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南天信息: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关于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HONGTA SECURITIES CO.,LTD.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 目 录 一、重点问题 ....................................................... 5 问题1、 发行对象“云南工投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 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所控制的产业基金,拟认购10亿元。请申请人说明: a.工投集团通过其控制的产业基金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原因;b.与工投集 团直接持股进行对比,说明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项下两种持股方式对 于其限制及义务的差异;c.工投集团通过资管计划参与认购是否对上市公司 股权结构稳定性存在不利影响。.................................... 5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补充核查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认购形式和认 购能力,并就前述问题发表核查意见。.............................. 5 问题2、发行对象“南天成长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1号计 划”)系南天信息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设立的资管计划。请申请人补充说明: (1)1号计划是否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4] 33号)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2)1号计划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了备案手续;(3)1号计划具体认 购的人员名单、身份信息、份额及资金来源;(4)1号计划的委托人之间是 否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如无,请补充承诺;(5)1号计划认购本次 发行股份是否存在代持,如无,请补充承诺。....................... 11 问题3、 请保荐机构全面核查各出资人的认购资金来源,对其是否存在对 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 本次认购等情形发表明确意见,并提供最终出资人对上述情形出具的承诺及 签字确认文件。................................................. 36 问题4、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参与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联方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 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如是,就该等情形 是否违反《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 九条第(七)项的规定发表明确意见;如否,请出具承诺并公开披露。. 37 问题5、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 ........................... 41 (1)“面向中小银行的软件研发及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拟利用现有厂区进行 建设,部分研发场地将依据客户就近原则通过租赁方式解决。请申请人补充 说明:a.该项目的应用托管中心是否在公司信息产业基地内建设,公司信息 产业基地相关房产证尚未取得是否对本次募投实施产生不利影响;b.该项目 是否已有明确的下游客户,并与之签署合作协议,是否对研发场地的安排进 行规划;c.申请人拥有的部分专利证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相关资质即将 到期,请结合本次募投项目的内容,说明相关证书、资质如到期未能取得是 否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d.该项目所涉及的移动金融平台及 应用、中间业务产品平台及应用、数据中心职能管理平台的具体内容与相互 之间的差异;e.该项目所提供的应用托管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基础设施构 成、管理系统及应用软件系统的具体内容等;f.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实 施该项目的优势及相关风险。..................................... 41 (2)关于“智慧城市解决方案及应用软件开发项目”,截至目前,申请人除 与昆明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外,是否与其他试点城市签署合作协 议,以确保募投项目的实施。..................................... 42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42 问题6.申请人本次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亿元,其中5.8亿元用于面向 中小银行的软件研发及服务体系建设项目,6.2亿元用于智慧城市解决方案 及应用软件开发项目。........................................... 58 (1)关于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请申请人说明以下事项:①募投项目的经营模 式及盈利模式;②募投项目投资构成中,包括研发人工费和铺底流动资金, 请说明具体研发内容,投资构成中人员工资和铺底流动资金的测算依据及合 理性;③投资构成中其他主要明细项目的测算依据;④募投项目效益情况的 测算依据,并结合可比上市公司的收入及盈利情况说明效益测算的谨慎性。 请保荐机构结合申请人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效益的测算依据就申请人本次股 权融资规模的合理性、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发表明确意见。............. 58 (2)请申请人结合公司现有主要产品或业务、最近三年扣非后净利润均为负 数、募投项目产品或业务与现有主业的具体关联性、目前是否与客户签订相 关合同或意向书等情况,从技术、人才、运营经验、市场推广等方面,说明 本次募投项目的准备情况,并有针对性地揭示募投项目的相关运营和盈利风 险。请保荐机构核查上述事项并就申请人相关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发表明确意 见。........................................................... 58 二、一般问题 ..................................................... 112 问题1、前次募投项目“基于云计算的银行核心业务系统项目”2015年实现 效益2,486.23万元,而2015年申请人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3,782.58万元,前次募投项目效益与公司同期整体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上述情况产生的原因及合理性。此外,前次募投项目2014 年度预计效益为1,199.53万元,实际效益为-587.84万元。请申请人说明 前募报告中注明该项目已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及合理性。............ 112 问题2、申请人子公司广州南天与南天集团于2015年11月17日在产权交 易所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转让价格为公开挂牌价6,648.26万元,南天 大厦建筑性质为工业厂房,出售房产位于南天大厦的3层及6层,账面原值 617.14万元(截止2015年6月30日账面净值282.83万元)。交易价格是以 中介机构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价值6,648.26万元作为公开挂牌底 价。请保荐机构就上述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合理性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117 问题3、请保荐机构对申请人分红情况是否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相 关的条款、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政策实际执行情况是否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发表核查意见。.......................... 121 问题4、请申请人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 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填补回报措施与承诺的内容应明确且具有可 操作性。请保荐机构对申请人落实上述规定的情况发表核查意见。.... 137 问题5、请保荐机构就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 管措施的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措施进行核查,并就整改效果发表核查意见。 .............................................................. 147 关于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1091号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以 下简称《反馈意见》),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同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单位 进行了充分研究,就反馈意见中的有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逐项回复说 明(有关释义同《尽职调查报告》),请贵会审核。 一、重点问题 问题1、 发行对象“云南工投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控股 股东的控股股东所控制的产业基金,拟认购10亿元。请申请人说明:a.工投集 团通过其控制的产业基金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原因;b.与工投集团直接持股 进行对比,说明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项下两种持股方式对于其限制及义 务的差异;c.工投集团通过资管计划参与认购是否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稳定性 存在不利影响。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补充核查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认购形式和 认购能力,并就前述问题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为了彻底避免工投集团通过工投产业基金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可 能造成的不利影响,经发行人2016年7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对此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进行了调整,由工投集团直接参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不再通过工投产业基金参与认购,并且本次非公开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110,135.00万元(含本数),工投集团认购金额由100,000.00万元调整为91,779.17 万元。 一、关于工投集团原拟通过其控制的云南工投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原因 工投产业基金作为工投集团全力打造的投资平台,承担着工投集团重要的对 外投资和管理职能,工投集团通过工投产业基金进行投资更符合市场化规则,可 以发挥基金对投资增长的作用,创新融资方式,从运作效率上也更有利于吸引社 会资源,因此通过基金进行投资也是工投集团未来的重要投资模式。 工投产业基金本次参与发行人非公开发行既可以实现工投集团对发行人的 支持,还可以发挥工投产业基金本身的资本运作、项目开发能力,助力南天信息 业务发展和升级。 二、工投集团直接持股与通过工投产业基金间接持股并无实质差异,不会 对发行人股权结构的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工投产业基金由工投集团以及工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云南惠众共同发起设立, 云南惠众为GP,工投集团为LP。因此,工投产业基金为工投集团直接和间接全 资控制的合伙企业,与工投集团是一致行动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按照工投产业基金全额出资100,000.00万元现金认 购6,134.9693万股计算,工投产业基金将直接持有南天信息19.16%股份,超过南 天信息发行完成后已发行股份的5%。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方权利义务限制的相关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法规名称 相关条款 《证券法》 第四十七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 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 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 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 法规名称 相关条款 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二)本次发行 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第九条 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具体发行对象及其认购价格或者 定价原则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确定,并经股东 大会批准;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一)上市公 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 第五条 收购人可以通过取得股份的方式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可以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的途径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也可以同时采取上述方式和途径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 收购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 第十二条 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包括登记在其名下的股 份和虽未登记在其名下但该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表决权的股份。投资者 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应当合并计算。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3.1.8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股东买卖本公司股份应 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本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和离 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3.1.9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 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 得收益,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 4.2.2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上市公司股份: (一)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直至公告前一日;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 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4.2.24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预计未来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 其持有或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可能达到或超过公司股份总5%的,公司 应当在首次出售二个交易日前刊登提示性公告。 4.2.25 前条提示性公告包括下列内容: (一)拟出售的股份数量; (二)拟出售的时间; (三)拟出售的价格区间(如有); 法规名称 相关条款 (四)减持原因;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刊登提示性公告的,任意连续六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上市公司股份不得达到或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5%。 4.2.26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管理方式买卖上市公司股 份的,适用本节相关规定。 《国有股东转让所 持上市公司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股东,是指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国有及国有控 股企业、有关机构、部门、事业单位等。 第八条 国有控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同时符合 以下两个条件的,由国有控股股东按照内部决策程序决定,并在股份转 让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报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一)总股本不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 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累计转让股份扣除累计增持股份后的余额,下 同)的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总股本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 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数量未达到 5000万股或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 (二)国有控股股东转让股份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多个国有股东属于同一控制人的,其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数量或比例应合 并计算。 第十四条 国有股东拟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在内部决策后,应当 及时按照规定程序逐级书面报告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 构,并应当同时将拟协议转让股份的信息书面告知上市公司,由上市公 司依法公开披露该信息,向社会公众进行提示性公告。公开披露文件中 应当注明,本次股份拟协议转让事项须经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 意后才能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 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应当以上市公司股 份转让信息公告日(经批准不须公开股份转让信息的,以股份转让协议 签署日为准,下同)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 础确定;确需折价的,其最低价格不得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90%。 《上市公司大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并称大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减持股份行为,促进 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 性规定。 法规名称 相关条款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曾就限制股份转让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综上所述,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限 制及义务要求,同样适用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 行动人。 三、保荐机构和律师的核查意见 (一)对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认购形式和认购能力的核查 经发行人2016年7月26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对象之一由工投产业基金调整为工投集团,认购金额由 100,000.00万元调减为91,779.17万元。 保荐机构会同发行人律师对工投集团进行了走访,确认工投集团将以 91,779.17万元现金形式认购南天信息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其认购资金全部 来源于工投集团自有资金和合法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不存在结构化安排、 代持或者直接及间接接受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的情况。 工投集团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目前 通过公开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等合法自筹途径已取得批 文的融资额度为60亿元(已发行10亿元),并且工投集团已就认购发行人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事宜通过了内部董事会审议,待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通 过证监会审核并取得发行核准批复文件后履行正式的出资认购义务。综上,工投 集团具备按时全额认购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的能力。 此外,工投集团已于2016年7月25日出具了关于资金来源、认购形式以及 认购能力的《承诺函》,承诺工投集团将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南天信息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股票,且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资 金的情况、不存在代持行为,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南天信息提供的资金或接 受其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工投集团资产状况及信用状况良好,具备按时全额 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能力,不存在对本次认购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事 项。如因违反上述承诺或上述承诺不实,工投集团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保荐机构和律师的核查意见 1、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工投集团直接持股与作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和工投集团一致行动人的 工投产业基金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在持股和义务限制方面并没有实质性差异; 且工投产业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云南惠众为工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工投产业 基金的管理和运作均受工投集团实际控制,因此,也不会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稳 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2)经发行人2016年7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对此次非公开发行对象进行调整,由工投产业基金认购调整为由工投集团 直接参与认购,彻底避免了因工投产业基金认购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潜在 发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3)经核查,工投集团以自筹现金的方式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财务 状况良好,具备认购能力。 2、律师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律师认为工投集团将全部以现金形式认购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资金全部来源于工投集团自有资金和合法自筹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认 购能力。 问题2、发行对象“南天成长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1号计划”) 系南天信息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设立的资管计划。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1号 计划是否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4] 33号)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1号计划 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了备案手续;(3)1号计划具体认购的人员名单、身份 信息、份额及资金来源;(4)1号计划的委托人之间是否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 化安排,如无,请补充承诺;(5)1号计划认购本次发行股份是否存在代持, 如无,请补充承诺。 【回复】 一、关于南天成长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南天成长1号”) 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是否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证监会公告[2014] 33号)相关规定的说明 南天成长1号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接受发 行人员工持股计划委托成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之 一。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4] 33号)的规定,发行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具体如 下: 1、2016 年2月29日,发行人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职工代表大会形成决议同意发行人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 2、2016年3月14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与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相关的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2016年3月15日,发行人独立董事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发表了独立意 见,认为: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试点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 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 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 利于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的有效结合,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3、2016年3月14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进行了核实,监 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试点指导意见》及其他 法律、法规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 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16年3月15日,发行人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上述董事会决议、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独立董事意见和监事会意见、《员工持股计划 资产管理合同》。 5、发行人已聘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了核查,并 出具了《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该法律意见书已于2016年4月19日与召 开审议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股东大会通知一起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上进行了公告。 6、发行人已于2016年4月20日收到云南省国资委出具的《云南省国资委 关于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批复》(云 国资资运[2016]101号),同意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及员工持股计划按照《关于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进行操作。 7、2016年5月5日,发行人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出席 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审议通过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在审 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时,发行人控股股东南天集团作为关联股东进行 了回避表决,在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时,资产管理机构中信建投非发 行人关联方,因此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综上,发行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履行了法律法规要求的决策程序及信息 披露义务,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 告[2014] 33号)的要求。 二、南天成长1号的备案情况 中信建投提供的私募产品备案系统相关文件,《南天成长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 划资产管理合同》已于2016年3月18日提交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产品备 案审核,目前已通过备案,产品编号为SF6685,产品管理人为中信建投,托管 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方式为主动管理。 三、南天成长1号具体认购的人员名单、身份信息、份额及资金来源情况 南天成长1号所有认购人均已签署《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承诺书》及《承诺函》,承诺其认购资金来源 为个人合法薪酬及以其他合法方式自筹的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资金的情形,亦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南天信息提供的资金或接受其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认 购资金来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南天成长1号具体认购的人员名单、身份信息及认购份额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认购金额 (万元) 认购份额 占持股计 划比例 资金来 源 1 雷坚 股份公司董 事长 5301031****2130032 538.52 2.93% 自筹 2 徐宏灿 股份公司总 裁 5322011****4305418 538.52 2.93% 自筹 3 吴蜀军 股份公司董 事 5301021****2224613 107.65 0.59% 自筹 4 熊辉 股份公司副 总裁 1101081****121371X 269.13 1.47% 自筹 5 高文凤 股份公司监 事会主席 5301031****1200029 89.71 0.49% 自筹 6 赵起高 股份公司董 事会秘书 3706021****3281632 89.71 0.49% 自筹 7 李云 股份公司监 事 5301021****207241X 89.71 0.49% 自筹 8 陈宇峰 股份公司副 总裁 5301031****3202116 179.41 0.98% 自筹 9 刘涓 股份公司财 务总监 5301031****0113321 179.41 0.98% 自筹 10 宋卫权 股份公司副 总裁 5301021****0171817 107.65 0.59% 自筹 序号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认购金额 (万元) 认购份额 占持股计 划比例 资金来 源 11 何立 股份公司副 总裁 1303021****824355X 179.41 0.98% 自筹 12 倪佳 股份公司副 总裁 5101021****8107468 89.71 0.49% 自筹 13 周建华 股份公司副 总裁 5301231****2291551 179.41 0.98% 自筹 14 冯卫华 股份公司监 事 5301031****1070058 17.94 0.10% 自筹 15 刘伟 员工 4509231****2101515 8.97 0.05% 自筹 16 施丽媛 员工 5301111****5090425 8.97 0.05% 自筹 17 李明杰 员工 5301021****1112425 17.94 0.10% 自筹 18 和兰英 员工 5301031****5110086 17.94 0.10% 自筹 19 宁锐芳 员工 5303811****9202321 26.91 0.15% 自筹 20 沈硕 员工 5335231****0140260 8.97 0.05% 自筹 21 缪俊 员工 5301031****1022521 17.94 0.10% 自筹 22 唐绯 员工 5301231****4293929 17.94 0.10% 自筹 23 史永萍 员工 5301031****1060046 8.97 0.05% 自筹 24 刘锡良 员工 5301031****0050077 8.97 0.05% 自筹 25 梁晓光 员工 5301031****2160615 8.97 0.05% 自筹 26 张德中 员工 5301031****9231810 26.91 0.15% 自筹 27 周家有 员工 5324011****7200939 17.94 0.10% 自筹 28 成静 员工 5321281****6280021 8.97 0.05% 自筹 29 樊慧 员工 5304021****2280640 8.97 0.05% 自筹 30 张智华 员工 2305221****4282454 8.97 0.05% 自筹 31 陈朝晖 员工 5101021****7217470 17.94 0.10% 自筹 32 康会 员工 5326261****2191925 13.46 0.07% 自筹 33 李根 员工 5301811****2143979 8.97 0.05% 自筹 34 张涛 员工 5301031****3240316 17.94 0.10% 自筹 35 张彬 员工 5301021****6170029 8.97 0.05% 自筹 序号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认购金额 (万元) 认购份额 占持股计 划比例 资金来 源 36 黄哲维 员工 5301021****7261116 8.97 0.05% 自筹 37 吕宁 员工 5301031****4182128 8.97 0.05% 自筹 38 李向红 员工 5301031****9082126 8.97 0.05% 自筹 39 谭楚 员工 5301031****2130318 53.82 0.29% 自筹 40 何海洋 员工 5325281****330001X 35.88 0.20% 自筹 41 邹晓莉 员工 5301021****9060743 35.88 0.20% 自筹 42 李晓庆 员工 5301031****9180015 17.94 0.10% 自筹 43 刘智祥 员工 5322281****3220814 17.94 0.10% 自筹 44 赵路 员工 5301031****3122911 17.94 0.10% 自筹 45 纳佳 员工 5301111****6140424 8.97 0.05% 自筹 46 胡新习 员工 5301031****0202929 71.77 0.39% 自筹 47 黄春阳 员工 5301021****2110718 8.97 0.05% 自筹 48 付忠广 员工 4305021****7205511 8.97 0.05% 自筹 49 牟飚 员工 3301061****6280051 8.97 0.05% 自筹 50 任清 员工 3602811****7280613 8.97 0.05% 自筹 51 叶胜 员工 5101031****6301910 8.97 0.05% 自筹 52 吴琨 员工 5325251****8210017 17.94 0.10% 自筹 53 徐广义 员工 5301031****0260036 8.97 0.05% 自筹 54 史超 员工 5301031****1092952 17.94 0.10% 自筹 55 杨锷 员工 5301021****1133730 8.97 0.05% 自筹 56 郑茂柏 员工 5335221****0100416 8.97 0.05% 自筹 57 高晓东 员工 5301031****7072917 8.97 0.05% 自筹 58 杨蔚 员工 5301031****2092915 8.97 0.05% 自筹 59 郭军 员工 5301031****2030021 40.37 0.22% 自筹 60 屈旻 员工 5301231****008391X 26.91 0.15% 自筹 61 郭彦文 员工 5303221****8041936 17.94 0.10% 自筹 序号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认购金额 (万元) 认购份额 占持股计 划比例 资金来 源 62 曹晶 员工 5301111****1010010 17.94 0.10% 自筹 63 陈军 员工 5301031****6022930 35.88 0.20% 自筹 64 邓晓伟 员工 5301021****9083319 8.97 0.05% 自筹 65 李双梅 员工 5324011****2180029 26.91 0.15% 自筹 66 陆春艳 员工 5326251****1150028 8.97 0.05% 自筹 67 唐洁 员工 5301031****1140323 17.94 0.10% 自筹 68 杨俊 员工 5301111****1203219 17.94 0.10% 自筹 69 杨丽芬 员工 5329301****1161520 8.97 0.05% 自筹 70 杨涛 员工 5301031****4022917 35.88 0.20% 自筹 71 杨易鑫 员工 5301031****5290033 17.94 0.10% 自筹 72 于跃 员工 2323211****1151221 17.94 0.10% 自筹 73 袁小婷 员工 5301031****3060027 13.46 0.07% 自筹 74 张继燕 员工 5001011****7073027 8.97 0.05% 自筹 75 段艳梅 员工 5323291****8081528 8.97 0.05% 自筹 76 杨高珍 员工 5321011****0021220 8.97 0.05% 自筹 77 邱东平 员工 4222251****0102337 17.94 0.10% 自筹 78 周祥彩 员工 5321011****3011625 8.97 0.05% 自筹 79 高坤 员工 6105811****8250327 8.97 0.05% 自筹 80 田径 员工 5301031****2130021 17.94 0.10% 自筹 81 赵金泉 员工 5301241****0071118 8.97 0.05% 自筹 82 董欧 员工 5322011****2300318 71.77 0.39% 自筹 83 王铖 员工 5335211****1093614 35.88 0.20% 自筹 84 况伟 员工 5301021****8150755 8.97 0.05% 自筹 85 黄孝旻 员工 5301111****213004X 17.94 0.10% 自筹 86 段鹏 员工 5301031****6101210 8.97 0.05% 自筹 87 唐永国 员工 5301121****1173516 8.97 0.05% 自筹 序号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认购金额 (万元) 认购份额 占持股计 划比例 资金来 源 88 谢强 员工 4306231****8102411 35.88 0.20% 自筹 89 郑思青 员工 5301021****8313728 17.94 0.10% 自筹 90 王莉 员工 3209111****426152X 53.82 0.29% 自筹 91 章琰 员工 5301021****0210321 62.79 0.34% 自筹 92 张兵 员工 3101051****5312811 17.94 0.10% 自筹 93 刘颖 员工 2301041****4010223 44.85 0.24% 自筹 94 彭智华 员工 3625281****7032515 35.88 0.20% 自筹 95 龚晓琼 员工 3101051****7074023 8.97 0.05% 自筹 96 罗巧珍 员工 3208281****8163446 8.97 0.05% 自筹 97 周云瑞 员工 5101021****4108468 17.94 0.10% 自筹 98 王泰松 员工 4112021****4280510 35.88 0.20% 自筹 99 王岩 员工 2321021****2050218 89.71 0.49% 自筹 100 苗刚中 员工 3401041****9201553 26.91 0.15% 自筹 101 石焱 员工 4128011****6180030 89.71 0.49% 自筹 102 崔明道 员工 1101081****7302256 53.82 0.29% 自筹 103 吴季 员工 3101061****4230832 53.82 0.29% 自筹 104 刘小红 员工 4323211****5190088 8.97 0.05% 自筹 105 张卫东 员工 5301111****2191116 17.94 0.10% 自筹 106 郑崴 员工 4103051****3085316 53.82 0.29% 自筹 107 张俊彪 员工 3601021****0215815 71.77 0.39% 自筹 108 钱晓明 员工 3211021****7300412 53.82 0.29% 自筹 109 陈春雷 员工 3101091****0120833 53.82 0.29% 自筹 110 万杉杉 员工 4210021****4051424 8.97 0.05% 自筹 111 刘炜 员工 3101071****8273613 71.77 0.39% 自筹 112 张彩云 员工 3202231****2051140 8.97 0.05% 自筹 113 舒云晖 员工 5324011****5070017 44.85 0.24% 自筹 序号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认购金额 (万元) 认购份额 占持股计 划比例 资金来 源 114 汪亮 员工 4201031****1293716 8.97 0.05% 自筹 115 王立 员工 4210021****5030511 71.77 0.39% 自筹 116 徐一侃 员工 3101051****7013233 17.94 0.10% 自筹 117 侯智取 员工 4301221****9231818 53.82 0.29% 自筹 118 汪海超 员工 3426011****6151873 8.97 0.05% 自筹 119 苏晓松 员工 3101071****216503X 35.88 0.20% 自筹 120 刘雨瑾 员工 3101061****3174062 10.76 0.06% 自筹 121 何荣初 员工 3625281****701301X 53.82 0.29% 自筹 122 张胤迪 员工 3101081****5240550 8.97 0.05% 自筹 123 全绍云 员工 5301031****0272576 35.88 0.20% 自筹 124 方晓明 员工 5324011****221001X 17.94 0.10% 自筹 125 陆许珩 员工 6205021****0212015 17.94 0.10% 自筹 126 陈红卫 员工 3201061****9302854 71.77 0.39% 自筹 127 梁夏 员工 3210811****5247819 35.88 0.20% 自筹 128 王三军 员工 6121011****9214810 26.91 0.15% 自筹 129 严振锋 员工 1309811****1020617 35.88 0.20% 自筹 130 刘媛媛 员工 3211831****2040042 8.97 0.05% 自筹 131 林邦敏 员工 4201021****3024025 8.97 0.05% 自筹 132 张圆 员工 4201061****129292X 8.97 0.05% 自筹 133 罗瑛 员工 4201111****1015555 8.97 0.05% 自筹 134 王诗卉 员工 4201041****5100828 8.97 0.05% 自筹 135 钱玮 员工 5324011****0120012 53.82 0.29% 自筹 136 班许飞 员工 3706831****1305713 26.91 0.15% 自筹 137 沈志晨 员工 3102271****1161838 26.91 0.15% 自筹 138 周军 员工 4224261****0060012 17.94 0.10% 自筹 139 黄冰斌 员工 3101151****1255010 8.97 0.05% 自筹 序号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认购金额 (万元) 认购份额 占持股计 划比例 资金来 源 140 王励 员工 5301031****1102927 44.85 0.24% 自筹 141 陈立新 员工 3707211****1194813 53.82 0.29% 自筹 142 原永青 员工 6321221****3200039 8.97 0.05% 自筹 143 管卫红 员工 6401031****2231516 35.88 0.20% 自筹 144 魏磊 员工 5301031****1080378 71.77 0.39% 自筹 145 杜远能 员工 5321011****015005X 8.97 0.05% 自筹 146 刘寄雨 员工 5301021****5181131 8.97 0.05% 自筹 147 谢翠莲 员工 3729241****6131841 8.97 0.05% 自筹 148 陈侃旻 员工 3202231****8200212 8.97 0.05% 自筹 149 杨文俊 员工 2105021****1301216 8.97 0.05% 自筹 150 申强 员工 5301121****0063218 17.94 0.10% 自筹 151 张晓娟 员工 4306231****229482X 13.46 0.07% 自筹 152 李晓勤 员工 5113211****1046326 26.91 0.15% 自筹 153 杨前 员工 5321251****8060027 8.97 0.05% 自筹 154 袁瑞林 员工 4206201****1130010 17.94 0.10% 自筹 155 袁翠蓉 员工 4204001****1231826 17.94 0.10% 自筹 156 曹世舰 员工 4130261****2177518 17.94 0.10% 自筹 157 石勇 员工 2203031****7272414 8.97 0.05% 自筹 158 陈运虎 员工 4600021****8162032 8.97 0.05% 自筹 159 刘永平 员工 4226011****1271219 17.94 0.10% 自筹 160 张云鹏 员工 2306031****1243710 53.82 0.29% 自筹 161 张佳芳 员工 1427261****7160027 17.94 0.10% 自筹 162 谷志欣 员工 1101051****3040054 17.94 0.10% 自筹 163 周存宝 员工 1402021****0125575 17.94 0.10% 自筹 164 徐晓明 员工 2310261****227211X 17.94 0.10% 自筹 165 龙菁 员工 3624301****2290092 35.88 0.20% 自筹 序号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认购金额 (万元) 认购份额 占持股计 划比例 资金来 源 166 刘刚 员工 1303241****5280011 8.97 0.05% 自筹 167 张雅勇 员工 4325011****1140089 17.94 0.10% 自筹 168 林晓敏 员工 4452811****5277027 8.97 0.05% 自筹 169 薛敏玲 员工 4402021****1055323 8.97 0.05% 自筹 170 严玉钧 员工 4414261****2270913 8.97 0.05% 自筹 171 邹海生 员工 3604261****710501X 8.97 0.05% 自筹 172 沈正林 员工 6101031****3263671 17.94 0.10% 自筹 173 徐锦龙 员工 4414231****1183332 26.91 0.15% 自筹 174 段霞 员工 5301031****9090023 8.97 0.05% 自筹 175 惠成刚 员工 6103231****9166358 8.97 0.05% 自筹 176 赵文钦 员工 5301031****3040019 8.97 0.05% 自筹 177 王德阳 员工 4109221****9202015 17.94 0.10% 自筹 178 舒情 员工 4325241****4088360 8.97 0.05% 自筹 179 汤桦 员工 5301111****1080812 17.94 0.10% 自筹 180 李朝国 员工 4109221****7062015 17.94 0.10% 自筹 181 何绍玲 员工 5323011****7160024 179.41 0.98% 自筹 182 谢海英 员工 3701121****2047469 179.41 0.98% 自筹 183 许永振 员工 2223031****1122419 179.41 0.98% 自筹 184 杨家雄 员工 3522301****2190638 269.12 1.47% 自筹 185 郁杨 员工 1330291****1100037 179.41 0.98% 自筹 186 陈卓慧 员工 5301031****5271242 143.53 0.78% 自筹 187 赵振明 员工 1101081****8024751 89.71 0.49% 自筹 188 周亚 员工 5322011****8155417 134.56 0.73% 自筹 189 黄友志 员工 1101081****8165432 52.03 0.28% 自筹 190 马涛 员工 2101061****9166135 125.59 0.68% 自筹 191 杜悦平 员工 6103301****0222048 107.65 0.59% 自筹 序号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认购金额 (万元) 认购份额 占持股计 划比例 资金来 源 192 戴敏 员工 5301021****7051138 161.47 0.88% 自筹 193 李跃超 员工 1102221****0106838 89.71 0.49% 自筹 194 吕显志 员工 5301111****6291134 89.71 0.49% 自筹 195 李雪花 员工 5107221****1070460 89.71 0.49% 自筹 196 白岳 员工 1101051****9216131 71.77 0.39% 自筹 197 覃龙记 员工 4308021****6135214 71.77 0.39% 自筹 198 左礼志 员工 1322021****7010414 71.77 0.39% 自筹 199 何卫国 员工 3203811****301509X 35.88 0.20% 自筹 200 安潇潇 员工 2101061****5196142 71.77 0.39% 自筹 201 白永阳 员工 5332231****3200017 17.94 0.10% 自筹 202 徐敬科 员工 2102021****1114216 71.77 0.39% 自筹 203 赵晟 员工 1328011****0014637 53.82 0.29% 自筹 204 梁晓龙 员工 1101071****6262716 53.82 0.29% 自筹 205 吴阿南 员工 2301191****0310325 53.82 0.29% 自筹 206 曾东若 员工 4325011****9180033 53.82 0.29% 自筹 207 廖旋 员工 3625021****2040834 35.88 0.20% 自筹 208 邱卓 员工 2208811****0090021 35.88 0.20% 自筹 209 郑裕 员工 1101011****6233022 35.88 0.20% 自筹 210 彭劲松 员工 4201241****7143134 35.88 0.20% 自筹 211 郭红 员工 1305221****5221620 17.94 0.10% 自筹 212 曾朝焕 员工 4325031****5187675 35.88 0.20% 自筹 213 李长海 员工 6301041****0170513 8.97 0.05% 自筹 214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