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深圳燃气:2016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139 公司简称:深圳燃气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 黄维义 公务出差 何汉明 董事 李巍 公务出差 李真 独立董事 张国昌 公务出差 柳木华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李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欧大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玺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 ............................................................................................................................. 3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4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 7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5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1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3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24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2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27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20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国资委 指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 公司、本公司 指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公司 指 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深燃石油气公司 指 深圳市深燃石油气有限公司 广东大鹏公司 指 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深圳大鹏公司 指 深圳大鹏液化天然气销售有限 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深圳燃气 公司的外文名称 SHENZHEN GAS CORPORATION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SGC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李真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钊彦 谢国清 联系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 燃大厦11楼 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 燃大厦11楼 电话 0755-83601139 0755-83601139 传真 0755-83601139 0755-83601139 电子信箱 liuzy@szgas.com.cn xgq@szgas.com.cn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49 公司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49 公司网址 www.szgas.com.cn 电子信箱 xgq@szgas.com.cn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 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燃气 601139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4,184,192,677.93 3,863,733,493.17 8.29 营业利润 695,101,658.60 468,621,544.40 48.33 利润总额 706,408,382.20 476,989,187.01 48.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40,447,802.05 386,390,906.60 39.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532,675,204.11 380,346,729.91 40.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9,785,756.63 167,220,604.13 282.6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451,533,623.73 7,128,374,040.29 4.53 总资产 16,345,532,208.48 15,268,107,349.76 7.06 负债总额 8,530,854,978.80 7,817,530,018.91 9.12 期末总股本 2,179,030,146.00 2,178,025,146.00 0.05 资产负债率(℅) 52.19 51.20 增加0.99个百 分点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5 0.19 31.5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5 0.19 31.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4 0.19 26.3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30 6.36 增加0.94个百分 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20 6.26 增加0.94个百分 点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29 0.08 282.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3.42 3.27 4.59 二、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三、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093,296.48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 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10,931,550.05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 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 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 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 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 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 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 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 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 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 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 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 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 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收入和支出 4,454,470.0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 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227,449.53 所得税影响额 -3,292,676.13 合计 7,772,597.94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在全球经济增长呈现减速趋势以及国内不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 下,国内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增长,GDP同比增长6.7%。国际液化天然气价格波动向下,海上贸易持 续升温,供应充足;国内管道天然气价格维持低位,天然气消费环境逐步改善,经济性有所增强, 消费增长相比2015年同期已有显著提高。报告期内,我国天然气消费量为995亿立方米,同比增 长9.8%。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深化创新发展年”的工作要求,主动把握2015年底国家发改委下调非 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国际原油和液化石油气价格企稳回升、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同比提高等有利因 素,创新方式拓展管道天然气业务,合理规避液化石油气业务风险,积极推动天然气电厂用气, 实现营业收入41.84亿元,同比增长8.29%;利润总额7.06亿元,同比增长48.10%;归属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5.40亿元,同比增长39.87%,主要是管道天然气销售量增长以及子公司华安公 司扭亏为盈所致。基本每股收益0.25元,同比增长31.5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30%。 报告期内,公司天然气销售收入26.53亿元,同比增长6.08%;销售量8.93亿立方米,同比 增长20.32%。其中,管道天然气8.52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9.35%;天然气批发0.41亿立方米, 同比增长45.53%。 深圳地区天然气销售6.41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1.40%,其中管道天然气销售量6.33亿立方 米,同比增长20%,主要是受天然气价格下调影响,电厂天然气销售量增长所致,上半年电厂天 然气销售量为2.02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0.48%。深圳以外地区销售气量2.52亿立方米,同比增 长17.75%,其中管道天然气销售量2.19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7.4%,主要是新增项目及用户增加 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液化石油气销售收入为10.04亿元,同比增长18.38%。其中液化石油气批发 销售27.94万吨,同比增长71.33%;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5.04万吨,同比增长7.00%。报告期内, 公司收购华安公司30%的股权,实现全资控股,为继续做好液化石油气业务奠定了良好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深圳市各级政府部门开展“城市管理治理年”工作,在大力推动老 旧住宅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同时,创新工商业用户拓展模式,采取融资租赁等有效措施,降低 用气门槛,最大限度挖掘小型工商用户潜力,完成香蜜湖美食街等商业用户的天然气批量改造工 作,有效提升中小商业用户对天然气清洁能源的认知度和改造积极性。报告期末,公司管道燃气 用户总数达237.22万户,其中深圳地区167.29万户,异地地区69.93万户;管道燃气用户净增 16.68万户,其中深圳地区净增7.16万户,异地地区净增9.52万户;商业用户净增685户,工 业用户净增158户。 报告期内,异地公司实现销售收入9.70亿元,同比增长4.97%,公司投资设立中山市深燃宏 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大力推动船舶“油改气”改造工作,发展船舶加气业务。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将会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努力规避各类经营风险,但实际生产经营 过程仍存下述风险和不确定因素: 一、中国经济增长进入新常态,在化解过剩产能,调整产业结构的背景下,天然气工业用户拓 展难度加大。同时,全国电力相对过剩、消费换档减速明显,且西电东送供应广东电量增加,抑 制了天然气调峰电厂运行和新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对公司扩大管道天然气的销售规模带来一定压 力。 二、2016年国际原油价格和国际液化石油气价格受政治因素影响依然较大,OPEC对石油产量 态度不明,导致国际能源价格趋势预测难度进一步加大,因此公司LPG板块经营仍存较大不确定 性。 三、广东大鹏公司由于上游检修等原因,存在长期合同天然气供应量减少的风险。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4,184,192,677.93 3,863,733,493.17 8.29 营业成本 3,038,575,035.54 2,973,676,484.69 2.18 财务费用 70,306,186.39 59,459,956.74 18.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9,785,756.63 167,220,604.13 282.6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5,787,446.87 -757,825,459.91 46.4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096,256.19 1,296,417,869.80 -98.37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管道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批发销售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增速低于营业收入原因说明:主要系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采购成本降低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融资规模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管道天然气销售增加和液化石油批发业务扭 亏为盈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华安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规模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2016年上半年偿还超短期融资券所致。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不适用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532号文核准,公司2011年12月8日以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03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 95,063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456号文核准,公司2013年12月13日公开发 行了1,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60,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156,044.6万元。截止2015年5月8日,公司已完成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赎回工作。 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的实施进度请见本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之“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公司2016年度销售天然气15亿立方米、液化石油气35万吨的经营计划分别完成了60%和94%。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 营业收 入比上 年增减 (%) 营业成 本比上 年增减 (%) 毛利率 比上年 增减(%) 管道燃 气 2,562,285,081.45 1,805,486,292.69 29.54 5.75 1.19 增加 2.25个 百分点 天然气 批发 91,090,117.46 97,104,916.81 -6.60 11.59 47.28 增加 1.64个 百分点 石油气 批发 739,961,419.19 683,931,529.73 7.57 30.98 8.50 增加 19.15个 百分点 瓶装石 油气 263,702,853.58 172,163,344.24 34.71 -6.79 -13.74 增加 5.25个 百分点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广东省内 3,010,382,711.96 8.54 广东省外 949,918,031.83 3.90 境外 223,891,934.14 27.23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1.供应链完整及气源稳定优势 公司经营业务涵盖了气源供应到终端销售的全部环节,业务链较为完整,抗风险能力较强。 在气源供应方面,公司拥有广东液化天然气项目广东大鹏公司10%股权,并投资兴建了宣城 深燃、乌审旗京鹏等液化天然气生产加工企业。公司分别与广东大鹏公司签订了25年稳产期年供 27.1万吨照付不议的天然气采购合同,与中石油签订了天然气采购照付不议协议,自西气东输二 线向深圳供气达产之日起至协议期满(2039年12月31日),达产期中石油每年向公司供气40 亿立方米。 公司进口液化石油气批发业务连续八年进口量和销售量位居全国前列,是中国最大的进口液 化石油气批发商之一。 在终端市场方面,公司管道燃气用户以年均约10%复合增长率增长;特别是近几年电厂及工 业大客户增长迅速。公司拥有大量稳定的气源和终端客户资源,形成了完整稳定的业务链。 2.区位优势 公司总部所在的深圳市是我国改革开放前沿,经济总量保持持续快速增长,注重低碳绿色发 展,对天然气需求强劲。公司目前还在江西、安徽、广西等地经营50个燃气项目,随着当地经济 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业务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经营效益将稳步提升。 3.行业管理优势、技术优势及品牌优势 公司管理层及技术人员具有多年的城市燃气从业经历,积累了丰富的生产运营管理经验。公 司在燃气专业化管理、客户服务和技术研究等方面取得了多项创新成果,并广泛应用于安全生产, 提高了安全和服务工作的技术含量。 公司是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和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共同评选的“中国企业500 强”之一;被中国企业联合会评为“中国影响力品牌”;被中国质量协会、全国用户委员会评为 “全国用户满意企业”;2009年公司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荣誉称号;2010年公司投资建设 的“深圳天然气利用工程”荣获我国土木工程建设领域最高荣誉奖项之一“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 奖”,并入选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百年百项杰出土木工程”;2011年,公司荣获2010年度国家 审计署“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2年公司荣获“2011年度深圳市市长质量奖”; 自2004年以来,公司连续十一年荣获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奖,2012年公司被国家安监总局命名 为“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4.公司治理优势 2004年公司通过国际招标招募引进了城市燃气行业知名企业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和全国 最大的民营企业之一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形成国资、外资、民资混合所有制,实现股东结构优 化,建立了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2012年7月,公司成为上交所公司治理板块成份股。2012年 12月,公司荣获上海证券交易所“2012年度上市公司董事会奖”。 公司2012年9月成功推出了股权激励计划,向公司68名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授予股 票期权,初步建立了长效激励机制。 5.特许经营优势 公司已在深圳市以及异地合计31个城市(区域)取得管道燃气业务特许经营权。公司瓶装液 化石油气零售业务拥有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的12公斤专用钢瓶,在全国唯一以橙色12公斤钢瓶 充装液化石油气,具有显著的大众识别功能,核心竞争能力突出。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投资额 29,875.66 投资额增减变动数 16,191.66 上年同期投资额 13,684.00 投资额增减幅度(%) 118.33 被投资的公司情况: 被投资的公 司名称 主要经营活动范围 报告期内投资占 被投资公司股权 的比例(%) 扬州庆鹏管 道燃气经营 有限公司 管道燃气<天然气>、燃气汽车加气站<压缩天燃气>;天燃气管网 建设、施工,与燃气相配套的设备、器材、器具的生产与维修, 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 60 淮安庆鹏燃 燃气经营;燃气配套设施的设计、施工,燃气具销售。(依法须 60 气有限公司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昌县福鑫 燃气发展有 限公司 城市管道燃气零售 65 中山市深燃 宏鸿清洁能 源有限公司 液化天然气加气(注)站、压缩天然气加气(注)站、液化天然 气及压缩天然气合建加气(注)站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投资;汽车、 船舶改造;燃气经营;成品油批发;成品油零售。 60 深圳华安液 化石油气有 限公司 建设液化石油气基地、专用码头及相关的配套设施,经营低温常 压液化石油气的储存、加工、销售和仓储业务。 30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 年份 募集方式 募集资金 总额 本报告期已使用 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使用募集 资金总额 尚未使用募 集资金总额 尚未使用募集资 金用途及去向 2011 非公开发行 95,062.76 954.23 84,998.07 10,064.69 继续用于募投项 目建设 2013 发行可转债 156,044.60 20,723.94 66,587.42 89,457.18 继续用于募投项 目建设 合计 / 251,107.36 21,678.17 151,585.49 99,521.87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 集资金用途等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2016年上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284号文核准,公司2016年7月11日公开发行 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5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 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发行。 3、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 本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华安公司 (合并) 24,689 建设液化石油气基地、专用码头及相关的配套设施,经营低 温常压液化石油气的储存、加工、销售和仓储业务 100 109,963.46 38,112.86 86,523.60 2,573.46 投资公司 (合并) 100,000 投资兴办天然气产业和城市管道燃气产业,兴建城市管道燃 气制气、供气设施等,天然气、液化石油气购销等 100 565,723.63 235,330.95 96,984.00 7,345.85 广东大鹏公 司 257,840 液化天然气的购销 10 760,939.73 484,152.29 308,931.36 55,524.18 4、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 项目进度 本报告期投入 金额 累计实际投入 金额 项目收益情况 深圳市求雨岭 天然气安全储 备库项目 46,600 91.60% 2,394 42,686 不适用 合计 46,600 / 2,394 42,686 /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2013年5月27日公司总裁办公会通过关于建设深圳市求雨岭天然气安全储备库项目事宜, 项目于2013年11月开工,主要建设日处理30万标准立方米天然气的预处理系统、液化系统和配 套设施、一座2万立方米的液化天然气(LNG)储罐、气化能力为10万标准立方米/小时的气化系 统、装卸系统和相应配套设施。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201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以总股本2,179,030,14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1.00元(含税),共派发红利217,903,014.60元。公司201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公司以2016年6月17日为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20日为现金红利发放日实施了上述利 润分配方案[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深圳燃气2015年度利润分 配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6-019)]。 (二)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否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0 每10股转增数(股) 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未制订半年度的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三、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三、资产交易、企业合并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股权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第四次和第二个行权期第二次行 权 公告编号:2016-007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 不符合行权条件 公告编号:2016-01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第五次和第二个行权期第三次行 权 公告编号:2016-017 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公告编号:2016-03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详见www.sse.com.cn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公司股权激励相关情况说明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四次和第二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截至2016 年1 月15 日止,公司已收到安跃红等6名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2,810,016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399,150元,出资溢价部分人民币2,410,866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本次行权股份数量 399,150股,行权股份上市流通日2016年2月1日。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五次和第二个行权期第三次行权:截至2016 年4 月25 日止,公司已收到温锦光等5名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4,265,184.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 币605,850.00元,出资溢价部分人民币3,659,334.00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本次行权股份 数量605,850股,行权股份上市流通日2016年5月12日。 行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鉴于公司2015年度业绩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条件,因此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 的股票期权不能行权。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作废,公司董事会注销已授 予激励对象的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5,288,850份股票期权。 4.由于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6年8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为6.94元/股。 5.公司于2016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详见www.sse.com.cn),该激励计划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或交易 1. 2004年4月30日,公司与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签订《广东液化天然气项目天然 气销售合同》。合同约定自2006年起至2031年止,公司累计向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采 购液化天然气598万吨。合同基本期限为25年,合同约定天然气价格为每立方米约1.70元(含 税价格,有可能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向下浮动),达产期(2011年4月1日-2027年3月31日)每 年供应27.1万吨天然气,合同总金额约132亿元。 2. 2004年9月7日,公司与深圳市建设局签订《深圳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协议约 定授予公司统一经营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的一切管道燃气业务,特许经营权期限自2003年9月1 日至2033年9月1日。特许经营费为人民币1元,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一次性缴付。协议约定,除 公司自行投资建设的管道燃气设施外,公司需租赁深圳市及其所辖区各级人民政府或各部门在特 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投资建设的全部市政管道燃气设施计人民币22,524.70万元,租赁期限同特许 经营权期限,租金为每年人民币1元,租赁期限内,公司对租赁资产承担相关的资产责任和运营 责任。2006年10月13日,公司与深圳市建设局签订《深圳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 深圳市建设局经深圳市政府授权将新增管道燃气设施计人民币3,106.10万元租赁给公司使用,租 赁期限自租赁经营之日起至特许经营权期限届满之日止,深圳市建设局不再另行收取新增管道燃 气设施租金。2009年7月13日,公司与深圳市建设局签署《深圳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之补 充协议二》,协议约定公司需向深圳市建设局支付特许经营权使用费,自2009年起每年4月30 日之前缴纳上一年度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具体标准为:2008、2009年度分别为600万元/年;2010 年起按照管道燃气业务当年销售收入的0.5%缴纳,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年时原则上按1,000 万元/年缴纳。 3. 2010年8月10日,公司与中石油签署《西气东输二线天然气购销协议》,协议约定在西 气东输二线向深圳供气达产之日起至协议期满(2039年12月31日),公司每年向中石油采购40 亿立方米天然气,照付不议气量36亿立方米(所谓照付不议气量即买方必须购买、卖方必须供应 的最低年协议气量);正式供气日(协议约定预计2011年下半年西气东输二线天然气开始供应深 圳,试运转90天后为正式供气日)至达产期各年公司向中石油采购的天然气数量依次为10.5亿 立方米、12.1亿立方米、23.2亿立方米、25.6亿立方米、40亿立方米(达产气量),照付不议气 量分别为7.5亿立方米、9.3亿立方米、18.9亿立方米、22亿立方米、36亿立方米。采购价格按 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执行,2011年1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在广东省、广 西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确定广东省最高门站价格为2.74元/立方 米。2014年8月1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通 知》,自2014年9月1日起,上述价格上调为2.86元/立方米。根据2015年2月28日国家发改 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自2015年4月1日起,上述价 格上调为2.88元/立方米。根据2015年11月1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降低非居民天然气门 站价格并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改革的通知》,自2015年11月20日起,上述价格调整为2.18元/ 立方米。 4. 2010年11月27日,公司与深圳钰湖电力有限公司签署《天然气购销协议》(电厂专用), 协议约定在西气东输二线向深圳供气达产之日起至协议期满(2039年12月31日),公司每年向 深圳钰湖电力有限公司销售3.74亿立方米天然气,照付不议气量3.366亿立方米。协议正式供气 日(协议约定预计2011年下半年西气东输二线天然气供应深圳后,卖方开始给买方供气,试运转 30天后为正式供气日)至第五年(达产期)的各年协议气量皆为3.74亿立方米,照付不议气量分 别为2.618亿立方米、2.805亿立方米、2.992亿立方米、3.179亿立方米、3.366亿立方米。销 售价格按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执行,2012年5月至2014年8月销售价格为3.16元/立 方米。2014年9月1日起,公司西气东输二线管道天然气供应燃气电厂最高销售价格最高销售价 格由3.16元/立方米调整为3.28元/立方米(含税)。2015年11月20日起,西气东输二线管道 天然气供应燃气电厂最高限价由3.28元/立方米下调至2.58元/立方米,降低0.70元/立方米(以 下电厂的天然气价格情况相同)。 5. 2011年2月13日,公司与深圳宝昌电力有限公司(现名:深圳大唐宝昌燃气发电有限公 司)签署《天然气购销协议》(电厂专用),协议约定在西气东输二线向深圳供气达产之日起至 协议期满(2039年12月31日),公司每年向该公司销售3.7亿立方米天然气,照付不议气量3.33 亿立方米。协议正式供气日(协议约定预计2011年下半年西气东输二线天然气供应深圳后,卖方 开始给买方供气,试运转30天后为正式供气日)至第五年(达产期)的各年协议气量皆为3.7亿 立方米,照付不议气量分别为2.59亿立方米、2.775亿立方米、2.96亿立方米、3.145亿立方米、 3.33亿立方米。 6. 2012年5月26日,公司与深圳南天电力有限公司签署《天然气购销协议》(电厂专用), 协议约定在自供气试运转期结束后起至协议期满(2039年12月31日),公司每年向深圳南天电 力有限公司销售2.6亿立方米天然气,照付不议气量2.34亿立方米。协议正式供气日(协议约定 西气东输二线天然气供应深圳后,卖方开始给买方供气,试运转30天后为正式供气日)至第五年 (达产期)的各年协议气量为:2012年0.5亿立方米、2013年0.85亿立方米、2014年2.6亿立 方米、2015年2.6亿立方米、2016年2.6亿立方米,照付不议气量分别为0.35亿立方米、0.6375 亿立方米、2.08亿立方米、2.21亿立方米、2.34亿立方米。 七、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及 期限 是否有履 行期限 是否及时严 格履行 如未能及时 履行应说明 未完成履行 的具体原因 如未能及时履 行应说明下一 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 发行相关的 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深圳市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 自2008年5月20日起,不在深 圳及深圳以外的任何区域投资 或经营与深圳燃气相同或相近 的业务,不与深圳燃气发生任何 形式的同业竞争 长期有效 是 是 与首次公开 发行相关的 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香港中华煤气投 资有限公司 自2008年5月19日起,不在深 圳燃气业务或投资所在的同一 区域投资或经营与其相同或相 近的业务,避免同业竞争 长期有效 是 是 与首次公开 发行相关的 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港华投资有限公 司 自2008年5月19日起,不在深 圳燃气业务或投资所在的同一 区域投资或经营与其相同或相 近的业务,避免同业竞争 长期有效 是 是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鉴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1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上 市公司审计独立性,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43万元,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为39万元,合计182万元(含税,不含差旅费)。 九、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 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规范公司运作, 积极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接待工作,加强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着力提高公司治 理水平。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能够严格遵循《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人 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五 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 的程序进行,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能够独立运作,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 确保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公司治理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差异。 报告期公司内控体系建设进展情况如下: 1、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对公司的 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编制完成《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编制完成《深圳燃气2015-2016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并对评估出的重大风险制定了详 细的应对措施。 3、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对2015年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指派专人进行定期跟踪,督促整改建 议及措施的落实。 4、协助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15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业务。 5、完成2016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财务预警报告。 6、制定《深圳燃气内部控制管理与考核管理办法》,提高内部控制考核在经营目标责任书的 比重,并细化和量化考核的内容,提高各公司的内控管理水平。 7、组织风险管理专员的业务培训,提高风险管理专员的专业敏感性,强化风险管理专员在基 层单位的风险管理职能。 8、编制完成了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深圳燃气重大风险管理跟踪报告,对上半年新增的重大风 险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管理策略,将风险对公司发展的不确定性降至最低。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 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 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178,025,146 100 1,005,000 1,005,000 2,179,030,146 100 1、人民币普通股 2,178,025,146 100 1,005,000 1,005,000 2,179,030,146 1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2,178,025,146 100 1,005,000 1,005,000 2,179,030,146 100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新增股份1,005,000股。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9,399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报告期内增 减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持有有 限售条 件股份 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市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 0 1,107,997,523 50.85% 0 无 国家 香港中华煤气投 资有限公司 0 362,008,411 16.61% 0 无 境外法人 港华投资有限公 司 0 205,769,840 9.44% 0 无 境内非国有法人 南方希望实业有 限公司 0 131,705,691 6.04% 0 无 境内非国有法人 中央汇金资产管 理有限责任公 0 21,589,900 0.99% 0 未知 未知 香港中华煤气(深 圳)有限公司 0 18,100,360 0.83% 0 无 境外法人 新希望集团有限 公司 0 16,500,000 0.76% 0 无 境内非国有法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博 时主题行业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500,000 10,000,000 0.46% 0 未知 未知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景 顺长城能源基建 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未知 8,676,625 0.40% 0 未知 未知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景 顺长城沪港深精 选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未知 6,764,468 0.31% 0 未知 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 数量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 1,107,997,523 人民币普通股 1,107,997,523 香港中华煤气投资有限公司 362,008,411 人民币普通股 362,008,411 港华投资有限公司 205,769,840 人民币普通股 205,769,840 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 131,705,691 人民币普通股 131,705,691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21,589,900 人民币普通股 21,589,900 香港中华煤气(深圳)有限公司 18,100,360 人民币普通股 18,100,360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16,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5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博时主题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 1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8,676,625 人民币普通股 8,676,62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6,764,468 人民币普通股 6,764,468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的说明 香港中华煤气投资有限公司、港华投资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华煤气(深圳)有限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 是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未知其他股东相互之间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职务 期初持股数 期末持股数 报告期内股份 增减变动量 增减变动原因 李真 董事长 30,000 30,000 0 陈永坚 副董事长 0 0 0 欧大江 董事、总裁 10,000 10,000 0 刘秋辉 董事 10,000 10,000 0 韩德宏 董事 0 0 0 张小东 董事 0 0 0 肖民 董事 0 0 0 黄维义 董事 0 0 0 何汉明 董事 0 0 0 李巍 董事 0 0 0 杜文君 独立董事 0 0 0 胡卫平 独立董事 0 0 0 柳木华 独立董事 0 0 0 徐志光 独立董事 0 0 0 张国昌 独立董事 0 0 0 赵守日 监事会主席 0 0 0 杨松坤 监事 0 0 0 杨金彪 监事 5,000 5,000 0 李文军 职工监事 0 0 0 刘春光 职工监事 0 0 0 陈秋雄 副总裁 10,000 10,000 0 王文杰 副总裁 10,000 10,000 0 郭加京 副总裁 10,000 10,000 0 杨光 副总裁 10,000 10,000 0 许峻 首席财务官 (财务总监) 0 0 0 孙平贵 总会计师 10,000 10,000 0 薛波 总经济师 184,200 184,200 0 刘钊彦 董事会秘书 10,000 10,000 0 合计 299,200 299,200 0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注:2016年8月8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刘波先生担任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6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735,396,895.79 3,051,320,806.0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40,443,730.45 6,847,090.20 应收账款 452,659,286.94 320,919,594.61 预付款项 99,031,874.16 178,308,924.57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332,765.50 8,936,241.42 应收股利 121,696,779.41 其他应收款 107,345,528.32 123,439,091.2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86,416,055.33 235,203,874.7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53,319,956.33 258,347,745.42 流动资产合计 4,196,642,872.23 4,183,323,368.1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42,472,426.00 235,972,426.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0.00 长期应收款 0.00 长期股权投资 263,964,357.58 92,232,848.84 投资性房地产 0.00 固定资产 6,240,705,225.34 6,106,465,500.38 在建工程 3,934,421,470.30 3,255,233,974.76 工程物资 101,365,974.79 106,918,930.40 固定资产清理 0.00 生产性生物资产 0.00 油气资产 0.00 无形资产 624,079,540.24 610,266,890.10 开发支出 0.00 商誉 373,972,711.45 280,062,371.54 长期待摊费用 170,049,122.99 179,162,624.3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863,777.96 18,724,916.07 其他非流动资产 179,994,729.60 199,743,499.13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148,889,336.25 11,084,783,981.57 资产总计 16,345,532,208.48 15,268,107,349.7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675,744,624.77 2,173,244,754.76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059,852,559.78 996,685,582.77 预收款项 547,325,161.16 467,124,526.0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75,453,860.72 186,915,716.37 应交税费 92,767,208.12 137,544,679.80 应付利息 50,045,888.93 44,997,130.47 应付股利 34,209,789.39 0.00 其他应付款 1,336,897,486.50 1,208,785,683.41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2,000,000.00 0.00 其他流动负债 2,302,005,954.90 1,902,005,954.90 流动负债合计 7,336,302,534.27 7,117,304,028.5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0.00 0.00 应付债券 900,000,000.00 400,000,000.00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291,173,339.10 297,241,145.15 递延所得税负债 3,379,105.43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