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天弘鑫动力: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年6月)

时间:2016年06月20日 16:02:15 中财网










天弘
鑫动力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基金管理人: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
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
:二









重要提示





天弘
鑫动力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由原天弘
深证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以下简称“深证成指基金”)转型而成。



201
5

4

22

天弘深证成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
通过

并经
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函【
2014

1249
号文
变更注册,
深证成指
基金由指数型
LOF
基金转为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
围和策略、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天弘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
5

5

7
日起
,由《天弘深证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合同》
修订而成的《天弘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
变更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接受本基金转型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
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
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
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
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
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
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基
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


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
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并非保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并不能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不会产生亏
损。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
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



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管
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
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
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
6
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
6

月结束之日后的
45
日内公告。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6

5

7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
6

3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绪言 .......................................................... 4
二、释义 .......................................................... 5
三、基金管理人 .................................................... 9
四、基金托管人 ...................................................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5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 ............................................... 54
七、基金的存续 ................................................... 55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56
九、基金的投资 ................................................... 66
十、基金的融资融券 ............................................... 74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 75
十二、基金的业绩 ................................................. 80
十三、基金的财产 ................................................. 81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 82
十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87
十六、基金费用与税收 ............................................. 89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91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 92
十九、风险揭示 ................................................... 98
二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01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03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25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39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 141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48
二十六、备查文件 ................................................ 149

一、绪言




《天弘
鑫动力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
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
息披露办法》


)以及《
天弘
鑫动力灵活配

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
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
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
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
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
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天弘
鑫动力灵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
、深证成指基金:指天弘深证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3

基金管理人:指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基金托管人:指
中国
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

天弘
鑫动力灵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天弘
鑫动力灵
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7

招募说明书:指

天弘
鑫动力灵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的更新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20
12

1
2

28

经第十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三十
次会议
修订
,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
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6

8

颁布、同年
7

1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
1
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
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15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
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8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
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
1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2

销售机构:指
天弘
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
3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
非交易过户



2
4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天弘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或接受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本基金的基
金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
5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6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
7

基金转型:
指对包括深证成指基金转为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终止上市,
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天弘深证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



金合同》,并更名为“天弘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一系列事项
的统称


28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天弘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生效
之日即深证成指基金终止上市之日,原《天弘深证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2
9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

存续期:
指《
天弘深证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起至《天弘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之间的不定
期期限


3
1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2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
3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3
4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
5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
6

《业务规则》:
指基金管理人及登记机构
有关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

的相关业务规则


3
7

申购:指
基金合同生效
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
8

赎回:指
基金合同生效
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39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
0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
1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受理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2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
3

元:指人民币元


4
4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
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
5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
6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
7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4
8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49

指定
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
媒介


5
0

不可抗力:指本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
A

1704
-
241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59
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
A

16



成立日期:
2004

11

8



法定代表人:
井贤栋


联系电话:(
022

83310208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批准(证监基金字
[2004]164
号),于
2004

11

8
日成立。公司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
5.143
亿元,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51%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6.8%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6%


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5.6%


新疆天瑞博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新疆天惠新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新疆天阜恒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新疆天聚宸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井贤栋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历任太古饮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州
百事可乐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阿里巴巴(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
公司首席运营官。现任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卢信群先生,副董事长,硕士研究生。

历任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现任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君正
国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董事。



袁雷鸣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专员。现
任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总经理。



屠剑威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法律
事务处案件管理科副科长、香港永亨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法律合规监察部经理、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规部助理总裁、永亨银行(
中国)有限公司法律合
规部主管。现任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及合规部资深总监。



付岩先生,董事,大学本科。历任北洋(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期货部
交易员,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天津证券部投资部职员,顺驰(中国)地
产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高级经理、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
理。现任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业务部总经理。



郭树强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
易主管、基金经理、研究总监、机构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机构投
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公司管委会委员、公司总经理
助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魏新顺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历任天津市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处副
处长,天津市政府法制办经济法规处处长,天津达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天
津英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张军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中国经济研究
中心主任。



贺强先生,独立董事,本科。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2
、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李琦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研究生。历任天津市民政局事业处团委副书
记,天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天津市外经贸委办公室干部,天津信托有限
责任公司条法处处长、总经理助理兼条法
处处长、副总经理
,本公司董事长。




张杰先生,监事,
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现任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锡林浩特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长,锡林郭勒盟君正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乌海市君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内蒙
古中鑫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坤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方隽先生,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厦门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门经
理、福建立信闽都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厦门分所副
主任会计师,现任芜湖
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韩海潮先生,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三峡证券天津白堤路营业部、勤俭
道营业部信息技术部经理,亚洲证券天津勤俭道营业部营运总监。现任本公司
运营总监、信息技术总监。



张牡霞女士,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新华社上海证券报财经要闻部记者、
天弘基金市场部电子商务专员、电子商务部业务拓展主管、总经理助理。现任本
公司互联网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




付颖女士,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天弘基金监察稽核部信息披露专员、法务
专员、合规专员、高级合规经理、部门主管。现任本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



3
、高级管
理人员基本情况


郭树强先生,董事,总经理,简历参见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陈钢先生,
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华龙证券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经理,
北京宸星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经理,兴业证券公司债券总部研究部经理,银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高级经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
投资经理。

2011

7
月份加盟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资深基金经理、
固定收益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分管本公司固定收益投资业务。



周晓明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院设计中心及
其下属北京标准股份制咨询公司经
理,万通企业集团总裁助理,中工信托有限公
司投资部副总,国信证券北京投资银行一部经理,北京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嘉
实基金市场部副总监、渠道部总监,香港汇富集团高级副总裁,工银瑞信基金市
场部副总监,嘉实基金产品和营销总监,盛世基金拟任总经理。

2011

8
月加
盟本公司,同月被任命为本公司首席市场官,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分管本公司



互联网综合业务及战略产品业务。



张磊先生,
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清华兴业投资管理公司证券分析师,
嘉实基金基金直销经理,泰信基金北京理财中心经理,华夏基金机构理财部总经
理,九鼎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和合伙人,北京杰思汉能资产管理公司执行
总裁。

2012

10
月加盟本公司,
2012

11
月任命为本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
本公司副总经理,分管本公司
股权投资
业务。



童建林先生,督察长,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历任当阳市产权证券交易中
心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宜昌总部财务主管、宜昌营业
部财务部经理、公司财务会计总部财务主管,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总部财
务项目主管,本公司基金会计、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现任
本公司督察长。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姜晓丽女士,经济学硕士,
7
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本公司债券研究员兼
债券交易员,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债券研究员兼交易员,本公司固定收
益研究员,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天弘永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安康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稳
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天弘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天弘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新价值灵活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裕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钱文成先生,理学硕士,
10
年证券从业经验。自
2007

5
月加盟本公司,历
任本公司行业研究员、高级研究员、策略研究员、研究主管助理、研究部副主
管、研究副总监、研究总监、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天弘周期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3

5
月至
2016

2
月期间)。现任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安康养老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



新活力灵活
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普惠养老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天弘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鑫安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
弘裕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王林先生,工商管理硕士,
15
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分析师、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投资经理、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

2
014

11
月加盟本公司,历任本公司机构投
资部副总经理,现任天弘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
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4

18
日,姜晓丽女士已结束休假,并正式恢复履行本基金基金经理
职务。关于姜晓丽女士休假期间的职务授权安排事宜,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

2015

11

6
日在官方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5
、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


陈钢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联席主席、固定收益总监兼
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陈勤先生,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决策委员会联席主席、股票投资总监兼
机构投资总监。



姜文涛先生,本公司投资管理事业二部总监,基金经理。



钱文成先生,基金经理。



刘冬先生,基金经理。



肖志刚先生,本公司投资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陈国光先生,基金经理。



王登峰先生,基金经理。



姜晓丽女士,基金经理。



王林先生,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
注册或
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
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法律法规及
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和《基金合同》约定
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遵守法律的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
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活动,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基金管理人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依法禁止从事以下行为:



1

将其自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
的其他行为。



2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勤勉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他人或任何其他
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

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资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1
、风险管理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
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保持高度的独
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
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
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5
)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
内部风险控制与公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2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
理层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
稽核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
)董事会:
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的合法合规
运营、内部控制、风险管理,
从而控制公司的整体运营风险;



2
)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及时向
审计与风险



控制委员会
提交有关公司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报告;



3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制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
方案和基本的投资策略;



4

风险管理委员会

根据公司总体风险控制目标,分配各业务和各环节
风险控制目标和要求;落实公司重大风险管理的决定或决议;听取并讨论会议成
员的报告;对会议成员提出的或发现的已经存在的风险点,在充分讨论、协调基
础上形成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对潜在风
险点分析讨论,拟定应对措施;对发生
的风险事件和重大差错,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风险定级、划分责任,向总
经理办公会报告




5
)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
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提供合规控制标准,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
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6
)风险管理部:通过投资交易系统的风控参数设置,保证各投资组合的
投资比例合规;参与各投资组合新股申购、一级债申购、银行间交易等场外交易
的风险识别与评估,保证各投资组合场外交易的事中合规控制;负责各投资组合
投资绩效、风险的计量和控制




7
)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

各部门的
部门
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
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
、内部控制制度综述



1
)风险控制制度


公司风险控制的目标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定和公司各项规
章制度,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不断提高经营管
理水平,在风险最小化的前提下,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建立行之有
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制度,确保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健康运行与公司财产的安全
完整;维护公司信誉,保持公司的良好形象。针对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包括政
策和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和职业道德风险,分别制定严格防范措施,并制定岗位
分离制度、空间分离制度、作业流程制度、集中交易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资料
保全制度、保密制度和独立的
监察稽核制度等相关制度。





2
)监察稽核制度


监察稽核工作是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重要环节。公司设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

督察长全面负责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可在授权范围内列席公司任何会议,调阅
公司任何档案材料,对基金资产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情况进行
内部监察、稽核
,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

如发现公司
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监察稽核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并协助督察长工作。监察稽核部具有独
立的检查权、独立的报告权、知晓权和建
议权。具体负责对公司内部风险控制

度提出修改意见,并提交
风险管理委员会
;检查公司各部门执行内部管理制度的
情况;监督公司资产运作、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监督基金财产
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调查公司内部的违规事件;协助监管机关调查
处理相关事项;负责员工的离任审计;协调外部审计事宜等。




3
)内部
会计
控制制度


建立了基金会计的工作制度及相应的操作控制规程,确保会计业务有章可循;
按照相互制约原则,建立了基金会计业务的复核制度以及与托管行相关业务的相
互核查监督机制;为了防范基金会计在资金头寸管理上出现透支风险,制定了资
金头寸管理制
度;为了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公司严格规范基金清算交割工作,
并在授权范围内,及时准确地完成基金清算;强化会计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和考核制度;为了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散失和泄密,制定了完善的档案保管和
财务交接制度。



4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
)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
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
监察稽核工作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
新;



2
)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公司建立、健
全了各项制度,
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
不同岗位之
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公司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



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
减少风险;



4
)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公司
建立了
风险管理
委员会
,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
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
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
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做
出决策;



5
)建立内部监控系统


公司
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
统、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
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
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市场
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
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
)提供足够的培训


公司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
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5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本公司确知建立、维护、维持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的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将根据市
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洪渊

2、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98人,平均年龄
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
高级技术职称。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
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
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
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
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
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
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
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
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
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
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5年12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
券投资基金522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一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
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49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
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
泛好评。


4、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基金托管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3) 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
立;

(4)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
交割事宜;

(6)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7)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1)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职责。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
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
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
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
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
作为重要工作来做。继2005、2007、2009、2010、2011、2012、2013、2014年
八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SAS70(审计
标准第70号)审阅后,2015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第九次通过ISAE3402(原SAS70)审阅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


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
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
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
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
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
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
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
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
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
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
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
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
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
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
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
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
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
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
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托管的基金资产、托管人的自有资产、托管
人托管的其他资产应当分离;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应相对独立,适当分
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
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
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
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
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
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
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
“互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
“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
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
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
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
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
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
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
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了基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
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应急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除了在数据服务端和
应用服务端实时同步备份与数据更新外,资产托管部还建立了操作端的异地备
份中心,能够确保交易的及时清算和交割,保证业务不中断。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
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
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
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
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
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
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
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
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
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
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
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
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
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
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
人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
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
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
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
有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


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
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
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
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
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
A

1704
-
241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59
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
A

16



法定代表人:井贤栋


电话:(
022

83865560


传真:(
022

83865563


联系人:司媛


客服电话:
400
-
710
-
9999
(免长途话费)



2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
号月坛大厦
A

25



电话:(
010

83571789


传真:(
010

83571900


联系人:申向阳



3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66

30

E
-
F
单元


电话:(
021

50128808


传真:(
021

50128801


联系人:涂远宏



4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0
号富力中心写字楼第
10

08
单元


电话:(
020

38927920


传真:(
020

38927985


联系人:袁宇鹏




5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上交易系统


本公司网上
交易
系统包括官方网上
交易
系统
、移动客户端等。投资者可以通

上述系统办理基金
账户开立、申购

赎回
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
则请登录本公司
官方


www.
thfund
.com
.cn
查询。



2

其他销售
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法定代表人:
姜建清


电话:
010
-
66105799


传真:
010
-
66107914


联系人:
李鸿岩


客服电话:
95588


网站:
www.icbc.com.cn



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法定代表人:
李国华


电话:
010
-
68858095


传真:
010
-
68858117


联系人:
文彦娜


客服电话:
95580


网站:
www.psbc.com



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法定代表人:
常振明


电话:
010
-
65557046


传真:
010
-
65550827



联系人:
迟卓


客服电话:
95558


网站:
bank.ecitic.com



4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华夏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华夏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建


电话:
010
-
85238667


传真:
010
-
85238680


联系人:
刘军祥


客服电话:
95577


网站:
www.hxb.com.cn



5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城区
南城路
2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城区南城路
2



法定代表人:
何沛良


电话:
0769
-
961122


传真:
0769
-
22320896


联系人:
杨亢


客服电话:
0769
-
961122


网站:
www.drcbank.com



6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市湖滨北路
101
号商业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厦门市湖滨北路
101
号商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世群


电话:
0592
-
2275261


传真:
0592
-
5061952


联系人:
刘冬阳


客服电话:
400
-
858
-
8888



网站:
www.xmbankonline.com



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平安金融大厦
9



法定代表人:
孙建一


电话:
021
-
38637673


传真:
021
-
50979507


联系人:
张莉


客服电话:
95511
-
3


网站:
bank.pingan.com



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办公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法定代表人:
陆华裕


电话:
0574
-
89068340


传真:
0574
-
87050024


联系人:
胡技勋


客服电话:
96528

962528


网站:
www.nbcb.com.cn



9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
闫冰竹


电话:
010
-
66223587


传真:
010
-
66225309


联系人:
谢晓华


客服电话:
95526


网站:
www.bankofbeijing.com.cn



10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中山路
288



办公地址:
南京市中山路
288



法定代表人:
林复


电话:
025
-
86775335


联系人:
刘晔


客服电话:
40088
-
96400


网站:
www.njcb.com.cn/



1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杭州庆春路
288



办公地址:
浙江杭州庆春路
288



法定代表人:
张达洋


电话:
0571
-
87659546


联系人:
毛真海


客服电话:
95527


网站:
www.czbank.com



12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23



法定代表人:
李玮


电话:
021
-
20315255


传真:
021
-
20315137


联系人:
马晓男


客服电话:
95538


网站:
www.qlzq.com.cn



13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办公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奥体中心北侧)


法定代表人:
杜庆平


电话:
022
-
28451922



传真:
022
-
28451892


联系人:
胡天彤


客服电话:
400
-
6515
-
988


网站:
www.bhzq.com.cn



1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10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电话:
021
-
23219000


传真:
021
-
23219100


联系人:
李笑鸣


客服电话:
95553


网站:
www.htsec.com



15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法定代表人:
杨宇翔


电话:
0755
-
22626391


传真:
0755
-
82400862


联系人:
石静武


客服电话:
400
-
881
-
6168


网站:
www.pingan.com



1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法定代表人:
徐浩明


电话:
021
-
22169999


传真:
021
-
22169134


联系人:
刘晨



客服电话:
400
-
888
-
8788

10108998


网站:
www.ebscn.com



17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

41



办公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



法定代表人:
杜航


电话:
010
-
64818301


传真:
0791
-
86770178


联系人:
戴蕾


客服电话:
400
-
886
-
6567


网站:
www.avicsec.com



18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41
-
42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41
-
42



法定代表人:
卢长才


电话:
0755
-
83199599


传真:
0755
-
83199545


联系人:
袁媛


客服电话:
0755
-
83199511


网站:
www.csco
.com.cn



1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法定代表人:
陈有安


电话:
010
--
66568888


传真:
010
--
66568536


联系人:
田薇



客服电话:
400
-
8888
-
888


网站:
www.chinastock.com.cn



2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
38
-
45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
38
-
45



法定代表人:
宫少林


电话:
0755
-
82943666


传真:
0755
-
82943636


联系人:
黄婵君


客服电话:
400
-
8888
-
111

95565


网站:
www.newone.com.cn



21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法定代表人:
许刚


电话:
021
-
20328704


传真:
021
-
50372474


联系人:
王炜哲


客服电话:
400
-
620
-
8888


网站:
www. bocichina.com
.cn



22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



办公地址:
上海市四川中路
213
号久事商务大厦
7



法定代表人:
龚德雄


电话:
021
-
53
686
888


传真:
021
-
53686100

021
-
53686200
0


联系人:
许曼华


客服电话:
021
-
962518


网站:
www.
962518
.com




23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15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1501


法定代表人:
刘汝军


电话:
010
-
83561146


传真:
010
-
83561094


联系人:
卢珊


客服电话:
400
-
698
-
9898


网站:
www.xsdzq.cn



2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4
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电话:
010
-
65183880


传真:
010
-
65182261


联系人:
张颢


客服电话:
400
-
8888
-
108


网站:
www.csc108.com



2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
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胡运钊


电话:
027
-
65799999


传真:
027
-
85481900


联系人:
奚博宇


客服电话:
400
-
888
-
8999


网站:
www.95579.com



26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常熟路
171




办公地址:
上海市长乐路
989

40F


法定代表人:
储晓明


电话:
021
-
54041654


传真:
021
-
33388217


联系人:(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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