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永安林业:2016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16年08月17日 20:34:44 中财网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报告
2016-056

2016年0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负责人吴景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振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杨建志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公
司正在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该事项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较大不确定
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录
2016半年度报告 ................................................................................................................................ 1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 ............................................................................................................................... 5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7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 9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8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5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9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60
第九节 财务报告 .............................................................................................................................. 61
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77
释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森源股份、森源家具、森源公司



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原名:福建森源股份有限公司)

永惠公司



福建省永惠林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汇洋公司



福建省汇洋林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

永林家居



福建永林家居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公司

绿欧家居



福建绿欧家居有限公司,为汇洋公司的控股公司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福建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人民币元

报告期、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第二节 公司简介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永安林业

股票代码

000663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永安林业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FUJIAN YONGAN FORESTRY(GROUP)JOINT -STOCK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YONGAN FORESTRY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吴景贤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谢红

黄荣

联系地址

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819号

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819号

电话

0598-3600083

0598-3614875

传真

0598-3633415

0598-3633415

电子信箱

stock@yonglin.com

stock@yonglin.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5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
体可参见2015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登记日期和地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税务登记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等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
见2015年年报。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38,999,414.47

191,668,424.45

233.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804,499.41

2,596,778.68

162.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元)

2,199,197.87

-8,364,072.09

126.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863,750.08

-1,333,337.49

314.7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13

53.8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13

53.8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4%

0.81%

-0.4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总资产(元)

4,002,765,022.73

3,983,671,426.59

0.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014,739,436.01

2,013,029,499.10

0.08%



二、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1,000.00

清理固定资产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997,990.45

明细见报表附注营业外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18,311.09

营业外收入、支出净额

合计

4,605,301.5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概述

2016年上半年,公司继续坚持以“森林资源为基础,因地制宜做好森林资源分类经营,做强人造板,努力拓展家具装饰装修
等延伸领域,致力把公司打造成以木质材料为主的全产业链企业集团”的发展战略及“品牌化经营、规范化管理、市场化运作”

的经营理念,加强人造板产业链间的协同合作,因地制宜合理调整林业产业结构,转变林业经营方式,持续推进内部改革,
努力克服市场需求及行业环境不利影响,在2015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基础上,抓住资本市场有利时机,力争通过非公开发
行股份筹集资金发展定制家具及竹产业项目,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201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9亿元,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80.45万元。


二、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1、木材业务
林业限伐政策仍在执行,木材产销量呈下降趋势。2016年上半年公司木材产销2.13万立方米,较上年同期减少48.67%。

2、人造板业务
人造板产品受房地产影响及家具市场需求低迷的影响,中低端产品产能过剩,高端产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经过多方努力,
上半年人造板产销平衡,完成各类中、高密度板生产8.87万立方米,较上年同期减少10.32%;销售8.27万立方米,较上年
同期减少11.46%。

3、家具业务
受高端酒店家具市场需求不旺影响,酒店家具市场竞争激烈。依托上市公司平台,努力拓展国内定制精装市场,积极开拓国
外市场,上半年实现各类家具生产21855.01万元,销售45901.92万元(其中酒店家具32873.33万元;精装家具8352.67万元;
国外酒店家具4590.3万元;装饰设计费收入85.62万元)。

4、其他业务
公司上半年完成甲醛产品产量1.79万吨,与上年同期持平;销售1.66万吨,较上年同期增加5.48%。胶粘剂产品产量 1186.67
吨,较去年同期增加 43.73 %;销售1145.69 吨,较上年同期增加43.26%。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638,999,414.47

191,668,424.45

233.39%

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森
源、家居两个子公司。


营业成本

479,357,532.82

154,937,766.85

209.39%

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森
源、家居两个子公司。


销售费用

36,967,570.21

2,354,292.05

1,470.22%

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森
源、家居两个子公司。


管理费用

60,367,114.41

19,829,225.91

204.44%

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森
源、家居两个子公司。


财务费用

29,251,656.80

24,110,522.74

21.32%






所得税费用

10,849,083.87

20,000.42

54,144.28%

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森
源、家居两个子公司。


研发投入

6,611,551.57

2,605,015.43

153.80%

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森
源、家居两个子公司。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2,863,750.08

-1,333,337.49

314.78%

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森
源、家居两个子公司。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30,612,268.66

13,916,249.91

119.97%

收回投资款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150,850.32

1,335,552.93

-88.71%

利息及保证金增加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

35,273,663.17

13,918,465.35

153.43%

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森
源、家居两个子公司。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和资产重组报告书等公开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未来发展与规划延续至报告期内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苏加旭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5]2076号)文件核准,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了森源家具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按
照重组报告书披露的未来发展计划,对公司本部及森源家具进行了整合,规划目标实施情况如下:
1、公司本部森林经营及木材加工业务
①优化森林经营业务
森林经营业务是公司本部的基础产业,公司目前拥有林地面积170余万亩,但受到国家相关政策影响,公司大部分林木
采伐采用作业成本较高的择伐方式。面对上述瓶颈,上市公司以本次交易为契机,针对下游家具生产所需原材料特点,已逐
步培育符合定制化家具生产要求的长树龄、大径材林木,加大良种壮苗培育与技术创新力度,打造公司本部与森源家具长期
稳定的木材供应来源。

②升级板材生产业务
本次交易前,由于销售未直接对口家具生产企业,导致公司板材生产中存在批次多、种类多、订单小等特点,影响了公
司板材生产的盈利水平和毛利率。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本部已加强与森源家具在板材生产方面的合作,根据森源家具对原
料板材的硬度、重量、环保等特殊要求,对现有的板材生产线进行技术调整,为森源家具提供了符合其生产要求的定制化、
专业化板材。

③持续研发投入
上市公司依托已建立技术合作关系的科研院校,持续在良种壮苗、快繁技术、珍贵树种种源、绿化用苗培育、低密度轻
质地板、高防潮性能地板、无醛地板及木地板等主要方面的进行研发投入。

2、森源家具定制化家具业务
①深化拓展现有定制化家具业务
森源家具设立以来,在定制化家具业务不断拓展,已经积累了较为深厚的行业经验及客户积累,在订单响应能力、深化
定制设计能力、品牌信誉及客户积淀、产品质量管控、团队管理能力等方面均具备竞争优势。2016年7月18日,公司201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建设定制家具生产项目,
进一步深化拓展现有的定制化家具业务。

②开展“私宅定制”业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森源家具原有的酒店高端定制家具、商品住宅高端定制家具营销团队的基础上,森源家具已新建“私


宅定制”营销团队,推出高端民用全屋定制蒙玛.MOMA品牌,在广州、深圳、厦门等地建立了终端形象店,并与多国内外设
计师签约合作,稳步推广“私宅定制”业务,以满足现代社会中高端人士对家居的个性化、环保化、精细化需求,为客户提供
从选购建材、装饰装修、家具定制及安装、售后服务等闭环式一体化服务,解决客户在选用全屋定制家具时的痛点,实现效
率更高、成本更低、售后服务更完备的客户价值体验。森源股份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为依托,扩建营销与服务网点,从事业
务拓展、承接、售后服务支持工作。

③发展竹家具等新品种定制家具
竹材因其材质硬度较高、成材迅速、可塑性强等特点,随着近年家具制造科技的不断进步,竹材日益成为替代实木的理
想材料。2016年7月18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建设竹家具生产线项目,从而发挥公司本部已有的林地资源优势与林木培育优势、森源家具已有的高端定制化
家具设计及生产优势,共同对高品质定制竹家具进行研发,打造竹家具生产基地。

3、公司的业务管理模式
为保证森源家具现有生产业务的平稳过渡,减少整合中的障碍,公司保留了森源家具原有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
上市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指引等,对森源家具的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对生产经营重大事项的授权标准进行了
修订,在财务管理方面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公司总部专项管理,对森源家具的经营管理予以规范,保障上市公司对森源家具
的管控能力。

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积极措施,有效应对市场下行压力,稳步实施2016年度经营计划。一是生产人造板8.87万m3,销售8.27
万m3,分别占年度计划的41.22%和38.64%,产销率达93.68%,基本实现产销平衡。二是合理规划分类经营森林资源。(1)
生产木材2.13万m3,销售2.13万m3,占年度产销计划的27%。完成年度规划全部造林面积1.86万亩;完成幼林抚育6.29万亩,
占年度计划的49.7%。(2)培育杉木、马尾松、芳樟、楠木等各类苗木1094万株,销售各类苗木547.37万株,分别占年度计
划的136%和80%。(3)完成新建园林绿化和珍贵珍稀树种基地267亩,栽植各类珍贵苗木4.6万株,占年度计划的100%;完
成原珍贵绿化树种基地抚育作业面积1179亩,占年度计划40%;完成各类珍贵绿化苗木销售2.15万株,占年度计划40%。(4)
继续与市金盾森林资源管护有限公司密切协作,在保持对森林资源盗伐、林地侵占行为高压打击态势的基础上,突出毛竹林
管护的重点,规范毛竹林承包经营行为。三是定制家具拓展业务。(1)实现各类家具生产21855.01万元,销售45901.92万元,
其中酒店家具32873.33万元;精装家具8352.67万元;国外酒店家具4590.3万元;装饰设计费收入85.62万元。(2)子公司森
源家具东莞新工厂基地建设项目总投10.01亿元,现已投入2亿余元,完成1号厂房2万m2以及其他厂房、办公楼的部分土建、
装饰装修、设备采购的前期工作,占年度计划的30%。四是木竹地板业务。(1)参加国家和地方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做为第一单位主持起草《轻型强化木质装饰板技术条件》福建省地方标准。(2)利用经营商的国内网点拓展国内销售渠道,
提升永林蓝豹的国内市场占用率。在澳洲建立了“永林蓝豹”木地板专卖店销售渠道,以自有品牌实现出口。在美国收购面向
北美建材市场的美国艾玛地板公司直接与美国Homedepot、Floor Décor等国际著名超市建立了合作关系,建立了广泛而稳定
的销售网络。利用澳洲“永林蓝豹”专卖店以及美国艾玛地板公司完善的国际销售网络和渠道优势,有效扩展国际市场。五是
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情况。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目前已取得福建省国资委批准,并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
决通过。


三、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行业

林业

19,754,165.96

12,633,526.85

36.05%

-20.26%

-32.40%

-21.71%

人造板制造

114,001,403.08

100,502,811.36

11.84%

-42.96%

-19.83%

-3.88%




家具装饰业

459,019,065.53

326,398,826.72

28.89%







家居产品

35,544,928.49

31,467,450.73

11.47%







其他

8,186,968.30

7,566,133.86

7.58%

-21.16%

-17.48%

-35.25%

分产品

家具

458,162,911.68

325,409,857.82

28.98%







木材二次加工产


114,001,403.08

100,502,811.36

11.84%

-20.26%

-19.83%

-3.88%

木材

19,754,165.96

12,633,526.85

36.05%

-42.96%

-32.40%

-21.71%

甲醛

6,343,448.35

5,870,722.60

7.45%

-27.25%

-24.22%

-33.20%

装饰设计费

856,153.85

988,968.90

-15.51%







胶粘剂

1,787,167.95

1,671,902.60

6.45%

20.99%

26.18%

-37.37%

金线莲

56,352.00

23,508.66

58.28%

-69.93%

-75.57%

19.79%

竹木地板

35,544,928.49

31,467,450.73

11.47%







分地区

国内销售

573,931,754.94

435,425,870.59

24.13%

205.30%

184.20%

30.46%

国外销售

62,574,776.42

43,142,878.93

31.05%









四、核心竞争力分析

1、专业的技术管理人才队伍。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拥有一支专业敬业、精干高效、经验丰富的管理、销售、设计、
科研人才队伍,涵盖森林资源培育、人造板生产、竹木家具定制等各个环节。

2、丰富的森林资源。公司拥有生态公益林、商品用材林、经济林等各类森林资源176.3万亩,为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分类
经营发展珍贵珍稀园林绿化树种以及林下种植、养殖、旅游等立体综合生态林业产业提供有利条件。

3、充裕的人造板及定制家具生产能力。公司拥有代表国际先进水平的德国迪芬巴赫公司制造的宽幅9尺的连续平压中密度纤
维板生产线,年生产规模可达30万m3,能耗较低,且可以生产各种规格纤维板产品;子公司森源家具拥有国内先进的定制
家具自动化生产加工设备,基地生产作业面积超过60万平方米,可以规模化稳定保质生产,充分满足市场需要。

4、良好的科技创新能力。公司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省级企业技术
中心等科研平台,积极参与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广泛开展产学研合作,推进科技创新。现有9项发明99项实用新型56项外
观设计专利技术,多项环保型家具制造工艺专有技术,“永林蓝豹”、“森源(SENYUAN)”等10余个注册商标,以及多个芳
香樟及杉木组培优良无性系品种。其中自主研发的低密度纤维板制备方法获得了国家发明专利,并将引导今后纤维板轻质高
效的生产趋势。


五、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1)对外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1,500,000.00

0.00

100.00%

被投资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

上市公司占被投资公司权益比例

福建省竹生活竹制品有限公司

竹制品生产销售

49.00%



(2)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公司类别

最初投资
成本(元)

期初持股
数量(股)

期初持股
比例

期末持股
数量(股)

期末持股
比例

期末账面
值(元)

报告期损
益(元)

会计核算
科目

股份来源

兴业银行

商业银行

3,718,750.00

2,125,000

0.01%

2,125,000

0.01%

32,385,000.00

1,296,250.00

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认购

光大银行

商业银行

10,710,771.50

6,050,000

0.01%

6,050,000

0.01%

22,748,000.00



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认购

合计

14,429,521.50

8,175,000

--

8,175,000

--

55,133,000.00

1,296,250.00

--

--



(3)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4)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持有湖北九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2809 股票简称:九森林业)807.14万股,占其总股本的8.54%。

报告期内,该笔股权投资未产生投资收益。



2、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受托人名


关联关系

是否关联
交易

产品类型

委托理财
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报酬确定
方式

本期实际
收回本金
金额

计提减值
准备金额
(如有)

预计收益

报告期实
际损益金


兴业银行





保本浮动
收益型

11,500







6,500



290

119.62




合计

11,500

--

--

--

6,500



290

119.62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

募集资金

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累计金额

0

涉诉情况(如适用)



委托理财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
有)

2015年12月31日

委托理财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
有)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9,557.74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629.93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6,249.9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5〕2076号文“关于核准福建省永安
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苏加旭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5年12月向上海瀚叶
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和黄友荣2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3,187.7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05
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1,6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042.2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9,557.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 (2015)第7-146号”《验资
报告》验证确认。(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2016年6月30日)。1、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本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为:(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6,249.93万元。(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11,500.00万元。综上,截至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37,749.93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932.53万元(其
中:募集资金余额1,807.81万元,募集资金存款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124.72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1)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森源家具信息系统升
级改造和营销与服务
网络建设项目



14,600

14,600

1,249.93

1,249.93

8.14%

2018年
12月31








支付重组交易现金对




5,000

5,000



5,000

100.00%

2015年
12月31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000

20,000

2,380

20,000

100.00%

2016年
01月31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9,600

39,600

3,629.93

26,249.93

--

--

0

--

--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

39,600

39,600

3,629.93

26,249.93

--

--

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森源家具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和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目前正在实施阶段,收益暂无法估算。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银行存款、银行理财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4)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项目概述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所处行业

主要产品
或服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福建森源

子公司

家具制造

家具

55900000

1,533,429,119.08

401,196,480.08

459,038,425.13

38,300,632.87

31,063,676.92

漳平燕菁

子公司

林业

林业

39000000

63,754,542.69

61,297,013.12

9,994,853.81

4,904,894.93

4,904,894.93

永林家居

子公司

竹木地板
制造

竹木地板

55000000

53,568,078.04

51,517,984.46

35,640,511.50

2,712,470.91

2,518,239.71

连城森威

子公司

林业

林业


58,815,000.00

79,279,537.83

59,989,555.28

385,538.87

-836,443.76

-836,443.76

兴业银行

参股公司

金融

银行业

19052336800

5,470,000,000,000.00

333,600,000,000.00

40,900,000,000.00

20,200,000,000.00

15,800,000,000.00




5、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


六、对2016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八、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特别是现金分红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治理实际情况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差异。


二、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其他诉讼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三、媒体质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四、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五、资产交易事项

1、收购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收购资产。


2、出售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资产。


3、企业合并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企业合并情况。



六、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七、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交
易方

关联关


关联交
易类型

关联交
易内容

关联交
易定价
原则

关联交
易价格

关联交
易金额
(万元)

占同类
交易金
额的比


获批的
交易额
度(万
元)

是否超
过获批
额度

关联交
易结算
方式

可获得
的同类
交易市


披露日


披露
索引

福建绿
欧家居
有限公


参股公


销售商


销售木
地板

成本加
利润

43.78元
/平方米

1,604.11

45.13%

3,850



现金、信


42元/平
方米

2016年
04月23


公司
2016
年度
日常
关联
交易
预计
公告
(2016-019)
刊登
于巨
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

浙江艾
玛家居
有限公


子公司
其他股
东所控
制的公


购买商


购买竹
木地板

成本加
利润

87.38元
/平方米

1,610.27

100.00%

12,800



现金、信


88元/平
方米

2016年
04月23


公司
2016
年度
日常
关联
交易
预计
公告
(2016-019)
刊登




于巨
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

合计

--

--

3,214.38

--

16,650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
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
的原因(如适用)





2、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是 □ 否
应收关联方债权: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形成原因

是否存在非
经营性资金
占用

期初余额
(万元)

本期新增金
额(万元)

本期收回金
额(万元)

利率

本期利息
(万元)

期末余额
(万元)

福建汇洋林
业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

货款



1,279.29



400





979.29

福建绿欧家
居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子
公司

货款



69.4

582.8







652.2

福建永林竹
业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

货款



11.03









11.03




苏加旭

股东

往来款



670.72



670.72





0

福建汇洋林
业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

代垫款



0.34









0.34

永安天宝岩
生态旅游有
限公司

参股公司

代垫款



0.33









0.33

浙江艾玛家
居有限公司

子公司其他
股东所控制
的公司

货款



162.55









162.55

浙江艾玛家
居有限公司

子公司其他
股东所控制
的公司

预付款



500

1,548.75







2,048.75

关联债权对公司经营成
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应付关联方债务: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形成原因

期初余额(万
元)

本期新增金
额(万元)

本期归还金
额(万元)

利率

本期利息(万
元)

期末余额(万
元)

永安市笔架
山陵园管理


合作经营

往来款

747.17









747.17

苏加旭

股东

往来款

1.21

16.83







18.04

福建省永林
竹业有限公


参股公司

往来款

104.06



30





74.06

福建绿欧家
居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子
公司

往来款

0.36









0.36

福建省永林
竹业有限公


参股公司

往来款

43.04









43.04

福建汇洋林
业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

往来款

0.68









0.68

关联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
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5、其他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关联交易。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3、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4、其他重大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


十、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福建省永安林
业(集团)总公
司;苏加旭;福建
省固鑫投资有
限公司

苏加旭就避免
资金占用事项
作出如下承诺:
"1. 除正常经营
性往来外,本人
及本人所控制
的其他企业目
前不存在违规
占用森源股份
的资金,或采用
预收款、应付款
等形式违规变
相占用森源股
份资金的情况。

2. 本次交易完
成后,本人及本
人所控制的其
他企业将严格
遵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
森源股份、永安
林业相关规章
制度的规定,坚
决预防和杜绝
本人及本人所
控制的其他企
业对森源股份
的非经营性占
用资金情况发
生,不以任何方
式违规占用或
使用森源股份
的资金或其他
资产、资源,不
以任何直接或
者间接的方式
从事损害或可
能损害森源股
份、永安林业及

2015年04月07


长期

正常履行




其他股东利益
的行为。3. 本人
将利用对所控
制的其他企业
的控制权,促使
该等企业按照
同样的标准遵
守上述承诺。本
人若违反上述
承诺,将承担因
此给森源股份、
永安林业造成
的一切损失。"
福建省永安林
业(集团)总公司
就避免同业竞
争事宜作出如
下承诺:"1. 截
至本承诺函签
署日,本单位及
本单位控制或
投资的其他公
司、企业或者其
他经济组织未
从事与永安林
业、森源股份及
其控制的其他
公司、企业或者
其他经济组织
存在同业竞争
关系的业务。2.
在作为永安林
业的控股股东
期间,本单位及
本单位控制或
投资的其他公
司、企业或者其
他经济组织将
避免从事任何
与永安林业、森
源股份及其控
制的其他公司、
企业或者其他
经济组织相同




或相似且构成
或可能构成竞
争关系的业务,
亦不从事任何
可能损害永安
林业、森源股份
及其控制的其
他公司、企业或
者其他经济组
织利益的活动。

3. 若未来本单
位控制或投资
的其他公司、企
业或者其他经
济组织计划从
事与永安林业、
森源股份及其
控制的其他公
司、企业或者其
他经济组织相
同或相似且构
成或可能构成
竞争关系的业
务,本单位承诺
将在该公司的
股东大会/股东
会和/或董事会
针对该事项,或
可能导致该事
项实现及相关
事项的表决中
做出否定的表
决或决定。本单
位若违反上述
承诺,将承担因
此而给永安林
业、森源股份或
其控制的其他
公司、企业或者
其他经济组织
造成的实际损
失。本承诺函有
效期为自本承
诺函签署之日




起至本单位不
再为永安林业
控股股东,或者
永安林业终止
上市之日止。若
本次重组未通
过中国证监会
核准或者根据
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无法实
施本次重组的,
本单位将不再
遵守上述承诺
中关于避免与
森源股份及其
控制的公司、企
业或者其他经
济组织发生同
业竞争的承诺。

"苏加旭就避免
同业竞争事宜
作出如下承诺:
"本次交易完成
后,在持有永安
林业5%以上股
份期间,本人及
本人控制的其
他公司、企业或
者其他经济组
织将避免从事
任何与永安林
业、森源股份及
其控制的其他
公司、企业或者
其他经济组织
相同或相似且
构成或可能构
成竞争关系的
业务,亦不从事
任何可能损害
永安林业、森源
股份及其控制
的其他公司、企




业或者其他经
济组织利益的
活动。如本人及
本人控制的其
他公司、企业或
者其他经济组
织遇到永安林
业、森源股份及
其控制的其他
公司、企业或者
经济组织主营
业务范围内的
业务机会,本人
及本人控制的
其他公司、企业
或者其他经济
组织将该等合
作机会让予永
安林业、森源股
份及其控制的
其他公司、企业
或者其他经济
组织。本人若违
反上述承诺,将
承担因此给永
安林业、森源股
份及其控制的
其他公司、企业
或者其他经济
组织造成的一
切损失。"福建
省永安林业(集
团)总公司就减
少和规范关联
交易作出如下
承诺:"本单位
在作为永安林
业的控股股东
期间,将善意的
享有并履行作
为控股股东的
权利与义务,不
利用控股股东
地位及与永安




林业之间的关
联关系损害公
司利益和其他
股东的合法权
益;本单位及本
单位控制的其
他公司、企业或
者其他经济组
织将尽量避免、
减少并规范与
永安林业、森源
股份及其控制
的其他公司、企
业或者其他经
济组织之间的
关联交易。对于
无法避免或确
有合理原因而
发生的关联交
易,本单位及本
单位控制的其
他公司、企业或
者其他经济组
织将遵循市场
原则以公允、合
理的市场价格
进行,并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遵守回避
规定、履行关联
交易决策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
务。本单位保证
不会利用关联
交易转移永安
林业利润,不会
通过影响永安
林业的经营决
策来损害永安
林业及其他股
东的合法权益。

本单位若违反
上述承诺,将承




担因此而给永
安林业、森源股
份或其控制的
其他公司、企业
或者其他经济
组织造成的实
际损失。本承诺
函有效期为自
本承诺函签署
之日起至本单
位不再为永安
林业的关联方
之日起的12个
月届满之日止,
或者永安林业
终止上市之日
止。若本次重组
未通过中国证
监会核准或者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无法
实施本次重组
的,本单位将不
再遵守上述承
诺中关于减少
和规范与森源
股份及其控制
的公司、企业或
者其他经济组
织之间发生关
联交易的承诺。

"苏加旭及其福
建省固鑫投资
有限公司就减
少和规范关联
交易作出如下
承诺:"本次交
易前,本人(或
本企业)及本人
之关联人与永
安林业及永安
林业关联人之
间不存在亲属、




投资、协议或其
他安排等在内
的一致行动和
关联关系。本次
交易完成后,本
人(或本企业)
在作为永安林
业的股东期间
或担任永安林
业、森源股份董
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
本人(或本企
业)及本人控制
的其他公司、企
业或者其他经
济组织将减少
并规范与永安
林业、森源股份
及其控制的其
他公司、企业或
者其他经济组
织之间的关联
交易。对于无法
避免或有合理
原因而发生的
关联交易,本人
(或本企业)及
本人(或本企
业)控制的其他
公司、企业或者
其他经济组织
将遵循市场原
则以公允、合理
的市场价格进
行,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履行关联交易
决策程序,依法
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和办理有
关报批手续,不
损害永安林业




及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本人
(或本企业)若
违反上述承诺,
将承担因此而
给永安林业、森
源股份及其控
制的其他公司、
企业或者其他
经济组织造成
的一切损失。"

苏加旭;王清白;
王清云;李建强;
福建南安雄创
投资中心;福建
省固鑫投资有
限公司

苏加旭、固鑫投
资、雄创投资、
李建强承诺其
通过本次交易
取得的上市公
司新增股份,自
上市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得
转让。王清云、
王清白承诺其
通过本次交易
取得的上市公
司新增股份,自
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
得转让。在遵守
前述股份锁定
期的前提下,为
使公司与补偿
责任人签订的
利润补偿协议
更具可操作性,
苏加旭、固鑫投
资、雄创投资、
李建强同意就
所认购的永安
林业股份自股
份上市之日起
满12个月后按
如下方式解除
限售:(1)如利
润补偿协议约
定的承诺年度

2015年04月07


三年

正常履行




第一年的预测
净利润实现,则
自股份上市之
日起满12个月
且森源股份第
一个承诺年度
的专项审计报
告公告之日起
(以二者发生较
晚者为准),本
人/本企业可解
锁股份数为本
次重组本人/本
企业认购永安
林业本次发行
股份数的25%;
(2)如利润补
偿协议约定的
前两个承诺年
度累计预测净
利润实现,则自
森源股份第二
个承诺年度的
专项审计报告
公告之日起,本
人/本企业新增
可解锁股份数
为本人/本企业
认购永安林业
本次发行股份
数的35%,累计
可解锁股份数
为本人/本企业
认购永安林业
本次发行股份
数的60%;(3)
依据利润补偿
协议约定履行
完毕补偿义务
后,剩余股份全
部解锁;如未解
锁的股份数不
足利润补偿协
议约定的当年




应补偿的股份
数,按照利润补
偿协议的相关
约定执行。 若
中国证监会等
监管机构对上
述本人/本企业
认购的福建省
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
司增发股份锁
定期另有要求
的,本人/本企
业认购上述股
份的锁定期将
根据中国证监
会等监管机构
的监管意见进
行相应调整且
无需再次提交
福建省永安林
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
议。


苏加旭;李建强;
福建南安雄创
投资中心;福建
省固鑫投资有
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
与补偿责任人
签署的《利润补
偿协议》,补偿
责任人苏加旭、
固鑫投资、雄创
投资、李建强对
森源股份的利
润承诺如下:本
次重大资产重
组业绩补偿承
诺年度为2015
年、2016年、
2017年。若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
未能在2015年
12月31日前实
施完毕的,则业
绩承诺年度相

2015年04月07


三年

正常履行(因森
源股份2015年
度业绩未达到
盈利预测承诺
值,根据《利润
补偿协议》,公
司将以总价
1.00元人民币
向各业绩承诺
方回购合计应
补偿股份
31,097 股并注
销。目前该事项
经公司2016年
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批准,正
在实施过程
中。)




应顺延至下一
年度,相应年度
的预测净利润
数额参照中联
评估出具的中
联评报字
(2015)第299
号评估报告确
定。补偿责任人
对盈利预测及
补偿的安排概
况如下:承诺年
度及业绩分别
为2015年
11,030万元、
2016年13,515
万元、2017年
16,378万元;补
偿责任人为苏
加旭、固鑫投
资、雄创投资、
李建强;补偿方
式:若标的公司
截至各期末累
计实际实现净
利润未达到各
预测期末累计
承诺净利润,补
偿责任人应先
以股份进行补
偿,股份不足补
偿时以现金补
偿。注:承诺业
绩具体计算方
法为标的资产
评估报告对应
的承诺期森源
股份母公司与
深圳森源预测
净利润之和扣
除合并抵消数
后的数据。业绩
补偿的具体内
容如下:1、业




绩补偿金额利
润承诺期内,若
目标公司截至
当期期末累积
实际净利润数
额低于截至当
期期末累积预
测净利润数额,
则苏加旭、李建
强、固鑫投资、
雄创投资应向
永安林业进行
补偿。当期应补
偿金额按以下
公式确定:当期
应补偿金额
=(截至当期期
末累积预测净
利润数额-截至
当期期末累积
实际净利润数
额)÷补偿期限
内各年的预测
净利润数总和×
本次交易总对
价-累积已补
偿金额。苏加
旭、李建强、固
鑫投资、雄创投
资应先以股份
补偿方式补偿
永安林业,股份
补偿按逐年计
算、逐年回购应
补偿股份并注
销的原则执行,
股份补偿方式
不足以补偿永
安林业的,苏加
旭、李建强、固
鑫投资、雄创投
资应以现金补
偿方式补足。2、
股份补偿的具




体数量计算方
式:当期应补偿
的股份数量
=(截至当期期
末累积预测净
利润数额-截
至当期期末累
积实际净利润
数额)÷补偿期
限内各年的预
测净利润数总
和×本次交易总
对价÷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
股份发行价格
-已补偿股份
数-已补偿现
金金额÷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
产股份发行价
格。同时,依据
上述计算公式
计算的结果为
负数或零时,已
补偿股份不冲
回。若永安林业
在利润承诺期
内实施转增或
送股分配,则补
偿股份数量应
相应调整,计算
公式为:按前述
公式计算的补
偿股份数量
×(1+转增或送
股比例)。若永
安林业在利润
承诺期内实施
现金分红,现金
分红收益的部
分应相应返还
给永安林业,计
算公式为:返还
金额=每股已分




配现金股利×按
前述公式计算
的补偿股份数
量。以上所补偿
的股份由永安
林业以1元的总
价回购并注销。

3、现金补偿的
具体金额计算
方式:当期应补
偿的现金金额
=(当期应补偿
股份总数-当
期已补偿股份
总数)×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
产股份发行价
格。4、资产减
值补偿:若标的
资产减值测试
报告确认标的
资产期末减值
额 > 已补偿金
额(包括已补偿
股份数量和现
金金额),则苏
加旭、李建强、
固鑫投资、雄创
投资应向永安
林业另行补偿
股份或现金,且
应优先以其持
有的永安林业
股份进行补偿。

(1)应补偿股
份数量按照如
下方式计算:应
补偿的股份数
量=(标的资产
期末减值额-
已补偿金额)÷
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股份
发行价格。若股




份不足以补偿
的,应采用现金
补偿,应补偿现
金金额按照如
下方式计算:应
补偿的现金金
额=标的资产期
末减值额-补
偿期限内已补
偿的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股份
发行价格-补
偿期限内已补
偿的现金金额
-因标的资产
减值已补偿的
股份数量×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股份发行
价格。(2)若永
安林业在利润
承诺期内实施
转增或送股分
配,则补偿股份
数量应相应调
整,具体公式请
见本部分第二
条所述;若永安
林业在利润承
诺期内实施现
金分红,则现金
分红收益的部
分应相应返还
给永安林业,具
体公式请见本
部分第二条所
述。(3)苏加旭、
李建强、固鑫投
资、雄创投资所
补偿的股份由
永安林业以1元
的总价回购并
注销。5、各方




承担补偿的比
例苏加旭、李建
强、固鑫投资、
雄创投资应按
比例承担补偿,
其中李建强承
担5%,雄创投
资承担9%,剩
余部分由苏加
旭和固鑫投资
协商承担,且相
互之间承担连
带责任。6、补
偿上限在任何
情况下,因标的
资产实际净利
润数不足预测
净利润数而发
生的补偿数额
和因标的资产
减值而发生的
补偿数额的金
额之和不得超
过苏加旭、李建
强、固鑫投资、
雄创投资通过
本次交易所获
得的交易对价
(此处所指交
易对价还包含
补偿责任人通
过本次交易所
获得的股份在
利润补偿期内
由公积金或未
分配利润转增
或送股形成的
股份)。


福建省永安林
业(集团)总公


福建省永安林
业(集团)总公司
就保证上市公
司独立性作出
如下承诺:"1、
保证永安林业、

2015年04月07


长期

正常履行




森源股份的人
员独立(1)保
证永安林业、森
源股份的劳动、
人事及薪酬管
理与本单位及
本单位控制的
其他公司、企业
或者其他经济
组织之间完全
独立。(2)保证
永安林业、森源
股份的高级管
理人员均专职
在永安林业、森
源股份任职并
领取薪酬,不在
本单位及本单
位控制的其他
公司、企业或者
其他经济组织
担任除董事、监
事以外的其他
职务。(3)保证
不干预永安林
业、森源股份股
东(大)会、董事
会行使职权决
定人事任免。2、
保证永安林业、
森源股份的机
构独立(1)保
证永安林业、森
源股份构建健
全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拥有
独立、完整的组
织机构。(2)保
证永安林业、森
源股份的股东
(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等依照
法律、法规及永
安林业、森源股




份公司章程独
立行使职权。

(3)保证永安
林业、森源股份
具有独立设立、
调整各职能部
门的权力,不存
在受本单位及
本单位控制的
其他公司、企业
或者其他经济
组织违约干预
的情形。3、保
证永安林业、森
源股份的资产
独立、完整(1)
保证永安林业、
森源股份拥有
与生产经营有
关的独立、完整
的资产,不存在
与本单位及本
单位控制的其
他公司、企业或
者其他经济组
织共用的情况。

(2)保证永安
林业、森源股份
的办公机构和
经营场所独立
于本单位及本
单位控制的其
他公司、企业或
者其他经济组
织。(3)除正常
经营性往来外,
保证永安林业、
森源股份不存
在资金、资产被
本单位及本单
位控制的其他
公司、企业或者
其他经济组织
占用的情形。4、




保证永安林业、
森源股份的业
务独立(1)保
证永安林业、森
源股份拥有独
立开展经营活
动的相关资质,
具有面向市场
的独立、自主、
持续的经营能
力,不存在依赖
本单位及本单
位控制的其他
公司、企业或者
其他经济组织
进行生产经营
活动的情况。

(2)保证本单
位及本单位控
制的其他公司、
企业或者其他
经济组织避免
从事与永安林
业、森源股份及
其控制的其他
公司、企业或者
其他经济组织
具有竞争关系
的业务。(3)保
证本单位及本
单位控制的其
他公司、企业或
者其他经济组
织减少与永安
林业、森源股份
及其控制的其
他公司、企业或
者其他经济组
织之间的关联
交易;对于无法
避免或确有合
理原因而发生
的关联交易,保
证按市场原则




和公允价格进
行公平操作,并
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履行
相关审批程序
及信息披露义
务。5、保证永
安林业、森源股
份的财务独立
(1)保证永安
林业、森源股份
建立独立的财
务部门以及独
立的财务核算
体系,具有规
范、独立的财务
会计制度。(2)
保证永安林业、
森源股份独立
在银行开户,不
与本单位及本
单位控制的其
他公司、企业或
者其他经济组
织共用银行账
户。(3)保证永
安林业、森源股
份的财务人员
不在本单位及
本单位控制的
其他公司、企业
或者其他经济
组织兼职。(4)
保证永安林业、
森源股份能够
独立做出财务
决策,本单位不
干预永安林业、
森源股份的资(未完)
各版头条