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ST煤气: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
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 6 年度 1 月份 、 201 5 年度及 201 4 年度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本公司 ” ,本公司及子公司合称 “ 本集 团 ” )是由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铭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有 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8 月 14 日。设立时注册资本 10,000,000.00 元,其中 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9,500,000.00 元,占 95% ,山西铭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 资 500,000.00 元,占 5% 。上述出资,经山西晋城陈明会计师事务所以晋城陈明设验字 [2003]0104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04 年 12 月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资 65,000,000.00 元,本公司注册资本 达到 75,000,000.00 元,其中晋 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74,500,000.00 元,占 99.33% ,山西铭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 500,000.00 元,占 0.67% 。上述出资,经 山西晋城陈明会计师事务所以晋城陈明变验 [2005]0005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05 年 11 月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晋煤集团 ” )增资 30,000,000.00 元,本公司注册资本达到 105,000,000.00 元,其中晋煤集团出资 30,000,000.00 元,占 28.57% ,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74,500,000.00 元,占 70.95% ,山西铭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 500,000.00 元,占 0.48% 。上述出资,经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以中兴财晋验字 05 - 002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07 年 9 月 30 日,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70.95% 的股份 转让给晋煤集团,本公司注册资本仍为 105,000,000.00 元,其中晋煤集团出资 104,500,000.00 元,占 99.52% ,山西铭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 500,000.00 元,占 0.48% 。 2008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召开 2008 年第一次股东会,通过本公司 200 7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同意用未分配利润 30,000,000.00 元转增资本,本公司注册资本达到 135,000,000.00 元,其中晋煤集团出资 134,356,000.00 元,占 99.52% ,山西铭基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 644,000.00 元,占 0.48% 。上述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事宜,经山西 晋城陈明会计师事务所以晋城陈明变验字 [2008]0029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09 年 8 月,晋煤集团对本公司增资 100,000,000.00 元,根据股东会决议,按照 1 : 1.495 的折价比例,其中 66,889,600.00 元计入实收资本, 33,110,400.00 元计入资 本公积,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 201,889,600.00 元,其中晋煤集团出资 201,245,600.00 元,占 99.68% ,山西铭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 644,000.00 元,占 0.32% 。上述出 资,经晋城恒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晋城恒盛变验 [2009] 0040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1 年 12 月晋煤集团收购山西铭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 0.32% 的股 权,至此本公司成为晋煤集团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201,889,600.00 元。 2012 年 1 月晋 煤集团对本公司增资 300,000,000.00 元,本公司注册资本达到 501,889,600.00 元;上述出资,经晋城恒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晋城恒盛联合验 [2012]0061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8 月晋煤集团对本公司增资 500,000,000.00 元,本公 司注册资本达到 1,001,889,600.00 元,上述出资,经晋城创晖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晋城 创晖联合验 [2012]0068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4 年 1 月晋煤集团对本公司增资 200,000,000.00 元,本公司注册资本达到 1,201,889,600.00 元;上述出资,经晋城恒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晋城恒盛联合验 [2014]0001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5 月晋煤集团对本公司增资 300,000,000.00 元,本公 司注册资本达到 1,501,889,600.00 元,上述出资,经晋城创晖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晋城 创晖联合验 [2014]0019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注册地址: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嘉峰镇李庄村。 法定代表人:王保玉 。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140521100000449 经营范围:煤层气(煤矿瓦斯)地面开采(有效期至 2017 年 7 月 28 日)、煤层气 开发、综合利用以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凡涉及经营许可证制度的凭证经营);气体 矿产勘查(乙级)、固体矿产勘查(乙级);地质钻探(乙级);生产的筹建服务;技术咨 询服务。 本财务报表于 201 6 年 5 月 4 日 经总经理办公会 批准报出。 截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八户,详见本附注八“在 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于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 1 月份内合并范围的变 化情况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本公司 及各子公司 主要从事 煤层气开发、综合利用以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 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1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 —— 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 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本集团 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 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 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 集团 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 本集团 201 6 年 1 月 31 日 、 201 5 年 12 月 31 日、 201 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1 6 年度 1 月 份、 201 5 年度 、 201 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 本集团 的财务报 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 4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四 、 重 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从事 煤层气开发、综合利用以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凡涉及经营许可证 制度的凭证经营);气体矿产勘查(乙级)、固体矿产勘查(乙级);地质钻探(乙级)。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 建造合同完工百分比确定、研究开发支出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 计估计,详见本附注四、 2 6 “收入”。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 计的说明, 请参阅附注四、 3 1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 、会计期间 本集团 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 间。 本集团 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集团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 本集团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 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 、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 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 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 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 资产账面价值 份额 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 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 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 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 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 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 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 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 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 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 的,相应调整合并 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 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 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 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 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 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 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 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 5 号的通知》(财会〔 2012 〕 1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 —— 合并财 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四、 5 ( 2 )),判断该 多次交易是 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 本附注四、 14 “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 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 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 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 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 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 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 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 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 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 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5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 1 )合并财务 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 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 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 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 。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 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 将进行重新评估。 ( 2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 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 ,处置日前 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 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 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 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 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 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 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本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 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 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 “ 少数股东损益 ” 项目 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 股东 权益中所享有 的份额, 仍 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 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 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 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 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 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 计处理(即 ,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 外,其余 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 。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 —— 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 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四、 1 4 “ 长期股权投资 ” 或本附注四、 9 “ 金融工具 ” 。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 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 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 明应将多次 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 况下订立的; ②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 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 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 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 附注 四、 1 4 、( 2 )④ )和“因处 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 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 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 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 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6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 营安排中享有的权 利和承担的义务 , 将合营安排 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 是指 本公司 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 本 公司 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 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采 用权益法核算 ,按照 本 附注四、 14 ( 2 ) ② “ 权益法核 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 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 对共同经营 , 确认 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 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 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 收入;确 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 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 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 — — 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 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 份额确认该损失。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 本集团 持有 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 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 1 )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集团 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但 集团 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 账本位币金额。 ( 2 )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 汇兑差额,除: ① 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 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以及 ② 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 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 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 折算,折算后的记 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 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 3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 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 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 “ 未分配利润 ” 项目外, 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 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期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 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所有者权益类项 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 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 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 算。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 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 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 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 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 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 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9 、金融工具 在 本集团 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 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 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 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 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 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 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 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 2 ) 金融资产的 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确 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 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 A. 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 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 B. 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 证据表明本集团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 组合进行管理; C. 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 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 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 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A. 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 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B. 本集团风险管理或投资策 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 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 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② 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 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 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 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 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集团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 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③ 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 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集团划 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 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 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 ④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 还的本金,加 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 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 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 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 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 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 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进行 后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 资收益。 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或公允价值不再能够可靠计量,或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第 22 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六条规定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的期限已超过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使金融资产不再适合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时, 本集团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改按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重分类日,该金融资产的成本或 摊余成本为该日的公允价值或账面价值。 该金融资产有固定到期日的,与该金融资产相关、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或损 失,在 该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的 摊余成本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在该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没有固定到期日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或损失仍保 留在 股东 权益中,在该金融资产被处置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 3 ) 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 减值准备。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 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 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 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 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①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 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 明该金融资 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 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 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 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 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 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 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 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 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 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 4 )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 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 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 转入方; ③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 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 的 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 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 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 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 收到的对 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 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 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 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 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 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 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 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 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 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 5 ) 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 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 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 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 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 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 益。 ② 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 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 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③ 财务担保合同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 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 — 或有事项》确定 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 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 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 6 )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本集团(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 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 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 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7 ) 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 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 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 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 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债。 ( 8 )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 本集团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 权利,同时 本集团 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 9 )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 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集团不确认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 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集团 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 股东 权益。 本集团 不 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10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 1 )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本 集团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表明应 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① 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 ② 债务人违反合同 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④ 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 2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①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本集团将金额为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本 集团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 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 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 试。 ② 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A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本集团 对单项金额不重大 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用 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该 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 关。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1:外部单位的账龄分析组合 应收账款账龄 组合2:关联方、备用金组合 关联方款项及备用金 B .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 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与预计 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目 计提方法 组合 1 :外部单位账龄分析组合 不同账龄段的应收款项对应不同的计提比例,详见说明 a 组合 2 :关联方及备用金等组合 关联方及备用金款项,详见说明 b a.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5 5 1-2年 10 10 2-3年 20 20 3-4年 50 50 4-5年 50 50 5年以上 100 100 b .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说明 组合名称 方法说明 关联方 不计提坏账准备 备用金 不计提坏账准备 暂估补贴收入 不计提坏账准备 ③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虽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则 对该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采用个别认定法,根据其未来现 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 3 )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 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 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11、存货 (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 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工程施工。 ( 2 )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 用和发出时 按先进先出法计价 。 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与已结算的价款在资产负 债表中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 之和超过已结算价款的部分作为存货列示;在建合同已结算的价款超过累计已发生的成 本与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的部分作为预收款项列示。 (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 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 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 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 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 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 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 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定期盘存制。 (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 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 一次摊销法摊销。 12、工程物资 核算本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价值,包括工程用材料、尚未安装的设备 以及为生产准备的工器具等。 工程物资发生减值准备的,设置 “ 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 科目进行核算。 13、划分为 持有待售资产 若 某项非流动资产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资产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 本集团已就处置 该 项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且该项转让 将 在一年内完成,则该非流动资产作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核算, 自划分为 持有待售之日起 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 额孰低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处置组。如果处置组是一 个《企业 会计准则第 8 号 —— 资产减值》所定义的 资产组,并且按照 该准则 的规定将企业合并中 取得的商誉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该处置组是资产组中 的 一项经营,则 该处置组包括企 业合并中 所形成 的商誉。 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单项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中的资产,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 部分单独列报;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与转让资产相关的负债,在资产负债表 的流动负债部分单独列报。 某项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 确认条件,本集团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进行计量: (1)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 持有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决定不再出 售之日的可收回金额。 1 4 、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 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 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 , 其会计政策详见 附注 四 、 9 “ 金融工具 ” 。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 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 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 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 1 ) 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 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 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 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 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 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 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 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 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 易 ”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 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 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 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 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 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 或承担的负债、发 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 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 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 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 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 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 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 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 公司 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 公司 发 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 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 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对于因【追加 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 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 2 )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 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 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 本 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 长期股权投资。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 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 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 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 认。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 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 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 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 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 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 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 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 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 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 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 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 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 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 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 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 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 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 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 —— 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 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 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 公司 对被投资单位负 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 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 公司 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 确认收益分享额 。 ③ 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 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 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 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 股东 权益;母 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 附注 四 、 5 、( 2 ) “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 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 在处置 时将原计入 所有者 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 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 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 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 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 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 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 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 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 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 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 投资单位实施共同 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 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 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 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 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 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 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 和其 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 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 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 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 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 者权益变动 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 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 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 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 损益。 1 5 、固定资产 ( 1 )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 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 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 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 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减少的次月起不计 提折旧。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之外,本集团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经税务局确认,本集团决定在固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时,计提折旧时应采用以下折 旧方法: ①本集团对于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 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②本集团购进的煤层气抽采泵、钻机、煤层气监测装置、煤层气发电机组、钻井、 录井、测井等专用设备,统一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实行加速折旧。 ③除上述情形的固定资产外,其他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 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 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进 行相应的调整。 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构筑物 年限平均法 10 - 45 3 2.16 - 9.7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5 - 28 3 3.46 - 6.47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 - 14 3 6.93 工具仪器 年限平均法 8 3 12.13 文化生活用具 年限平均法 14 3 6.93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 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 3 )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 附注 四 、 21 “ 长期 资产减值 ” 。 ( 4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及计价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 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 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 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 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 5 ) 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 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 外 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 6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 ( 工程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 ) 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本公司新建煤层气井群转固条件: ( 1 ) 在煤层气井群设计时,设计部门必须确定出特定地质单元的煤层气井数量,当 该井群所有的煤层气井完成井场道路、钻井、测井、固井、压裂、供电、管道集输等工 程建设和设备安装,具备煤层气集输并销售的条件时,我们即认定该井群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以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 2 ) 老区块新增煤层气井的转固条件 老区块已有煤层井已完成井场道路、钻井、测井、固井、压裂、供电、管道集输等 工程建设和设备安装,已具备煤层气集输销售条件,由于生产实际需要在老区块增 加新 的煤层气井时,新增煤层气井在完成单井井场道路、钻井、测井、固井、压裂、供电、 支管线铺设、单井设备安装时,具备产气条件时,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当年 一次性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 3 ) 为了井下安全生产在地面打的不产气的煤层气井不进行转固 由于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在地面打的煤层气井(例如防突井、采动井)完全为了 井下安全生产打的煤层气井在满足以下条件时,经有关部门验收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后暂估计入固定资产。 ①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 ② 所购建的固定资产与设计要求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 或合同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 ③ 继续发生在所购建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几乎不再发生。在达到预转固条 件时进行。 ( 4 ) 勘探井不进行煤层气井转固,计入当期损益。 为了验证新建煤层气井区块是否具有开发价值打的前期勘探井不进行转固。 ( 5 ) 与煤层气井相关的高压供电线路和供气主管线转固条件与煤层气井转固条件同。 上述暂估确认的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 定资产原 值进行调整。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 附注 四 、 21 “ 长期 资产减值 ” 。 1 7 、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 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 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 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 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 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 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 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 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 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8 、煤层 气资产 煤层气资产主要核算集团(煤层气开采)持有的探明矿区权益(采矿权)和煤层气 井及相关设施的原价。集团(煤层气开采)与煤层气开采活动相关的辅助设施及设备在 " 固定资产 " 核算。 本集团为取得矿区权益而发生的成本(包括按规定申请取得探矿权,应交纳的探矿 权使用费、探矿权价款或采矿权价款等)在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无形资产”科目核 算,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矿区权益取得后发生的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 用费和租金等维持矿区权益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煤层气勘探支出包括钻井勘探支出和非钻井勘探支出。钻井勘探支出的资本化采用 成果法,即只有发现了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钻井勘探支出才能资本化,将钻探该井的支 出结转为井及相关设施成本,否则计入当期损益。非钻井勘探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 益。 煤层气开发活 动所发生的支出,应当根据其用途分别予以资本化,作为煤层气开发 形成的井及相关设施的成本。 未探明矿区权益不计提折耗,除此之外的煤层气资产折耗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 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煤层气资产,则 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煤层气资产 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资产名称 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净残值率( % ) 年折旧率( % ) 煤层气井 15 3 6.47 中心集气站 15 3 6.47 供气主管线 15 3 6.47 高压供电线路 15 3 6.47 除未探明矿区权益外的煤层气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计 至可收回金额;未探明矿区权益的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计至公允价值。 1 9 、无形资产 ( 1 )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 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 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 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 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 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 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 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 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 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 2 ) 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 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 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 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 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 3 )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 附注 四 、 21 “ 长期 资产减值 ” 。 20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 项费用。 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 主要包括占地费、维修费、租赁费 等 。 长期待摊费用在 预计受益期间 按直线法 摊销 , 若收益期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照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 3 年)进行摊销 。 21 、 长期资产 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 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 长期 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 表日判断 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 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 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 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 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 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 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 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 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 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 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 期 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 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 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 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 2 、职工薪酬 本集团职工薪酬 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及其他长期职工 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 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 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 费、工伤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 等。本集团在 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 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 业保险以及年金等, 相应的 应缴存金额 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 出给予补偿的建议, 在本集团 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 辞退福利时,和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 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 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 与 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集团将自职工停止提供 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 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 计划 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23 、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 1 )该义务是本集 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 3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 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 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 面价值。 2 4 、股份支付 ( 1 ) 股份支付的 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 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 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 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 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 按直线法计算 计入 相关成本或费用 / 在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 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 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 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 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 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 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 股东 权 益。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