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大冷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时间:2016年06月17日 09:27:51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大冷股份;大冷B 公告编号:2016-044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GTJA03




二〇一六年六月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纪志坚



刘凯



徐郡饶





















丁杰



工藤伸



木嶋忠敏





















戴大双



刘继伟



王岩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58,645,096股

2、发行价格:9.89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579,999,999.44元

4、募集资金净额:561,281,354.34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58,645,096股,将于2016年6月20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中,7家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
间为2017年6月20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16年6月20日(即上市日),
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的上市条件。





释 义

在本公告书及其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涵义:

发行人、公司、上市公司、大冷股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
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58,645,096股A股股票之行为

控股股东、冰山集团



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大连冰山集团公司”

《公司章程》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

董事会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律师、律师、公司律师



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

大华会计师、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目 录

特别提示.......................................................................................................................................... 3
释 义 .............................................................................................................................................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6
一、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 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6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 8
四、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9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15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 17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10名股东变动情况 ........................................................................... 17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18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8
第三节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1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2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22
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22
第五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上市公司法律顾问关于本次发行情况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 23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23
二、上市公司法律顾问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23
第六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流通安排 ................................................................................... 2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2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Dalian Refrigeration Co., Ltd.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

000530;200530

股票简称

大冷股份;大冷B

公司设立日期

1993年12月18日

发行前注册资本

540,247,462元

发行后注册资本

598,892,558元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888号

法定代表人

纪志坚

董事会秘书

宋文宝

电话

0411-86538130

传真

0411-86654530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888号

邮政编码

116033

电子信箱

songwenbao@bingshan.com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2002423613009

所属行业

制造业

经营范围

制冷设备及配套辅机、阀门、配件以及冷冻工程所需配套产品加
工、制造、制冷空调系统设计、制造安装、维修、调试及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商业贸易、物资供销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公司为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5年6月4日,公司召开了六届十七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议案。


2015年6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议案。



(二)中国证监会审核及批准情况

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于2015年12月2日对大冷股份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
申请获得通过。


2015年12月30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15]3137号,核准公司非
公开发行不超过38,821,954股新股。


2016年5月,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就201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调整发行
底价及发行数量上限等事项履行了会后事项相关程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数上限
相应调整为不超过58,645,096股新股。


(三)资金到账和验资时间

2016年5月25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等最终确认的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通知投资者将认购款划至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


截至2016年5月27日,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等7名投资者已足额
将认购款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专用账户。大华会计师于2016年5月
30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16]000048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16年
5月27日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已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全
部募股认购缴款共计人民币579,999,999.44元。


2016年5月31日,大华会计师出具了大华验字[2016]000457号《验资报
告》。根据该报告,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58,645,096股,
每股发行价格9.89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9,999,999.44元,扣除证
券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18,010,000.00元后,余额人民币561,989,999.44元。

截止2016年5月30日止,公司已收到由国泰君安汇入的人民币561,989,999.44
元,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708,645.10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1,281,354.34元。





(四)股权登记托管情况

公司已于2016年6月2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
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中,投资者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本次发行
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1、发行股票的类型: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数量:58,645,096股。


4、发行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9.89元/股。


根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即公司六届十七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的90%,即15.09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015年5月20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公司
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总股本360,164,975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5元(含税)。2015年6月29日,公司2014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经除息处理后调整为不低
于14.94元/股。


2016年4月21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报告》,以公司总股本360,164,975股为基数,每10股派1元现
金(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2016年5月3日,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经除权除息处理后调整


为不低于9.89元/股。


本次发行采取投资者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共有8位投资者提交申购报价
单,除5家基金公司无需缴纳定金外,其他投资者全部缴纳定金,8家投资者的
申购均为有效申购。按照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认购时间优先等原则确认发
行对象,最终确定发行价格为9.89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为10.10元/股,本次
非公开发行价格较发行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折价2.08%。


5、募集资金量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9,999,999.44元,扣除证券承销费和保
荐费人民币18,010,000.00元和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
民币708,645.1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1,281,354.34元。


四、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58,645,096股,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中
国证监会批准的上限58,645,096股;发行对象总数为7名,不超过10名,符
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要求。


本次发行通过向包括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等在内的7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特定对象以现金方
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1、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22号161室

注册资本:叁亿元整


法定代表人:诸慧芳

营业执照注册号:91330000329849640W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财务咨
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5,864,509股

限售期:12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
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关
于未来交易的安排。


2、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平潭综合试验区管委会现场指挥部办公大楼一楼

注册资本:伍亿圆整

法定代表人:刘志辉

营业执照注册号:350128100067913

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3,852,376股

限售期:12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
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关
于未来交易的安排。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营业执照注册号:91440300708470788Q

认购数量:20,141,557股

限售期:12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关于未
来交易的安排。


4、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4层

法定代表人:于建伟

营业执照注册号:91440300717866151P

认购数量:5,864,509股

限售期:12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
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关
于未来交易的安排。


5、深圳尚诚壹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谷尚勇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9891841

认购数量:5,864,509股

限售期:12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尚诚壹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深圳尚诚壹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
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尚诚壹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
有关于未来交易的安排。


6、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营业执照注册号:91440300710922202N

认购数量:5,965,621股

限售期:12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关于未
来交易的安排。


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阮琪

营业执照注册号:310000000105579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092,015股

限售期:12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关于未
来交易的安排。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10-59312923

传真:010-59312989

联系人:韩宇鹏、曾大成、丁小文、高鹏、李翔、孙树智

(二)上市公司法律顾问

名称: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明泽街16号丽苑大厦5层

负责人:姜辉

电话:0411-82809177

传真:0411-82809183

联系人:包敬欣、马男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负责人:梁春

电话:0411-82819300

传真:0411-82813033

联系人:杨英锦、隋国军、王淑焕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负责人:梁春

电话:0411-82819300

传真:0411-82813033

联系人:隋国军、王淑焕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10名股东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前十大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2016年5月13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1

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

121,483,524

22.49%

限售股、非限
售流通股

2

SANYO ELECTRIC CO LTD

52,502,250

9.72%

B股流通股

3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

16,419,092

3.04%

A股流通股

4

兴业证券-兴业-兴业证券金麒麟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1,611,735

2.15%

A股流通股

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行业精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4,298,717

0.80%

A股流通股

6

林镇铭

4,140,000

0.77%

B股流通股

7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754,996

0.70%

A股流通股

8

孙慧明

3,688,449

0.68%

B股流通股

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改
革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638,357

0.67%

A股流通股

10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耀汇金1号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期)

3,613,300

0.67%

A股流通股



合计

225,150,420

41.68%

-



(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前十大股东情况

新增股份登记到帐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1

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

122,083,524

20.38%

限售股、非限
售流通股

2

SANYO ELECTRIC CO LTD

52,502,250

8.77%

B股流通股

3

兴业证券-兴业-兴业证券金麒麟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6,678,116

2.78%

限售股、非限
售流通股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4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

16,419,092

2.74%

A股流通股

5

陈保华

9,280,998

1.55%

A股流通股

6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8,264,467

1.38%

限售股、非限
售流通股

7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5,864,510

0.98%

A股限售股

8

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财通资
本-坤泽2号证券投资基金

5,864,509

0.98%

A股限售股

9

深圳尚诚壹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尚
诚壹品丰年今嘉1号基金

5,864,509

0.98%

A股限售股

1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行业精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4,298,717

0.72%

A股流通股

合计

247,120,692

41.26%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姓名

职务

发行前持股情况

发行后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纪志坚

董事长

1,413,450

0.26%

1,413,450

0.24%

徐郡饶

董事

995,249

0.18%

995,249

0.17%

刘凯

副董事长

989,400

0.18%

989,400

0.17%

丁杰

董事、总经理

225,000

0.04%

225,000

0.04%

王志强

副总经理

565,349

0.10%

565,349

0.09%

于福春

监事会主席

15,211

0.00%

15,211

0.00%

宋文宝

董事会秘书

424,200

0.08%

424,200

0.07%

合计



4,627,859

0.86%注

4,627,859

0.77%



注:此数与此列加总数不一致系尾数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为58,645,096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
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40,063,726

7.42%

58,645,096

98,708,822

16.48%

无限售条件股份

500,183,736

92.58%

-

500,183,736

83.52%

股份总额

540,247,462

100.00%

-

598,892,558

100.00%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为公司带来积极影响,在改善财务状况、补充资本实力的同时,
公司将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1、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搬
迁改造项目,项目建设资金压力得到进一步缓解。此外,由于募集资金拟投资项
目预期盈利能力良好,投产后将有效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及利润水平,促进公司的
稳健经营,增强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561,281,354.34元,以2016年3月31日的财务
报表数据为基准静态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增加到
4,660,516,619.17元,增加13.6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增加到
3,129,392,458.51元,增加21.86%;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下降到31.43%,
下降4.30个百分点。


2、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和投产后,公司有望进一步提升业务规模、技术
水平和市场地位,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随着公司生产能效的提高、技术实力的
增强和竞争优势的加强,公司将能够进一步提高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


3、本次发行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明显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期间将增加公司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和效益的
产生,公司未来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将有所增加。


(三)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561,281,354.34元,将全部用于
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投资项目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公司搬迁改造项目

93,500

58,000

合计

93,500

58,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
经济效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将巩固公司在核心业务领域的领先
优势,促进公司业务转型,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股东
创造价值。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
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除上述情况外,
《公司章程》暂无其他调整计划。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无实质影响。


(五)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公司暂不存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调整其高级管
理人员结构的计划。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未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产生影响。


(六)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之前,公司因产业集群的生产需要与控股股东冰山集团及其
子公司之间存在日常关联交易,该等交易均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
务关系和管理关系并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也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方之间出现同业竞争的情形,亦不会导致新增关联交易的情形性。


(七)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票共计58,645,096股,发行后总股本为598,892,558股。以2015
年财务数据为基础模拟计算,公司本次发行前后归母每股净资产及归母每股收益
如下:

项目

期间

发行前(复权后)

发行后

归母每股净资产(元)

2015年度

4.90

5.36

归母每股收益(元)

2015年度

0.24

0.22



注:由于公司于2016年5月3日实施了利润分配,为了保证每股指标的可比性,上述两条
提及的发行前总股本均为实施利润分配后、实施非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即540,247,462股。



第三节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详见《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
公告书》全文。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561,281,354.34元,将全部用于
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投资项目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公司搬迁改造项目

93,500

58,000

合计

93,500

58,000





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将严格遵循《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开户
银行另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存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第五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上市公司法律顾问关于本
次发行情况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
意见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

(一)本次发行定价过程的合规性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
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
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
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发行对象的选择方面,大冷股份遵循了市
场化的原则,保证了发行过程以及发行对象选择的公平、公正,符合大冷股份及
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上市公司法律顾问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发行的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获得必要的批准、授权及核准;本次发行最终对象之
主体资格、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及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的规定;本次发行的询价及配售程序、
方式与结果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承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开、公正及本次发行《认购邀请书》确定的原则;本次发行询价及配售过
程中所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



第六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58,645,096股,将于2016年6月20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中,7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
间为2017年6月20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16年6月20日(即上市日),
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上市申请书

2、保荐协议

3、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
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以及《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尽职调查
报告》;

5、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冷冻机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以及《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关于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的报告

7、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8、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16]000048号和
大华验字[2016]000457号验资报告;

9、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证明文件;

10、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部申报材料;

11、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地点

投资者可赴上市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办公地点查阅。


三、查阅时间


工作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四、查阅网址

指定信息披露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本页无正文,为《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
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之签章页)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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