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泰达宏利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年6月)

时间:2016年06月08日 16:32:33 中财网

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周期
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3年2月13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21号
文批准募集,基金合同于2003 年4 月25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本基金的未来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6年4月2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3
二、释义……………………………………………………………………4
三、基金管理人……………………………………………………………7
四、基金托管人……………………………………………………………16
五、相关服务机构…………………………………………………………19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基金间转换………………………………43
七、基金的投资……………………………………………………………49
八、基金的业绩……………………………………………………………64
九、基金的财产……………………………………………………………70
十、基金资产的估值………………………………………………………71
十一、基金的收益和分配…………………………………………………76
十二、基金的费用与税收…………………………………………………77
十三、基金的会计与审计…………………………………………………80
十四、基金的信息披露……………………………………………………80
十五、风险揭示……………………………………………………………83
十六、基金的终止与清算…………………………………………………85
十七、基金合同内容摘要…………………………………………………87
十八、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99
十九、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05
二十、其他应披露事项……………………………………………………107
二十一、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10
二十二、备查文件…………………………………………………………110











一、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
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
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
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本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本基金合同的承认和
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泰达宏利系列基金或本系列基金:指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周期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共同构成的泰达宏利价
值优化型系列行业类别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成长:指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周期:指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周期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稳定:指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系列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周期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证券法》:指2005年10月27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不时做出的修


《基金法》:指2012年12月28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不
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管理办法》:指2014年7月7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2014年8月8日起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指2013年2月17日由中国证监会第二十八次主席办公会议通过的自2013
年6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指2004年6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

招募说明书:指《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
金、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招募说明书:指本系列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招募说明书定期更新的文件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指人民币元
本系列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本系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本系列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指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业务:指本系列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基金交易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本系列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系列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泰
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
的机构
代销机构:指符合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规定的条件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销售代理协
议,代为办理本系列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直销机构:指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个人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基金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法或依本系列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取得
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2003年4月25日
基金的终止日:指本系列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本系列基金合同规定的
程序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终止基金的日期
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存续期:指本系列基金合同生效日至终止日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指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基金间转换或其他业务的申请日
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认购:指在本系列基金设立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指在本系列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指本系列基金某只行业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本系列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
金管理人购回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间转换:指本系列基金存续期间,基金管理人根据持有本系列基金某只行业类别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申请,在本系列基金范围内将其持有的某只行业类别基金份额转换为其它行业类
别基金份额或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行为
巨额赎回:指基金单个开放日,某只行业类别基金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包括基金间转换导
致的该只行业类别基金减少的份额)扣除申购份额和其它行业类别基金转换为该基金份额后的
总余额超过上一日该基金总份额的10%时的情形

投资指令: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资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实
物券调拨等指令
基金收益:指某只行业类别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
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指某只行业类别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
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某只行业类别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该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的过程
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泰达宏利系列基金的基金份额
及其变更情况的账户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不可抗力: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的事件或因素,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变
更;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自然或人为破坏造成的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
常工作;战争或动乱等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公司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6月6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弓劲梅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10-66577808

信息披露联系人:陈沛

注册资本:1.8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51%;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49%。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是中国首批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截至目前,公司管理着包括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系列基金、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
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证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信用合利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
宏利转型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泰达宏利创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复兴伟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泰达宏利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同顺大数据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多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在内的三十多只证券投资基金。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弓劲梅女士,董事长。拥有天津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曾担任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研究员,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天津
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融资与风险管理部副部长。现任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


刘建先生,董事。先后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天津财经学院,获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学
位。1988年至2001年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机构部副处长;2001年至2003年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清算中心负责人;2003年至2014年任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机构业务部董事总经理。2014年10月加盟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4月任公司副
总经理,2015年8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杨雪屏女士,董事。拥有天津大学工科学士和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硕士学位。1995年至
2003年曾在天津青年报社、经济观察报社、滨海时报社等报社担任记者及编辑;2003年至2012
年就职于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科;自2012年至今就职于天津市泰达国际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曾担任资产管理部高级项目经理,现任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孙泉先生,董事。拥有天津南开大学经济学学士和经济学硕士学位及美国芝加哥罗斯福大
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8年任职于天津开发区信托投资公司,负责信贷和外汇管理工作;
1989年任职于天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策研究室,负责区域发展、国企改革、对外合作政策
的研究和制定工作;1997年任职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企划部,负责企业发展战略研
究和计划经营管理工作; 2001年任职于天津泰达投资控股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泰达控股重
组并购、资源整合、上市筹备和金融类、实业类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现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
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渤海产业基金投资管理公司、恒安标准人寿保险公司和天津钢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何达德先生,董事。毕业于英国伦敦城市大学,取得精算学荣誉理学士学位。现为宏利行
政副总裁及宏利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首席行政总监,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首
席行政总监,负责宏利于香港的全线业务,包括个人保险、雇员福利及财富管理等业务。同时
何先生分别为宏利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及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之董事。现为


澳大利亚精算学会及美国精算学会会员,在寿险及退休顾问工作方面拥有三十多年的丰富经
验,其间担任多个领导层要职。


任赛华女士,董事。毕业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University of Waterloo),获得数学学
士学位,加拿大安大略省会计师公会之特许会计师。任女士于2007年加盟宏利资产,曾任首
席行政事务总监,现担任宏利资产亚洲区零售经销部主管。早年任女士曾任职于亚洲和加拿大
的著名国际投资银行、会计事务所及省级退休金委员会,监管托管业务的销售及担任全球基金
服务客户关系管理、新业务发展及会计等高级职务。2013年6月至2015年4月担任泰达宏利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杜汶高先生,董事。毕业于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持有数学及管理科学理学士学位,现为
宏利资产管理(亚洲)总裁兼亚洲区主管及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掌管亚洲及日本
的投资事务,专责管理宏利于区内不断壮大的资产,并确保公司的投资业务符合监管规定。出
任现职前,杜先生掌管宏利于亚洲区(香港除外)的投资事务。2001年至2004年,负责波士顿
领导机构息差产品的开发工作。杜先生于2001年加入宏利,之前任职于一家环球评级机构,
曾获派驻纽约、伦敦及悉尼担任杠杆融资及资产担保证券等不同部门的主管,拥有二十多年的
资本市场经验。


汪丁丁先生,独立董事,毕业于北京师范学院数学系,中国科学院数学力学部理学硕士学
位,1990年获夏威夷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1984年至1998年先后担任中国科学院系统科学研
究所助理研究员、美国东西方中心人口研究所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员、香港大学经济与金融
学院助理教授、德国杜依斯堡大学经济系客座教授、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副教授及美国
夏威夷大学经济系访问教授。目前担任北京大学及浙江大学教授,自2007年至今,担任东北
财经大学“社会与行为”跨学科教育中心学术委员会主席兼主任。


周小明先生,独立董事。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院,持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民商
法法学博士学位。1990年起先后任职于浙江大学、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君
泽君律师事务所、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曾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中华人民
共和国信托法》、《基金法》起草小组成员、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目前担任中国人
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所长、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清华大学法学院联合法律硕士导师、
中国信托业协会培训与资格办公室副主任、《中国信托业发展报告》主编。


杜英华女士,独立董事,任期始于2014年6月20日。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律系,获得法学
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1992年10月,与其他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天津津华律师事务所,现任


该律所副主任,正高级律师,具有22年法律实务经验。同时担任天津第五届律师协会理事、
天津第六届律师协会监事。


何自力先生,独立董事,1982年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1975年至1978年,于宁
夏国营农场和工厂务农和做工:1982年至1985年,于宁夏自治区党务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
1988年至今任职于南开大学,历任经济学系系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担任教授、博士生导
师;兼任中国经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和秘书长、天津经济学会副会长;2002年1月至7月在
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作访问学者。


2、监事会成员

许宁先生,监事长。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1991年至2008年任职于天津市劳动
和社会保障局;2008年加入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委员、董事会
秘书、综合办公室主任。


陈景涛先生,监事。拥有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商学学士、麦考瑞大学应用金融学硕士和南
澳大学金融学博士学位。1998年先后就职于渣打银行、巴克莱资本、Baron Asset Management;
2005年加入宏利资产,曾担任固定收益高级投资经理,现担任北亚投资负责人。


王泉先生,职工监事。管理学学士、经济学硕士。2002年3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工作至今,历任基金运营部基金会计、基金运营部副总经理、基金运营部总经理、运营
副总监兼基金运营部总经理,自2014年10月起担任运营总监。


邓艺颖女士,职工监事。金融学硕士,2004年5月至2005年4月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广
东省分行公司业务部;2005年4月加盟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交易部交易员、
固定收益部研究员、研究部总监业务助理兼研究员、研究部副总监,现任投资副总监兼研究部
总监;具备11年基金从业经验,11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弓劲梅女士,董事长。简历同上。


刘建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傅国庆先生,副总经理。毕业于南开大学和美国罗斯福大学,获文学学士和工商管理硕士
学位,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EMBA。1993年至2006年就职于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从事信托业务管理工作,期间曾任办公室主任、研发部经理、信托业务总部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以及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9月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1月
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王彦杰先生,副总经理。毕业于台湾中山大学和淡江大学,获企业管理学士和财务金融硕
士学位。1998年8月至2001年4月,先后在国际证券、日商大和证券、元大投信担任股票分
析师;2001年5 月至 2008年2月,任保德信投信股票投资主管;2008年2月至2008年8
月,就职于复华投信香港资产管理公司,担任执行长;2008年8月至 2015年10月,就职于
宏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台湾地区投资主管;2015年10月加盟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担任投资总监,2015年12月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


张萍女士,督察长。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科学院,管理学和理学双硕士。先后任职
于中信公司、毕马威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等公司,从事财务管理和管理咨询工作。2002年起在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任监察稽核部副总监。2005年10月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监。2006年11月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1)泰达成长基金:

周琦凯先生,管理学硕士,2010年7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于研究部,
负责建筑建材、传媒互联网行业研究,曾先后担任助理研究员、研究员、高级研究员等职务;
2015年5月14日至今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具备6年基金从业经验,6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
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邓艺颖女士,简历同上。2015年4月3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15年8月11日至今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该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自2003年4月至2005年4月由刘青山先生担任基金经理。自2005
年4月起至2008年8月由梁辉先生担任基金经理。自2008年8月起至2010年1月由王勇先
生担任基金经理。自2010年1月至2011年5月由李源女士担任基金经理。自2011年4月至
2013年5月由梁辉先生担任基金经理;自2011年6月至2015年4月由邓艺颖女士担任基金
经理;自2014年11月至2015年6月由陈炜先生担任基金经理。


(2)泰达周期基金:

吕越超先生,金融学硕士,2010年7月至2010年12月就职于长江证券,担任机械行业
分析师;2010年12月加盟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2014年11月21日起担
任本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16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创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具备6年基金从业经验,6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该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自2003年4月至2004年7月由曾昭雄先生担任基金经理;自2004


年7月至2005年2月由史博先生担任基金经理;自2005年2月至2007年4月由温震宇先生
担任基金经理。自2007年3月20日至2008年8月5日,由魏延军先生担任基金经理;自2007
年11月至2009年5月,由梁辉先生担任基金经理;自2009年3月至2011年3月,由吴俊峰
先生担任基金经理;自2010年3月至2013年7月,由刘金玉先生担任基金经理;自2011年
3月至2014年11月,由陈桥宁先生担任基金经理。


(3)泰达稳定基金:

庄腾飞先生,经济学硕士,首席策略分析师。2010年7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任职于研究部,负责宏观经济、策略研究及金融、地产行业研究,曾先后担任助理研究员、
研究员、高级研究员等职务,现任基金经理兼首席策略分析师;2015年5月14日起至今担任
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2月23日起至今担任本
基金基金经理;具备6年基金从业经验,6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该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自2003年4月至2005年4月由康赛波担任基金经理;自2005
年4月至2005年9月由吴剑飞担任基金经理;自2005年9月至2009年6月由李泽刚担任基
金经理;自2009年6月至2013年8月由胡涛先生担任基金经理;自2009年12月至2014年
1月由焦云女士担任基金经理;自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由陈丹琳女士担任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刘建、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王彦杰、投资副总监兼研究部总
监邓艺颖、金融工程部门负责人戴洁、固定收益部门负责人卓若伟、资深基金经理兼首席策略
分析师庄腾飞组成。督察长张萍列席会议。


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决策事项,可分类固定收益类事项、权益类事项、其它事项。


1)固定收益类事项由刘建、王彦杰、卓若伟表决。


2)权益类事项由刘建、王彦杰、邓艺颖、戴洁、庄腾飞表决。


3)其它事项由全体成员参与表决。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本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基金之间相互投资;

(2)以基金的名义使用不属于基金名下的资金买卖证券;

(3)从事任何形式的证券承销或者从事除证券监管机构允许以外的其他证券自营业务;

(4)从事资金拆借业务;

(5)动用银行信贷资金从事基金投资;

(6)将基金财产用于抵押、担保、资金拆借或者贷款;

(7)从事证券信用交易;

(8)以基金财产进行房地产投资;

(9)从事可能使基金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10)将基金财产投资于与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管理人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证券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
环节;

(2)独立性原则:设立独立的监察稽核与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与风险管理部保持高度
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
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
操作性。


2、内部控制的体系结构

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内部控
制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稽核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
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政策,对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董事会下设
合规控制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


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及时向合规控制委员会提交有关公司规
范运作和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报告。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制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方案和基本的投资策
略。


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营运和基金投资运作的风险进行全面测量和监控。


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分别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
为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
务目标。


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
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
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内部控制的措施

(1)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体系,高管人员关于
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稽核工作是独立的,并
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独立、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公司资产和基
金资产独立、投资决策独立,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
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


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建立了风险控制小组,使用适合的
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
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
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
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
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
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规控制。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2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汤嵩彦

电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发钞行之一。1987
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
设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挂牌上市。根据2015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级资
本位列第17位,较上年上升2位;根据2015年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500强公司排行
榜,交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190位,较上年上升27位。


截至报告期末,交通银行资产总额达到人民币71,553.62万亿元,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665.28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
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
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
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牛锡明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


牛先生2013年10月至今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5月至2013年10月任本行
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2009年12月至2013年5月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牛先生1983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获学士学位,1997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
学院技术经济专业,获硕士学位,1999年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彭纯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彭先生2013年11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10月起任本行行长;2010
年4月至2013年9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
事、总经理;2005年8月至2010年4月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2004年9月至2005年8
月任本行副行长;2004年6月至2004年9月任本行董事、行长助理;2001年9月至2004年
6月任本行行长助理;1994年至2001年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分行行长,
广州分行行长。彭先生1986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


袁女士2015年8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07年12月至2015年8月,历任本行资
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1999年12月至2007年12月,
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经理。



袁女士1992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2005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
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146只。此外,交通银行还托管了基
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
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证券投资资产、
RQFII证券投资资产、QDII证券投资资产和QDLP资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保证托
管中心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风险的梳理、评估、监控,有效地
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
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控制机制,
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
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的自
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结构的设置上确保各
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
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
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控
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托管中心制定了一


整套严密、高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
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风险管理暂行办
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项目开发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
银行资产托管部保密工作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守则》、《交通银行资产托管
部业务资料管理制度》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合
理,技术系统完整独立,业务管理制度化,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有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
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指导、事中风控和事后检查措施实现全流程、
全链条的风险控制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
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
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
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行须报
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须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
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
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直销机构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邮编:100033

传真:010-66577760/61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免长话费)或010-66555662

联系人:于贺

联系电话:010-66577619、010-66577617

网址:http://www.mfcteda.com

网上直销网址:https://etrade.mfcteda.com/etrading/

支持基金管理人旗下网上直销的银行卡和第三方支付有:农行卡、建行卡、中国银

行卡、民生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兴业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交通银行卡、浦发
银行卡、广发银行卡和汇付天下“天天盈”、快钱支付账户。


泰达宏利淘宝官方网店:http://tfund.taobao.com/,支持支付宝账户。


泰达宏利微信公众账号:mfcteda_BJ,支持民生银行卡、招商银行卡、汇付天下“天天盈”

账户和快钱支付账户。


本公司于2016年5月18日00:00起将停止通过淘宝基金理财平台和或支付宝支付账户进
行网上开户和相关交易账户下的基金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详情请见本公司于
2016年5月5日发布《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淘宝基金理财平台和支付宝基金支付
业务下线的公告》。




(二)代销机构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服电话:95559

银行网址:www.bankcomm.com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服电话:95588

银行网站:www.icbc.com.cn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服电话:95533

银行网站:www.ccb.com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客服电话:95599

银行网站:www.abchina.com

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66

银行网站:www.boc.cn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客服电话: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达成长基金)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陈春林

传真:(010)68858117

客服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9)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电话:021-38637673

传真:021-50979507

联系人:张莉

客户服务热线:95511-3

公司网站:bank.pingan.com

1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32号元洪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站:www.cib.com.cn

1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常振明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12)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法定代表人:卢国锋


电话:0769-22119061

传真:0769-22117730

联系人:陈幸

客服电话:4001196228

公司网址:www.dongguanbank.cn

13)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962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8476111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14)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259

联系人:王宏

客户服务热线:400 888 8811

公司网站:www.cbhb.com.cn

1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号

办公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 陆华裕

电话:0574-89068340


传真:0574-87050024

联系人: 胡技勋

客户服务热线:95574

公司网站: www.nbcb.com.cn

16)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7)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公司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18)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196号

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196号

法定代表人:邢增福

电话:0577-88990082

传真:0577-88995217

联系人:林波

客户服务热线:浙江省96699,上海962699,其他地区(0577)96699

公司网站: www.wzbank.cn


19)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金龙

客户服务热线:4006-960296

公司网站:www.bank-of-tianjin.com

20)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泰达稳定基金)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主楼28楼01A单元和02A单元、
29楼02单元、30楼01单元、32楼01单元和01B单元、33楼01单元和03单元、34楼01
单元及3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主楼28楼01A单元和02A单元、
29楼02单元、30楼01单元、32楼01单元和01B单元、33楼01单元和03单元、34楼01
单元及35楼。


法定代表人:欧兆伦(AU SIU LUEN)

个人客户服务中心电话:800830 1880

机构客户服务中心电话:800 820 1268

公司网站:www.citibank.com.cn

21) 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泰达成长基金)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园路111号1层105单元,2层,3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园路111号1层105单元,2层,3层

法定代表人:黄一宗

客服电话:400-888-6826

银行网站:http://www.uobchina.com.cn

22)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泰达成长基金)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1301、18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1301、1801单元

法定代表人:葛甘牛

客服电话:400-820-8988

银行网站:www.dbs.com.cn

23)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层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客服电话:400-888-1551

传真: 021- 68865680

公司网站:www.xcsc.com

24)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胡天彤

电话:022-28451709

传真:022-28451892

电子邮箱:hutt@bhzq.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2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电话:010-66568450

联系人:宋明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2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41、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服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联系人:黄岚

公司网站:www.gf.com.cn

2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公司网站: www.csc108.com

2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服电话:400-8888-666/95521

联系人:芮敏祺

公司网站:www.gtja.com


29)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吴琼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95511

传真:0755-82400862

网址:www.PINGAN.com

3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层-23层、25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客服电话:95503

联系人:胡月茹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31)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法定代表人:姜昧军

联系人:袁媛

客服电话:0755-83199511

公司网站:www.csco.com.cn

32)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电话:021-33389888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33)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010-88085858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

35)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0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客服电话:4006208888

传真:021-50372474

联系人:王炜哲

公司网站:www.bocichina.com


36)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
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户服务电话: 95597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庞晓芸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3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400-888-8788 101-089-98

传真:021-22169134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38)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孙恺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

公司网址:www.xsdzq.cn

3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40)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传真:0755-83515567

客户服务电话:0755-33680000 400-6666-88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41)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8号

法定代表人:张华东

联系人:潘月

联系电话:025-52310569

客户服务电话:400-828-5888

公司网址:www.njzq.com.cn

4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黄英

联系电话:0591-38162212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4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服电话:95553,400-8888-001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44)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楼、20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楼、20楼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客服电话:020-961303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网址:www.gzs.com.cn

45)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传真:0591-87383610

联系人:张宗锐

公司网站:www.hfzq.com.cn

4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服电话:95536

联系人:周杨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47)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马贤清

网站:www.jyzq.cn

48)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客服电话:400-888-8128

传真:021-68767981


联系人:朱磊

公司网站:www.tebon.com.cn

4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客服电话:400-800-1001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网址:www.essence.com.cn

50)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化军

联系人:王一彦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网址:www.longone.com.cn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51)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100007)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100007)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52)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410005)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410005)

法定代表人:蔡一兵

联系人:郭磊

联系电话:0731-84403319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31-84403439

网址:www.cfzq.com

5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54)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客户服务热线: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5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公司网址:www.mszq.com

客服热线:400-619-8888

5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公司网址: www.gjzq.com.cn

客服热线:400-660-0109

5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公司网址:www.citics.com

客服热线:95558

58)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深圳市华侨城深南
大道9010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公司网址:www.zszq.com

客服热线:400-102-2011

59) 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永和路118弄24号楼


法定代表人:贾绍君

公司网址:www.xzsec.com

客服热线:400-881-1177

60)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公司网址:www.citicssd.com

客服热线:95548

61)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9楼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公司网址:www.hongtastock.com

客服热线:400-871-8880

62)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公司网址:www.swsc.com.cn

客服热线:400-809-6096

63)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
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
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客服电话:400-990-8826

64)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8楼

法定代表人: 汪静波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客服热线:400-821-5399

65)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1号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公司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客服热线:4006-788-887

6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客服热线:400-700-9665

67)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266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支付宝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http://www.fund123.cn/

6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69)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刘潇

电话:021-021-20691942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址: www.erichfund.com

70)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刘英


联系电话:021-20835817

传真号码:021-20835885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920-0022/ 021-20835588

公司网址:licaike.hexun.com

71)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二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888-6661

公司网址:www.myfund.com

7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热线: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73)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室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户服务热线: 400-001-1566

公司网址: www.yilucaifu.com

74)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客户服务热线: 400-820-2819

公司网址: https://tty.chinapnr.com



75)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客户服务热线: 400-821-9031

公司网址: www.lufunds.com



(三)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弓劲梅

联系人:石楠

电话:010-66577769

传真:010-66577750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卢湾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赵柏基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庞伊君

联系人:庞伊君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基金间转换

(一)申购、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
本系列基金开放日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本系列基金设立以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
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2、申购的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于2003年6月12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业务。

3、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的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于2003年6月12日起开始办理日常赎回及基金间转换业务。


(二)申购、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的场所
本系列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
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和基金间
转换。


(三)申购、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基金间转换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基金间份额转换”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基金间


转换以持有的基金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前撤销。

4、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在变更上述原则
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新规则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
登公告。


(四)申购、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的程序
1、申请方式:书面申请或销售机构公布的其他方式。

2、申购、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的确认与通知

(1)申购、赎回的确认与通知: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本系列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
日内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
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情况。


(2)基金间转换的确认与通知: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本系列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
日内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
定的其他方式查询基金转换的确认情况。

3、申购、赎回款项和基金间转换份额的支付:基金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基金份额持
有人赎回申请确认后,赎回款项在T+7日内支付。在发生延期支付的情形时,款项和份额的支
付办法参照本系列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4、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
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申购、赎回和基金份额转换的数额约定:投资人按金额申购基金,首次申购每只行业
类别基金最低金额500元,已有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本限制;追加申购每只行业类别基金最
低金额为100元。投资者当期分配的某只行业类别基金收益转购该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
额的限制。基金申购份额计量单位为份基金单位,基金单位份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
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


投资人赎回和基金间转换时按份额赎回和基金份额转换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可申请将其
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和基金间转换。每只行业类别基金单笔赎回最低份数为100
份;赎回金额计量单位为人民币元,赎回金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
四舍五入,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每支行业类别基金单笔基金转换最低份数为500份;基金间
转换份额计量单位为份基金单位,基金单位份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


分四舍五入,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当持有人持有某只基金份额低于1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
权要求将该持有人将持有的该基金份额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申购与赎回的有关数额限制,调整结果必须至少提前三个
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五)申购、赎回的费用

1、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
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本基金的申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形式,申购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50万

1.5%

50万≤M<250万

1.2%

250万≤M<500万

0.75%

500万≤M<1000万

0.5%

M≥1000万

每笔1000元



注:网上直销等特殊申购费率另见已发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促销计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
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2、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如下:

连续持有期限(日历日)

适用的赎回费率

1天-365天

0.5%

366天(含)-730天

0.25%

731天(含)以上

0



说明:①认购期持有期限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申购期持有期限起始日为基金申购的
注册登记日。持有期限的截止日为基金赎回的注册登记日。


②投资人对本系列基金任意一子基金连续持有期限超过365天,赎回费率为0.25%;连续
持有期限超过730天,赎回费率为零。期间如进行基金转换,持有期限可以累计。


③赎回费的25%划归基金资产。



3、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或更新招募说明书中逐一
列示。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规定的限额内调整收费方式及相关费率,但最
迟应与调整实施前两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公告。


4、自2013年6月14日起,基金管理人面向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
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6月13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
司网站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公告》。


5、根据2015年4月18日基金管理人发布《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网上直销平
台调整旗下开放式基金申购金额下限的公告》本公司自2015年4月20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
官方网上直销、淘宝旗舰店和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mfcteda_BJ)首次最低申购金额统一调
整为10元;追加申购金额为单笔10元。


(六)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份额为申购金额减去申购费用后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基金
单位份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 /(1+申购费率)

基金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单位净值)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赎回费用,赎回金额单
位为元,赎回金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舍去部分归基金
资产。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等于当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总份额。




(七)申购、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登记权益,投资者在T+2
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或基金间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投资者赎回或基金间转换成
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扣除权益。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的情形与处理

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和基金间转
换申请:
(1)不可抗力;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或其他情形,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某行业
类别基金资产净值;
(3)基金管理人认为市场缺乏合适的投资机会,继续接受申购和基金间转换可能对已有
的某只行业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产生损害;

(4)基金管理人认为会严重损害已有某只行业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其他申购和基
金间转换;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或注册登记机构的技术保障或人员支持等
不充分;
(6)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
暂停某只行业类别基金申购或基金间转换,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经批准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立即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拒绝或暂停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的情形和处理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申
请:
(1)不可抗力;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或其他情形,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产净值;
(3)连续两个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已确认的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申
请,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按时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
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在后续开放日予以支付,
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20个工作日。

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暂停基


金赎回和基金间转换,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经批准后,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在指定媒体上
刊登暂停赎回公告。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和基金间转换业务
的办理。



(九)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结算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
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
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1、巨额赎回的认定

基金单个开放日,本系列基金某只行业类别基金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包括基金间转换导致
该只行业类别基金减少的份额)扣除申购份额和其它行业类别基金、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基金转换为该基金份额后的总余额超过上一日该基金总份额的1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
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
(1)全额赎回和基金间转换: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兑付投资者的赎回和基金间转换
时,按正常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程序执行。

(2)顺延赎回和基金间转换:巨额赎回申请发生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和基金
间转换比例不低于该行业类别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以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基金间转换不能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和基
金间转换申请量占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和基金间转换份
额;未受理赎回部分可延迟至下一个开放日办理,但投资者可在申请赎回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受
理部分予以撤消。转入下一开放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赎回优先权,并将以该下一个开放日的该
行业类别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发生巨额赎回和
基金间转换并延期支付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邮寄、传真或者《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规(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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