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於其他市场发布的公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文件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文件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 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其他市場發佈的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 13.10B條而作出。 茲載列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的《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 限公司關于發行債務融資工具獲准注册的公告》,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秘書 謝兵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州 二零一六年六月六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包括非執行董事王昌順、袁新安及楊麗華、執行董事譚萬庚、張子 芳及李韶彬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寧向東、劉長樂、譚勁松、郭爲及焦樹閣。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 2016-031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 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 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DFI19号,落款之日为 2016年 6月 1日,以下简称“通知书”),决定接受本公司债务 融资工具注册,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年内 有效,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 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本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 融资券、中期票据和永续票据,每期发行时应确认当期主承销商、 发行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等要素。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 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本公司将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及时做好 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6月 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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