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长信利鑫:关于A份额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利鑫A份额 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6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信利鑫分级债(场内简称:长信利鑫) 基金主代码 16300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6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 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 律文件 赎回起始日 2016年6月23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利鑫A 利鑫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3004 150042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 是 否 2.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年内,利鑫A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满 6个月开放一次,开放日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 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按照《基金合同》的 规定,2016年6月23日为利鑫A的最后一个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及开放日,该 日仅开放利鑫A份额的赎回业务。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 赎回的,开放日为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3.日常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场外赎回利鑫A份额时,投资者的最低赎回份额为1份, 即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份;投资者当日 持有份额减少导致在销售机构同一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注册登 记机构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平台赎 回本基金遵循上述规则;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销售机 构办理赎回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 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 4.2赎回费率 利鑫 A 不收取 赎回 费用 。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赎回价格为“确定价”原则,即利鑫A的赎回价格以人民币1.0000 元为基准进行计算。 (2)投资者可多次提交赎回申请,在每一个开放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的全部利鑫A份额(包括利鑫A因本次基金份额折算增加的份额数)均可申请赎 回。 (3)在每一个开放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即 T+1 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利鑫 A 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 (4)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 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顺延赎回。 4.基金销售机构 4.1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的直销机构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含直销网点与网上交易)。 4.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汉口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德邦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东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华福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华宝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江海证券有限公 司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 平安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天相投资顾问 有限公司 、 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兴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 中山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 顾问有限公司 、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天天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 、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大泰金石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上海凯石财 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利鑫B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 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利鑫 A 和利鑫 B 的基金份额 参考净值以及各自的基金份额累计参考净值。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5年期届满,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基金名称变更为“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本基金的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利鑫A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披露的特别说明 利鑫A开放日,按照折算比例调整利鑫A基金份额,同时将利鑫A的基金份 额净值调整至1.0000元。 利鑫A开放日当日通过本公司网站以及指定报刊披露的净值仍然为折算日 前一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并不是折算调整至1.0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方便投资者办理赎回业务,利鑫A开放日当日通过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及销 售机构披露的净值为折算调整至1.0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对应查询到的持有 的基金份额为折算调整后的基金份额。 开放日当日,利鑫A按照1.0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办理赎回。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利鑫A的最后一个开放日即2016年6月23日办理其赎回 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在2016 年2月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长信利鑫分 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投资者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cxfund.com.cn)查阅《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年内,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 利鑫A、利鑫B两级份额,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2:1。利鑫A根据《基金合同》 的规定获得约定收益,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利鑫 B在5年的封闭期内封闭运作,本基金在扣除利鑫A的应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收 益归利鑫B享有,亏损以利鑫B的资产净值为限由利鑫B承担,超出利鑫B资产 净值的亏损部分则全部由利鑫A承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5年期届满,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将不再进行基金份额分级。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年内利鑫A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与其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原则上为自《基金合同》成立之日起每满6个月的 最后一个工作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个月折算一次,利鑫A在每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利鑫A份额 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具体的折算方式及折算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 关公告。 (4)利鑫B的份额数为212,098,093.19份,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 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年内,基金管理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利 鑫A进行份额折算,并确保开放日利鑫A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基金份 额持有人持有的利鑫A的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在每一个开放日的下一个 工作日,即T+1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利鑫A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具 体的确认计算方法及确认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利鑫B自2016年6月21日上午9:30分至 10:30分停牌1小时。 (6)利鑫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2015年12月24日至 2016年6月23日期间,利鑫A的年收益率(单利)为2.45%。根据第九个开放 日,即2015年12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 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0%的1.1倍加0.8%进行设定。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利鑫A的年收益率将在每个开放日设定一次并公 告。利鑫A在本次开放日后的年收益率将根据利鑫A的本次开放日,即2016年 6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 利率的1.1倍加0.8%进行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利鑫A的年收益率(单利)=1.1×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0.8% 利鑫A的年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 如届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对1年期银行存款利息征收利息税,则利鑫A 的年收益率(单利)的计算公式中“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指征税后的利率。 因利鑫A将于2016年6月24日日终转换后被默认转入“长信利鑫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份额,故本次的约定收益适用于2016年6月24日当日。 利鑫A收益率计算的具体规定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 (7)2016年6月23日即利鑫A的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 的份额赎回。若投资者不做选择,其持有的利鑫A份额将在2016年6月24日日 终转换后被默认转入长信利鑫(LOF)份额。 (8)有关利鑫A本次开放日开放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 公告。 (9)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66了解本基金的相关事 宜。 (10)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6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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