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国泰民利保本混合:招募说明书

时间:2016年06月08日 11:33:37 中财网

国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泰
民利
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 绪言
................................
................................
................................
...............................
3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4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
11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
25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
29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
.................
31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36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37
第九部分
基金的保本
................................
................................
................................
.................
47
第十部分
基金保本的保证
................................
................................
................................
...........
50
第十一部分
保本期到期
................................
................................
................................
...............
53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
58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
71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
................................
.........
72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
.....
78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

................................
................................
................................
.
80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82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83
第十九部分
风险揭示
................................
................................
................................
.................
89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92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94
第二十二部分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10
第二十三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27
第二十四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129
第二十五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
................................
.......
130
第二十六部分
备查文件
................................
................................
................................
.............
131
附:
《保证合同》
................................
................................
................................
.....................
132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6

2

1
5
日证监许可

2016

263
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价
值、市场前景
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作为保本混合型基金,采用恒定比例组合保险策略进行资产配置,因
此将会有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市场,基金份额净值会随股票市场的变化而上
下波动,
投资人
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
险。

本基金
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
票型基金和一般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

投资人应根据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预期收益,权衡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



本基金的保本期一般每
3
年为一个周期,但当某一保本期触发目标收益时该
保本期将提前到期。



对于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
而言
,对于投资人认购并持有

当期保本期到期的
基金份额,
适用保本条款。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的
保本金额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认
购并持有当期保本期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净认购金额

认购费用
及募集期间的利息
收入
之和。



对于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后的保本期而言,基金份额持有人
进行
过渡期申购
并持有当期保本期到期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从本基金上一保本期默认选
择转入当期保本期并持有到当期保本期到期的基金份额(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的,
指折算后对应的基金份额)
,适用保本条款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后的各保本期
的保本金额为在折算日登记在册的并持有到当期保本期到期的基金份额(包括投
资人进行过渡期申购的基金份额和上一保本期结束后默认选择转入当期保本期
的基金份额。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的,指折算后对应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
的资产净值。



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持有到当期保本期到期而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
额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保本期内申购的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适用保
本条款,基金份额持有人
在赎回时不能获得保本保证,将承担市场波动的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
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
投资人
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由
投资人
自行承担。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不保证
投资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
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
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
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
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

息披
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以
下简称“《指导意见》”)
和其他

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以及《国泰
民利
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
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
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
担义务。

投资人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视为同意《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
的约定。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
同》。




第二部分 释义






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国泰
民利
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保证人:指与基金管理人签订

保证合同

,为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
保本金额
承担的保本清偿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机构。本基金第一个保
本期由重庆
三峡担保集团
股份
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
,为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的保
本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5

保本义务人:指与基金管理人签订
《风险买断合同》
,为本基金的

保本

(第一个保本期除外)
承担保本偿付责任的机构。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后各保
本期或由保证人为本基金的保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或由保本义务人为本基金承
担保本偿付责任,具体保本保障机制由基金管理人在当期保本期开始前进行相关
公告


6

保本保障机制:指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通过与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或与保本义务人签订风
险买断合同,由保证人为本基金的保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或者由保本义务人为本
基金承担保本偿付责任,或者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以保证符合条件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
期到期时可以获得
保本金额
保证


7

基金合同:指《
国泰
民利
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8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国泰
民利
保本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9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国泰
民利
保本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10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国泰
民利
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11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
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2

《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
3

《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
4

《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5

《运作办法》:指《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6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7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1
8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9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0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2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
运用
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3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和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人的合称


24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
5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6

销售机构:指基金
管理人
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
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
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7
、注册
登记业务:指基金
注册
登记、存管、
过户、
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
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
注册
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
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
过户



2
8
、注册
登记机构:指办理
注册
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
注册
登记机构为

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
注册
登记业务
的机构


2
9

基金账户:指
注册
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
况的账户


30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等业务导致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
及结余
情况的账户


31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2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3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4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5

保本期目标收益率:指本基金
为每一保本期设置的

保本期
的目标收益



36
、触发目标收益日:指

每一保本期
运作期间,
当期保本期净值收益率


15
个工作日
达到或超过该期
目标收益率,
则该第
15
个工作日为触发目标收益
日,基金
管理人将在
触发目标收益


20
个工作日内公告本基金当
期保本期




前到期
的相关公告


37
、保本期:
指基金管理人提供保本的期限。本基金的保本期一般每
3
年为
一个周期
(当某一保本期触发目标收益致该保本期提前到期时除外)
。基金合同
中若无特别所指,保
本期即为当期保本期


3
8
、保本期到期日:
基金合同中若无特别所指即为当期保本期
到期

。当保
本期内未发生触发目标收益的情况下,
本基金
的第一个
保本期
到期日为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

3
年后对应日

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
或无相应对应日
,则顺延至下
一个工作日
);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后的各保本期自本基金公告的保本期起始之
日起至
3
年后对应日止

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
或无相应对应日
,则顺延至下一
个工作日

。基金管理人将在保本期到期前公告的到期处理规则中确定下一保本
期的起始时间
。当保本期内触发目标收益致该保本期提前到期的情况下,
基金管
理人
将在本基金当
期保本期
提前到期
的相关公告中确定当期保本期的提前到期
日,该日即为当期保本期到期日


39
、过渡期:
指当期保本期到期日后(不含)不超过
1
个月的一段期间。基
金管理人可进一步确定在该期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到期选择的期限和
/
或投资人
进行过渡期申购的期限


40
、过渡期申购
:指在当期保本期结束并进入下一个保本期的情况下,投资
人在过渡期的限定期限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投资人进行过渡期申
购的,按其申购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确认为下一保本期的保本
金额并适用下一保本期的保本条款


4
1

到期选择期
:指
当期保本期到期日及
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的

过渡期内
限定的到期选择的期限


在此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将
持有

当期保本期到期
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或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则对该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赎回或者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而言,
基金份额持有人无需支付赎回费用
(保本期提前到期且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到当期保本期到期不足
6
个月的除
外)
,但按其赎回或转换的基金份额与当期保本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
上其赎回或转换的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与其赎回或转
换的基金份额的保本金额的差额享有保本利益


42

折算日:

在当期保本期结束并进入下一个保本期的情况下,
本基金第



一个保本期后各保本期开始日的前一工作日,即过渡期最后一个工作日。基金合
同中若无特别所指,折算日即为当期保本期开始日的前一工作日


4
3
、基金份额折算:

在折算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包括
投资人进行过渡期申购的基金份额和上一保本期结束后默认选择转入下一保本
期的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所代表的资产净值总额保持
不变的前提下,变更登记为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0
元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数按
折算比例相应调整


4
4
、保本金额:指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的
保本金额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
持有当期保本期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净认购金额

认购费用
及募集期间的利息收入
之和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后的各保本期的
保本金额
为在折算日登记在册的
并持
有当期保本期到期的
基金份额(包括投资人进行过渡期申购的基金份额和上一保
本期结束后默认选择转入下一保本期的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
。进行基金份额
折算的,指折算后对应的基金份额
)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


4
5
、保本:


本基金
第一个保本期到期日,如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
购并持有到当期保本期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认购
并持有到当期
保本期到期的基金份额在
当期
保本期内的累计分红金额之和低于其认购并持有
到当期保本期到期的基金份额的
保本金额
,基金管理人应补足该差额,并在保本
期到期日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保证人对此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后的各保本期到期日,如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在折算日登记在册的并持有到当期保本期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
上其在折算日登记在册的并持有到当期保本期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期内
的累计分红金额之和低于其在折算日登记在册的并持有到当期保本期到期的基
金份额的
保本金额

则由基金管理人、保证人

保本义务人
根据当期有效的《基
金合同》、《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的约定
将该差额支付给
基金份额持有



4
6

持有当期保本期到期:指在本基金募集期认购本基金、过渡期申购本基
金及从上一保本期转入当期保本期的持有人在当期保本期内
持续
(当期保本期开
始之日至当期保本期到期日)持有前述基金份额(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的,指折算
后对应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47
、可赎回金额:指根据当期保本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赎回金额


4
8
、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指本基金保本期到期时,满足《指导意见》中保本
保障机制的要求
,同时本基金满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存续要求


49
、转入下一保本期:指在本基金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本基金存续并
进入下一保本期,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到期选择期内默认选择继续持有本基金基金
份额的行为


5
0
、保本期到期后基金的存续形式:本基金保本期到期时,在符合保本基金
存续条件下,本基金继续存续;否则,本基金变更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基金
名称相应变更为“国泰
民利策略收益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如果本基
金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对基金的存续要求,则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规
定终止


51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52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
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53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不包含
T




54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55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56

《业务规则》:指《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
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57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58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如基金合同无特别所指,包括过渡期申购


59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
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
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60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61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62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
申购
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受理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63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64

元:指人民币元


65

基金收益:指基金
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
票据投资收益、

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
本和费用的节约


66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67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8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69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70

指定
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
媒介


71

不可抗力:指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39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8
号楼嘉昱大厦
16

-
19



成立时间:
1998

3

5



法定代表人:
唐建光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何晔


联系电话:
021
-
31089000

4008888688


股本结构: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0%


意大利忠利集团


30%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10%




二、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1
6

3

31
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
60
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金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
2
只子基
金,分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
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鹿保本增值
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鼎价值精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金牛创新成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
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国泰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由金盛证券投资基金
转型而来)、
国泰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经典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LOF
)、上证
180
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
180
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事件驱动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LOF)

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国泰金泰平衡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
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估值优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由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
期届满转换而来)、上证
5
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
5
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纳斯达克
100
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
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美国房地产开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
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LOF
)、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浓益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结
构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鑫证
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食
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
6
个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
泰深证
TMT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兴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互联网
+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中小板
300
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新目标收
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
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福保本混
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另外,本基金管理人于
2004
年获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
会社保基金资产管理人资格,目前受托管理全国社保基金多个投资组合。

2007

11

19
日,本基金管理人获得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

2008

2

14
日,



本基金管理人成为首批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专户理财)的基金公司
之一,并于
3

24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
QDII
)资格,
成为目前业内少数拥有“全牌照”的基金公司之一,囊括了公募基金、社保、年
金、专户理财和
QDII
等管理业务资格。



三、主要人员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唐建光
,董事长,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

1982

1
月至
1988

10
月在
煤炭工业部基建司任工程师;
1988

10
月至
1993

7
月在中国统配煤矿总公
司基建局任副处长;
1993

7
月至
1995

9
月在中煤建设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办
公室任处长;
1995

9
月至
1998

10
月在煤炭部基建管理中心工作,先后任
综合处处长、中心副主任;
1998

10
月至
2005

1
月在中国建设银行资产保
全部任副总经理;
2005

1
月起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任资产管理处置
部总经理、高级业务总监。

2010

11
月至
2014

10
月任国泰基金
管理有限公
司监事会主席,
2014

8
月起任公司党委书记,
2015

8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

2016

6
月起代任公司总经理




张瑞兵,董事,博士研究生。

2006

7
月起在中国建银投有限责任公司工
作,先后任股权管理部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资本市场部业务经理,策略投资
部助理投资经理,公开市场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战略发展部业务经理、组负责
人,现任战略发展部处长。

2014

5
月起任公司董事。



陈川,董事,博士研究生,经济师。

2001

7
月至
2005

8
月,在中国建
设银行总行工作,历任中间业务部、投资银行部、公司业务部业务副经理、业务
经理。

2005

8
月至
2007

6
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投
资银行部、委托代理业务部业务经理、高级副经理。

2007

6
月至
2008

5
月,
在中投证券资本市场部担任执行总经理。

2008

5
月至
2012

6
月,在中国建
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投资部高级经理、企业管
理部高级经理。

2012

6
月至
2012

9
月,任建投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

2012

9
月至
2013

4
月,任中建投租赁有限
责任公司纪委书记、副总
经理。

2013

4
月至
2014

1
月,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部总经理。现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业务总监。

2014

5




起任公司董事。



Santo Borsellino
,董事,硕士研究生。

1994
-
1995
年在
BANK OF ITALY

责经济研究;
1995
年在
UNIVERSITY OF BOLOGNA
任金融部助理,
1995
-
1997
年在
ROLOFINANCE UNICREDITO ITALIANO GROUP

SOFIPA SpA
任金融
分析师;
1999
-
2004
年在
LEHMAN BROTHERS INTERNATIONAL
任股票保险研
究员;
2004
-
2005
年任
URWICK CAPITAL LLP
合伙人;
2005
-
2006
年在
CREDIT
SUISSE
任副总裁;
2006
-
2008
年在
EURIZONCAPITAL SGR SpA
历任研究员
/

金经理。

2009
-
2013
年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
权益部总监。

2013

6
月起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
总经理。

2013

11
月起任公
司董事。



游一冰,董
事,大学本科,英国特许保险学会高级会员(
FCII
)及英国特许
保险师(
Chartered Insurer
)。

1989
年起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营业部助理经
理;
1994
年起任中国保险(欧洲
)
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1996
年起任忠利保险
有限公司英国分公司再保险承保人;
1998
年起任忠利亚洲中国地区总经理。

2002
年起任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

2007
年起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

2010

6
月起任公司董事。



侯文捷,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

1994

3
月至
2002

2
月在中
国电力信托投资有限
公司工作,历任经理部项目经理,证券部项目经理,北京证
券营业部副经理,天津证券营业部副经理、经理。

2002

2
月起在中国电力财
务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信息中心主任、信息技术部主任、首席信息师、华北分
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现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2012

4
月起任公司董事。



王军,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教授。

1986
年起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
系、法学院执教,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
院长,兼任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国际贸易和金融法律
研究所所长、
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
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仲裁员、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大连仲裁
委员会仲裁员等职。

2013
年起兼任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已上市)



独立董事,
2015

5
月起兼任北京采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2010

6
月起任
公司独立董事。



刘秉升,独立董事,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

1980
年起任吉林省长白县马
鹿沟乡党委书记;
1982
年起任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198
5
年起任吉林省抚松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1989
年起任中国建设银行吉
林省白山市支行行长、党委书记;
1995
年起任中国建设银行长春市分行行长、
党委书记;
1998
年起任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2007
年任海
南省银行业协会会长。

2010

11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韩少华,独立董事,大学专科,高级会计师。

1964
年起在中国建设银行河
南省工作,历任河南省分行副处长、处长;南阳市分行行长、党组书记;分行总
会计师。

2003
年至
2008
年任河南省豫财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

2010

11
月起
任公司独立董事。




瑞明,独立董事,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

1980
年起在工商银行河北省
工作,历任河北沧州市支行主任、副行长;河北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信息处处
长、副处长;河北保定市分行行长、党组副书记、书记;河北省分行副行长、行
长、党委书记;
2004
年起任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2007
年起任
工商银行工会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2010
年至
2014
年任北京银泉大厦董事长。

2014

10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梁凤玉,监事会主席,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

1994

8
月至
2006

6
月,先后建设银行辽宁分行国际业务部、人力资源部、葫芦岛市分行城内支行、
葫芦岛市分行计财部、葫芦岛市分行国际业务部、建设银行辽宁分行计划财务部
工作,任业务经理、副行长、副总经理等职。

2006

7
月至
2007

3
月在中国
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部工作。

2007

4
月至
2008

2
月在中国投资
咨询公司任财务总监。

2008

3
月至
2012

8
月在中国建银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会计部任高级经理。

2012

9
月至
2014

8
月在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任
副总经理。

2014

12
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Yezdi Phiroze Chinoy
,监事,大学本科。

1995

12
月至
2000

5
月在
Jardine
Fleming India
任公司秘书及法务。

2000

9
月至
2003

2
月,在
Dresdner



Kleinwort Benson
任合规部主管、公司秘书兼法务。

2003

3
月至
2008

1


JP Morgan Chase India
合规部副总经理。

2008

2
月至
2
008

8
月任
Prudential
Property Investment Management Singapore
法律及合规部主管。

2008

8
月至
2014

3
月任
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Singapore Limited
东南亚及南亚合规部主管。

2014

3

17
日起任
Generall Investments Asia Limited
首席执行官。



刘顺君,监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1986

7
月至
2000

3
月在中
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经济学院工作,历任教员、副主任。

2000

4


2003

1
月在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投资银行总部业务主管、项目经理。

2003

1
月至
2005

5
月任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部高级经理。

2005

6
月起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金融租赁公司筹建处综合部主
任,营业管理部主任助理,华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华北分公司副总经理、党组
成员、纪检组长、工会主席,福建业务部副主任、主任,现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
公司投资管理部主任。

2012

4
月起任公司监事。



李辉,监事,大学本科。

1997

7
月至
2000

4
月任职于上海远洋运输公
司,
2000

4
月至
2002

12
月任职于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03

1
月至
2005

7
月任职于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05

7
月至
2007

7
月任职于
AIG
集团,
2007

7
月至
2010

3
月任职于星展银行。

2010

4
月加入国泰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财富大学负责人、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现任公司总
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财富大学)及行政管理部负责人。

2013

11
月起任公
司职工监事。



束琴,监事,大专学历。

1980

3
月至
1992

3
月分别任职于人民银行安
康地区分行和工商银行安康地区分行,
1993

3
月至
2008

8
月任职于陕西省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08

8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行政管
理部主管、总监助理。现任公司行政部副总监。

2013

11
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邓时锋,监事,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天同证券。

2001

9
月加盟国泰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社保
111
组合基金经理助理、国泰金鼎价值
混合和国泰金泰封闭的基金经理助理,
2008

4
月起任国泰金鼎价值精选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09

5
月起兼任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
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3

9


2015

3
月兼



任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的基金经理,
2015

9
月起兼任
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

8
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唐建光
,董事长
及代任总经理
,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周向勇,硕士研究生,
19
年金融从业经历。

1996

7
月至
2004

12
月在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先后任办公室科员、个人银行业务部主任科员。

2004

12
月至
2011

1
月在中国建银投资公司工作,任办公室高级业务经理、业务
运营组负责人。

2011

1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
2012

11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陈星德,博士,
14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曾就职于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瑞士银行环球资产管理香港公司和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2009

1
月至
2015

11
月就职于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
督察长、副总经理。

2015

12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副总经
理。



李永梅,博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16
年证券从业经历。

1999

7
月至
2014

2
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历任稽查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行政办公室副主任、稽查二处副处长等;
2014

2
月至
2014

12
月就职于中
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任副处长;
2015

1
月至
2015

2
月就职于上海申乐实
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2015

2
月至
2016

3
月就职于嘉合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2015

7
月起任公司督察长;
2016

3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2016

3

25
日起任公司督察长。



(四)
本基金

拟任
基金经理


邱晓华,男,硕士研究生。

15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曾任职于新华通讯社、
北京首都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河证券。

2007

4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

2011

4
月至
2014

6
月任国泰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1

6
月起兼任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3

8
月至
2015

1

15
日兼任国泰目标收益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

5
月起兼任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
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

11
月至
2015

12
月兼任国泰大宗



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LO
F)
的基金经理;
2015

1

16
日起兼任国泰策略收
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5

4
月起兼任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15

12
月起兼任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
泰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

3
月起兼任国泰民福保本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

4
月起兼任国泰事件驱动策略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五)投
资决策委员会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其成员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投研
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等相关人员中产生。公司总经理可以推荐上述人员以外的
投资管理相关人员担任成员,督察长和运营体系负责人列席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会议。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根据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审议并决策公
司投资研究部门提出的公司整体投资策略、基金大类资产配置原则,以及研究相
关投资部门提出的重大投资建议等。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


周向勇:副总经理


委员:


周向勇:副总经理


黄焱:总经理助理兼投资总监兼权益投资(事业)部总经理


吴晨:绝对收益投资(事业)部副总监


张则斌:权益投资总监


(六)上述成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或家属关系。



四、基金管理人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
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
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
相关的交易活动;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的规定,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
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5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六、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且不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
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
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经营运作中面临的风险,保证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
和有效开展,制定了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形成了
公司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内部会计控制、风险管理控制
和监察稽核制度等公司运营的各个方面,并通过相应的具体业务控制流程来严格



实施。




1
)内部风险控制遵循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公司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
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部,稽
核监察部保持高度的独立
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形成一种相互制
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
)保持与业务发展的同等地位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制度
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应与公司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5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使风险控制更具
客观性和操作性。




2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
控制制度,实现了
职责分离和岗位相互制约,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
并保证各基金会计核算和公司财务管理的相互独立,保护基金资产的独立、安全。




3
)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公司为有效控制管理运营中的风险,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风险管理控制制
度,其内容由一系列的具体制度构成,主要包括:岗位分离和空间分离制度、投
资管理控制制度、信息技术控制、营销业务控制、信息披露制度、资料保全制度
和独立的稽核制度、人力资源管理以及相应的业务控制流程等。通过这些控制制
度和流程,对公司面临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




4
)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实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通过对稽核监察部充分授权,对公司执行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遵循情况和有效性进行全面的独
立监察稽核,确保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性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要素



1
)控制环境


公司经过多年的管理实践,建立了良好的控制环境,以保证内部会计控制和



管理控制的有效实施,主要包括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合理的组织结构和分级授
权、注重诚信并关注风险的道德观和经营理念、独立的监察稽核职能等方面。



1
)公司建立并完善了科学的治理结构,目前有独立董事
4
名。董事会下

提名及资格审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对公司重大经
营决策和发展规划进行决策及监督;


2
)在组织结构方面,公司设立的执行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
委员会等机构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决策和监督控
制。同时公司各部门之间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和风险控制责任,既相互独立,又相
互合作和制约,形成了合理的组织结构、决策授权和风险控制体系;


3
)公司一贯坚持诚信为投资人服务的道德观和稳健经营的管理理念。在员
工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风险观念,形成了诚信为本和稳健经营的企业文化;


4

公司稽核监察部拥有对公司任何经营活动进行独立监察稽核的权限,并
对公司内部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和提出改进建议。




2
)控制的性质和范围


1
)内部会计控制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保证基金核算和公司财务核算的独立性、
全面性、真实性和及时性。



首先,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会计制度和准则,制定了完善的公
司财务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以及会计业务控制流程,做好基金业务和公司经营的
核算工作,真实、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反映基金运作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



其次,公司将基金会计和公司财务核算从人员上、空间上
和业务活动上严格
分开,保证两者相互独立,各基金之间做到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基金资产
和公司资产之间、以及各基金资产之间的相互独立性。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岗位职责分离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控制、独
立稽核等制度,确保在基金核算和公司财务管理中做到对资源的有效控制、有关
功能的相互分离和各岗位的相互监督等。



另外公司还建立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和财务费用审
批制度,加强成本控制和监督。



2
)风险管理控制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控制体系,主要包括:


岗位分离和空间隔离制度:为保证
各部门的相对独立性,公司建立了明确的
岗位分离制度;同时实行空间隔离制度,建立防火墙,充分保证信息的隔离和保
密;


投资管理业务控制:通过建立完整的研究业务控制、投资决策控制、交易业
务控制,完善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决策职能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风险控制职
能,实行投资总监和基金经理分级授权制度和股票池制度,进行集中交易,以及
风险管理部对投资交易实时监控等,加强投资管理控制,做到研究、投资、交易、
风险控制的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和相互配合,有效控制操作风险;建立了科学先
进的投资风险量化评估和管理体系,控制投资业务中面临的市
场风险、集中风险、
流动性风险等;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投资业绩绩效评估体系,对投资管理的风险和
业绩进行及时评估和反馈;


信息技术控制:为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公司在硬件设备运行维护、
软件采购维护、网络安全、数据库管理、危机处理机制等方面均制定实施了完善
的制度和控制流程;


营销业务控制: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市场营销、客户开发和客户服务制度,以
保证在营销业务中对有关法律法规的遵守,以及对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


信息披露控制和资料保全制度:公司制定了规范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证
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和完整;在资料保全方面
,建立了完善的信息资料保全备
份系统,以及完整的会计、统计和各种业务资料档案;


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稽核监察部有权对公司各业务部门工作进行稽核检
查,并保证稽核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3
)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


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首先从总体上制定了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对公司面临的
主要风险进行辨识和评估,制定了风险控制原则。在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方针指
导下,各部门根据各自业务特点,对业务活动中存在的风险点进行了揭示和梳理,
有针对性地建立了详细的风险控制流程,并在实际业务中加以控制。




3
)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检查


公司稽核监
察部在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公司各业务活动中内部控制措



施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察稽核,重点是业务活动中风险暴露程度较
高的环节,以确保公司经营合法合规、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遵循。



在确保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公司会根据新业务开展和市场
变化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及时的更新和调整,以适应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

公司稽核监察部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稽核的基础上,也会重点
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改进建议。




4
)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报告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报告流程,各部门对于内部控制制度实
施过程中出现的失效情况须及时向公司高级管理层和稽核监察部报告,使公司高
级管理层和稽核监察部及时了解内部控制出现的问题并作出妥善处理。



稽核监察部在对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的监察中,对发现的问题均立即向公司高
级管理层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对于重大问题,则通过督察长及时向公司董
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同时稽核监察部定期出具独立的监察稽核报告,直接报
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



3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基金管理人保证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
准确,并承诺基金管理
人将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
2004

09

17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

12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

010

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

10
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
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
2005

10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

票代码
939)
,于
2007

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
股票代码
601939)




2015
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
18.35
万亿元,较上年增长
9
.
59
%
;客户贷款和
垫款总额
10.49
万亿元,增长
10
.
67
%
;客户存款总额
1
3.67
万亿元,增长
5
.
96
%


净利润
2,289
亿元,增长
0.28%
;营业收入
6,052
亿元,增长
6.09%
,其中,利
息净收入增长
4
.
65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长
4
.
62
%
。平均资产回报率
1.3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27%
,成本收入比
2
6
.
98
%
,资本充足率
1
5
.
39
%
,主要
财务指标领先同业。



物理与电子渠道协同发展。营业网点“三综合”建设取得新进展,综合性网
点数量达
1.45
万个,综合营销团队
2.15
万个,综合柜员占比达到
88%
。启动深
圳等
8
家分行物理渠道全面转型创新试点,智慧网点、旗舰型、综合型和轻型网
点建设有序推进。电子银行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凸显,电子银行和自助渠道账务性



交易量占
比达
95.58%
,较上年提升
7.55
个百分点;同时推广账号支付、手机支
付、跨行付、龙卡云支付、快捷付等五种在线支付方式,成功实现绝大多数主要
快捷支付业务的全行集中处理。



转型业务快速增长。信用卡累计发卡量
8,074
万张,消费交易额
2.22
万亿元,
多项核心指标继续保持同业领先。金融资产
1,000
万以上的私人银行客户数量增

23.08%
,客户金融资产总量增长
32.94%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累计承销
5,316
亿元,承销额市场领先。资产托管业务规模
7.17
万亿元,增长
67.36%
;托
管证券投资基金数量和新增只数
均为市场第一。人民币国际清算网络建设再获突
破,继伦敦之后,再获任瑞士、智利人民币清算行资格;上海自贸区、新疆霍尔
果斯特殊经济区主要业务指标居同业首位。



201
5
年,本集团先后获得国内外各类荣誉总计
122
项,并独家荣获美国《环
球金融》杂志“中国最佳银行”、香港《财资》杂志“中国最佳银行”及香港《企
业财资》杂志“中国最佳银行”等大奖。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杂志
2015

“世界银行品牌
1000
强”中,以一级资本总额位列全球第二;在美国《福布斯》
杂志
201
5
年度全球企业
2000
强中位列第二。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
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
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
QFII
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
算处、跨境托管运营处、监督稽核处等
10
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
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
220
余人。自
2007
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
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
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
信贷部、总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总行
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
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
建设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
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



信贷二部、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
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