最佳银行”及香港《企业财资》杂志“中国
最佳银行”等大奖。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15年“世界银行品牌1000强”中,以一
级资本总额位列全球第二;在美国《福布斯》杂志2015年度全球企业2000强中位列第二。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
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跨境托管运营处、监
督稽核处等10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220余人。自
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
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信贷部、总
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
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
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
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
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信贷二部、
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
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
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
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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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
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
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
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
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6年一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584
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
同。中国建设银行自 2009年至今连续六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
托管银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
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
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
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
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
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
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
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
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
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
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
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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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
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
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行监控,如
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
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
合法合规性和投资独立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
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简称“一级交易商”)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29楼
法定代表人: 杨德红
联系人: 芮敏祺
电话: 021-38676666
传真: 021-3867016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网址: www.gtja.com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联系人: 权唐
电话: 010-85130588
传真: 010-65182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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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
网址: http://www.csc108.com/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联系人: 周杨
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3952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网址: http://www.guosen.com.cn/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38-4 5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38-4 5层
法定代表人: 宫少林
联系人: 林生迎
电话: 0755-82960223
传真: 0755-8294363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11;95565
网址: http://www.newone.com.cn/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号大都会广场 43楼(4301 -4316房)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 39、41、42、 43、 44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联系人: 黄岚
电话: 020-87555888
传真: 020-87555305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 http://www.gf.com.cn/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路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A层
办公地址: 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 6号京城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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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联系人: 陈忠
电话: 010-84588888
传真: 010-84865560
客户服务电话: 010-84588888
网址: http://www.cs.ecitic.com/

(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
法定代表人: 陈有安
联系人: 田薇
电话: 010-66568430
传真: 010-6656899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888
网址: http://www.chinastock.com.cn/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联系人: 李笑鸣
电话: 4008888001
传真: 021-63602722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网址: http://www.htsec.com/

(9)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法定代表人: 李梅
联系人: 李玉婷
电话: 021-33389888
传真: 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或 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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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 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民生路 1199弄五道口广场 1号楼 21层
法定代表人: 兰荣
联系人: 谢高得
电话: 021-38565785
传真: 021-3856578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23
网址: http://www.xyzq.com.cn/

(1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 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胡运钊
联系人: 李良
电话: 027-65799999
传真: 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4008-888-999
网址: http://www.95579.com/

(1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 牛冠兴
联系人: 陈剑虹
电话: 0755-82825551
传真: 0755-8255835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1001
网址: http://www.essences.com.cn

(1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号
办公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余维佳
联系人: 张煜
电话: 023-63786633
传真: 023-63786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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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 4008096096
网址: http://www.swsc.com.cn

(14)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 63号中山国际大厦 12楼
办公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 63号中山国际大厦 12楼
法定代表人: 林俊波
联系人: 钟康莺
电话: 021-68634518-8503
传真: 021-68865938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1551
网址: http://www.xcsc.com/

(15)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号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号
法定代表人: 凤良志
联系人: 李蔡
电话: 0551-2272101
传真: 0551-2272100
客户服务电话: 全国统一热线4008888777,安徽省内热线 96888
网址: http://www.gyzq.com.cn

(16)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号写字楼 101室
办公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号
法定代表人: 王春峰
联系人: 胡天彤
电话: 022-28451861
传真: 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 http://www.bhzq.com

(17)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万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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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庞晓芸
电话: 025-84457777
传真: 025-84579763
客户服务电话: 95597
网址: http://www.htsc.com.cn/

(18)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 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 侯巍
联系人: 郭熠
电话: 0351-8686659
传真: 0351-8686619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1618
网址: http://www.i618.com.cn/

(1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 20层
办公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 20层
法定代表人: 杨宝林
联系人: 吴忠超
电话: 0532-85022326
传真: 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http://www.citicssd.com

(20)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B座1 2-15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B座1 2-15层
法定代表人: 徐勇力
联系人: 汤漫川
电话: 010-66555316
传真: 010-6655524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993
网址: http://www.dxzq.net

(2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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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翠园路 181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星阳街 5号
法定代表人: 吴永敏
联系人: 方晓丹
电话: 0512-65581136
传真: 0512-6558802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601555
网址: http://www.dwjq.com.cn

(2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 张志刚
联系人: 唐静
电话: 010-63080985
传真: 010-63080978
客户服务电话: 95321
网址: http://www.cindasc.com

(2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号 2号楼 22层-29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号 2号楼 21层-29层
法定代表人: 潘鑫军
联系人: 胡月茹
电话: 021-63325888
传真: 021-63326729
客户服务电话: 95503
网址: http://www.dfzq.com.cn

(2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南长沙芙蓉中路 2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层
办公地址: 湖南长沙芙蓉中路 2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层
法定代表人: 雷杰
联系人: 郭军瑞
电话: 0731-85832503
传真: 0731-85832214
客户服务电话: 95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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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http://www.foundersc.com

(25)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 黄耀华
联系人: 高峰
电话: 0755-83516094
传真: 0755-83515567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6888
网址: http://www.cgws.com

(2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 刘晨
电话: 021-22169081
传真: 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788;95525
网址: http://www.ebscn.com/

(27)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20层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 邱三发
联系人: 林洁茹
电话: 020-88836999
传真: 020-88836654
客户服务电话: 020-961303
网址: http://www.gzs.com.cn

(28)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号
办公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号
法定代表人: 矫正中
联系人: 潘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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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4006-000-686
传真: 0431-85096795
客户服务电话: 0431-85096709
网址: http://www.nesc.cn

(29)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 8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 8号
法定代表人: 步国旬
联系人: 潘月
电话: 025-52310569
传真: 025-5231058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85888
网址: http://www.njzq.com.cn

(30)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号国联金融大厦 702室
法定代表人: 范炎
联系人: 沈刚
电话: 0510-82831662
传真: 0510-8283016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5288(全国),0510-82588168(无锡)
网址: http://www.glsc.com.cn

(31)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杭大路 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6-7楼
办公地址: 杭州市杭大路 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6-7楼
法定代表人: 吴承根
联系人: 张智
电话: 021-64718888
传真: 0571-87901913
客户服务电话: 0571-967777
网址: http://www.stocke.com.cn/

(32)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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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楼
法定代表人: 杨宇翔
联系人: 郑舒丽
电话: 0755-22626172
传真: 0755-8240086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16168
网址: http://www.pingan.com/

(3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南二环 959号财智中心 B1座
法定代表人: 李工
联系人: 甘霖
电话: 0551-65161821
传真: 0551-65161672
客户服务电话: 0551-96518/4008096518
网址: http://www.hazq.com/

(3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 3楼
法定代表人: 张雅锋
联系人: 武斌
电话: 0755-83707413
传真: 0755-8370020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0(全国),96100(广西)
网址: http://www.ghzq.com.cn

(35)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号金源中心 30楼
办公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号金源中心 30楼
法定代表人: 张运勇
联系人: 张巧玲
电话: 0769-22116572
传真: 0769-22116999
客户服务电话: 0769-961130
网址: http://www.dgzq.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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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号
办公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号
法定代表人: 菅明军
联系人: 程月艳
电话: 0371—65585670
传真: 0371--65585665
客户服务电话: 0371-967218;4008139666
网址: http://www.ccnew.com/

(37)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39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39层
法定代表人: 许刚
联系人: 王炜哲
电话: 021-68604866
传真: 021-50372474
客户服务电话: 4006208888;021-61195566
网址: http://www.bocichina.com

(38)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号
办公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号
法定代表人: 刘汝军
联系人: 张同亮
电话: 0471-4913998
传真: 0471-4930707
客户服务电话: 0471-4961259
网址: http://www.cnht.com.cn/

(39)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 15号
办公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 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裘强
联系人: 周欣玲
电话: 0791-628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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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791-6289395
客户服务电话: 0791-96168
网址: http://www.gsstock.com/

(40)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 239号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 239号
法定代表人: 杨炯阳
联系人: 张曼
电话: 010-68716150
传真: 028-8615004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818
网址: http://www.hx168.com.cn

(41)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号
法定代表人: 李季
联系人: 唐岚
电话: 010-88085201
传真: 010-8808519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0562
网址: http://www.hysec.com

(42)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 20518号
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号 23层
法定代表人: 李玮
联系人: 吴阳
电话: 0531-81283938
传真: 0531-81283900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网址: http://www.qlzq.com.cn/

(43)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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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楼
法定代表人: 姜昧军
联系人: 袁媛
电话: 0755-83199511
传真: 0755-83199545
客户服务电话: 0755-83199599
网址: http://www.csco.com.cn/

(44)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号
办公地址: 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号
法定代表人: 王宜四
联系人: 余雅娜
电话: 0791-6768763
传真: 0791-678941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66-567
网址: http://www.avicsec.com/

(45)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 178号华融大厦5、6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 178号华融大厦5、6楼
法定代表人: 薛荣年
联系人: 耿贵波
电话: 0755-82707855
传真: 0755-23613751
客户服务电话: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1883888 全国统一电话委托号码 4008802888
网址: http://www.chinalions.com/

(46)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号南半幢 9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500号城建国际中心 26楼
法定代表人: 方加春
联系人: 罗芳
电话: 021-68761616
传真: 021-6876798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28
网址: http://www.tebo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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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 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 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 黄金琳
联系人: 张宗悦
电话: 0591-87383623
传真: 0591-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 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0591)
网址: http://www.hfzq.com.cn

(48)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 308号
办公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号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晓安
联系人: 李昕田
电话: 0931-8888088
传真: 0931-4890515
客户服务电话: 0931-4890619 4890618 4890100
网址: http://www.hlzqgs.com/

(49)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28层A01、B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 洪家新
联系人: 陈敏
电话: 021-64316642
传真: 021-64333051
客户服务电话: 021-32109999,029-68918888
网址: http://www.cfsc.com.cn

(50)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18层-21层及第
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 23单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04、18层至 21层
法定代表人: 龙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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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刘毅
电话: 0755-82023442
传真: 0755-82026539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8008
网址: http://www.cjis.cn/

(51)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号
办公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号
法定代表人: 孙名扬
联系人: 张背北
电话: 0451-85863696
传真: 0451-8228721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2288
网址: http://www.jhzq.com.cn

(52)九州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 11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D座 5层
法定代表人: 曲国辉
联系人: 刘中华
电话: 010-63889326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43218
网址: http://www.tyzq.com.cn

(53)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A座
办公地址: 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A座 613
法定代表人: 赵大建
联系人: 李微
电话: 010-59355941
传真: 010-6655379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5618
网址: http://www.e5618.com

(54)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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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年第 1号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楼
法定代表人: 陈林
联系人: 刘闻川
电话: 021-68777222
传真: 021-6877782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9898;021-38929908
网址: http://www.cnhbstock.com

(55)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南京西路 758号 23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600号 32楼
法定代表人: 钱华
联系人: 戴莉丽
电话: 021-32229888
传真: 021- 68728703
客户服务电话: 021-63340678
网址: http://www.ajzq.com

(56)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 24号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 129号大连期货大厦 39层
法定代表人: 于宏民
联系人: 谢立军
电话: 0411-39673202
传真: 0411-39673219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69169
网址: http://www.daton.com.cn

2、二级市场交易代理券商
包括具有经纪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所有证券公司。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变更、增减销售本基金的代理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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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755-25946013
传 真:0755-25987122
联系人:严峰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 021- 31358666
传真: 021- 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法人代表:杨绍信
电话: 021-61238888
传真: 021-61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沈兆杰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 2011年 10月 10日证监许可[2011]1629号文核
准。


本基金自 2012年 3月 5日至 2012年 3月 30日进行发售。共募集 910,258,387.00份

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 16,182户。

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 2012年 4月 10日正式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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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 20个工作日达
不到 200人,或连续 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
会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交易

一、基金上市
本基金于 2012年5月1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交易代码:510410。

二、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须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本基金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前一工作日基金份额净值;
2、本基金买入申报数量为 100份或其整数倍,不足 100份的部分可以卖出;
3、本基金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0.001元;
4、本基金可适用大宗交易的相关规则。

三、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的计算与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每一个交易日开市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当日基金的申购赎回清单。上

海证券交易所在开市后根据基金的申购赎回清单和基金组合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
算并发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供投资人交易、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参考。


(1)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公式: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申购赎回清单中必须用现金替代的固定替代金额总额+申购赎回
清单中可以用现金替代的所有成份证券的数量与其最新成交价乘
积之和+申购赎回清单中禁止用现金替代的所有成份证券的数量
与其最新成交价乘积之和+申购赎回清单中的预估现金部分)/最
小申购赎回单位所对应的基金份额

(2)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 3位。

(3)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以调整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公式,并予以公告。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投资人应当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营业场所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提供的方式办理基金
的申购和赎回。

本基金管理人可依据实际情况增减、变更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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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1、申购、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已于 2012年 5月 11日开放申购、赎回业务。

2、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可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开放时间为上午

9:30-11:30 和 13:00-15:00。在此时间之外不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若上海证券交易所变更交易时间或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对开放日、开放时
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申购、赎回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

5、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最

迟须于新规则开始实施日前 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申请的提出
投资人须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须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备足相应数量的股票和现金。投资人提交

赎回申请时,必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投资人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如投资人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

价,则申购申请失败。如投资人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

现金,或本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则赎回申请失败。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投资人T日申购、赎回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与组合证券

的清算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等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等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
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如果登记机构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登记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清算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进行调整,

并最迟于开始实施日的3个工作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制
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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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 100万份,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

2日前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六、申购与赎回的对价和费用
1、申购对价是指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

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

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2、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

申购、赎回清单由基金管理人编制。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市

前公告。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申购、赎回清单
的内容与格式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3、投资人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
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基金

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

七、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
1、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
T日申购赎回清单公告内容包括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所对应的组合证券内各成份证券数

据、现金替代、T日预估现金部分、T-1日的现金差额、基金份额净值及其他相关内容。

2、组合证券相关内容
组合证券是指本基金标的指数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证券。申购赎回清单将公告最小申购

赎回单位所对应的各成份证券名称、证券代码及数量。

3、现金替代相关内容
现金替代是指申购、赎回过程中,投资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原则,用于替

代组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现金替代分为 3种类型:禁止现金替代(标志为“禁止”)、可以现金替代(标志为“允

许”)和必须现金替代(标志为“必须”)。

禁止现金替代是指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份证券不允许使用现金作为替代。

可以现金替代是指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允许使用现金作为全部或部分该成份证券的替

代,但在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份证券不允许使用现金作为替代。

必须现金替代是指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份证券必须使用现金作为替代。


(1)关于可以现金替代
1)适用情形:出于证券停牌等原因导致投资人无法在申购时买入证券或基金管理人认
为可以适用的其他情形。

2)替代金额:对于可以现金替代的证券,替代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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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金额=替代证券数量×该证券参考价格×(1+现金替代溢价比例)

其中,该证券参考价格目前为该证券前一交易日除权除息后的收盘价。如果上海证券交
易所参考价格确定原则发生变化,以上海证券交易所通知规定的参考价格为准。


收取现金替代溢价的原因是,对于使用现金替代的证券,基金管理人需在该部分证券恢
复交易后买入,而实际买入价格加上相关交易费用后与申购时的参考价格可能有所差异。为(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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