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北斗星通: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16-045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29号”文核准,北京北斗星 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6年6月向特定对象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804,934股,发行价格为25.53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79,999,965.0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1,647,782,403.82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6]00060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现有相关文件的规定, 截止2016年6月20日,公司已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开立了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了三方 监管协议。《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的公告》(编号2016-040)2016年6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现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将前述募集资金专户中 “基于云计算的定位增强和 辅助平台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591,000,000.00元转至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906448310802。公司连同 保荐机构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三方 经协商,达成一致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现有相关文件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110906448310802,截止2016年7月19日,专户余额为591,000,000.00元。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基于云计算的定位增强和辅助平台系统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募 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 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 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 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颜承侪、张荣石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 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 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 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 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孰 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 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 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 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 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2017 年12月31日)后失效。 十、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 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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