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华宝可转债:关于更业绩比较基准名称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宝兴业可转债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变更 业绩比较基准名称 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 的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华宝兴业可转债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原 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标普可转债指数收益率× 70 % +上证 国债指数收益率 × 3 0% ”。 根据指数发布机构通知 , 原 “ 中信标普可转债指数 ” 指数 名称 已 变 更为 “ 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 ” (代码: SPCBCCBI ), 所涉及指数的编制方法、计算发布时间、 指数历史均无变化,指数点位也将延续。 据此 , 本公司 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变更 本基金 业绩比较基准 名称 ,并修改基金 合同的相关内容 。 具体变更事项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名称的变更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信标普可转债指数收益率× 70% +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30% 变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收益率× 70% +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30% (二)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的变更 基金合 同“十二、基金的投资”中“(四)业绩比较基准”修改为: “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收益率× 70% + 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30% 。 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由 标普道琼斯指数公司 推出,最大限度地 涵盖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可转债,市场覆盖面广、代表性高。上证国债指数 以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 , 按照国债发行量加权而成。 该指数反映了中国债券市场 整体变动情况。本基金认为,该业绩比较基准能较好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 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取得基金托 管人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但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上述变更 事项对 本基金投资及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不利影响 , 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变更 事项 自 2016 年 8 月 11 日起生效。 本公司将在下 次定期更新招募说明书时,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 网站( www.fsfund.c om )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 4007005588 、 021 - 38924558 )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 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 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 , 敬请投资者认真阅 读 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 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10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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