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东方集团:关于拟与民生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时间:2016年06月17日 20:01:44 中财网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39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民生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0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90,560,87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702,999,996.2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2,999,996.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610,000,0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5月18日全部到帐,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后股本的验资
报告》(大华验字[2016]000412号)。新增股份已于2016年5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

2016年5月26日,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分别与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文化宫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6月12日,公司、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安信证券与平安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专项用于国开东方城镇发
展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便于保荐代表人进行持续督导工作,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国开
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东方”)、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腾实地产”)拟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并与民生银行、公司、安信证券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和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专项账户拟存储金
额(亿元)




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
B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


13.50

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
C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


12.2

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A01、A02地
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

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

21.80



由于民生银行为我公司参股公司,我公司董事长张宏伟先生担任民生银行副董事长职务,公司
与民生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2月7日,法定代表人:洪崎,注册资本
3,415,310.3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
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
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从事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保险兼业代理业
务(有效期至2017年02月18日);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目前持有其2.92%的股份。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账面资产总额为4,520,688百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总额
301,218百万元,实现收入154,425百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111百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国开东方、腾实地产在民生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前述专户仅用于
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专项用于丰台区青龙湖国
际文化会都核心区B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C地块一级土地开
发项目以及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A01、A02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国开东方、
腾实地产将与民生银行、公司、安信证券分别就上述项目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民生银行为我公司重要参股公司,并为公司提供优质、便捷的金融支持服务。公司对募集资金
进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予以严格监管,国开东方和腾实地产在民生银行开设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产生影响。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6年6月17日,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民生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暨关联交易议案》,关联
董事张宏伟先生依法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
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此项交易
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
投票权。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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