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深圳能源:董事会七届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6年05月26日 20:32:09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6-025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七届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五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5月26日下
午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35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
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16年5月17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
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其中孟晶董
事因其他公务安排,书面委托谷碧泉副董事长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根据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谷碧泉副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此项议案获
得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高自民先生现已担任深圳市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职务,提出辞去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职务,
辞去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高自民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科学界定
各治理机构的权力和职责,确保董事会决策到位、监事会监督到位、经理局执行
到位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大大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圆满完成了集团整体上市
工作,实现了深圳市国资委和华能国际的直接持股,为股东创造了巨大价值;坚
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致力于将公司打造成为“责任能源、实力能源、环保
能源、和谐能源”;准确把握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历史机遇,在行业内
率先提出向低碳电力供应商转型发展,强化实施争做全国低碳清洁电力供应商和


城市固体废物处理技术创新领跑者的“两个战略定位”,加快产业布局,推进结
构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区域布局,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将公司发展
融入全国和全球视野,带领公司走上了健康快速、低碳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在产
业市场和资本市场上树立了“绩优、诚信、规范、创新”的良好形象。公司董事
会对高自民先生为公司发展壮大所做出的卓越工作和重大贡献表示深深的感谢
和崇高的敬意!

王慧农先生因工作调动,提出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职务,同
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
务。


王慧农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团结带领经营班子,严格执行和落实股
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圆满完成了董事会下达的各项经营目标;全力落实打造“四
个能源”,贯彻实施“两个战略定位”,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垃圾焚烧产业;公
司安全生产、技术创新和环保水平行业领先,呈现出国际国内多区域布局、能源
产业综合经营、快速转型发展的良好态势,产业布局和区域布局不断实现新跨越,
经营发展成绩斐然。董事会对王慧农先生为公司发展壮大所做出的辛勤努力和重
要贡献表示深深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根据股东单位的推荐,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熊佩锦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熊佩锦先生情况介绍:

1.个人简历

熊佩锦,男,1965 年10 月出生,中共党员,行政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
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原煤炭工业部及中国露天煤矿总公司、中国统配
煤矿总公司干部;中煤深圳公司计财部会计、副经理;中国深圳国际经济技术合
作股份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深圳市高新技术工业村发展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
汽车工业贸易总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斯贝克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驻
深国投财务总监工作小组组长;深圳市南油(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兼财务
总监;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局)
总经济师、党委委员;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并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2.熊佩锦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熊佩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4.熊佩锦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本公司李平、房向东、刘东东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提名熊佩锦先生为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提名熊佩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程
序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根据公司提供的简历,董事候选人熊佩锦先生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3)同意提名熊佩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6-026>)。此项议案获得七
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董事会七届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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