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东方财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时间:2016年06月21日 20:04:52 中财网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低风险
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规
定,对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8,000.00万元的部分超募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理
财产品事项进行了尽职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249号)核准,东方财富于
2010年3月以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0.58元,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42,0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2,474.8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129,555.2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于2010年3月12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第10496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
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的精神,公司于2011年4月1日将发行权
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广告费、路演费等已在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中列支的所涉资


金900.25万元补交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1、2010年11月19日,东方财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拟使用超募资金46,214.82万元建设研发基地和金
融信息服务中心项目。2010年11月19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
意该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2010年12月9日,东方财富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2、2011年1月9日,东方财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元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2011年1月9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使用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该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已经实施完毕。


3、2011年6月21日,东方财富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拟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
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负责东方财富金融数据机构服务平台系统项目的具体建设
和运营管理工作。2011年6月22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使用
该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该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
实施完毕。


4、2012年2月24日,东方财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元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2012年2月24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使用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该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已经实施完毕。


5、2013年8月1日,东方财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
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进行增资。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该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6、2014年1月6日,东方财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1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研发基地和金融信息服务中心超募资金投
资项目并使用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超募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研发基地和
金融信息服务中心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自有资金 20,000 万元,置换已投
入上海东方财富置业有限公司的超募资金。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已经
完成了相关置换工作。


7、2015年1月25日,东方财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10,000万
元超募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已经完成
上述理财产品的购买,该理财产品已于2016年1月27日到期,相关超募资金已
划转至东方财富募集资金专户。


8、2015年3月23日,东方财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及相关利息共计10,330 万元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截至本核查意见出
具之日,公司已经完成上述理财产品的购买,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9月24
日到期,相关超募资金已划转至东方财富募集资金专户。


9、2015年5月17日,东方财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的议案》、《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财富证券研究所
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成立基金管理公
司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44,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三个项目;其中20,000万元
将用于对全资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进行增资;4,000万元将用于对
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财富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20,000万元将用于设立
基金管理公司。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已经完成对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上海东方财富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目前公司正在进行基金公
司设立前期筹备工作。


10、公司于2015年10月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使用11,400.00


万元超募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已经完
成上述理财产品的购买。


1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尚有超募资金17,067.21万元及相关利
息约为15,101.26万元(具体金额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未作安排。




二、本次投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
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增加
公司资金管理收益。


2、投资产品情况

(1)产品发行主体: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产品类型:低风险理财产品

(3)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28,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

公司超募资金。


5、审批程序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择机进行购买,因此投资的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长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
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的
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危险、谨慎投资的原则,运用超募资金购买低
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
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适度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较
好的投资回报。




五、法定程序的履行情况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
意见,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金公司认真核查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东方财富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及监
事会意见等,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1、东方财富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
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000.00万元超募资金购
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东方财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已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
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创业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


综上,中金公司同意上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事
项。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孙雷 夏雨扬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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