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博时卓越: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年第1号)

时间:2016年06月05日 17:32:06 中财网












博时卓越品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博时卓越品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裕泽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基金转
型经2011年2月28日裕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获中国证
监会2011年3月24日证监许可[2011]434号文核准。自2011年4月22日起,由《裕
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博时卓越品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
金合同》生效,原《裕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
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
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
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
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
定风险等。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
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按照1.00元初始面值开展集中申购,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份
额净值可能低于1.00元。本基金是由裕泽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的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将进行基金份额折算。通过份额折算使得基金份额净值调
整为1.000元以后,未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既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也不
会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4月2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 ................................................................ 1
一一、、 绪言 ...................................................... 1
二二、、 释义 ...................................................... 1
三三、、 基金管理人 ................................................ 6
四四、、 基金托管人 ............................................... 16
五五、、 相关服务机构 ............................................. 20
六六、、 基金的历史沿革 ........................................... 49
七七、、 基金的存续 ............................................... 50
八八、、 基金的集中申购 ........................................... 50
九九、、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51
十十、、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52
十十一一、、 基金的投资 ............................................... 61
十十二二、、 基金的业绩 ............................................... 69
十十三三、、 基金的财产 ............................................... 70
十十四四、、 基金资产的估值 ........................................... 71
十十五五、、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75
十十六六、、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76
十十七七、、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8
十十八八、、 基金的信息披露 ........................................... 79
十十九九、、 风险揭示 ................................................. 83
二二十十、、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85
二二十十一一、、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87
二二十十二二、、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01
二二十十三三、、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15
二二十十四四、、 其它应披露的事项 ........................................ 117
二二十十五五、、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20
二二十十六六、、 备查文件 ................................................ 120

一一、、 绪言

《博时卓越品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
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以及《博时卓越品牌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招募说明书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
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
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
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
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
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二二、、 释义

《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合同、《基金合同》 《博时卓越品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及对本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
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 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管理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元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博时卓越品牌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

裕泽基金 指本基金的前身裕泽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博时卓越品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的更新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博时卓越品牌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


发售公告 《博时卓越品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集中申购期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 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
的投资者

场内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办理基金份额集中申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等
业务的场所。通过该种方式办理的申购、赎回亦称场内
申购、场内赎回

场外 指销售机构不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而通过自身
的柜台或其他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集中申购、申购和
赎回等业务的场所。通过该种方式办理的申购、赎回亦


称场外申购、场外赎回

基金代销机构 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
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
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赎回和其他
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登记业务 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
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
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登记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办理
基金登记业务的机构

注册登记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
系统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
结算系统

《基金合同》当事人 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
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
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
国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
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
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
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
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博时卓越品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生效起始日,原《裕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


失效

募集期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 《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天 公历日

月 公历月

工作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日 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日 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基金转型 指对包括裕泽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
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
金合同,并更名为“博时卓越品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等一系列事项的统称

集中申购期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仅开放申购、不开放赎回的一段时
间,最长不超过1个月

申购 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集中申购期结
束后不超过1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赎回 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
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集中申购期结
束后不超过1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巨额赎回 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
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
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
日本基金总份额的10%时的情形

上市交易 指基金存续期间投资者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
方式买卖基金份额的行为

开放式基金账户 基金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开放
式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记录在该账户下的开放式基金份
额登记在登记机构的注册登记系统

深圳证券账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
基金账户,记录在该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登记机构的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交易账户 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
理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系统内转托管 指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
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席
位)之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跨系统转托管 指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
算系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基金转换 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
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
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
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
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
资方式

基金利润 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
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资产估值 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
过程

货币市场工具 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
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期
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
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
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指定媒体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

不可抗力 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三、、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成立时间: 1998年7月13日

注册资本: 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韩强

联系电话: (0755)8316 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文批
准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9%;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持有股份25%;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股
份12%;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股份2%。注册资本为2.5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
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两大总部和二十六个直属部门,分别是:权益投资总部、固定收益总部以及
宏观策略部、交易部、指数与量化投资部、特定资产管理部、年金投资部、产品规划部、
营销服务部、客户服务中心、市场部、养老金业务部、战略客户部、机构-上海、机构-南
方、券商业务部、零售-北京、零售-上海、零售-南方、互联网金融部、董事会办公室、办
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基金运作部、风险管理部和监察法律部。


权益投资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权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权益投资总部下设股
票投资部(含各投资风格小组)、研究部。股票投资部负责进行股票选择和组合管理。研
究部负责完成对宏观经济、投资策略、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的研究。固定收益总部负责公
司所管理资产的固定收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固定收益总部下设现金管理组、公募基金
组、专户组、国际组和研究组,分别负责各类固定收益资产的研究和投资工作。


市场部负责公司市场和销售管理、销售组织、目标和费用管理、销售督导与营销培训
管理、推动金融同业业务合作与拓展、国际业务的推动与协作等工作。战略客户部负责北


方地区由国资委和财政部直接管辖企业以及该区域机构客户的销售与服务工作。机构-上海
和机构-南方分别主要负责华东地区、华南地区以及其他指定区域的机构客户销售与服务工
作。养老金业务部负责养老金业务的研究、拓展和服务等工作。券商业务部负责券商渠道
的开拓和销售服务。零售-北京、零售-上海、零售-南方负责公司全国范围内零售客户的渠
道销售和服务。营销服务部负责营销策划、总行渠道维护和销售支持等工作。


宏观策略部负责为投委会审定资产配置计划提供宏观研究和策略研究支持。交易部负
责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指数与量化投资部负责公司各类
指数与量化投资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特定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权益类特定资产专
户和权益类社保投资组合的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年金投资部负责公司所管理企业年金等
养老金资产的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产品规划部负责新产品设计、新产品报批、主管部门
沟通维护、产品维护以及年金方案设计等工作。互联网金融部负责公司互联网金融战略规
划的设计和实施,公司互联网金融的平台建设、业务拓展和客户运营,推动公司相关业务
在互联网平台的整合与创新。客户服务中心负责零售客户的服务和咨询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专门负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项会务工作;
股东关系管理与董、监事的联络、沟通及服务;基金行业政策、公司治理、战略发展研究;
与公司治理及发展战略等相关的重大信息披露管理;政府公共关系管理;党务工作;博时
慈善基金会的管理及运营等。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战略规划研究、行政后勤支持、会议及文
件管理、公司文化建设、品牌传播、对外媒体宣传、外事活动管理、档案管理及工会工作
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培训发展、薪酬福利、绩效评估、员工沟通、人力
资源信息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公司预算管理、财务核算、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等工作。

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系统开发、网络运行及维护、IT系统安全及数据备份等工作。基金运
作部负责基金会计和基金注册登记等业务。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
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
好监督与控制。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投资决策、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
进行监察,并向公司管理层和有关机构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


另设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沈阳分公司、郑州分公司和成都分公司,分别负责对
驻京、沪、沈阳、郑州和成都人员日常行政管理和对赴京、沪、沈阳和郑州处理公务人员
给予协助。此外,还设有全资子公司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境外子公司博时基金(国
际)有限公司。


截止到2016年3月31日,公司总人数为431人,其中研究员和基金经理超过94%拥
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
事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张光华先生,博士,董事长。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研室副主任,计划处处长,中国
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广
东发展银行行长、党委副书记,招商银行副行长、执行董事、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在
招商银行任职期间曾兼任永隆银行副董事长、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信诺人
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5年8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


熊剑涛先生,硕士,工程师,董事。1992年5月至1993年4月任职于深圳山星电子
有限公司。1993年起,历任招商银行总行电脑部信息中心副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脑部副经理、经理、电脑中心总经理、技术总监兼信息技术中心总经理;2004年1月至
2004年10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任接管组成员;2005年12月起任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分管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信息技术中心,兼任招
商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纪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4年11月
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江向阳先生,董事。2015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共党员,南开
大学国际金融博士,清华大学金融媒体EMBA。1986-1990年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信息与情
报学系,获学士学位;1994-1997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3-2006年,就读于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获国际金融博士学位。2015年1月至7
月,任招商局金融集团副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历任中国证监会办
公厅、党办副主任兼新闻办(网信办)主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巡视员;中国证监会深
圳专员办处长、副专员;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副处长、处长;中国农业工程研究设计院
情报室干部。


王金宝先生,硕士,董事。1988年7月至1995年4月在上海同济大学数学系工作,
任教师。1995年4月进入招商证券,先后任上海澳门路营业部总经理、上海地区总部副总
经理(主持工作)、投资部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股票销售交易部
总经理(现更名为机构业务总部)、机构业务董事总经理。2002年10月至2008年7月,
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监事会监事。2008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第四届至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陈克庆先生,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起历任世纪证券投资银行北京总部副总
经理,国信证券投行业务部副总经理,华西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2014
年加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现任投资投行事业部副总经理。


杨林峰先生,硕士,高级经济师,董事。1988年8月就职于国家纺织工业部,1992年
7月至2006年6月任职于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任华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
交所上市公司)董秘、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2006年7月就职于上海市国资委直
属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任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2007年10月至今,出任上海盛业股
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7月至2013年8月,任博时基金管理有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2013年8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
董事。


顾立基先生,硕士,独立董事。1968年至1978年就职于上海印染机械修配厂,任共
青团总支书记;1983年起,先后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主任;招商
局蛇口工业区免税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际招商局贸易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
总经理;蛇口招商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香港海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退休。2008年2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兼职教授;
2008年11月至2010年10月,兼任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6月至今,
兼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监事会主席;2011年3月至今,兼任
湘电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3年5月至2014年8月,兼任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
司(ECNL)董事;2013年6月至今,兼任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
11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南峰先生,学士,独立董事。1969年起先后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酒泉卫星基地、四川
大学经济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工作,历
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研究院、深圳特区人行办公室主任,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
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

1994年至2008年曾兼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10年退休。2013年8月
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何迪先生,硕士,独立董事。1971年起,先后在北京西城区半导体器件厂、北京东城
区电子仪器一厂、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社科院美国研究所、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布鲁津
斯学会、标准国际投资管理公司工作。1997年9月至今任瑞银投资银行副主席。2008年1
月,何迪先生建立了资助、支持中国经济、社会与国际关系领域中长期问题研究的非营利


公益组织“博源基金会”,并担任该基金会总干事。2012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车晓昕女士,硕士,监事。1983年起历任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助教、讲师、珠海证
券有限公司经理、上海浦东发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现任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董事总经理。2008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
事会监事。


余和研先生,监事。1974年12月入伍服役。自1979年4月进入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工
作,先后在办公室、农村金融研究所、发展研究部、国际业务部等部门担任科员、副处长、
处长等职务;1993年8月起先后在英国和美国担任中国农业银行伦敦代表处首席代表、纽
约代表处首席代表;1998年8月回到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在零售业务部担任副总经理。1999
年10月起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工作,先后在总部国际业务部、人力资源部担任总经理;
2008年8月起先后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办事处、北京办事处担任总经理;2014年
3月至今担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控股的长城国富置业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长
城环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赵兴利先生,硕士,监事。1987年至1995年就职于天津港务局计财处。1995年至2012
年5月先后任天津港贸易公司财务科科长、天津港货运公司会计主管、华夏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5月筹备天津港(集
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2011年11月至今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部
长。2013年3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郑波先生,博士,监事。2001年起先后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总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08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黄健斌先生,工商管理硕士。1995年起先后在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2005年加入博时基金
管理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
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总部董
事总经理、年金投资部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兼任博时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2016年3月18日至今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员工监事。


严斌先生,硕士,监事。1997年7月起先后在华侨城集团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2015年5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张光华先生,简历同上。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王德英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5年起先后在北京清华计算机公司任开发部经理、
清华紫光股份公司CAD与信息事业部任总工程师。2000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
任行政管理部副经理,电脑部副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公司代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
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董良泓先生,CFA,MBA,副总经理。1993年起先后在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中技上
海投资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管理工作。2005年
2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研究
部总经理兼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
司副总经理兼高级投资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邵凯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1997年至1999年在河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从
事投资管理工作。2000年8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助理、债券
组合经理、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
收益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社保组合投资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博时基
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徐卫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3年起先后在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中国证监会、
摩根斯坦利华鑫基金工作。2015年6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孙麒清女士,商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供职于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2002年加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监察法律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督
察长,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周志超先生,硕士。2003年起先后在诺安基金、信达澳银基金、广发基金、摩根
士丹利华鑫基金工作。2015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博时卓越品牌混合(LOF)
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3月29日至今)。


兰乔先生,硕士。2010年从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研究员、高级研究员、资深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博时回报混合基金


(2015年11月30日至今)、博时卓越品牌混合(LOF)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12月
23日至今)。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汪德生先生(2000年5月-2001年4月);刘红海先生(2001年4月-2002年1
月);邹志新先生(2002年1月-2003年7月);陈丰先生(2003年7月-2004年7
月);高阳先生(2004年7月-2006年1月);邹志新先生(2006年1月-2007年1
月);陈亮先生(2007年1月-2010年4月);聂挺进先生(2010年3月-2014年12
月);王晓冬先生(2014年12月-2016年1月)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江向阳、邵凯、黄健斌、李权胜、欧阳凡、魏凤春、王俊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邵凯先生,简历同上。


黄健斌先生,工商管理硕士。1995年起先后在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2005年加入博
时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固
定收益部副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
固定收益总部董事总经理、年金投资部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
兼任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3月18日至今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
事会员工监事。


李权胜先生,硕士。2001年起先后在招商证券、银华基金工作。2006年加入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研究员兼基金经理助理、特定资产投资经理、特定资产管理
部副总经理、博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股票投资部成
长组投资总监。现任股票投资部总经理兼价值组投资总监、博时精选股票基金基金经理。


欧阳凡先生,硕士。2003年起先后在衡阳市金杯电缆厂、南方基金工作。2011年加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特定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助理。现任特
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兼社保组合投资经理。


魏凤春先生,经济学博士。1993年起先后在山东经济学院、江南证券、清华大学、江
南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公司工作。2011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投资经理。现
任宏观策略部总经理兼博时抗通胀增强回报(QDII-FOF)基金、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基金的
基金经理。


王俊先生,硕士,CFA。2008年从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加入博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金融地产与公用事业组组长、研究部副总经理。现任研究部总经


理兼博时主题行业混合(LOF)基金、博时国企改革股票基金、博时丝路主题股票基金的基金
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申请并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
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
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
账,进行证券投资;

6、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
益;

7、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8、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9、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开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2、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6、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代表基金签订的重大合同
及其他相关资料;

17、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
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


行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应
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
基金托管人追偿;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
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
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部,监察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
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
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
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部负责监
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批准公司风险管理系统文
件,即负责确保每一个部门都有合适的系统来识别、评定和监控该部门的风险,负责
批准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级别。负责解决重大的突发的风险。


(3)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按季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独立的风险
管理报告和风险管理建议。


(4)监察法律部

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为每一个部
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
目标。


(5)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
险管理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


(6)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
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
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
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
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
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
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评估风险的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
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
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对可能出
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
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
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
所在,控制风险。


四四、、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洪渊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98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
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
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
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
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
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
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
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
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
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
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5年12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522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一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
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49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
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
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
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
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
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继2005、2007、2009、2010、2011、2012、
2013年七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SAS70(审计标准第
70号)审阅后,2014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第八次通过ISAE3402(原SAS70)审阅获得
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
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
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
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
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
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
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

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
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
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

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
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
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
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
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
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
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
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
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
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
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
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
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
“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
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
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
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
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
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
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
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
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
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
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
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
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
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
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
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
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
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
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
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
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


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
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关联投资限制、基金
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管理人选择存款银行、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资
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
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
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上述事项的监督与核查中发现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投资运作违反《基金
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上述监督内容的约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规允许的投资比
例调整期限。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
并改正。在规定时间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
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改正,如基金管理人未能在
通知期限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对基金
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
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
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
资料和制度等。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
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
方根据本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
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五、、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23层

电话:

010-65187055

传真:

010-65187032

联系人:

尚继源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95105568(免长途费)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28号久事大厦25层

电话:

021-33024909

传真:

021-63305180

联系人:

周明远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电话:

0755-83169999

传真:

0755-83199450

联系人:

程姣姣



1、 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

姜建清

联系人:

杨菲

传真:

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http://www.icbc.com.cn/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

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网址:

http://www.abchina.com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联系人:

高越

电话:

010-66594973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http://www.boc.cn/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洪章

联系人:

张静

传真:

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

http://www.ccb.com/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

牛锡明

联系人:

张宏革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http://www.bankcomm.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联系人:

邓炯鹏

电话:

0755-83198888

传真:

0755-83195049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http://www.cmbchina.com/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文化大厦

法定代表人:

常振明

联系人:

廉赵峰

传真:

010-89937369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

http://bank.ecitic.com/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东银大厦25楼

法定代表人:

吉晓辉

联系人:

吴斌

电话:

021-61618888

传真:

021-6360243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网址:

http://www.spdb.com.cn






(9)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

唐双宁

联系人:

朱红

电话:

010-63636153

传真:

010-63636157

客户服务电话:

95595

网址:

http://www.cebbank.com






(1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

洪崎

联系人:

王继伟

电话:

010-58560666

传真:

010-57092611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

http://www.cmbc.com.cn/






(1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

李国华

联系人:

陈春林

传真:

010-68858117

客户服务电话:

95580

网址:

http://www.psbc.com






(1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

闫冰竹

联系人:

孔超

传真:

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网址:

http://www.bankofbeijing.com.cn/










(1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

吴建

联系人:

郑鹏

电话:

010-85238667

传真:

010-85238680

客户服务电话:

95577

网址:

http://www.hxb.com.cn/






(14)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3号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3号

法定代表人:

董建岳

联系人:

李静筠

电话:

020-38321739

传真:

020-8731178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308003

网址:

http://www.cgbchina.com.cn/






(1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

孙建一

联系人:

张莉

电话:

021-38637673

传真:

021-50979507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3

网址:

http://bank.pingan.com






(1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

陆华裕

联系人:

胡技勋

电话:

0574-89068340

传真:

0574-87050024

客户服务电话:

96528(上海、北京地区962528)

网址:

http://www.nbcb.com.cn






(17)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法定代表人:

冀光恒








联系人:

施传荣

电话:

021-38576666

传真:

021-50105124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999;4006962999

网址:

http://www.srcb.com/






(1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

张达洋

联系人:

毛真海

电话:

0571-87659546

传真:

0571-87659188

客户服务电话:

95527

网址:

http://www.czbank.com






(19)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办公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法定代表人:

廖玉林

联系人:

巫渝峰

电话:

0769-22119061

传真:

0769-22117730

客户服务电话:

4001196228;0769-96228

网址:

http://www.dongguanbank.cn






(20)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陈震山

联系人:

严峻

电话:

0571-85108195

传真:

0571-8510657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508;0571-96523

网址:

http://www.hzbank.com.cn






(21)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温州市车站大道196号

办公地址:

温州市车站大道196号

法定代表人:

邢增福

联系人:

林波

电话:

0577-88990082

传真:

0577-88995217

客户服务电话:

(0577)96699

网址:

http://www.wzbank.cn










(22)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汉口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汉口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陈新民

联系人:

李欣

电话:

027-82656704

传真:

027-82656236

客户服务电话:

027-96558(武汉);4006096558(全国)

网址:

http://www.hkbchina.com






(23)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何沛良

联系人:

杨亢

电话:

0769-22866270

传真:

0769-22320896

客户服务电话:

961122

网址:

http://www.drcbank.com/






(24)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层

法定代表人:

林义相

联系人:

尹伶

电话:

010-66045529

传真:

010-66045500

客户服务电话:

010-66045678

网址:

http://www.txsec.com






(25)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企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

杨懿

联系人:

张燕

电话:

010-58325388

传真:

010-583253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166-1188

网址:

http://8.jrj.com.cn/






(2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

王莉








联系人:

张紫薇

电话:

0755-82721122-8625

传真:

0755-82029055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022

网址:

http://Licaike.hexun.com






(27)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室

法定代表人:

汪静波

联系人:

方成

电话:

021-38602377

传真:

021-38509777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5399

网址:

http://www.noah-fund.com






(28)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

童彩平

电话:

0755-33227950

传真:

0755-3322795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

https://www.zlfund.cn/; www.jjmmw.com






(2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

其实

联系人:

潘世友

电话:

021-54509998

传真:

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网址:

http://www.1234567.com.cn






(3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

杨文斌

联系人:

张茹

电话:

021-20613610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网址:

http://www.ehowbuy.com












(31)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

陈柏青

联系人:

朱晓超

电话:

021-60897840

传真:

0571-2669701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76-6123

网址:

http://www.fund123.cn






(3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

张跃伟

联系人:

敖玲

电话:

021-58788678-8201

传真:

021—58787698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99

网址:

http://www.erichfund.com






(3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联系人:

吴杰

电话:

0571-88911818

传真:

0571-86800423

客户服务电话:

0571-88920897、4008-773-772

网址:

http://www.5ifund.com






(34)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

闫振杰

联系人:

焦琳

电话:

010--62020088-8288

传真:

010—62020088-880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6661

网址:

http://www.myfund.com






(35)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

沈继伟

联系人:

徐鹏








电话:

021-50583533

传真:

021-5058363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7-6266

网址:

http://a.leadfund.com.cn/






(36)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1幢10楼1001室

办公地址:

拱墅区登云路55号(锦昌大厦)1号楼金观诚营业大厅

法定代表人:

陈峥

联系人:

周立枫

电话:

0571-88337598

传真:

0571-88337666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8-0058

网址:

http://www.jincheng-fund.com/






(37)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46层4609-10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

赵学军

联系人:

余永键

电话:

010-85097570

传真:

010-6521543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21-8850

网址:

www.harvestwm.cn






(38)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法定代表人:

梁蓉

联系人:

田磊

电话:

010-66154828

传真:

010-88067526

客户服务电话:

010-88067525

网址:

www.5irich.com






(39)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

法定代表人:

王斐

联系人:

陶翰辰

电话:

010-53696059

传真:

010-59393074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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