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海波重科: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 公告编号: 2016-004 QQ图片20160721145915.png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7月 10 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 于2016 年 7月 25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张 海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签订募集资三方监管协议的 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兴业银行武汉分行中北 支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首义支行、中信银行武汉分行梨园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前述三家银行及保荐机构长江证 券承销保荐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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