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欧强势多策略债券: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强势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 、 赎回 、 转换 业务 的 公告 公告 送出日期: 201 6 年 6 月 8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欧 强势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欧 强势多策略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 191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 5 年 1 1 月 1 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 中欧 强势多策略定 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 ) 和 《 中欧 强势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 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的相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 6 年 6 月 1 3 日 赎回起始日 201 6 年 6 月 1 3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6 年 6 月 13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6 年 6 月 13 日 2. 日常申购、赎回 、转换 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 中欧 强势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起至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不含该日)之间的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每相邻两个 开放期之间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每半年开放一次,每次开放期不超过 5 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所在月 份为基金存续期内每个会计年度(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会计年度除外) 6 月份和 12 月份,每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当月第二个周五后(不含该日)的第 一个工作日。 201 6 年 6 月 1 3 日至 2016 年 6 月 17 日 为本基金 第 一 个申购、赎回及转换业 务开放期,即 201 6 年 6 月 1 3 日至 2016 年 6 月 17 日 可 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及 转换业务 ; 自开放期的下一个工作日即 201 6 年 6 月 20 日(含)起不再办理本基 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 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 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到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 时公告为准。 本基金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 ,具体 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 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 时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 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 0 元。各销售机 构 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 准。 直销机构每个 基金 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0 元,追加申购的最低 金额为单笔 10,000 元。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 人 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 交易须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 人 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 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 务的不受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规定请至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的最低 金额。 投资 人 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 人 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 M ) 费率 M < 100 万元 0.24 % 100 万元≤ M < 500 万元 0.15 % M ≥ 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其他投资 人 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 M ) 费率 M < 100 元 0.80 % 100 万元≤ M < 500 万元 0.50 % M ≥ 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5 份 基金份额。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 基金 基金 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5 份的, 登记机构 有权对该基金 份额 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 减少类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具体种类以相关业务规则为 准)。 4.2 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N ) 费率 N < 30 日 0.05% N ≥ 30 日 0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网站。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 适用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 中欧 强势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和本 公司发行及管理的其他 部分 基金,目前包括 :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1 001881 中欧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E 2 001885 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 3 001882 中欧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 4 001886 中欧行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E 5 001884 中欧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E 6 001889 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E 7 001883 中欧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E 8 001888 中欧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E 9 002591 中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LOF ) E 10 002747 中欧货币市场基金 C 11 002748 中欧货币市场基金 D 12 002592 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E 13 001887 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 14 001891 中欧成长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E 15 001000 中欧明睿新起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 001110 中欧瑾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17 001111 中欧瑾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18 001890 中欧精选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E 19 001146 中欧瑾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20 001147 中欧瑾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21 001164 中欧琪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22 001165 中欧琪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23 001173 中欧瑾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24 001174 中欧瑾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25 001306 中欧永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26 001307 中欧永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27 001615 中欧睿尚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8 001776 中欧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9 001810 中欧潜力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0 001938 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1 002009 中欧瑾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32 002010 中欧瑾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33 002013 中欧琪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34 002014 中欧琪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35 001963 中欧天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6 001787 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 A 37 001788 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 B 38 001990 中欧数据挖掘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9 001811 中欧明睿新常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注 : 1 、基金暂停申购 时 转换转入 同时 也暂停 , 限制大额申购同样适用 。 2 、同一基金不同份额之间不可进行相互转换。 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 务。 5.2.2 业务办理机构 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可通过 本公司直销中心(本公司的网上交易系统暂 不支持转换业务)、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上海好买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和中证金牛(北京)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办理相关基金转换业务(以上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 务。具体转换办法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5.2.3 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 1 )基金转换是基金管理人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一种服务,是指基金 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将其持有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同一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 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 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且申请当日拟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处于正常 交易状态,转出份额必须为可用份额,否则申请无效。目前场内不支持基金转换 业务。 ( 2 )基金转换实行“份额转换、未知价”原则,即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 进行申请,基金的转换价格 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 基准进行计算。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基金的份额计算结果 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 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投资者 T 日申请基金转换,注册 登记机构将在 T+1 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 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 T+2 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 金份额。 ( 3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单笔 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单 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 100 份,若某 笔转换导致投资者 剩余 基金余额不足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 理人有权将投资者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 4 )采用前端收费方式的基金(含子基金)只能转换为具有前端收费方式 的基金(含子基金),采用后端收费方式的基金(含子基金)只能转换为具有后 端收费方式的基金(含子基金)。基金转换确认成功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 将重新计算,即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被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 算。 ( 5 )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 换出,份额注 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 ( 6 )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 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 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不低 于转入基金申购 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投资者可以发起多 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本公司可相互转换基金、 转换方式、费率标准及具体计算公式等以本公司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为准,或由本公司另行确定后予以公告。 ( 7 )发生 巨额赎回时, 参照《基金合同》规定执行 。 ( 8 )当发生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暂停基金转换 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并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披露及报备义务。 ( 9 )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处提交基金转换申请时,必须提供注册登记机构要 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A .个人投资者 1 .填妥的转换申请表; 2 .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B .机构投资者 1. 填妥的转换申请表; 2. 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如投资者以电子交易方式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则不受上款约定,具体办理方 式参见各销售机构电子交易规则。 5.2.4 基金转换费及份额计算方法 1 )基金间的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2 )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 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 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不低 于转入基金申购费 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具体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份额×转出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率 / ( 1 +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10,000 份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1 年后(未满 2 年)决定转换为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A 类份额 ,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 1.050 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 额净值是 1.195 元,对应赎回费率为 0.05% ,申购补差费率为 0.7% ,则可得到的 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 10,000 × 1.050 = 10,500 元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 10,000 × 1.050 × 0.05 %= 5.25 元 补差费(外扣)=( 10,500 - 5.25 )× 0.7 % / ( 1+0.7 %)= 72.95 元 转换费用= 5.25+72.95 = 78.20 元 转入金额= 10,500 - 78.20=10,421.80 元 转入份额= 10,421.80/1.195 = 8721.17 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10,000 份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1 年后(未满 2 年)决定转换为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A 类份额 ,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 1.050 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 净值是 1.195 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8721.17 份。 5.2.5 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 T 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 T+1 工作日为投资者 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 者自 T+2 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5.2.6 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当发生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暂停基金转换的情 形时,本公 司可以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披露及报备义务。 6 . 基金销售机构 6 .1 直销机构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 机构 办公地址: 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 区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 厦 8 层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333 号东方汇经中心 5 楼 客服电话: 4007009700 (免长途话费)、 021 - 68609700 直销中心电话: 021 - 68609602 直销中心传真: 021 - 68609601 网址: www. zofund .com 联系人: 袁维 6 .2 其他销售 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和中 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办理相关业务。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 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7 .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 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 管理人应在开放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次日,披露开放期前最后一个工 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基金开放期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应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 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8 .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 自开放期的下一个工作日即 20 16 年 6 月 20 日(含)起不再办理本基 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 第 一 次 开放期即 201 6 年 6 月 1 3 日 至 2016 年 6 月 17 日 办 理其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 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 ( www. zo fund .com )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 7009700 )垂询 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 6 年 6 月 8 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