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安彩高科: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鉴证报告 勤信鉴字【2016】第1039号 目 录 项 目 页 次 管理层的责任 1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1 鉴证结论 2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2 附表: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3-5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西直门外大街110号中糖大厦11层 电话:(86-10)68360123 传真:(86-10)68360123-3000 邮编:100044 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鉴证报告 勤信鉴字【2016】第1039号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 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以下简称“本项目”)截止2016 年7月25日的投入情况进行了审核,对后附的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16年7 月25日《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等的规定编 制《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 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 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 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16年7月25日编制的以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实际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其他目的。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专项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的 规定,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 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94号), 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富鼎电子科技(嘉善)有限公司和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2,955,974.00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6.36元,募集资金总额 1,1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4,332,955.9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85,667,044.03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勤信验字[2016]第110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郑州会展中心支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1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中 8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偿还银行贷款,并在募集资金 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的明细如下: 序号 贷款银行 借款金额 (万元) 借款起始日 还款到期日 借款用途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阳分行 7,200.00 2015.06.29 2016.06.28 流动资金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 分行 10,000.00 2015.05.12 2016.05.12 流动资金 序号 贷款银行 借款金额 (万元) 借款起始日 还款到期日 借款用途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 黄河路支行 5,800.00 2015.09.18 2015.12.08 流动资金 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分行 5,000.00 2015.06.25 2016.06.25 流动资金 5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5,000.00 2014.12.04 2015.12.03 流动资金 6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0,000.00 2014.12.10 2015.12.09 流动资金 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会展中心支行 12,000.00 2015.05.05 2016.05.04 流动资金 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会展中心支行 5,000.00 2015.04.24 2016.04.23 流动资金 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会展中心支行 5,000.00 2015.07.28 2016.07.27 流动资金 1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会展中心支行 5,000.00 2015.07.29 2016.07.28 流动资金 合计 80,000.00 - - -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为了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在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用自筹资金偿还了部分银行贷款。截止2016 年7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偿还银行贷款70,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贷款方 借款金额 (万元) 借款起始日 还款到期日 借款用途 实际偿还 日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安阳分行 7,200.00 2015.06.29 2016.06.28 流动资金 2016.06.2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阳分行 10,000.00 2015.05.12 2016.05.12 流动资金 2016.05.1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黄河路支行 5,800.00 2015.09.18 2015.12.08 流动资金 2015.12.0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郑州分行 5,000.00 2015.06.25 2016.06.25 流动资金 2016.06.7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5,000.00 2014.12.04 2015.12.03 流动资金 2015.12.03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0,000.00 2014.12.10 2015.12.09 流动资金 2015.12.1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郑州会展中心支行 12,000.00 2015.05.05 2016.05.04 流动资金 2016.04.27 贷款方 借款金额 (万元) 借款起始日 还款到期日 借款用途 实际偿还 日期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郑州会展中心支行 5,000.00 2015.04.24 2016.04.23 流动资金 2016.04.19 合计 70,000.00 - - - - 此外,截止目前,公司以自筹资金172,955.97元支付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 份登记费用,本次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合计为700,172,955.97元。 公司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要求编制本报告,所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截至2016年7月25日止,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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