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东方集团: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后股本的验资报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后 股本的验资报告 大华验字[2016]000412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D a H ua Certified Public Acountants (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后 股本的验资报告 ( 截止 20 16 年 5 月 18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验资报告 1 - 3 二、 附件 新增 股本 实收情况明细表 1 股本 变更前后对照表 1 验资事项说明 1 - 2 验资报告 大华验字 [2016]0412 号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东方 集团 ” )截至 20 16 年 5 月 18 日 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按照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 完整的验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 东方集团 的责 任。我们的责任是对 东方集团 新增注册资本的 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 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 —— 验 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 东方集团 的实际情况,实施了 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东方集团 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805,374.0 元,根据 东方 集团 2015 年 9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5 年 11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15 年 9 月 24 日 召开的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及 201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 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 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 核发的《关 于核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 [2016]320 号) 核准 , 东方集团 非 公开发行 不超过 119,493.84 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 东方集团 以非公开发行 方式向 5 名特定对象(详见报告附 件 1 )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119,056.09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 民币 7.31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8,702,9,96.25 元。经此发行,注 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2,857,36,249.0 元。经我们审验,截至 20 16 年 5 月 18 日 止, 东方集团 共 计 募集货币 资金 人 民币 8,702,9,96.25 元(大写: 人民币 捌拾柒亿零贰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陆元贰角伍 分 ),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92,9,9 96 . 25 元 (大写: 人民 币玖仟贰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 陆 元 贰 角 伍 分 ), 东方集团 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6 10 , 00 , 00 . 00 元(大写: 人民币捌拾陆亿 壹仟 万元 整 ),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1,190,560,875.0 元(大 写: 人民币壹拾壹亿玖仟零伍拾陆万零捌佰柒拾伍元 整 ),计入“资 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7,419,439,125.0 元(大写: 人民币柒 拾肆亿壹仟玖佰肆拾叁万玖仟壹佰贰拾伍元 整 )。 同时我们注意到, 东方集团 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805,374.0 元,已经 万隆亚洲 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 出具 的 万亚会业 字 ( 209 )第 274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 16 年 5 月 18 日 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 2,857,36,249.0 元。 本验资报告供 东方集团 申请变更登记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 东方集团 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 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 师事务所无关 。 附件: 1 .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 . 注册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 2 016 年 5 月 18 日 止 公司名称: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 :人民币元 股东类别及名称 认缴新增注册资 本 实际新增出资情况 货币 实 物 无形资 产 净资 产 其 他 合计 其中:实缴新增注册 资本 东方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39,309,850.00 2,480,35,03.50 2,480,35,03.50 339,309,850.00 博时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 博时资本-民生银行-博时资本创利 2 号专项 资产管理计划 86,000,000.00 628,60,0.0 628,60,0.0 86,000,000.00 博时资本-民生银行-博时资本创利 4 号专项 资产管理计划 60,000,000.00 438,60,0.0 438,60,0.0 60,000,000.00 博时资本-民生银行-博时资本创利 5 号专项 资产管理计划 135,430,000.00 989,93,30.0 989,93,30.0 135,430,000.00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 公司 申万宏源富利 16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106,703,146.00 779,9,97.26 779,9,97.2 6 106,703,146.00 申万宏源富利 17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106,703,146.00 779,9,97.26 779,9,97.26 106,703,146.00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创金合信基金-招商银行-西藏华鸣定鑫 30 号资产管理计划 138,904,474.00 1,015,391,704.94 1,015,391,704.94 138,904,474.00 上海兴瀚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兴瀚资管-兴业银行-兴赢 1 号特定多客户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 82,079,343.00 59,9,97.3 59,9,97.3 82,079,343.00 兴瀚资管-兴业银行-兴赢 1 号 2 期特定多客 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35,430,916.00 989,9,95.96 989,9,95.96 135,430,916.00 合 计 1,190,560,875.00 8,702,9,96.25 8,702,9,96.25 1,190,560,875.00 注册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 20 16 年 5 月 18 日 止 公司名称: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 元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本次增加额 变更后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6,805,374.0 10.0% 1,6,805,374.0 58.3% 1,6,805,374 .0 10.0% 1,6,805,374.0 58.3% 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190,560,875.0 41.67% 1,190,560,875.0 1,190,560,875.0 41.67% 合 计 1,6,805,374.0 10.0% 2,857,36,249.0 10.0% 1,6,805,374.0 10.0% 1,190,560,875.0 2,857,36,249.0 10.0% 验资事项说明 一、 变更前后基本情况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 1992 年 12 月经黑龙江省 体改委黑体改发[1992]第 417 号文批准对原东方集团进行改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领取了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230000100005255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于 1993 年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以募集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于 1994 年 1 月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变更前,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805,374.0 元,股本为人民 币 1,6,805,374.0 元。公司通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的方式申请增加 注册资本人民币 1,190,560,875.0 元,变更后注册资本 2,857,36,249.0 元。 二、 新增股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公司 2015 年 9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5 年 11 月 2 日召开 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5 年 9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及 201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320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不超过 119,493.84 万股。 三、募集资金情况 本次发行股票,共募集股款人民币 8,702,9,96.25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92,9,96.25 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610,0,0.0 元。其中,计入东方集团“股 本”人民币 1,190,560,875.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7,419,439,125.0 元。 经审核,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费用类别 收 款单位名称 金额 ( 人民币元 ) 审计及评估 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中同华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 609,0.0 律师费 黑龙江国脉汇通律师事务所 2,260,96.29 承销及保荐费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0,029,9.96 验资费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0,0.0 合 计 92,9,96.25 四、审验结果 缴入日期 银行户名 开户行名称 账号 金额 ( 人民币 元 ) 2016 年 5 月 18 日 10:20 时 东方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文化宫支 行 010 90121310801 6,612,969,96.29 2016 年 5 月 18 日 10:0 时 东方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 花园支行 5620401010101364 2,0,0,0.0 1 、 东方集团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的股款为人民币 8,702,9,96.25 元 , 安信 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已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 将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90,029,9.96 元后的余款人民币 8,612,969,96.29 元汇入 东方集团 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 2 、本所已派人前往 上述 银行 函证, 已 收到银行 确认函 。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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