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国星光电:关于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16-030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10】75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7 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5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28.00元, 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4,000万元,扣除承销、上市推荐及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 用共5,454.65万元后,募集的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545.35万元(其中50,433.06万元 已确定投资项目,其余98,112.29万元为超额募集资金)。资金专户的实际到账金额为 人民币149,230.00万元,包含应付未付的募集资金其他发行费用684.65万元。上述 资金已于2010年7月8日到位,已经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 2010年【羊验】字第19880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 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支行、深圳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营业部(后改为平安银行佛山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佛山朝安支行(后改为佛陈支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开 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0年8月6日会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 上述四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 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各专户期初资金分布如下: 序号 资金专户开户行 专户账号 投资额(万元) 募投项目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佛山南海支行 757900131010110 19,189.07 新型表面贴装发光二极管技 术改造项目 2 深圳发展银行(后改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分行营业部 11009775295405 17,481.11 功率型LED及LED光源模块技术 改造项目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朝安支行(后 改为佛陈支行) 446268375018010017496 7,466.83 LED背光源技术改造项目 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佛山 分行 12510158000000012 105,092.99 半导体照明灯具关键技术及产业 化及超募资金的存储使用 合计 149,230.00 三、募集资金专项帐户使用及注销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建成达产或投入使用,专项帐户 资金已按规定基本使用完毕。 1、2015年12月,公司注销已无募集资金余额的7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见表一)。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1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关于注销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 告》(编号:2015-077)。 表一: 序号 资金专户开户行 专户账号 投资额(万元) 募投项目 说明 1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佛山南海 支行 757900131010110 19,189.07 新型表面贴装发光二极 管技术改造项目 已注销 2 平安银行佛山分行 营业部 11009775295405 17,481.11 功率型LED及LED光源 模块技术改造项目 已注销 3 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佛陈支行 446268375018010017496 7,466.83 LED背光源技术改造项 目 已注销 4 平安银行佛山分行 营业部 11009775295407 22,479.86 新型TOPLED制造技术及 产业化项目 已注销 5 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佛陈支行 446268375018010023224 7,203.12 新厂房及动力建设项目 已注销 6 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分行 12510158000000037 40,000.00 投资外延芯片项目(国 星半导体) 已注销 7 渤海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佛山分行 2001126112000218 6,000.00 LED显示屏器件扩产项 目 已注销 合计 119,819.99 2、 截止2016年3月24日,公司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募集资金余 额为914.4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鉴于相 关募投项目已建成达产或投入使用,且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公 司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及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914.47万元用于永 久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 2016年3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关于将首发及非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编号:2016-013)。因对应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办理 了下述3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见表二),同时与其对应的《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至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成。 表二: 序号 资金专户开户行 专户账号 投资额(万元) 募投项目 余额 (元) 说明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佛山 分行 12510158000000012 6,296.05 半导体照明灯具关 键技术及产业化 0.00 注销 10,600.00 超募资金归还贷款 1,800.00 土地款 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佛山 分行营业部 12510158000000053 9,029.31 品牌与渠道建设项 目 0.00 注销 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佛山 分行营业部 12510158000000061 1,000.00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 目 0.00 注销 合计 28,725.36 0.00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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