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中欧货币: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年第2号)

时间:2016年07月26日 15:03:04 中财网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七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2年10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中欧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2]1345号文)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合同于2012年12月12日正式
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
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
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
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
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16年5月4日起
对本基金新增C类和D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收益
和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
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
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
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
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
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
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
自行负担。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6月11日(特别事项注明
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5
第二部分 释义 ............................................................................................................................... 6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11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19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5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分类 ......................................................................................................... 45
第七部分 基金的募集 ................................................................................................................. 48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49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50
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 ................................................................................................................. 58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 ............................................................................................................. 71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财产 ............................................................................................................. 74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75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 79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81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4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85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 91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4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6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97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98
第二十三部分 基金的支付功能 ................................................................................................. 99
第二十四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00
第二十五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02
第二十六部分 备查文件 ........................................................................................................... 103
附件一 基金合同摘要 ............................................................................................................... 104
附件二 托管协议摘要 ............................................................................................................... 119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欧货币市
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中欧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
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
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
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
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
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
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
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
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中欧货币市场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中欧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
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中欧货币
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中欧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中欧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
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
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
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


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
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
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
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
监会批准可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
投资人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
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
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3、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
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
过户等

24、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欧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5、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6、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
售机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7、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
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
书面确认的日期

28、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
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29、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0、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1、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
请的开放日

32、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3、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4、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5、《业务规则》: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
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6、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7、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8、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39、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
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
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0、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同一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
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1、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
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
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2、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
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
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3、元:指人民币元

44、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票据投资收
益、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
费用的节约

45、摊余成本法:指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
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46、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
日已实现收益

47、7日年化收益率:指以最近7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
益率

48、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
该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49、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和注册登记机构的不同分设
四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
额。四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和7日年化收益率

50、A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并登记于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基金份额类别

51、B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并登记于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基金份额类别

52、C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并登记于中欧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份额类别

53、D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并登记于中欧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份额类别

54、升级:指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A类基金份额达到B类基
金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
的A类基金份额全部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或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
的C类基金份额达到D类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
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C类基金份额全部升级为D类基金份额;不同
注册登记机构间的份额不能升级

55、降级:指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B类基金份额不能满足该
类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
保留的B类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或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
保留的D类基金份额不能满足该类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登记
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D类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C类基金份
额;不同注册登记机构间的份额不能降级

56、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
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7、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8、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9、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
产净值的过程

60、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
网站及其他媒体

61、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
观事件。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东方汇经大
厦5层

3、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东方汇
经大厦5层、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8层

4、法定代表人:窦玉明

5、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6、设立日期:2006年7月19 日

7、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8、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6]102号

9、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10、电话:021-68609600

11、传真:021-33830351

12、联系人:袁维

13、客户服务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14、注册资本:1.88亿元人民币

15、股权结构:

意大利意联银行股份合作公司(简称UBI)出资6,580万元人民币,占
公司注册资本的35%;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76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北京百骏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76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上海睦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3,760万元人民币,占公
司注册资本的20%;

万盛基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94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5%。


上述5个股东共出资18,800万元人民币。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窦玉明先生,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硕士,美国杜兰大学MBA,
中国籍。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盛立基金会理事会理事,国寿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职于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历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基
金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Marco D’Este 先生,意大利籍。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历任布雷西亚农业信贷银行(CAB)国际部总监,联合信贷银行(Unicredit)
米兰总部客户业务部客户关系管理、跨国公司信用状况管理负责人,联合信
贷银行东京分行资金部经理,意大利意联银行股份合作公司(UBI)机构银
行业务部总监,并曾在Credito Italiano(意大利信贷银行)圣雷莫分行、伦
敦分行、纽约分行及米兰总部工作。


朱鹏举先生,中国籍。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国都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董事、投资银行业务内核小组副组长,兼任国都
景瑞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职于联想集团有限公司、中关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高级经理、副总经理。


刘建平先生,北京大学法学硕士,中国籍。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历任北京大学助教、副科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
监管部副处长,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David Youngson先生,英国籍。现任IFM(亚洲)有限公司创办者及
合伙人,英国公认会计师特许公会-资深会员及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中欧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安永(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及英国伯明翰,
伦敦)审计经理、副总监,赛贝斯股份有限公司亚洲区域财务总监。


郭雳先生,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国际经济法),美国哈佛大学法学硕士
(国际金融法),美国南美以美大学法学硕士(国际法/比较法),中国籍。

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助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
任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美国康奈尔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


戴国强先生,中国籍。上海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世界经济专业博士。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上海财经大学金
融学院常务副院长、 院长、 党委书记,上海财经大学MBA学院院长兼书
记,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书记兼副院长。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唐步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
海)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籍。历任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副总经理,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部总监、监察部总监,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廖海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中国籍。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博士后。历任深圳市深华
工贸总公司法律顾问,广东钧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美国纽约州Schulte
Roth & Zabel LLP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合伙人。


陆正芳女士,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总监,中国籍,上海财经大学
证券期货系学士, 13年以上证券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华路营业部经纪人。


李琛女士,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总监,中国籍,同济大学计
算机应用专业学士, 17年以上证券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大连证券上海番
禺路营业部系统管理员,大通证券上海番禺路营业部客户服务部主管。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窦玉明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籍。简历同上。


刘建平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籍。简历同上。


卢纯青女士,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管投资副总经理,兼任中欧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事业部负责人,中国籍。加拿大圣玛丽大学金融学
硕士,11年以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北京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行业主
管、研究总监助理、研究副总监。


许欣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管市场副总经理,中国籍。中国人
民大学金融学硕士,15年以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分公司销售经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总监,富国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卞玺云女士,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中国籍。中国人民大学注
册会计师专业学士,8年以上证券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
所助理审计经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监,中欧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风控总监。


4、本基金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孙甜女士,中欧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中国籍。上海财经大学金融数
学与金融工程专业博士,6年以上证券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长江养老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助理、上海烟草(年金计划)平衡配置组合投资经理,上
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通季季红、海通海蓝宝益、海通海蓝宝银、
海通月月鑫、海通季季鑫、海通半年鑫、海通年年鑫投资经理。2014年8
月加入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投资经理、中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基金经理、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
任中欧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1月18日起至今)、中欧睿达定期
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2月1日起至今)、中
欧纯债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2月15日起至今)、
中欧琪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7日起至今)、
中欧滚钱宝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12日起至今)、中
欧成长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
月18日起至今)、中欧瑾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6月18日起至今)、中欧瑾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6月18日起至今)、中欧睿尚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5年9月2日起至今)、中欧瑾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15年11月17日起至今)、中欧琪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5年11月17日起至今)、中欧天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5年12月14日起至今)、中欧天添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4月1日起至今)。



(2)历任基金经理

姚文辉先生,于2012年12月12日至2014年11月18日期间担任中欧
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5、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进行基金投资管理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由总经
理刘建平、分管投资副总经理卢纯青、事业部负责人周蔚文、陆文俊、刁羽、
刘明月、周玉雄、曲径、赵国英、曹名长、王健、王培组成。其中总经理刘
建平任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
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
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


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
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
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6、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
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
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
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
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


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
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体系结构

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各个
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稽核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
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政策,对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
最终的责任。


(2)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董事会和管理层履行
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3)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就内部控制制
度和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向董事会和中国证
监会进行定期、不定期报告。


(4)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对基金投资的所有
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5)风险控制委员会:协助确立公司风险控制的原则、目标和策略,
并就风险控制重要事项进行讨论和决策。


(6)监察稽核部:独立于其他部门和业务活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
行情况进行全面及专项的检查和反馈,使公司在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中实现
业务目标。


(7)业务部门:具体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及政策,确保各项业
务活动合法、合规进行。


3、内部控制的措施

(1)部门及岗位设置体现了职责明确、相互制约原则。


各部门及岗位均设立明确的授权分工及工作职责,并编制详细的岗位说
明书和业务流程;建立重要凭据传递及信息沟通制度,实现相关部门、相关


岗位之间的监督制衡。


(2)严格授权控制。


授权控制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公司建立了合理的授权标准和流
程,确保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重大业务的授权应采取书面形式,明确授权
内容和实效,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


(3)实行恰当的岗位分离。


建立科学的岗位分离制度,各业务部门在适当授权的基础上实行恰当的
岗位分离。重要业务和岗位进行物理隔离,投资与交易、交易与清算、基金
会计与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重叠。


(4)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


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基金资产与公司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和其
他委托资产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


(5)建立严密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


风险管理系统包括两方面:一是公司主要业务的风险评估和检测办法、
重要部门风险指标考核体系以及业务人员道德风险防范体系等;二是公司灵
活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和危机处理机制。通过严密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
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6)建立完整的信息资料保全系统。


真实、全面、及时、准确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及时准确地进行会计核算
和业务记录,完整妥善地保管好会计、统计和各项业务资料档案,确保原始
记录、合同契约、各种信息资料数据真实完整。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
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基金
管理人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
据市场的变化和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的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洪渊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6年3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98人,平均
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
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
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
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
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
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
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
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
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
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
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6
年3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555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
连续十一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


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
评选的49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
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
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
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
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
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
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继2005、2007、2009、
2010、2011、2012、2013、2014年八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
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SAS70(审计标准第70号)审阅后,2015
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第九次通过ISAE3402(原SAS70)审阅获得
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
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
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
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
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
立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
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
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
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
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
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
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


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
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
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
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
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
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
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
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
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
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
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
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
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
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
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
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
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
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


“互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
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
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
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
业务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
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
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
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
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
了基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
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
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
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
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
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
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
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
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
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
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
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



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
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
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
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
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
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
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
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
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
基金关联投资限制、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管理人选择存款
银行、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
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
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
查。


基金托管人对上述事项的监督与核查中发现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投资运
作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上述监督内容的约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
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规允许的投资比例调整期限。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
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在规定时间内,
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
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
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
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改
正,如基金管理人未能在通知期限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
告。



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
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
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
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
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
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
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
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本基金A类、B类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东方汇经大厦5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8层

联系人:袁维

电话:021-68609602

传真:021-68609601

客服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zofund.com

2、其他销售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联系人:刘秀宇

电话:010-6610860

传真: 010-66107571

客服热线: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客服热线:95555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张宏革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服热线: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杨娟

电话:010-68858076

传真:010-68858057

客服热线: 95580

网址:www.psbc.com

(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兴业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兴业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李博

电话:021-52629999-218966

客服热线:95561


网址:www.cib.com.cn

(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联系人:王媛

电话:010-65556689

传真:010-65550828

客服热线: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7)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法定代表人:董建岳

联系人:潘逸

电话:020-38322888

传真:020-87310779

客服热线:400-830-8003

网址:www.gdb.com.cn

(8)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联系人:陈振峰

电话:0571-85108195

传真:0571-85106576

客服热线:400-888-8508

网址:www.hzbank.com.cn

(9)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89

传真:010-64482090

客服热线: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1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60223

传真:0755-82960141

客服热线: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
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服热线: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热线: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
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0-22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夏中苏

电话:0591-38507869

传真:0591-38507538

客服热线:95562c

网址:www.xyzq.com.cn

(1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热线: 95525、400-888-8788

网址:www.ebscn.com

(15)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96326

传真:010-88085195、010-88085265-8191

客服热线:0591-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1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至6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至6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邓颜

电话:010-66568062

传真:010-66568704、010-66568532、010-66568640

客服热线: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66号

法定代表人: 李玮

联系人:马晓男

电话:021-20315255

传真:021-20315137

客服热线:95538

网址:http://www.zts.com.cn

(18)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人:黄莹


电话:4008895523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热线: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19)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
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
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2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王立群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410707、021-63410627

客服热线:95553

网址:www.htsec.com

(21)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吴琼


电话:0755-22622268

传真:0755-82400862

客服热线:95511-8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2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798

传真:021-38670798

客服热线:95521

网址:www.gtja.com

(23)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安联大厦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张晨

电话:021-66581727

传真:010-66581721

客服热线: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s.com.cn

(24)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0985


传真:010-63081173

客服热线: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25)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朱磊

电话:021-68761616-8259

传真:021-68761616

客服热线: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北京市朝
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侯艳红

电话:010-60836030;0755-23835383

传真:010-60836031;0755-23835525

客服热线:95558

网址:www.citics.com

(27)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13


传真:0532-85022301

客服热线: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28)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
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城

电话:0755-23953913

客户热线: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29)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联系人:王薇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10-60836221

客服热线: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30)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人:马贤清

电话:0755-83025500

传真:0755-83025625


客服热线:4008-888-228

网址:www.jyzq.cn

(31)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联系人:张煜

电话:023-63786141

传真:023-63786212

客服热线: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32)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大厦21楼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大厦21楼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邓鹏怡

电话:0931-8888088

传真:0931-4890515

客服热线:0931-4890100、0931-4890619、0931-4890618

网址:www.hlzqgs.com

(33)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7-9楼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联系人:沈刚

电话:0510-82588168

客服热线: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34)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联系人:李慧灵

电话:010-85556100

传真:010- 85556153

客服热线:400-898-9999

网址:www.hrsec.com.cn

(35) 民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

法人代表人:赵大建

联系人:李微

电话:400-889-5618

传真:010-66553216

客服热线:400-889-5618

网址:www.e5618.com

(3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2601555

传真:0512-62938812

客服热线:400-860-1555

网址:www.dwzq.com.cn

(3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85679535

客服热线:4009101166

公司网站:www.cicc.com.cn

(38)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尹伶

电话:010-66045152

传真:010-66045518

客服热线: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www.jjm.com.cn

(39)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3

传真:0755-82080798

客服热线:4006-788-887

众禄基金销售网:www.zlfund.cn

基金买卖网:www.jjmmw.com

(40)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999

客服热线: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41)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刘潇

电话:021-58788678

传真:021-58787698

客服热线:400-089-1289

网址:www.erichfund.com

(42)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25楼C区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吴卫东

电话:021-68419822

传真:021-68419822-8566

客服热线: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43)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张姚杰

电话:021-38602377


传真:021-38509777

客服热线: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44)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徐昳绯

电话:0571-28829790

传真:0571-26698533

客服热线: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45)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李广宇

电话:021-54509998-7019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热线: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46)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法定代表人:李晓涛

联系人:汪林林

电话:0571-88920810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热线: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47)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马林

电话:010-59601366

传真:010-62020355

客服热线:400-818-8000

网址:www.myfp.cn

(48)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户热线: 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49)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梅路1801号凯科国际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联系人:陈云卉

电话:021-33323999

传真:021-33323837

客户热线:400-821-3999

网址:https://tty.chinapnr.com

(二)本基金C类、D类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东方汇经大厦5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8层

联系人:袁维

电话:021-68609602

传真:021-68609601

客服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zofund.com

2. 代销机构

(1)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999

客服热线: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2)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李广宇

电话:021-54509998-7019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热线: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3)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法定代表人:李晓涛

联系人:汪林林

电话:0571-88920810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热线: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4)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户热线: 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5)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新华社第三工作区5F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孙雯

电话:010-59336519

传真::010-59336500

客服热线::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

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二、登记机构

本基金A类、B类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信息如下: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朱立元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本基金C类、D类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信息如下: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东方汇经大厦5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窦玉明

总经理:刘建平

成立日期:2006年7月19日

电话:021-68609600

传真:021-68609601

联系人:杨毅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峰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 俞伟敏

经办会计师:单峰 俞伟敏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分类



一、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和注册登记机构的不同进行基金份额类别划分。

当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时,本基金将设A类和B
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两类基金
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
率。当注册登记机构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时,本基金将设C类和D类两
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两类基金份额
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166014,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166015。


C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02747,D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02748。


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份额
分类进行调整并公告。


二、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
不得互相转换,但依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约定因认购、申购、赎回、基
金转换等交易而发生基金份额自动升级或者降级的除外。


本基金A类和B类基金份额的金额限制如下表:

份额类别

A类基金份额

B类基金份额

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0.25%

0.01%

首次认(申)购最低金额

1元

500万元

追加认(申)购最低金额

1元

100元

基金账户最低基金份额余额

1份

500万份



本基金C类和D类基金份额的金额限制如下表:

份额类别

C类基金份额

D类基金份额

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0.25%

0.01%




份额类别

C类基金份额

D类基金份额

首次申购最低金额

1元

500万元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

1元

100元

基金账户最低基金份额余额

1份

500万份





本基金首次认(申)购最低金额、追加认(申)购最低金额、基金账户
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等交易控制以销售渠道规定为准,但不得低于以上要求。


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认
(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限制及规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开始调整
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三、基金份额的自动升降级

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某级基金份额达到上一级基金份额类
别的最低份额要求时,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该级基金
份额类别全部升级为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的上一级基金份额类别。当投资人在
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某类基金份额不能满足该级基金份额最低份额要求时,
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该类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同一
注册登记机构的下一级基金份额。不同注册登记机构间的基金份额不可以升
降级。


1、若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
500万份时,本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
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若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
额达到或超过500万份时,本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
户持有的C类基金份额升级为D类基金份额。


2、若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500万
份时,本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B类基金份额降级为
A类基金份额。若D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
500万份时,本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D类
基金份额降级为C类基金份额。



3、投资人在提交认/申购申请时,应正确填写所认/申购基金份额的代
码(A 类、B 类、C类、D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不同),否则,因错误填写
基金代码所造成的认/申购申请无效或认/申购为错误类别基金的后果由投
资人自行承担。投资人认/申购申请确认成交后,实际获得的基金份额类别
以本基金的登记机构根据上述规则确认的基金份额类别为准。


4、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
基金份额升降级的数量限制及规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开始调整之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第七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
合同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2012年10月10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12]1345号文批准募集。募集期为2012年11月26日至2012年12月
7日。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
人民币1.00元计算,募集期A类基金份额共募集597,867,438.95份,B类
基金份额共募集979,519,787.56份,总计1,577,387,226.51份基金份额(含
利息转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2,639户。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12月12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
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针对
某类份额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
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
申购与赎回。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代销机构开通电话、移动通信或网上交易等非
现场方式实现的自助交易业务的,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
具体办法详见销售机构公告。


在条件成熟时,本基金可在交易所内申购与赎回,具体事宜由基金管理
人根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
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
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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