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银聚利:A份额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时间:2016年06月16日 09:21:40 中财网


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聚利A份额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
6

6

16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聚利分级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63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本基金以18个月为一个分级运作周期。在
每个分级运作周期内,聚利A的开放期为自每个分级
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每6个月即将届满的最后两个工作
日的期间。聚利A自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每6个月
开放一次申购、赎回,但自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满
18个月的开放期只开放赎回,不开放申购;聚利B
仅在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开放申购、赎回,期间封闭
运作且不上市交易。每个分级运作周期到期后,本基
金将安排不超过十个工作日的过渡期,办理聚利B的
申购、赎回以及聚利A的申购等事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6月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
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
约定

申购起始日


2016年6月20日

赎回起始日


2016年6月17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银聚利分级债券A

中银聚利分级债券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632

000633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
《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中银
聚利
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聚利
A
份额
(以下简称

聚利
A
份额



在每个分级运作周期内,聚利
A
的开放期为自每个分
级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每
6
个月即将届满的最后两个工作日的期间。聚利
A
的开放日分为赎回
开放日和申购开放日;自每个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满
6
个月、
12
个月的开放期的第一个开
放日为赎回开放日,第二个开放日为申购开放日。聚利
A
的赎回开放日只开放聚利
A
的赎回,
不开放聚利
A
的申购;聚利
A
的申购开放日只开放聚利
A
的申购,不开放聚利
A
的赎回。自每
个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满
18
个月的开放期的两个开放日均为聚利
A
的赎回开放日。因不

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聚利
A
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为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
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两个工作日。




2015

12

21
日起
,本基金
进入
第二
个分级运作周期,
2016

6

17
日为
聚利
A
份额




赎回
开放日,
基金管理人在该日办理聚利
A
份额的赎回业务,
2016

6

20
日为聚利
A
份额的
第一
个申购开放日
,基金管理人在该日办理聚利
A
份额的申购业务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
聚利
A
份额

申购、赎回
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
聚利
A
份额
的申购、赎回。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
聚利
A
份额
的申购、赎回
申请,视为无效申
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
、在
聚利
A
份额
的开放日,
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
其他销售机构申购聚利A份额
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直
销中心柜台申购聚利A份额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当
聚利
A
份额
的申



购申请发生比例确认时

则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在
聚利
A
份额

申购
开放日,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
聚利A份额
,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
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其他销售机构
根据与基金管理人的
约定

对申购金额限制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3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申购金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聚利
A
份额
不收取申购费。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

聚利
A
份额
的申购采用

确定价


原则,即申购价格
以折算后的
聚利
A
份额
基金份额
净值,即
1.000

人民币为基准进行计算




2

聚利
A
份额
的申购采用

金额申购


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
、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
记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4、在聚利A份额的申购开放日,基金管理人以聚利B份额的份额余额为基准,在不超过
7/3倍聚利B份额的份额余额范围内对聚利A份额的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对于聚利A份额的申
购申请,如果对聚利A份额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聚利A份额的份额余额小于或
等于7/3倍聚利B份额的份额余额,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聚利A份额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
确认;如果对聚利A份额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聚利A份额的份额余额大于7/3倍
聚利B份额的份额余额,则根据经确认后的聚利A份额余额不超过7/3倍聚利B份额的原则,
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按比例进行成交确认。


5、聚利A份额的申购开放日(T日)的下一个工作日(T+1日),聚利A份额的基金注
册登记机构对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至销售机构
网点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申请的确认情况。如申购不成功或按比例确认,
则申购款或未被确认的申购款将退还给投资人。


6、基金销售机构对聚利A份额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


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聚利A份额申购申请。聚利A份额申购申请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
确认结果为准。聚利A份额申购开放日的申购确认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聚利
A
份额

赎回
开放日,
投资者可
申请
将其全部或部分
聚利
A
份额赎回。如遇巨
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
有关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4.2赎回费率

聚利
A
份额
无赎回费。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

先进先出


的原则,对该持有人账
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注册登记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注
册登记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被赎回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和所适用的赎回
费率。



2、在聚利A份额的赎回开放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聚利A份额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
确认。


3、聚利A份额的赎回开放日(T日)的下一个工作日(T+1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对
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至销售机构网点或以销售
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


4、基金销售机构对聚利A份额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
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聚利A份额赎回申请。聚利A份额赎回申请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
确认结果为准。聚利A份额赎回开放日的赎回确认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45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26
楼、
27
楼、
45



法定代表人:白志中


电话:(
021

38834999


传真:(
021

68872488


1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45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3883 4788

400
-
888
-
5566


电子信箱:
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徐琳


2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


中银基金官方网站(
www.bocim.com



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

中银基金


并选择关注)


中银基金官方
APP
客户端(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城搜索

中银基金


下载安装)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3883 4788

400
-
888
-
5566


电子信箱:
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张磊


5.1.2其他场外销售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客服电话:
95555


联系人:
邓炯鹏


网址:
www.cmbchina.com


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 李梅

联系人: 黄莹

客服电话: 95523

公司网站: www.swhysc.com


5.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聚利A份额
的份额折算日日终,聚利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折算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聚利
A
份额的份额数按照比例相应增减。



在聚利
A
份额
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公告聚利
A
的基金份额净值


聚利
A
份额
折算日
的次日,即
2016

6

21
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
聚利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即折算调整后的份额净值
1.000
元。

基金份额折算结束后,基金管理人按照《信息披露办法》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折算结果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在聚利A份额
的申购开放日当日,披露的净值仍然为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净值。

聚利
A
份额

赎回采用

未知价


原则,即赎回价格以该日聚利
A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准进行计算

聚利
A
的申购采用

确定价


原则,即申购价格为
1.000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公告仅对
聚利
A
份额
在本基金
第二
个分级运作周期的
第一

赎回
开放
日和
申购


日,即
2016

6

17
日和
201
6

6

20

分别
开放
赎回

申购
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





2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
中银
聚利
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中银
聚利
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
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021
-
38834788 / 400
-
888
-
5566
或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bocim.com

解相关情况。



3. 本基金的每个分级运作周期内,聚利A份额自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每6个月开放一
次申购、赎回,但在第三个开放期仅开放赎回,不开放申购,且聚利A份额不上市交易,并
获得应计约定收益;聚利B份额不上市交易,获得扣除聚利A份额本金和应计约定收益后的
基金剩余净资产。本基金的净资产优先分配聚利A份额的本金及约定收益,本基金净资产在
优先分配聚利A份额的本金及约定收益总额后的剩余净资产分配给聚利B份额。但基金管理
人并不承诺或保证聚利A份额持有人能够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约定收益,在本基金资产
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聚利A份额仍可能面临无法取得累计每日约定收益乃至投资本金受损
的风险。如本基金净资产等于或低于聚利A份额的本金及约定收益的总额,则本基金净资产
全部分配给聚利A份额后,仍存在额外未弥补的聚利A份额的本金及约定收益总额的差额,
不再进行弥补。


4

本基金
的每个分级运作周期内

聚利
A
份额
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为基金合同
生效
之日起每满
6
个月的
日期,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为该日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折算日日终

聚利
A
份额
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折算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聚利
A
份额
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具体的折算方式及折算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
告。



5. 聚利A份额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年化约定收益率,其年化约定收益率在基金合同
生效当日或在每个开放期前一个工作日设定一次并公告,计算公式为:1.1×一年期定期存款
利率+利差。


本次开放期结束后的下6个月内,聚利A份额适用的利差值为1.87%。


基金管理人根据2016年6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银行


定期存款基准利率重新设定聚利A份额年化约定收益率中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值,用于计
算本次开放期结束后下6个月的聚利A份额每日约定收益。

聚利A份额的应计收益的金额采用单利计算。聚利A份额的年化约定收益率计算按照四
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有关聚利A份额年化约定收益率计算的具体规定,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

6. 有关聚利A份额本次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基金管理人将另行
公告。


7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
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
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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