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ST煤气:拟置出资产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14年-2016年1月)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 拟置出资产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14 年- 2016 年 1 月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 拟置出资产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目 录 页 次 一、 审计报告 1 - 2 二、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1 - 2 利润表 3 财务报表附注 1 - 62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 拟置出资产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殊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于 1998 年 12 月经批 准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母公司为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集团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140000100069593 。公司 2000 年 6 月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所属行业为煤炭 开 采 和洗 选业。 截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止 ,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 513,747,000 股,注册资本为 513,747,000.00 元,注册地:山西省太原市和平南路 83 号,总部地址:山西省太原 市和平南路 83 号。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原煤及洗精煤的生产和销售。 公司拟将截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止主要经营业务所涉及的资产、负债(简称“拟置 出 资产”) 对外置出,应交税费、应付债券-公司债及相关利息不在拟置出资产范围, 除此之外的其他资产负债均属于本次拟置 出资产范围。本报告中的财务报表及相关 附注均按拟置出资产所确定的范围 编制。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批 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财务报表编制是 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 “ 企业会计准则 ” ),以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 —— 财务报告的一般 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本财务报表中拟置出资产各期末资产负债表为按上述拟置出资产范围编制的汇总备 考财务报表,拟置出资产各期利润表为公司各期利润表中剔除公司债利息费用影响 后所编制的备考利润表。 (二) 持续经营 公司不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 拟置出资产 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 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拟置出资产为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的资产负债,均按公司既已制定的会计政策及会计 估计执行。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 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 策和会计估计 , 详见本附注 “ 三 、( 十九 )收入 ” 。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 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 拟置出资产 于 报告期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有关信息。 (四)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本报告期为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 (五) 营业周期 本公司 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六)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七)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 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 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 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 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 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 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 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 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经 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八)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 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 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九)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 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 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 ( 2 )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 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 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 3 )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 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 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 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 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 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 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 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 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 出,计入当期损益。 ( 5 )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 计量。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 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 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 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 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1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 2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 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 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 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 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 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 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 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 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 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 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 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 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 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 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 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 实 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 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 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 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 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 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 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 2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十)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7、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金额占应收款项期末余额10%以上。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 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 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 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8、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的 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分析法 依据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 年以内(含 1 年) 2 2 1 - 2 年(含 2 年) 5 5 2 - 3 年(含 3 年) 10 10 3 - 4 年(含 4 年) 20 20 4 - 5 年(含 5 年) 20 20 5 年以上 30 30 9、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对于存在明显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单独计提坏账准 备。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坏账准备。 (十一) 存货 10、 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 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等。 11、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 按 加权平均法 计价。 12、 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 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 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 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 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 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 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 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 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 资产负债表日 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13、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14、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 1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 ( 2 )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 (十二)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 ( 1 )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 出售; ( 2 )公司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 批准的,已经取得股东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 3 )公司已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 4 )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十三) 长期股权投资 15、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 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 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 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 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 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16、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 1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 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 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 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 资成本。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 的初始投资成本。 ( 2 )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 初始投资成本。 17、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 1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 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 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 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 2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 额, 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 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 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 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 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 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 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 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 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 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 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 当期投资损失。 (十四) 固定资产 18、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 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 1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 2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19、 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 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 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 有权 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10 - 40 3 2.43 - 9.70 专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7 - 15 3 6.47 - 13.86 通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6 - 18 3 5.39 - 16.17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6 - 12 3 8.08 - 16.17 矿井建筑物 按产量吨煤计提 2.5 元 / 吨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10 - 40 3 2.43 - 9.70 专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7 - 15 3 6.47 - 13.86 通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6 - 18 3 5.39 - 16.17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6 - 12 3 8.08 - 16.17 20、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 入资产: ( 1 )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 2 )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 允价值; ( 3 )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 4 )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 差异。 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 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 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用 。 (十五)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 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 办理竣 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 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 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 折旧额。 (十六) 借款费用 2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 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 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 为费用,计入当期 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 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 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 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 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 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 经开始。 2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 费 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 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 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 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2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 续超过 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 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 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24、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 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 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 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 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 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十七) 无形资产 25、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 1 )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 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 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 2 )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 产,不予摊销。 26、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土地使用权 50 年 土地使用权证登记年限 专有技术 3 - 5 年 按技术更新情况估计 采矿权 资源可采年限 资源储量勘测报告 软件 3 - 5 年 按软件更新情况估计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7、 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 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 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28、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 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 有用性; (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 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十八) 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 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 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 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 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 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 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 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 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 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 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 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 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 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 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十九)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 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包括 土地租赁费和租赁房屋装修费。 29、 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30、 摊销年限 土地租赁费用、租赁房屋装修费按租赁期摊销,摊销年限为 20 - 50 年。 (二十) 职工薪酬 3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 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 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3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 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 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 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 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 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一) 收入 34、 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一般原则: ( 1 )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 2 )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 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 3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 4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 5 )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5、 具体原则 当地销售的产品是由财务部收到预付货款后,根据合同及相关证明,给销售部、 客户下达提货单。客户提货后,销售人员将销售量、合同、结算价格等资料报 财务部。通过铁路外销的产品是在与客户签订合同后,计划管理部根据客户预 付款情况、铁路运输车辆调运情况安排货物装车。 财务部收到相关结算资料后,确认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 购货方,开具销售发票,确认销售收入。 (二十二) 政府补助 36、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 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 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 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政府补助文件已明确规定 补助对象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37、 确认时点 公司收到政府补助款项或取得政府补助文件时进行确认。 38、 会计处理 与资产 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 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 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本 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二十三)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 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 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 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 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 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 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 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 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 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 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 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二十四) 租赁 39、 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 1 )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 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 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 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 2 )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 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 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 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 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40、 融资 租赁会计处理 ( 1 )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 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 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 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 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 2 )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 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 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 租赁款 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二十五) 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煤矿维简费、煤炭生产安全费用 1 、 标准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煤炭工业局晋财建 [2004]320 号关于印发《煤炭生 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 定》,公司按 8.50 元 / 吨计提维简费,其中 2.5 元 / 吨计入累计折旧。 2 、 会计处理方法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3 号》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 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 4301 专项 储备’科目。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 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 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 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 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 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 项目反映。企业提取的维简费和其他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二十六)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 更 4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重 要会计 政策 未发生变更。 4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重 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四、 税项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 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 为应交增值税 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1% 、 7%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25% 资源税 按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缴 8% 五、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者均为人民币元 ) (二十七) 货币资金 项 目 2016.1.31 2015.12.31 2014.12.31 库存现金 131,643.81 252,826.82 65,852.69 银行存款 61,793,464.93 30,119,773.53 1,954,944,232.85 其他货币资金 170,554,481.56 320,800,000.00 780,093,915.00 合 计 232,479,590.30 351,172,600.35 2,735,104,000.54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 目 2016.1.31 2015.12.31 2014.12.31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70,554,481.56 320,800,000.00 780,093,915.00 合 计 170,554,481.56 320,800,000.00 780,093,915.00 (二十八) 应收票据 43、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项 目 2016.1.31 2015.12.31 2014.12.31 项 目 2016.1.31 2015.12.31 2014.12.31 银行承兑汇票 73,050,000.00 65,492,480.80 431,804,493.52 商业承兑汇票 合 计 73,050,000.00 65,492,480.80 431,804,493.52 44、 本报告期 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项 目 2016.1.31 2015.12.31 2014.12.31 银行承兑汇票 27,650,000.00 27,650,000.00 46,390,000.00 合 计 27,650,000.00 27,650,000.00 46,390,000.00 45、 本报告期 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 目 2016.1.31 2015.12.31 2014.12.31 期末终止确 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 确认金额 年末终止确认 金额 年末未终止 确认金额 年末终止确认 金额 年末未终止 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734,304,781.00 518,834,728.18 388,637,387.00 商业承兑汇票 39,064,029.48 36,064,029.48 合 计 773,368,810.48 554,898,757.66 388,637,387.00 46、 本报告期 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 无 (二十九) 应收账款 47、 应收账款分类 类 别 201 6 . 1 . 31 201 5 .12.31 201 4 .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 ) 金额 计 提 比例( % ) 金额 比例( % ) 金额 计 提比 例( % ) 金额 比例( % ) 金额 计 提 比例 ( % ) 单项金额重大 并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318,022,173.04 81.21 16,395,830.13 5.16 301,626,342.91 320,027,625.48 81.31 16,435,939.18 5.14 303,591,686.30 291,074,785.54 79.83 14,666,099.28 5.04 276,408,686.26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款 73,561,314.68 18.79 73,561,314.68 100.00 73,561,314.68 18.69 73,561,314.68 100.00 73,561,314.68 20.17 73,561,314.68 100.00 合 计 391,583,487.72 100.00 89,957,144.81 301,626,342.91 393,588,940.16 100.00 89,997,253.86 303,591,686.30 364,636,100.22 100.00 88,227,413.96 276,408,686.26 说明: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基本为五年以上款项,考虑到款项难以收回,公司已单独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 龄 2016.1.31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 1 年以内 265,637,951.97 5,312,759.04 2.00 1 至 2 年 7,171,016.60 358,550.83 5.00 2 至 3 年 4,359,609.47 435,960.95 10.00 3 至 5 年 19,675,191.89 3,935,038.38 20.00 5 年以上 21,178,403.11 6,353,520.93 30.00 合 计 318,022,173.04 16,395,830.13 账 龄 2015.12.31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 1 年以内 267,643,404.41 5,352,868.09 2.00 1 至 2 年 7,171,016.60 358,550.83 5.00 2 至 3 年 4,359,609.47 435,960.95 10.00 3 至 5 年 19,675,191.89 3,935,038.38 20.00 5 年以上 21,178,403.11 6,353,520.93 30.00 合 计 320,027,625.48 16,435,939.18 账 龄 2014.12.31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 1 年以内 232,257,207.55 4,645,144.15 2.00 1 至 2 年 4,604,833.03 230,241.65 5.00 2 至 3 年 30,549,648.22 3,054,964.82 10.00 3 至 5 年 3,631,803.56 726,360.71 20.00 5 年以上 20,031,293.18 6,009,387.95 30.00 合 计 291,074,785.54 14,666,099.28 48、 本报告期 计提、转回或收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2016 年 1 月转回 坏账准备金额 40,109.05 元 , 2015 年计提 坏账准备金额 1,769,839.90 元 , 2014 年计提 坏账准备金额 2,513,727.31 元。 49、 本报告期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报告期无实际核销 应收账款 的 情况 。 50、 本报告期 应收账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名情况 2016 年 1 月 31 日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占应收账款合 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02,311,347.43 26.13 2,046,226.95 山东钢铁集团济钢板材有限公司 75,746,783.65 19.34 1,514,935.67 本溪北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32,998,568.44 8.43 659,971.37 天津铁厂 16,516,508.99 4.22 3,179,957.45 太原顺捷煤焦有限公司 12,854,123.46 3.28 3,856,237.04 合 计 240,427,331.97 61.40 11,257,328.48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 年 末余额 应收账款 占应收账款合 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69,286,083.07 43.01 3,428,970.50 本溪北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43,028,166.10 10.93 860,563.32 天津铁厂 16,516,508.99 4.20 3,179,957.45 太原顺捷煤焦有限公司 12,854,123.46 3.27 3,856,237.04 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0,127,972.29 2.57 202,559.45 合 计 251,812,853.91 63.98 11,528,287.76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 年末余额 应收账款 占应收账款合 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山东钢铁股份济南分公司 62,244,489.80 17.07 1,244,889.80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59,312,652.56 16.27 1,186,253.05 天津铁厂 19,716,508.99 5.41 394,330.18 单位名称 年末余额 应收账款 占应收账款合 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河北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 12,387,150.24 3.40 247,743.00 山西焦炭集团国内贸易 有限公司 6,011,831.81 1.65 120,236.64 合 计 159,672,633.40 43.80 3,193,452.67 (三十) 预付款项 5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 龄 20 16 . 1 . 31 20 15 .12.31 20 14 .12.31 账面余额 比例 (%) 账面余额 比例 (%) 账面余额 比例 (%) 1 年以内 12,864,330.44 86.43 12,768,933.70 86.34 3,156,404.53 68.72 1 至 2 年 2,000,000.00 13.44 2,000,000.00 13.52 1,415,301.67 30.81 2 至 3 年 1,200.00 0.03 3 年以上 20,099.81 0.1 3 20,099.81 0.14 20,099.81 0.44 合 计 14,884,430.25 100.0 0 14,789,033.51 100.00 4,593,006.01 100.00 52、 本报告期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 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2016 年 1 月 31 日 预付对象 期末余额 占预付款期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北京桦晋万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9,979,620.00 67.05 蒲县财政局 2,000,000.00 13.44 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蒲县分公司 1,776,002.97 11.93 中煤科工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330,000.00 2.22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西临汾石油公司 200,000.00 1.34 合 计 14,285,622.97 95.98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预付对象 年 末余额 占预付款 年 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北京桦晋万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9,979,620.00 67.48 预付对象 年 末余额 占预付款 年 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蒲县财政局 2,000,000.00 13.52 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蒲县分公司 1,720,755.62 11.64 中煤科工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330,000.00 2.23 中油华北太原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218,400.00 1.48 合 计 14,248,775.62 96.35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