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长城久恒: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年第1号)

时间:2016年06月14日 11:32:20 中财网


长城久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6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六月


长城久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成。长城久
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3年8月25日证监基金字[2003]97号文件“关于同意长
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批准发起设立。基金合同于2003年10月31日正式生效。

依据中国证监会2015年6月18日证监许可[2015]1307号“关于准予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
变更注册的批复”以及2015年8月3日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自2015年8
月3日起,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长城久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
久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日起生效。

重要提示
(一)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二)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
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四)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4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6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招募说明书与基金托管人相关更新部分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复核。




目录
一、绪言............................................................................................................................. 3
二、释义............................................................................................................................. 3
三、基金管理人................................................................................................................. 6
四、基金托管人............................................................................................................... 15
五、相关服务机构........................................................................................................... 18
六、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41
七、基金的历史沿革....................................................................................................... 42
八、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42
九、基金的投资管理....................................................................................................... 47
十、基金的业绩............................................................................................................... 56
十一、基金的财产........................................................................................................... 57
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57
十三、基金的收益分配................................................................................................... 61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62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7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68
十七、风险揭示............................................................................................................... 72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73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75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87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96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97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99
二十四、备查文件........................................................................................................... 99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长城久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长城久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
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
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
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
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长城久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由长城久恒平衡型证
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
2、基金管理人:指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长城久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长城久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长城久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


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8、《基金法》: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
通过,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9、《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3、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4、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
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5、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6、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
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7、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8、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19、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0、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1、销售机构:指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
售业务的机构
22、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
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
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3、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4、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
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5、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的
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6、基金合同生效日:指《长城久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原
《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终止
27、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8、存续期:指《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至《长城久恒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29、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0、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1、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2、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3、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4、《业务规则》:指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5、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6、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
额的行为
37、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
换为现金的行为
38、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
份额的行为
39、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
售机构的操作
40、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
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
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1、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
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


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2、元:指人民币元
43、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4、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
资产的价值总和
45、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6、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47、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
净值的过程
48、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49、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1层
3、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1层
4、法定代表人:杨光裕
5、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6、设立日期:2001年12月27日
7、电话:0755-23982338

8、传真:0755-23982328
9、联系人:袁江天
10、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
11、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12、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

占总股本比例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7.05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647%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17.647%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7.647%




合计

100%




13、管理基金情况:目前管理久嘉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城久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消费增值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富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长城品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双动力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长城景气行业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长城积极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长
城优化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岁岁金理财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长城久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城医疗保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淘金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工资宝货
币市场基金、长城久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盈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
城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环保主题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惠保本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长城久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新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润保本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新视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三
十六只基金。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介绍
(1)董事
杨光裕先生,董事长,硕士。曾任江西省审计厅办公室主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裁。

熊科金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曾任中国银行江西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部负责人,
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南昌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公司证券总部负责人,华夏证券有限公司江西
管理总部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部负责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负
责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何伟先生,董事,硕士。现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曾任职于北京兵
器工业部计算机所、深圳蛇口工业区电子开发公司、深圳蛇口百佳超市有限公司等公司,1993
年2月起历任君安证券有限公司投资二部经理、总裁办主任、公司总裁助理兼资产管理公司常
务副总经理、营业部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
拟任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公司副总裁。



范小新先生,董事,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曾任重庆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副处长,西南技术进出口公司总经理助理,重庆对
外经贸委美国公司筹备组组长,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法律部副主任,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
司总经理工作部副经理。

杨玉成先生,董事,硕士。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东方金融控
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上海财经大学财政系
教师,君安证券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助理,上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上海申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姬宏俊先生,董事,硕士。现任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河南省计划委员会老干部
处副处长、投资处副处长,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金融处副处长,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信贷
一处副处长。

金树良先生,董事,硕士。现任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曾任职于北京大学
经济学院国际经济系。1992年7月起历任海南省证券公司副总裁、北京华宇世纪投资有限公
司副总裁、昆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及公司
总经理助理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北方国
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王连洲先生,独立董事,现已退休。中国《证券法》、《信托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三部
重要民商法律起草工作的主要组织者和参与者。曾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印制管理局工作,1983
年调任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历任办公室财金组组长、办公室副主任、经济法室副主任、研究
室负责人、巡视员。

徐英女士,独立董事,学士。现任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历任景顺长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理事,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
书记,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北京财贸学院金融系助教、讲师。

刘杉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华工商时报社副总编辑,兼任北京工商大学教授、中
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研究员。曾任中华工商时报社海外部编辑、副主任、中华工商时
报财经新闻部主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金融早报社总编辑,中华工商时报社总编辑助理。

鄢维民先生,独立董事,学士。现任深圳市证券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深圳上市公
司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曾任江西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发展室副主任,深圳市体改委宏观
调控处、企业处副处长,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公司审查处处长,招银证券公司副总经理。

(2)监事

吴礼信先生,监事会主席,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现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曾任安徽省地矿局三二六地质队会计主管,深圳中达信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一部部长,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财综合部经理,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结算
部副总经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2003年进入长城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任财务部总经理。

曾广炜先生,监事,高级会计师。现任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风险控制
部总经理。曾任职于中国燕兴天津公司、天津开发区总公司、天津滨海新兴产业公司,2003
年1月起历任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业务四部副总经理、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财务
中心总经理、风险控制部总经理。

张令先生,监事,硕士。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总部总经理。历任中国纺织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副科长、科长、副总会计师、上海浦发银行信托证券部科长、副总经
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管理总部总经理。

黄魁粉女士,监事,硕士。现任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固有业务部总经理。2002 年 7 月进入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曾在信托投资部、信托综合部、风险与合规管理部、信托理财服务中心工
作。

袁江天先生,监事,博士。现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曾任职于广西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管理部、国海(广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证
券营业部、总裁办、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

王燕女士,监事,硕士。现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2007
年5月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在运行保障部登记结算室从事基金清算工作,2010年8
月进入综合管理部从事财务会计工作。

张静女士,监事,硕士。现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曾任摩根士丹
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员。

(3)高级管理人员
杨光裕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熊科金先生,董事、总经理,简历同上。

彭洪波先生,副总经理兼运行保障部总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硕士。曾就职于长城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深圳东园路营业部电脑部经理,公司电子商务筹备组项目经理,公司审
计部技术主审。2002年3月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业务主管、部门副总
经理、部门总经理、公司督察长兼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运行保障部总经理。


桑煜先生,副总经理兼市场开发部总经理、广州管理部总经理,学士。曾任职于中国建设
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基金托管部。2002年8月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
任市场开发部业务主管、运行保障部副总经理、运行保障部总经理、市场开发部总经理、综合


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

杨建华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兼基金管理部总经理、基金经理,硕士。曾就职于大庆
石油管理局、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和君创业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10
月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基金经理助理、“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长城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卢盛春先生,副总经理兼机构理财部总经理,硕士。曾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
交通银行海南分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2003年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上海分公司总经
理、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

车君女士,督察长、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硕士。曾任职于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起先后在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市场处、机构监管处、审理执行处、稽查一处、机构
监管二处、党办等部门工作,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正处级调研员等职务。

2、本基金基金经理简历

吴文庆先生,上海交通大学生物医学工程连读博士。具有7年证券从业经历。2010年进入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行业研究员、“长城品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长城消费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长城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
城久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
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
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马强先生,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士、北京
大学计算机系统结构专业硕士。曾就职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2012
年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产品研发部产品经理、自2015年1月9日至2015年6月
23日担任“长城积极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城增
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自2015年3月9日至2015年6月23日
担任“长城久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自2015年6月24 日至今任“长
城久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12月15日至今任“长城久鑫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城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4
月16日至今任“长城新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4月28日至今任“长
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长城久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如下:2003年11月1日-2005
年3月26日,杨军任基金经理;2005年3月27日-2006年2月25日,韩刚任基金经理;2006
年2月26日至2007年4月11日,杨毅平任基金经理;2007年4月12日至2007年11月12


日,阮涛任基金经理;2007年11月13日至2010年2月23日,李硕任基金经理;2010年2月
24日至2011年12月9日,阮涛任基金经理;2011年10月19日至2014年3月11日,王文祥
任基金经理。

3、本公司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如下:
熊科金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杨建华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兼基金管理部总经理、
基金经理。

钟光正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吴文庆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公司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聘请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中介机构办理与基金份额的发售、
申购、赎回和登记有关的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
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法》行为的发生;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
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证券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不当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健全、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是规范公司行为,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实现公司持续、稳
健发展的主要保证,也是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为此,公司建立高效运行、控制严密、
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

1、风险控制的目标
公司风险控制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一个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和持续、稳定、健康
发展的基金管理实体。具体目标是:
(1)确保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
和监督机制;
(3)不断提高基金管理的效率和效益,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努力实现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最大化;
(4)努力将各种风险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
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5)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

2、建立风险控制制度的原则
公司按照合法、合规、稳健的要求,制定明确的经营方针,建立合理的经营机制。在建立
风险控制制度时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
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体系的构成、内
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独立性原则:公司风险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风险控制的建立和执行部


门;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
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评价和检查;
(4)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具有高度的
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控制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公司任何
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适时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应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
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投资、研究策划、市场开发等相关部门,应当在空间上和制
度上适当分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应制定严格的批
准程序。

3、风险控制的主要内容
(1)确立加强内部风险控制的指导思想,确定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2)建立层次分明、权责明确的风险控制体系;
(3)建立公司风险控制程序;
(4)对公司内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制定风险控制计划;
(5)确定公司风险控制的路径和措施;
(6)保障风险控制制度的持续性和有效性,制定可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的评价和检查机制。

4、风险控制体系
公司根据基金管理的业务特点设置内部机构,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层层递进、严密有效的多
级风险防范体系:
(1)一级风险防范
一级风险防范是指在公司董事会层面对公司的风险进行的预防和控制。

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审查和公司的审计工作。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业务运作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
督检查,协助董事会建立并有效维持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对公司经营中的风险进行研究、分析
和评估,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保证公司的规范健康发展。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的基
本职能为:
①协助董事会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

②审查、评价公司基金投资管理制度、市场营销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等各项内部控制
制度的合法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③检查和评价公司管理和资产经营、基金管理和资产经营中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部门规章以及基金合同的遵守和执行情况,并出具评估意见或改正方案;
④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公司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关于风险管理工作的汇报;
⑤检查和评价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⑥评估公司管理和基金管理中存在或潜在的风险,检查和评价公司各项业务风险控制工作
的有效性,并提出改进意见;
⑦检查公司会计政策、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程序,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交流;
⑧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⑨董事会安排的其他事项。

公司设督察长。督察长作为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对董事会负责,按照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和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的授权进行工作。

(2)二级风险防范
二级风险防范是指在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和监察稽核部层次对公司的风险进行的预防和
控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研究并制定公司基金资产的投资战略和投资策略,对
基金的总体投资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从而达到分散投资风险,提高基金资产的安全性的目的。

其在风险控制中主要职责为:
①研究并确立公司的基金投资理念和投资方向;
②决定基金资产在现金、债券和股票中的分配比例;
③审核基金经理提出的投资组合方案,对其运作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④批准基金经理拟订的投资原则,对基金经理做出投资授权;
⑤对超出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及基金经理权限的投资项目作出决定。

监察稽核部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独立于公司各业务部门和各分支机构,对各岗位、各部门、
各机构、各项业务中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监督。其在风险控制中主要职责是:
①根据各项风险的产生环节,和相关的业务部门一起,共同制定对风险的事前防范和事后
审查方案;
②就各部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及建议职能;
③调查公司内部的违规案件,协助监管机构处理相关事宜;
④对基金运作和公司内部管理进行日常监督与稽核,并向总经理汇报。

(3)三级风险防范
三级风险防范是公司各部门对自身业务工作中的风险进行的自我检查和控制。


公司各部门根据经营计划、业务规则及本部门具体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流程及风险控
制措施,达到:


①一线岗位双人双职双责,互相监督;直接与交易、资金、电脑系统、重要空白支票、业
务用章接触的岗位,实行双人负责;属于单人、单岗处理的业务,强化后续的监督机制;
②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关键部门和相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凭据顺
畅传递的渠道,各部门和岗位分别在自己的授权范围内承担各自的职责,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
围内。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 6759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年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5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8.35万亿元,较上年增长9.59%;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10.49
万亿元,增长10.67%;客户存款总额13.67万亿元,增长5.96%。净利润2,289亿元,增长0.28%;
营业收入6,052亿元,增长6.09%,其中,利息净收入增长4.65%,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长
4.62%。平均资产回报率1.3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27%,成本收入比26.98%,资本充
足率15.39%,主要财务指标领先同业。



物理与电子渠道协同发展。营业网点“三综合”建设取得新进展,综合性网点数量达1.45
万个,综合营销团队2.15万个,综合柜员占比达到88%。启动深圳等8家分行物理渠道全面转
型创新试点,智慧网点、旗舰型、综合型和轻型网点建设有序推进。电子银行主渠道作用进一
步凸显,电子银行和自助渠道账务性交易量占比达95.58%,较上年提升7.55个百分点;同时
推广账号支付、手机支付、跨行付、龙卡云支付、快捷付等五种在线支付方式,成功实现绝大
多数主要快捷支付业务的全行集中处理。

转型业务快速增长。信用卡累计发卡量8,074万张,消费交易额2.22万亿元,多项核心指
标继续保持同业领先。金融资产1,000万以上的私人银行客户数量增长23.08%,客户金融资产
总量增长32.94%。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累计承销5,316亿元,承销额市场领先。资产托管
业务规模7.17万亿元,增长67.36%;托管证券投资基金数量和新增只数均为市场第一。人民
币国际清算网络建设再获突破,继伦敦之后,再获任瑞士、智利人民币清算行资格;上海自贸
区、新疆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区主要业务指标居同业首位。

2015年,本集团先后获得国内外各类荣誉总计122项,并独家荣获美国《环球金融》杂志
“中国最佳银行”、香港《财资》杂志“中国最佳银行”及香港《企业财资》杂志“中国最佳银
行”等大奖。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15年“世界银行品牌1000强”中,以一级资本
总额位列全球第二;在美国《福布斯》杂志2015年度全球企业2000强中位列第二。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
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跨境托管运营处、监
督稽核处等10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220余人。自2007
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
的内控工作手段。

2、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信贷部、总
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
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
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
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
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信贷二部、
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


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
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
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
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
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
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
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
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6年一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584
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
同。中国建设银行自2009年至今连续六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
管银行”。


(二)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
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
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
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
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
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
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
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
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
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
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
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
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
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
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行监控,
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
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
的合法合规性和投资独立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
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1层
法定代表人:杨光裕
电话:0755-23982338

传真:0755-23982328
联系人:黄念英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
网站:www.ccfund.com.cn
2、代销机构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张静
电话: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站:www.ccb.com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李鸿岩
电话:010-66107913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010-85108223
传真:010-85109219
联系人:牛峰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站:www.abchina.com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宋亚平
电话:010-66596688
传真:010-66594946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站:www.cmbchina.com

(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胡迪峰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电话:021-62677777
传真:021-62569070
联系人:陈晓瑾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站:www.cib.com.cn

(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电话:010-63636104


传真:010-68560661
联系人:穆欣欣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站:www.cebbank.com

(9)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刘军祥
电话:010-85238820
传真:010-85238680

网址:www.hxb.com.cn

(1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竹冰
联系人:孔超
电话:010-66223588
传真: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1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联系人:丰靖
电话:010-65550827
传真:010-65541230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站:http://bank.ecitic.com/

(1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电话:010-570692623
传真:010-57092611
联系人:王继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唐苑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1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电话:021-38637673
传真:021-50979375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http://bank.pingan.com/

(15)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3038号合作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3038号合作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伟
联系人:王璇
联系电话:0755-25188269

传真:0755-25188794


客服电话:4001961200
公司网站:www.961200.net

(16)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南城路2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路2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联系人:杨亢
电话:0769-22866270
传真:0769-22320896
客服电话:0769-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17)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6号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联系人:刘芳
联系电话:0472-5109729
传真:0472-5176541
客服电话:内蒙古地区:0472-96016;北京地区:010-96016 ;宁波地区:0574-967210 ;
深圳地区:0755-967210;成都地区:028-65558555

公司网站:www.bsb.com.cn

(18)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3号
法定代表人:傅子能
联系电话:0595-22551071
联系人:董培姗
客服电话:400-8896-312

公司网站:www.qzccbank.com


(19)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邱艇

电话:0574-87050397

客服电话:95574

公司网站:www.nbcb.cn

(2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85130577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站:www.csc108.com

(2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991
联系人:程丽辉
客户服务电话:95553、4008888001
网站:www.htsec.com

(2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694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站:www.gtja.com

(23) 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33388215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4008000562
网址:www.swhysc.com

(2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38565785
联系人:谢高得
客户服务热线:95562
网站:www.xyzq.com.cn

(25)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5567
客户服务电话:0755-33680000,4006666888
网站:www.cgws.com

(2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联系人:田嶶
电话:010-66568047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8
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2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 82960167
传真:0755-82943237
联系人:黄婵君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站:www.newone.com.cn

(28)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021-38637436
传真:021-33830395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6168
网站:www.pingan.com

(29)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联系人:戴蕾
电话:0791-868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客服电话:400-8866-567
网站:www.avicsec.com

(30)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39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8楼(深圳总部)
法定代表人:张慎修
联系人:张曼
电话:010-52723273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8
网站:www.hx168.com.cn

(3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7888
客户服务热线:95503
网站:www.dfzq.com.cn

(32)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33)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大厦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曾小普

联系电话:0791-86281305

联系人:周欣玲

客户服务电话:4008222111


网站:www.gsstock.com

(3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站:www.guosen.com.cn

(35)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蔡霆
电话:022-28451991
传真: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网站:www.bhzq.com

(36)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17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联系人:林洁茹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客户服务电话:020-961303
网站:www.gzs.com.cn

(37)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楼


法定代表人:姜昧军
联系人:袁媛
电话:0755-83199511
传真:0755-83199545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199599
网站:www.csco.com.cn

(38) 中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炜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3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郑向溢
电话:0755-82558038
传真:0755-82558355
客服热线:4008001001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4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李芳芳
客服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41)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延陵西路59号常信大厦18、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区东方路989号中达广场17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21-20333910
传真:021-50498820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42) 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电话:0471-4972042
传真:0471-4930707
联系人:孙伟
客服电话: 0471-4961259
网址:www.cnht.com.cn

(43)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3290845
联系人:庞晓芸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44)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iticssd.com

(4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电话:0551-2257012
传真:0551-2272100
联系人:祝丽萍
客户服务电话:全国统一热线4008888777,安徽省内热线96888
网址:www.gyzq.com.cn

(46)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
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客服电话:400-600-8008、95532
网址:www.china-invs.cn

(47)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电话:029-87406649
传真:029-87406387
联系人:刘莹
客服热线:029—87419999
网址:www.westsecu.com.cn

(4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服热线:4008-888-999或95579
网址:www.95579.com

(49)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18 号
法定代表人:孔佑杰
联系人:陈文彬
联系电话:010-83991716
传真:010-66412537
网址:www.rxzq.com.cn

(50)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刘闻川
电话:021-68778790
传真:021-501222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5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侯艳红
电话:010-6083899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站:www.cs.ecitic.com

(52)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电话:010-85127622
传真:010-85127917
联系人:赵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8888
网址:www.mszq.com

(53) 天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长江路53号汇通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林小明
联系人:王斌
联系电话:0755-33331188-8801
客服电话:4006543218
公司网站:www.tyzq.com.cn

(54)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A座3层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联系人:李慧灵
联系电话:010-58315221
传真:010-58568062
客服电话:010-58568118


公司网站:www.hrsec.com.cn

(55)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
电话:0755-83702462
传真:0755-83700205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张亦潇
客服电话:95563
公司网站:www.ghzq.com.cn

(56) 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联系人:赵明
客户服务热线:40088-95618
网址:www.e5618.com

(57)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11号世贸中心A座13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客户服务热线:400-7121-212
网址:www.dtsbc.com.cn

(5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徐勇力
联系人:汤漫川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246
客服电话:400-8888-993

公司网站:www.dxzq.net.cn


(59)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6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44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客服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www.gf.com.cn

(61)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联系人:张煜
电话:023-63786141
客服电话:4008096096

公司网站:www.swsc.com.cn

(6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李学东
电话:010-85679888
传真:010-85679535


联系人:秦朗
客服电话:400-910-1166
网站:www.cicc.com.cn

(63)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
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磊

联系人:洪成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0755-83217421

客服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站:www.citicsf.com

(64)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季
联系人: 李巍
传真:010-8808519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6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

电话:028-86690057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66)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及www.jjmmw.com

(67)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朱晓超
联系电话:021-60897840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68)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徐诚

联系电话:021-38509636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站:www.noah-fund.com

(69)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高莉莉

联系电话:020-87599121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站:www.1234567.com.cn

(70) 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A座9层04-08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联系人:付少帅

联系电话:010-59497361

传真:010-64788105

客服电话:400-808-0069

公司网站:www.wy-fund.com

(71)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翟飞飞

联系电话:010-62020088

客服电话:400-888-6661

公司网站:www.myfund.com

(72)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1209室

法定代表人:王昌庆

联系人:张蕾

联系电话:010-67000988

客服电话:400-001-8811


公司网站:www.zcvc.com.cn

(73)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吴阿婷

联系电话:0755-82721106

客服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站:licaike.hexun.com

(74)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胡锴隽

联系电话: 021-20613635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75)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凌秋艳
联系电话:021-52822063-8105
客服电话:4000-466-788
公司网站:www.66zichan.com

(76)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站:www.yingmi.cn


(77)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客户服务热线:4008219031
公司网站:www.lufunds.com

(78) 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楼
法定代表人:黄欣
联系人:戴珉微
联系电话:021-33768132
客服电话:4006767523
网址:www.zzwealth.cn

(79)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法定代表人:盛大
联系人:徐雪吟
联系电话:021-50583533-3011
客服电话:400-067-6266
网址:http://a.leadfund.com.cn/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
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

(二)基金注册登记人
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1层
法定代表人:杨光裕
电话:0755-23982338

传真:0755-23982328


联系人:张真珍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
(三)律师事务所与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36-37层
负责人:张学兵
电话:0755-33256666
传真:0755-33206888
联系人:李雅婷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Ng Albert Kong Ping 吴港平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李妍明

六、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3]97号《关于同意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
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核准(核准日期2003年8月25日),由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
《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募集期从2003年9月1日起到10月30日止,共募集
1,284,133,805.81份基金份额,募集户数为32,675户。

(二)基金合同的生效
《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3年10月31日正式生效。

(三)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的存续期间
不定期。

(五)销售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和其它有关规定禁止投资证
券投资基金的除外)。



七、基金的历史沿革

本基金由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成。

2015年7至8月,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
于2015年8月3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
案》,对基金的名称、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等内容进行了修改。

根据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修改后
的基金合同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即自2015年8月3日起,原《长城
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长城久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


八、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一)基金投资者范围
合格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和其它有关规定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
外)。

(二)申购与赎回场所
1、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及网站;
2、受本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销售本基金资格的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
3、有网上交易功能的代售机构的网站。

上述直销和代销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等请参见本招募说明书“五、相关服务机构(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

(三)申购和赎回办理的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已于2003年12月15日开放申购业务,于2004年1月13日开放赎回业务。


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即开放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


时间,具体为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
况对前述开放日、开放时间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四)申购和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申购费用按单笔申购申请金额对应的费率计算;
4、当日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更改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规则开始
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向基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其中在直销网点,投资者可以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申购或赎回的申请。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须
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

2、申购和赎回的成立和生效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登记
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
回时,赎回生效。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基金登记机构确认基金
份额时,申购申请即生效。基金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申请即生效。T日提交的申请,投资
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3、赎回款项的支付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接受投资者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
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
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
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顺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银行账户。

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六)申购和赎回的数额和价格

1、本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


金时,当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申购金额高于该申购金额限制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
低申购金额限制外,还应遵循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2、本基金每次赎回最低份额为100份基金份额,全额赎回时不受该限制;
3、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4、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
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
6、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7、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
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8、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十三章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9、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
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收市后的该基金资产净值/T日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
在基金财产中列支。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七)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人在T+1日自动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投资者自T+2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

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人在T+1日自动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注册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
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八)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
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
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
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
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
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
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
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
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
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
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
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
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
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
请。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
生负面影响,或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
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十)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
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5、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
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
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5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
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规
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体上刊登基金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若暂停时间超过1日,基金管理人自行确定公告增加次数,并根据《信息披露办法》在
指定媒介刊登公告。

(十二)基金的转换
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按规定申请将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基金管理人管
理并在同一注册登记人登记的其它开放式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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