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华宝可转债:关于更业绩比较基准名称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时间:2016年08月10日 21:37:43 中财网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宝兴业可转债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变更
业绩比较基准名称
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
的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华宝兴业可转债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标普可转债指数收益率×
70
%
+上证
国债指数收益率
×
3
0%
”。

根据指数发布机构通知



中信标普可转债指数


指数
名称


更为

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


(代码:
SPCBCCBI
),
所涉及指数的编制方法、计算发布时间、
指数历史均无变化,指数点位也将延续。

据此

本公司
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变更
本基金
业绩比较基准
名称
,并修改基金
合同的相关内容




具体变更事项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名称的变更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信标普可转债指数收益率×
70%
+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30%


变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收益率×
70%
+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30%


(二)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的变更


基金合
同“十二、基金的投资”中“(四)业绩比较基准”修改为:


“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收益率×
70%
+
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30%




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由
标普道琼斯指数公司
推出,最大限度地
涵盖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可转债,市场覆盖面广、代表性高。上证国债指数
以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

按照国债发行量加权而成。

该指数反映了中国债券市场
整体变动情况。本基金认为,该业绩比较基准能较好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
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取得基金托
管人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但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上述变更
事项对
本基金投资及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不利影响

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变更
事项

2016

8

11
日起生效。

本公司将在下
次定期更新招募说明书时,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
网站(
www.fsfund.c
om
)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5588

021
-
38924558
)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
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
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
,
敬请投资者认真阅

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
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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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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