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泰达货币: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年6月)
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于2005年9月21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161号文核准,基金合同于2005年11月10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本基金的未来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所载 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5月1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3 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 言 .......................................................... 4 二、释 义 .......................................................... 5 三、基金管理人 .................................................... 11 四、基金托管人 .................................................... 20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3 六、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 46 七、基金的转换 .................................................... 52 八、基金的非交易过户和转托管 ...................................... 52 九、基金的投资 .................................................... 54 十、基金的业绩 .................................................... 64 十一、基金的财产 .................................................. 67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69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73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74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6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77 十七、风险揭示 .................................................... 80 十八、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82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84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98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06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108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 110 二十四、备查文件 ................................................. 111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 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 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 指《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指《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招募说明书: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依法对招募说明书定期更新的文件 发售公告: 指《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托管协议: 指《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证券法》: 指2005年10月27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自2006年1月1日 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基金法》: 指2012年12月28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自2013年6月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不时做 出的修订 《信托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运作办法》: 指2014年7月7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2014年8月8 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包括 配套《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 关问题的规定》)及颁布机关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2013年2月17日由中国证监会第二十八次主席办公会 议通过的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2004年6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暂行规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于2004年8月 16日联合发布并实施的《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本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 指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法并依据本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合法取得并持有 本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 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 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法人、社会团体、其它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包括但不限 于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 资产管理机构)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的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 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 基金交易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人: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人 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代销机构: 指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条件并与本基金管 理人签订了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本基金销售服务 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 指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代销机构 基金合同的生效: 指本基金募集完成,符合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并获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本基金合 同生效 基金合同的终止: 指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规定的或者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 终止事由出现时,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终止本基金 合同 募集期限: 指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相关公告中规定的本基金份额的 发售时间段,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 存续期: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至终止日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工作日: 指证券交易场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 指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对本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基 金间转换或其他业务的申请日 T+n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日/天: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认购: 指投资者在本基金募集期内申请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投资者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申请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 管理人购回其所持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间转换: 指在本基金存续期间,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本基 金份额转换为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 行为 巨额赎回: 指基金单个开放日,本基金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包括基金 间转换导致的本基金减少的份额)扣除本基金申购份额和 其它基金转换为本基金份额后的总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 总份额的10%时的情形 销售服务费: 指本基金支付基金销售代理人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营销 广告费、促销活动费、持有人服务费等的费用。本基金对 各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该笔费用 从基金资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基金账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人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本基金的基 金份额及其变更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及转换等业务的基金份额余额及 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投资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 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基金资产总值: 指本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 款及其他财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本基金财产总值减去本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行为 摊余成本法: 指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 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 每日计提损益 基金收益: 指本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 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日收益: 指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收益 基金七日收益率: 指以最近七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 基金份额类别 指本基金根据投资者持有本基金的份额等级,对投资者持 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因此形成 的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 并单独公布各类基金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基金份额的升级 指当投资者在所有销售机构保留的某类基金份额之和达到 上一类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 自动将投资者在所有销售机构保留的该类基金份额全部升 级为上一类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的降级 指当投资者在所有销售机构保留的某类基金份额之和不能 满足该类基金份额最低份额限制时,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 自动将投资者在所有销售机构保留的该类基金份额全部降 级为下一类基金份额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 站及其他媒体 不可抗力: 指本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签署本基金合同之日后发生 的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 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事 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 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 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公司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 年 6月6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弓劲梅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10-66577808 信息披露联系人:陈沛 注册资本:1.8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51%;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 公司:49%。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湘财荷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是中国首批 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截至目前,公司管理着包括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系列基 金、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逆 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信用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泰达宏利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转型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复兴 伟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 金、泰达宏利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 市场基金、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 利同顺大数据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多元回报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三十多只证券投资基金。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弓劲梅女士,董事长。拥有天津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曾担任天津信托 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融资与风险管理部 副部长。现任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 刘建先生,董事。先后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天津财经学院,获法学学士、 经济学硕士学位。1988年至2001年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机构部副 处长;2001年至2003年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清算中心负责人;2003年 至2014年任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机构业务部董事总经理。2014年10月 加盟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4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8月起 任公司总经理。 杨雪屏女士,董事。拥有天津大学工科学士和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硕士学位。 1995年至2003年曾在天津青年报社、经济观察报社、滨海时报社等报社担任记 者及编辑;2003年至2012年就职于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科; 自2012年至今就职于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担任资产管理 部高级项目经理,现任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孙泉先生,董事。拥有天津南开大学经济学学士和经济学硕士学位及美国芝 加哥罗斯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8年任职于天津开发区信托投资公司, 负责信贷和外汇管理工作;1989年任职于天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策研究室, 负责区域发展、国企改革、对外合作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工作;1997年任职于天 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企划部,负责企业发展战略研究和计划经营管理工作; 2001年任职于天津泰达投资控股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泰达控股重组并购、资 源整合、上市筹备和金融类、实业类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现任天津泰达投资控 股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渤海产业基金投资管理公司、恒安标准人寿保险公司和 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何达德先生,董事。毕业于英国伦敦城市大学,取得精算学荣誉理学士学位。 现为宏利行政副总裁及宏利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首席行政总监,宏利资产 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首席行政总监,负责宏利于香港的全线业务,包括个人保 险、雇员福利及财富管理等业务。同时何先生分别为宏利人寿保险(国际)有限 公司及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之董事。现为澳大利亚精算学会及美国精 算学会会员,在寿险及退休顾问工作方面拥有三十多年的丰富经验,其间担任多 个领导层要职。 任赛华女士,董事。毕业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University of Waterloo), 获得数学学士学位,加拿大安大略省会计师公会之特许会计师。任女士于2007 年加盟宏利资产,曾任首席行政事务总监,现担任宏利资产亚洲区零售经销部主 管。早年任女士曾任职于亚洲和加拿大的著名国际投资银行、会计事务所及省级 退休金委员会,监管托管业务的销售及担任全球基金服务客户关系管理、新业务 发展及会计等高级职务。2013年6月至2015年4月担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监事。 杜汶高先生,董事。毕业于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持有数学及管理科学理学 士学位,现为宏利资产管理(亚洲)总裁兼亚洲区主管及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 公司董事,掌管亚洲及日本的投资事务,专责管理宏利于区内不断壮大的资产, 并确保公司的投资业务符合监管规定。出任现职前,杜先生掌管宏利于亚洲区(香 港除外)的投资事务。2001年至2004年,负责波士顿领导机构息差产品的开发 工作。杜先生于2001年加入宏利,之前任职于一家环球评级机构,曾获派驻纽 约、伦敦及悉尼担任杠杆融资及资产担保证券等不同部门的主管,拥有二十多年 的资本市场经验。 汪丁丁先生,独立董事,毕业于北京师范学院数学系,中国科学院数学力学 部理学硕士学位,1990年获夏威夷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1984年至1998年先后 担任中国科学院系统科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美国东西方中心人口研究所访问学 者、博士后研究员、香港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助理教授、德国杜依斯堡大学经济 系客座教授、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副教授及美国夏威夷大学经济系访问教 授。目前担任北京大学及浙江大学教授,自2007年至今,担任东北财经大学“社 会与行为”跨学科教育中心学术委员会主席兼主任。 周小明先生,独立董事。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院,持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 士学位、民商法法学博士学位。1990年起先后任职于浙江大学、中国人民银行 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曾担 任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基金法》起草小组 成员、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目前担任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 所所长、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清华大学法学院联合法律硕士导师、中国信 托业协会培训与资格办公室副主任、《中国信托业发展报告》主编。 杜英华女士,独立董事,任期始于2014年6月20日。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律 系,获得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1992年10月,与其他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 天津津华律师事务所,现任该律所副主任,正高级律师,具有22年法律实务经 验。同时担任天津第五届律师协会理事、天津第六届律师协会监事。 何自力先生,独立董事,1982年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1975年至 1978年,于宁夏国营农场和工厂务农和做工:1982年至1985年,于宁夏自治区 党务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1988年至今任职于南开大学,历任经济学系系主任、 经济学院副院长,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经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和秘 书长、天津经济学会副会长;2002年1月至7月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 分校作访问学者。 2、监事会成员 许宁先生,监事长。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1991年至2008年任职 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8年加入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担任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综合办公室主任。 陈景涛先生,监事。拥有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商学学士、麦考瑞大学应用金 融学硕士和南澳大学金融学博士学位。1998年先后就职于渣打银行、巴克莱资 本、Baron Asset Management;2005年加入宏利资产,曾担任固定收益高级投资 经理,现担任北亚投资负责人。 王泉先生,职工监事。管理学学士、经济学硕士。2002年3月加入泰达宏 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至今,历任基金运营部基金会计、基金运营部副总经理、 基金运营部总经理、运营副总监兼基金运营部总经理,自2014年10月起担任运 营总监。 邓艺颖女士,职工监事。金融学硕士,2004年5月至2005年4月就职于中 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公司业务部;2005年4月加盟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先后担任交易部交易员、固定收益部研究员、研究部总监业务助理兼研究员、 研究部副总监,现任投资副总监兼研究部总监;具备11年基金从业经验,11年 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弓劲梅女士,董事长。简历同上。 刘建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傅国庆先生,副总经理。毕业于南开大学和美国罗斯福大学,获文学学士和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EMBA。1993年至2006年就职于北 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信托业务管理工作,期间曾任办公室主任、研发 部经理、信托业务总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9月 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1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 务总监。 王彦杰先生,副总经理。毕业于台湾中山大学和淡江大学,获企业管理学士 和财务金融硕士学位。1998年8月至2001年4月,先后在国际证券、日商大和 证券、元大投信担任股票分析师;2001年5 月至 2008年2月,任保德信投信 股票投资主管;2008年2月至2008年8月,就职于复华投信香港资产管理公司, 担任执行长;2008年8月至 2015年10月,就职于宏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 任台湾地区投资主管;2015年10月加盟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总 监,2015年12月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 张萍女士,督察长。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科学院,管理学和理学双硕 士。先后任职于中信公司、毕马威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等公司,从事财务管理和管 理咨询工作。2002年起在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任监察稽核部副总监。 2005年10月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监。2006年11月起 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丁宇佳女士,理学学士;2008年7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 任交易部交易员,负责债券交易工作;2013年9月起先后担任固定收益部研究 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公司职级);2015年3月26日起担任泰达宏利 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16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11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2015年6月16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16日起至今担任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18日起至今担任泰达宏利创益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1月4日起担任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经理;具备8年基金从业经验,8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 资格。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梁钧先生,2005年10月至2007年3月管理本基金; 彭泳先生,2006年12月至2008年3月管理本基金;沈毅先生,2008年9月至 2009年5月管理本基金。胡振仓先生,2008年8月至2015年6月管理本基金。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刘建、投资总监王彦杰、研究部门负责人邓艺 颖、金融工程部门负责人戴洁、固定收益部门负责人卓若伟、基金经理兼首席策 略分析师庄腾飞组成。督察长张萍列席会议。 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决策事项,可分为固定收益类事项、权益类事项、其它 事项。 1)固定收益类事项由刘建、王彦杰、卓若伟表决。 2)权益类事项由刘建、王彦杰、邓艺颖、戴洁、庄腾飞表决。 3)其它事项由全体成员参与表决。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半年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日收益和基金七日收益率;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承销证券; (4)将基金财产用于抵押、担保、资金拆借或者贷款; (5)从事可能使基金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6)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证券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对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 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设立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风 险管理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 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 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 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内部控制的体系结构 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 理层对内部控制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 稽核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政策,对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 的责任。董事会下设合规控制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 (2)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及时向合规控制委 员会提交有关公司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报告; (3)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制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 方案和基本的投资策略; (4)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基金投资运作的风险进行测量和监控; (5)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 况进行监察,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 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6)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 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 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内部控制的措施 (1)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 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 监察稽核工作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 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 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 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 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 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分别建立了公司营运 风险和投资风险控制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和投资有 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 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 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 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 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 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规控制。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 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 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 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 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 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 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 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 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 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 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 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 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 计报告,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 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 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 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成立,2004年9月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内设养老金管理中心、技术保 障处、营运中心、委托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境 外资产托管处、综合管理处、风险管理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 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140余名,其中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 高级工程师、律师等专家10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 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 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16年3月31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共334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 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 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 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 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 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 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 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 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 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 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 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 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直销机构 1)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邮编:100033 传真:010-66577760/61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免长话费)或010-66555662 联系人:于贺 联系电话:010-66577619、010-66577617 网址:http://www.mfcteda.com 2)泰达宏利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交易系统网址:https://etrade.mfcteda.com/etrading/ 支持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网上直销的银行卡和第三方支付有:农行卡、建行 卡、民生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兴业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交通银 行卡、浦发银行卡、中国银行卡、广发银行卡、上海银行卡和汇付天下“天天盈”、 支付宝账户、快钱支付账户。 泰达宏利微信公众账号:mfcteda_BJ,支持民生银行卡、招商银行卡、支付 宝账户、汇付天下“天天盈”账户、快钱支付账户。 泰达宏利淘宝官方网店:http://tfund.taobao.com/,支持支付宝账户。 本公司于2016年5月18日00:00起将停止通过淘宝基金理财平台和或支付 宝支付账户进行网上开户和相关交易账户下的基金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等 业务,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6年5月5日发布《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 于淘宝基金理财平台和支付宝基金支付业务下线的公告》。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或010-66555662 客户服务信箱:irm@mfcteda.com (二)代销机构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客服电话:95599 银行网站:www.abchina.com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服电话:95533 银行网站:www.ccb.com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66 银行网站:www.boc.cn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服电话:95559 银行网址:www.bankcomm.com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客服电话: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电话:021-38637673 传真:021-50979507 联系人:张莉 客户服务热线:95511-3 公司网站:bank.pingan.com 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常振明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9)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法定代表人:卢国锋 电话:0769-22119061 传真:0769-22117730 联系人:陈幸 客服电话:4001196228 公司网址:www.dongguanbank.cn 10)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259 联系人:王宏 客户服务热线:95541 公司网站:www.cbhb.com.cn 1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号 办公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 陆华裕 电话:0574-89068340 传真:0574-87050024 联系人: 胡技勋 客户服务热线:95574 公司网站: www.nbcb.com.cn 12)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3)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公司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14)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金龙 客户服务热线:4006-960296 公司网站:www.bank-of-tianjin.com 15)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196号 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196号 法定代表人:邢增福 电话:0577-88990082 传真:0577-88995217 联系人:林波 客户服务热线:浙江省96699,上海962699,其他地区(0577)96699 公司网站: www.wzbank.cn 16)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园路111号1层105单元,2层,3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园路111号1层105单元,2层,3层 法定代表人:黄一宗 客服电话:400-888-6826 银行网站:http://www.uobchina.com.cn 17)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1301、18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1301、1801单元 法定代表人:葛甘牛 客服电话:400-820-8988 银行网站:www.dbs.com.cn 18)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层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客服电话:400-888-1551 传真: 021- 68865680 公司网站:www.xcsc.com 19)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胡天彤 电话:022-28451709 传真:022-28451892 电子邮箱:hutt@bhzq.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2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电话:010-66568450 联系人:宋明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2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 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服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联系人:黄岚 公司网站:www.gf.com.cn 2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公司网站: www.csc108.com 2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服电话:95521 联系人:芮敏祺 公司网站:www.gtja.com 2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吴琼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95511 传真:0755-82400862 网址:www.PINGAN.com 2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层-23层、25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客服电话:95503 联系人:胡月茹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26)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法定代表人:姜昧军 联系人:袁媛 客服电话:0755-83199511 公司网站:www.csco.com.cn 2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电话:021-33389888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28)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29)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0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客服电话:400-620-8888 传真:021-50372474 联系人:王炜哲 公司网站:www.bocichina.com 30)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号港中旅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庞晓芸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3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 安岩岩 电话: 0431-85096517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0686 网址:www.nesc.cn 3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4008888788 101-089-98 传真:021-22169134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33)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孙恺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 公司网址:www.xsdzq.cn 3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35)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传真:0755-83515567 客户服务电话:0755-33680000 400-6666-88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36)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8号 法定代表人:张华东 联系人:潘月 联系电话:025-52310569 客户服务电话:400-828-5888 公司网址:www.njzq.com.cn 3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黄英 联系电话:0591-38162212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3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服电话:95553,400-8888-001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39)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楼、20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楼、20楼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客服电话:020-961303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网址:www.gzs.com.cn 40)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传真:0591-87383610 联系人:张宗锐 公司网站:www.hfzq.com.cn 4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服电话:95536 联系人:周杨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42)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马贤清 网站:www.jyzq.cn 43)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客服电话:400-888-8128 传真:021-68767981 联系人:朱磊 公司网站:www.tebon.com.cn 4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客服电话:400-800-1001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网址:www.essence.com.cn 45)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化军 联系人:王一彦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公司网络地址:www.longone.com.cn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46)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100007)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100007)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47)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410005)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410005) 法定代表人:蔡一兵 联系人:郭磊 联系电话:0731-84403319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31-84403439 网址:www.cfzq.com 48)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010-88085858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49)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50)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571 方正证券网站:www.foundersc.com 5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公司网址:www.mszq.com 客服热线:400-619-8888 5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址: www.gjzq.com.cn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联系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号码:028-86690126 5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公司网址:www.citics.com 客服热线:95558 54)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永和路118弄24号楼 法定代表人:贾绍君 公司网址:www.xzsec.com 客服热线:400-881-1177 55)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深圳 市华侨城深南大道9010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公司网址:www.zszq.com 客服热线:400-102-2011 5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公司网址:www.citicssd.com 客服热线:95548 57)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9楼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公司网址:www.hongtastock.com 客服热线:400-871-8880 58)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公司网址:www.swsc.com.cn 客服热线:400-809-6096 59)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西江湾路388号凯德龙之梦虹口广场B栋11楼 法定代表人:何达德(Michael Edward Huddart) 公司网址:www.manulife-sinochem.com 客服热线:4008188888 60)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客服电话:400-990-8826 61)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8楼 法定代表人: 汪静波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客服热线:400-821-5399 6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1号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公司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客服热线:4006-788-887 6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 杨文斌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客服热线:400-700-9665 64)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266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支付宝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6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站:www.1234567.com.cn 6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刘潇 电话:021-021-20691942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67)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耿杰 联系电话:021-20835817 传真号码:021-20835817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920-0022/021-20835588 公司网址:licaike.hexun.com 68)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二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888-6661 公司网址:www.myfund.com 6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热线: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70)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室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户服务热线: 400-001-1566 公司网址: www.yilucaifu.com 71)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客户服务热线: 400-820-2819 公司网址: https://tty.chinapnr.com 72)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客户服务热线: 400-821-9031 公司网址: www.lufunds.com (三)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弓劲梅 联系人:石楠 电话:010-66577769 传真:010-66577750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梁丽金、刘佳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卢湾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赵柏基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庞伊君 联系人:庞伊君 六、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一)申购、赎回的场所 投资者应当在本招募说明书“五、相关服务机构”所列销售机构办理基金 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和基金 间转换。基金管理人可以酌情增加或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 酌情增加或减少其销售网点、变更营业场所。 (二)申购、赎回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基金的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3个工作日开始办理。 基金的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3个工作日开始办理。 申购、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日,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 由基金管理人与销售代理人约定。 在确定了基金开放日申购、赎回的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在开放前两日 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或网站上刊登公告。 本基金已于2005年11月15日起每个开放日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的交 易业务。 (三)申购、赎回的原则 1、本基金采用“确定价”原则,即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 1.00元。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投资者在全部赎回本基金余额时,其账户内待结转的基金收益将全部结 转,再进行赎回款项结算;部分赎回基金份额时,剩余的基金份额必须足以弥补 其当前累计收益为负时的损益,否则将自动按部分赎回份额占投资者基金账户总 份额的比例结转当前部分累计收益,再进行赎回款项结算。 4、当日的申购、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前撤销。 5、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基 金管理人必须于新规则开始实施日前的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报刊或网站上刊登公告。 (四)申购、赎回的程序 1、申请方式:书面申请或销售机构公布的其它方式。 2、投资者在提交申购基金的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 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账户中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 的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3、确认与通知: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可在T+1日到销售网点柜台 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4、款项支付:基金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指示基金托管人于T+1日将赎回款项从基金托管专户划出, 通过销售机构划往赎回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款项 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约定 1、对于本基金份额持有人,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追加申 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 2、单笔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0份基金份额,基金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 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最低保留份额为100份,当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低于 1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该持有人持有的该基金份额全部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 金管理人必须在开始调整之日的3个工作日之前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自2014年9月5日起,本公司针对网上直销客户降低货币基金A类申购下限。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淘宝基金直销平台和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 mfcteda_BJ)首次申购泰达货币A类基金的最低申请金额由单笔100元调整至单 笔1元;追加申购金额为单笔1元;定期定额申购单笔最低金额由100元调整为 1元。 (六)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1、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2、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七)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本基金份额净值保持为人民币1.00元。 1、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份额为申购金额除以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基金份额份数 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 和收益归属基金财产所有。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基金份额净值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的确定分两种情况处理。 (1)部分赎回 投资者部分赎回基金份额时,如其未付收益为正或该笔赎回完成后剩余的基 金份额按照一元人民币为基准计算的价值足以弥补其累计至该日的未付收益负 值时,赎回金额如下计算: 赎回金额 = 赎回份额×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者部分赎回基金份额时,如其该笔赎回完成后剩余的基金份额按照一元 人民币为基准计算的价值不足以弥补其累计至该日的未付收益负值时,则将自动 按比例结转当前未付收益。 (2)全部赎回 投资者在全部赎回本基金余额时,基金管理人自动将投资者的未付收益一并 结算并与赎回款一起支付给投资者,赎回金额包括赎回份额和未付收益两部分, 具体的计算方法为: 赎回金额 = 赎回份额×基金份额净值+ 该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 (八)申购、赎回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人在T+1 日自动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 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2 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投资者 赎回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人在T+1 日自动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注册登记 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 整,并最迟于实施日3 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 刊登公告。 (九)暂停或拒绝申购与赎回的情形和处理方式 1、暂停或拒绝申购的处理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或拒绝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 请: (1)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 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2)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3)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停市或其他情形; (4)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某笔申购申请会影响到其他基金持有人利益时,可拒 绝该笔申购申请;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暂停申购情形。 发生上述暂停或拒绝申购情形时,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者。基金暂停申 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或网站上刊登暂停申 购公告。 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 为需要暂停基金申购,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经批准后,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或网站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2、暂停或拒绝赎回的处理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或拒绝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停市或其他情形;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导致本基金的现金支 付出现困难; (4)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已确认的申请,基 金管理人将足额兑付;如暂时不能足额兑付,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 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在后续开放日予以支 付,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20个工作日。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选择将当日 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 为需要暂停基金赎回,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经批准后,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或网站上刊登暂停公告。 暂停期间,每两周至少刊登一次提示性公告。暂停期间结束,基金重新开放 赎回和基金间转换业务时,基金管理人应公告本基金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日收 益和基金七日收益率。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指基金单个开放日,本基金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包括基金间转换导致的本基 金减少的份额)扣除本基金申购份额和其它基金转换为本基金份额后的总余额超 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10%时的情形。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时,按正 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顺延赎回:巨额赎回申请发生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和 基金间转换比例不低于本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以对其余赎回申请延 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和基金间转换 申请量占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和基金间转换 份额;赎回未受理部分可延迟至下一个开放日办理,基金间转换未受理部分不做 延迟处理,但投资者可在申请赎回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转入下 一开放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赎回优先权,并将以下一个开放日的本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准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发生巨额赎回和基金间转 换并延期支付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邮寄、传真或者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规定 的其他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 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上公告,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 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通知和公告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证券交易场所交易 日。 (3)基金连续两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 可暂停接受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申请;已经确认的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申请可以延期 支付赎回款项和基金间转换份额,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后的20个工作日, 并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的公告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两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及规 定的派出机构备案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第二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应在至少一种中国证 监会指定报刊或网站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一个工作 日本基金的基金日收益和基金七日收益率。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1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或网站上刊 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