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博时裕坤:关于修改托管协议的公告

时间:2016年07月23日 09:21:41 中财网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
博时
裕坤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修改
托管协议

公告






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

经与本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

2016

7

25


博时
裕坤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以下简称“《托管协
议》”)
予以
修改


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在“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四)
资金净额结算
”中将


“基金资金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结算遵循“全额清算、净额交
收”的原则,每日(T日:资金交收日,下同)按照托管账户应收资金(T-2日
申购申请对应申购净额与T-3日基金转换转入申请对应净额之和)与应付资金
(T-3日赎回申请对应赎回金额扣除归基金资产的费用与T-3日基金转换转出申
请对应金额扣除归基金资产的费用之和)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
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基金托管人应当为基金管理人提供适当方式,便于
基金管理人进行查询和账务管理。”修改为:“基金资金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

间的资金结算遵循“全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每日(T日:资金交收日,
下同)按照托管账户应收资金(T-1日直销申购申请金额与T-2日代销申购申请
金额与T-3日基金转换入申请金额之和)与应付资金(T-2日赎回申请对应赎回
金额扣除归基金资产的费用与T-3日基金转换转出申请对应金额扣除归基金资产
的费用之和)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
基金托管人应当为基金管理人提供适当方式,便于基金管理人进行查询和账务管
理。”

上述修订自
2016

7

25
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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