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海洋王:董事会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16-04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 式》等有关规定,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5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50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人民币8.88元。截至2014年10月29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44,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45,958,431.50元,募集资金净额398,041,568.50元。 截止2014年10月2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中 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审亚太验字[2014]011161号”验 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16 年 6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0,640,535.77元。到 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81,450,797.69元,其中: 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233,659,886.21元,2014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903,417.07元,2015年投入募 集资金项目30,952,290.51元,2016年1-6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4,935,203.90 元。2014 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手续费支出后金额138,577.93元,2015年募 集资金利息收入减手续费支出后金额2,577,952.83元,2016年1-6月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减手续费支出后金额1,333,234.20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海洋王照明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 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本公司经营 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 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 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生产线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本公司全 资子公司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王东莞公司”)实 施,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照明工程公司”)实施,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以增资方式 将募集资金进行投入。为了加强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监管, 在本次增资前,海洋王东莞公司、照明工程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海 洋王东莞公司、照明工程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南油支行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三个募投项目的募集资 金分别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根据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海洋王东莞公司和照明工程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 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5% (以较低者为准)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 出清单。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 资金专户资料。 本公司、海洋王东莞公司、照明工程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南油支行 755917027110308 14,832,349.38 活期(享受协定利率)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南油支行 755917027110112 66,665,226.22 活期(享受协定利率)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南油支行 755901721710608 39,142,960.17 活期(享受协定利率) 合 计 120,640,535.77 三、2016年1-6月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6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9,804.1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93.5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8,145.0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年度 投入金 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3)=(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生产线建设项目 否 33,585.28 24,333.23 980.18 22,873.93 94.00 不适用 否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14,481.38 10,492.06 313.93 3,988.92 38.02 不适用 否 3、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 否 6,977.45 5,055.31 199.41 1,282.23 25.36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5,044.11 39,880.59 1,493.52 28,145.08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55,044.11 39,880.59 1,493.52 28,145.0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无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 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上市前公司已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生产线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国内营销中心扩建 项目共计23,365.99万元。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 出具鉴证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14]011211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23,365.99 万元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同等金额。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去向 存放在指定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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