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东方红汇阳债券: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时间:2016年08月10日 21:39:34 中财网
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
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
送出日期:
201
6

8

10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红汇阳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2
7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
6

5

26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东
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方红汇
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
6

8

11



赎回起始日


201
6

8

11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东方红汇阳债券
A


东方红汇阳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代码


002701


002702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注:
-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
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
金管理人可对开放日和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代销网点申购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单
笔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
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
50
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
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在直销中心有本基金该类基金份额认购记录的投资者
不受该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代销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中心进行交易要受直
销中心各类基金份额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各类基
金份额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中心单笔申
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最低
金额为单笔
1,000
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可



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1
)投资人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
A
类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
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
A
类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
M



费率


M

100



0.30%


100
万≤
M

500



0.18%


M

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
A
类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
M



费率


M

100



0.80%


100
万≤
M

500



0.50%


M

500
万元


每笔
1000






2
)本基金
C
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收取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C
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
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4%
的年费率计提。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
登记等各项费用。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3.2.2
后端收费


本基金暂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如本基金日后开通后端收费模式,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约定
公告。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
份。本
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
1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因赎回、转换等原
因导致其单个基金账户内剩余的该类基金份额低于
1
份时,登记机构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
行强制赎回处理。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份额持有时间
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赎回,适用费率按单
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份额持续持有时间(
L



适用赎回费率


A
类份额


L

30



0.5%


30
日≤
L

365



0.1%


L

365



0


C
类份额


L

30



0.2%


L

30



0




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A
类份额赎回时
,
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小于
30
日的,赎回费用全
部归基金财产,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大于等于
30
日但小于
365
日的,赎回费用的
25%
归基金财产,
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C
类份额赎回时
,
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小于
30
日的,赎回费用全部归基金财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5
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暂未开通转换业务。



如本基金日后开通转换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约定公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如本基金日后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
约定公告。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1
)直销中心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2
号楼
3
7



授权代表:陈光明


联系电话:(
021

33315895


传真:(
021

63326
3
81


联系人:廉迪


公司网
站:
www.dfham.com


(2)网上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系统包括管理人公司网站(
www.dfham.com
)和管理人指定电子交易平台。个人投资
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dfham.com
)和管理人指定电子交易平台,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
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
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网
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



7.1.2
场外代销机构




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2
号楼
22
层-
29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2
号楼
21
层-
29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电话:(
021

63325888



联系人:胡月茹



客服电话:(
021

95503



司网站:
www.dfzq.com.cn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电话:(
021

61618888



传真:(
021

63604199



联系人:吴斌



客服电话:
95528


公司
网站:
www.spdb.com.cn


(3)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法定代表人:金煜



联系电话:
021
-
68475888



传真:
021
-
68476111



联系人:汤征程



客服电话:
95594



公司网站:
www.bankofshanghai.com




4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2
号楼
2




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天华信息科技园南区
3C

7
楼(天天基金)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电话:
02
1
-
54509988



传真:
021
-
64385308



联系人:胡阅



客服电话:
4001818188



公司网站

http://www.1234567.com.cn/




5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105

-
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B1201
-
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电话:
020
-
89629099



传真:
020
-
89629011



联系人:黄敏嫦



客服电话:
020
-
89629066


公司网站

www.yingmi.cn




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
95566


传真:
010
-
66594946


公司网站:
www.boc.cn



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电话:(
0755

83198888


传真:(
0755

83195050


联系人:邓炯鹏


客服电话:
95555


公司网站:
www.cmbchina.com



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电话:
021
-
38637673


联系人:张莉


客服电话:
95511


公司网站:
www.bank.pingan.com



9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26
号楼
2

41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9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电话:(
021

20211842


传真:
(021)68596916



联系人:黄琳


客服电话:
400
-
700
-
9665


公司网站:
www.ehowbuy.com


7.2
场内销售机构


-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
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201
6

8

11
日起,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销售机构及指
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基金开放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6

4

25

《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上的《
东方红汇阳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和《
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2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进
行前述调整须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
、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合同

招募说明
书等法律文件。



5
、咨询方式: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
09200808
,公司网址:
www.dfham.com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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