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ST金瑞: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金瑞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科技”或“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 行A股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对金瑞科技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 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金瑞科技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77号文件《关于核准金瑞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金瑞科技于2015年7月以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名特定对象发行了60,598,911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11.0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67,799,999.22元,扣除发行费 用人民币12,289,542.3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5,510,456.92元。 2015年7月3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 告(天职业字【2015】10644号),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 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金瑞科技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 况 根据金瑞科技 2014年6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审议通过的《金瑞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 股票预案》”),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金驰材料年产10,000吨电池正极 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4,313.72 29,787.71 2 金瑞科技年产7,000吨锂离子动力 电池多元正极材料项目 39,265.52 35,766.96 合计 73,579.24 65,554.67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5,551.05万元,计划使用29,787.71万元用于“金 驰材料年产10,000吨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余额35,763.34万元用 于“金瑞科技年产7,000吨锂离子动力电池多元正极材料项目”。 1、截至2016年7月22日,金驰材料年产10,000吨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4,064.41万元,占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的80.79%,募集资金账户余额5,727.38万元。 2、截至2016年7月22日,金瑞科技年产7,000吨锂离子动力电池多元正极 材料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4,216.88万元,占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总 额的39.75%,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1,551.40万元。 三、金瑞科技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截至2016年7月22日,金瑞科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累计利息收入净额 募集资金余额 65,551.05 38,281.29 9.02 27,278.78 (二)截至2016年7月22日,金瑞科技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称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放金额 金瑞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长沙芙蓉支行 731900021610705 215,513,994.01 金驰能源材料有 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长沙潇湘支行 431610000018150218970 57,273,840.97 (三)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 金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部分项 目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201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7月20日出具了《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5]10641号),说明了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截至2015年7月1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4,981.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已经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14,981.32万元(其中“金驰材料年产10,000吨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3,101.68万元、“金瑞科技年产7,000吨锂离子动力电池多元正极材料项目” 1,879.64万元)。 (四)公司前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15年7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 4.30亿元暂时分别用于补充公司本部和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16年7月18日,公司及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已陆续分别将上述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6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 公告》(临2016-082)。 四、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情况,预计未来 12 个月内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将出现暂时闲置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减少公司财务支出,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的前提下,公司于2016年7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将 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2.60亿元(其中:金瑞科技7,000吨/年锂离子动力电池多 元正极材料项目2.05亿元,金驰材料年产10,000吨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0.55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 会决议之日起计算),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可根 据本次募集资金项目进度要求提前归还募集资金。 同时,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出具了核查意见: 作为金瑞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招商证券经核查后认 为,金瑞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金瑞科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金瑞科技《公司章程》的规定。金瑞科技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如期归还。金瑞科技本次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实施计划,是为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符合全体 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本保荐机构对金瑞科技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专项核查意见》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 昭 吴茂林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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