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益丰药房: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时间:2016年08月17日 20:03:45 中财网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16-034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8月17日,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益
丰药房”)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
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决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增
加公司收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52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承销,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42,694,658股,发行价为每股31.73元,共计募集资金1,354,701,498.34
元,扣除发行费用29,306,289.0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25,395,209.28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
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2-28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与存放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有
关制度文件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实行集中管理,在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鼎城支行、长沙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鼎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生物医药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韶山路支行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账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分别为697842190、43050168713700000031、800202232708013、
66180155200000146、731904643410998和11016661026004。公司暂未使用募集
资金,也未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募集资金将在未来1-3年进行逐步投入;同时,
公司在获得募集资金之前已先期投入部分资金,该部分资金尚未进行置换。因此,
近期,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部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形,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
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
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短期现金管理,购买一些保本型理财产品。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拟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其中,1-3个月的不超过6亿元,3-6个月的不超过2
亿元,6-12个月的不超过4.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
可滚动使用。


2、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
信托公司,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不超过12个月理财
产品。


3、决议有效期

该决议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4、具体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
所备案并公告。


5、信息披露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
限、收益等。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五、风险控制

公司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
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
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拟采购的具
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
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
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
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的募集资金进
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通过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公告前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为


29,700.00万元,使用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总金额为0
万元。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履行了必
要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
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因此,公司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九、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
型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监事会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
保本型理财产品。


十、保荐机构的专项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
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
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
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未违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同意益丰药房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
产品。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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